第4章 踏過櫻花第幾橋
【誰情深如滄海,卻望而卻步】
一點還未到,簽售會裏已經人群熙攘。
林茉之雙手捧着一本灰殼封面的書,站在長長的隊伍前頭。她希望自己是第一個被簽名的那個人,淩晨就在這裏排隊。在冰天雪地裏站了十三個小時後,腳已經凍得失去知覺,臉色從剛開始的通紅到青紫。
但那臉色此刻又多了一點微微的紅潤,因為很快,蘇琛會出現在她面前。
終于遠遠的,那個人在人群的簇擁下走了過來,溫文爾雅地坐在位置上。
她顫抖地微微挪步,身後的女孩子急迫地推了她一把說:“你倒是上去啊。”她一個踉跄,身子沒有穩住,整個半趴在桌子上,手上一直緊緊捧着的那本書也被扔了過去。
頓時有一種直接拿額角撞死在桌子上的念頭,她丢臉地一動都不想動。但聽到那個經過歲月打磨的聲音溫和關切地問:“你沒事吧?”她立即像打了雞血似的擡起頭,正想說沒事,卻和蘇琛的眼神撞上。
這距離實在太近了,近到可以看見他眼角的細紋,以及那勾笑的唇形。
蘇琛彎下身子将地上的那本書撿起來,拍掉灰塵,打開封面提起筆非常公式化地問:“你想讓我寫什麽話?”
林茉之抖了抖嘴唇:“寫……寫……贈……贈給……林茉之。”
他垂頭,一筆一劃地用楷書工整地寫下那五個字。随後大筆一揮,行雲流水地簽下自己的名字:蘇琛。接着他把那本書遞過來,含笑道:“給。”
氣氛依舊熱熱鬧鬧的,但林茉之卻莫名的有些失落,雖然心裏清楚這才是再正常不過的。
這兩年,只要蘇琛在哪裏發布簽售會,無論在哪個城市,她都會第一時間趕到那個城市,然後提早到,只為搶占隊伍的第一個位置,讓蘇琛能夠記住自己的面孔。可蘇琛依然不認識她。
他在她心中猶如神祇,站在無法抵達的雲端。
而她是凡夫俗子,只能用最笨拙的方式,望眼欲穿。
【忽看見一桃花洞,豁然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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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茉之喜歡蘇琛已經有很多年了。
她認識蘇琛,是在她家的書櫥裏。當時她只是那種在日記裏寫“今天我們去春游了好高興啊”的那種幼兒園水平,無聊翻書櫥裏時卻看到一本書。扉頁是純白的,上面是燙金的櫻花,作者就是年僅二十來歲的蘇琛。
之後她慢慢地成長,蘇琛也一本一本地寫,從來沒間斷過。他寫游記,散文,歷史小說。這些書陪着蘇琛長大,搞得她也成為了文藝女青年,每次的作文都能拿到不錯的分數。
有了蘇琛的對照,其他的男生在她眼裏不屑一提。他們都是毛躁輕狂不知世事的小孩子。他們沒有他舉手投足的儒雅,沒有書中輕描淡寫卻暗含的寬廣氣魄,更沒有他行書走路的閱歷和思考。
崇拜從某一時刻就轉成了深不見底的愛慕。
她去守候每場關于他的簽售會,他的每一本書都要買上十多本,塞滿了行李箱帶到大學。還不斷地向他隸屬的騰雲出版社投稿。
可惜出版社的編輯從來沒理過她,久而久之她也認清了自己的水平,不再抱希望,只是依舊習慣性地去投。
但今天從簽售會回來,林茉之打開電腦,360突然提示她有新郵件。
她好奇地打開來,發件人居然是騰雲出版社的編輯字符兄。
郵件裏寫着他很欣賞她過來的稿子,想跟她談談稿子的情況,還留下了一個QQ號碼。
林茉之嘴巴大張,舍友瞥了她一眼打趣道:“你嘴巴可以生吞兩個雞蛋了啊。”她沒心思理會,火急火燎地就查詢添加,過了很久後小喇叭才響起。
系統提示:字符兄已經加你為好友。
字符兄:你好,我是騰雲出版社的編輯。
大叔控:你好!我是林茉之,不知道編輯想跟我談什麽?
林茉之完全興奮了起來,雙手顫抖地在對話框裏打上字。
字符兄:我發現你挺有潛力的,你之前投過來的稿子我都有看。我們社最近要出一個新雜志,裏面有一個專欄可能很适合你。對了,你信件裏說你在S市?那麽可以來我們公司找我詳談。
林茉之反複揉眼看着那行字,一瞬間窒息。
她被騰雲出版社相中了……她的才華被肯定了?!
字符兄:有什麽問題嗎?如果OK的話,明天上午九點,你直接來三樓編輯部找我。
大叔控:沒問題!謝謝編輯!!!
林茉之按下發送鍵,激動地猛捶了下桌子,跳下椅子在寝室裏蹦跶了幾下,又撲在床上滾來滾去。她的上鋪猛地敲了下床,罵罵咧咧:“林茉之,你中彩票了啊瘋成這樣?!”
豈止是中了彩票。
林茉之最開心的并非是自己能為騰雲出版社寫稿,而是因為,那個地方有蘇琛。
【哪怕錯肩也足夠欣喜】
次日,她起了個大早,在宿舍的鏡子前一套接換一套地換衣服。每換一件就騷擾舍友問她們這件是不是顯胖那件是不是太老氣,最後被實在受不了的舍友們一把扔出了宿舍,一路屁颠屁颠地到了騰雲出版社的大門口。
她知道在出版社裏面偶遇作者的幾率是非常小的,尤其是蘇琛這樣的大牌,那更加是白日做夢。但她仍舊抱着那麽一丁點希望能偶遇到他。
比如在即将關上的電梯裏,她堪堪地擠進去,發現裏面獨自站着蘇琛。
事實上出版社只有一部電梯,一樓已經等了若幹人。她排在最後面,差點擠不進去。擠出來的時候拿更是一條血路,特意做好的發型被搞得一塌糊塗……
她欲哭無淚地朝編輯部走去,路上像做賊似的四處張望,果不其然,根本沒有蘇琛的身影。她自我安慰這樣也好,現在自己的狀态被看見了也不會給蘇琛留下好印象的。
字符兄是個近三十的男人,真名叫阿恒,穿着西裝,戴着眼睛不茍言笑,讓林茉之非常緊張。他們就着稿子和專欄的問題聊了很久,最後成功敲定,雖然稿費不是很多,但林茉之完全不介意。
談話接近尾聲時,林茉之躊躇着開口:“那個……蘇琛他,是不是不常來出版社?”
阿恒點頭:“當然啦,蘇琛他寫稿挺忙的。但其實他喜歡去各個地方旅行,老是懶的寫稿子。我們每次來公司都能看到他的責編在發瘋。”
“那他最近……也在外地嗎?”
“沒有啊,他最近不是在這裏簽售嗎?這陣子應該會歇着吧。”阿恒意味深長地看了林茉之一眼,“你也是蘇琛的粉絲?”
林茉之立即漲紅了臉,搔搔頭,沒有回答,拎起包朝阿恒道別後就往外走。
她低頭快走,根本沒有預料到會撞到人。等意識到的時候對方手上的咖啡被她撞得灑了一地,有一些還沾到了各自的衣服上。她的包也落在了地上。
林茉之顧不上撿包,頓時低着頭手軟腳軟地道歉,擡起眼的時候,一個晴天霹靂。
蘇琛微微皺着眉,但嘴角溫和地勾起,朝她擺擺手:“沒事。”
他全然陌生地看着她,完全忘記了,昨天她是第一個讓他簽名的那個林茉之。
但此時不宜傷春悲秋,林茉之咬了咬牙,五髒六腑都絞在一起。腦中有一個小人兒呼啦呼啦地扇着惡魔的翅膀,大罵她你這個笨手笨腳的蠢貨。
“我……對不起,對不起。”
她只是機械地重複着這句話,臉色刷白。
她低着頭不敢看蘇琛的表情,卻突然看到蘇琛彎下腰,骨節分明的手輕輕地把她的包提起來,挂到她肩上。
“真的沒事。”
他笑着,端着咖啡杯越過她向裏走去。
她扭過頭,傻愣愣地盯着蘇琛的背影。好像他的背後有無形的磁場,而她的眼睛是一塊磁鐵,不可抗力地随影而行。
直到那個好看的背影轉彎消失不見了,她也沒回過神。
【我曾缺席了你的少年】
大叔控:字符兄字符兄,蘇琛今天去公司了啊!
字符兄:我知道……我還看到你撞了他。
大叔控:你就不要提這個了T^T,我差點想從三樓跳下去。那個……他明天也會去公司嗎?
字符兄:我不知道。
大叔控:哦……那我們來聊聊稿子吧。
字符兄也就是阿恒交代林茉之很快搞一個稿子出來給他,但是她根本沉不下心來寫,滿腦子都是上午把蘇琛的咖啡撞灑的畫面。她憂心忡忡地擔心着會被蘇琛讨厭,但轉念一想,也許蘇琛根本不會記得自己。
這麽一想,心情卻更加糟糕了。
幾天後她終于磨出了一個稿子,傳到U盤裏,謊稱自己最近上不了網,特地跑去出版社給編輯。這麽做只是為自己能夠正大光明地去出版社,看看還能不能遇到蘇琛一個合理的借口。
和阿恒電話約好了時間,她這回依舊是精心打扮了一番前往出版社。
但這回她沒能偶遇上蘇琛,反而被阿恒一頓臭罵。
“你這個稿子怎麽寫的……?”
林茉之小心翼翼地問:“哪裏出了問題嗎?”
阿恒搖了搖頭:“你的大方向就不對。”磨了一個小時,她還是離那個大方向有微妙的偏差。終于到午休時間,編輯們都要去吃飯,阿恒果斷地決定抛棄她,林茉之就一個人窩在字符兄的辦公桌前愁眉苦惱地改着稿子。
但腦子就像是被堵死了,有什麽東西從腦海裏滑過就是抓不住。她拖着下巴望着門口發呆。忽然之間,一個人影慢慢地接近,從門口緩步經過,他手上提着一株吊蘭,眉眼間是說不出的味道。
蘇琛。
他很快消失在門口,林茉之手中的筆咯噔一下滑到地上。她從椅子上跳下來,飛快地從門口探出頭。看着蘇琛身着灰色的毛衣,走到不遠處的電梯門口停下。
她在原地頓了頓,硬着頭皮沖了上去,在隔着他一米的距離站定。
“不知道您記不記得我……那天,很對不起。”
蘇琛的臉上劃過驚訝的神色,端詳了她一會兒,點頭猶豫地說:“你是……那天的小姑娘?”
頭頂仿佛有漫天的流火稀裏嘩啦滑過,她的眼睛一下子熠熠生輝,大力地點頭:“我是!”
點了會兒頭琢磨着不對勁,給蘇琛留下了這麽個印象,她有什麽好高興的呢……她默默地感到一陣胃痛。
蘇琛見她皺眉捂着胃,問道:“胃痛嗎?”
林茉之尴尬地笑:“沒沒,就一點點。”
他了然于心道:“沒吃飯吧。”
“恩……忙着改稿子。”
其實是為了堵你。
當然這句話她是沒膽子說的。她從來都是有色心沒色膽的人,觊觎着面前的人十多年,她很懷疑是不是自己會這麽窩囊地一輩子,都不敢讓他知道自己的心意。
“稿子出問題了?”
林茉之點點頭。
蘇琛是過來人了,對這種狀況司空見慣。她曾經聽說過蘇琛曾經為了飙一篇稿子三天沒有進食,全然不愛惜自己的身體。但有過這種狀況的人此刻卻一臉嚴肅地指正她。
“那可不行。我年輕的時候也這麽拼命,但搞壞了自己的胃。”他輕松地笑着指指自己的肚子,“這裏的半個胃已經切掉了。你可別重蹈我的覆轍,要好好吃飯。”
他說得雲淡風輕,卻聽得她心驚肉跳。
他拍了下她的頭:“小姑娘,好好吃飯。”
電梯發出“叮——”的一聲,到了樓層。蘇琛朝她招招手,踏進去,那道門像一道時光的屏障,驟時将他們分隔。
蘇琛年輕的時候,她什麽也不懂,只知道他好厲害,能寫出那麽精彩的書。而關于他默默的打拼,她一概不知。她除了晚來的心疼,什麽也做不了。她不能在年輕的他不吃飯的時候,執拗地照顧他。
她缺席了他的少年,這麽想就令她酸楚。
而蘇琛已經是個有故事的人了,他輕描淡寫的話裏,把他們視作了兩個世紀。
【你坐在背光的陰影裏】
字符兄:你把稿子發我一遍,我給你再看一下。
晚上回去的時候,阿恒再度單敲了她,想給她講稿子。此時她根本沒有工作的心情,壓根不想理會他。但她想到蘇琛的敬業,覺得自己不能落後,立即擺正态度。
大叔控:啊,今天中午我不是給你了嗎?
字符兄:……我不小心删了,你重發一遍。
大叔控:哦。
那邊接受了文件,沉默了一會兒,阿恒給她發了一長串的話。她仔細閱讀了一遍,突然醍醐灌頂了,那之前一直如流星飛逝的靈感頓時被抓住了,大腦一下子無比暢通。
大概情場失意工作就順利,她三下五除二改好了稿子,阿恒表示很滿意。
接下來的幾個月她逐漸得心應手,稿子寫得順利,和阿恒也越來越熟。她對于和阿恒談蘇琛的話題也不再避諱。
蘇琛前幾月據說就離開S市去了日本,那個人好像特別喜歡日本,一年中總要去一趟。蘇琛不在國內,她自然就沒有跑去出版社的心思,就偶爾纏着字符兄聊蘇琛。但字符兄似乎也忙得很,基本上都黑着頭像,夜深人靜的時候才會上線。
大叔控:啊,你總算來了!
字符兄:恩,怎麽了。
大叔控:蘇琛都去日本好久了啊,他什麽時候才會回來呢?
字符兄:……我怎麽知道。
大叔控:字符,你說蘇琛為什麽到現在都還沒結婚?他沒喜歡的人嗎?
字符兄:他那個人老是亂跑,很難定下來吧。他和前女友分手也挺久了,現在還沒聽說有現女友。
大叔控:那你說,他會喜歡比他小的女孩子嗎?
字符兄:那得看小多少了啊。
大叔控:像我這麽小的。
字符兄:你們年齡差距太大了。
大叔控:……你太古板了。你沒看過《洛麗塔》或者《這個殺手不太冷》嗎?都是大叔和洛麗塔的愛情,那個差距更大啊!都可以OK的。
字符兄:但那個只是電影,而且,那些都是悲劇。
說完這句狠話,阿恒的頭像就黑了。
林茉之被他說得一陣氣郁。
蘇琛回來的時候,已經是1月份,快年末。出版社舉辦了年末的冷餐會,編輯和作者都齊聚一堂。林茉之也被邀請在內。
得知蘇琛也會去,那天她是下足了工夫。先在專櫃買了件小禮服,又去理發店做了個頭發,化上妝煥然一新地去參加。時隔幾個月不見,蘇琛的面容沒有多大的變化。嘴角永遠噙着微微的笑。他穿着一件黑橘格子的呢外套,帶着畫家帽,一雙眼睛在帽下有了時光的滄桑,但依然那麽清亮。
林茉之擔心蘇琛應該是不認識自己了,事實上……蘇琛似乎确實不認識自己了。
她不敢走近,端着果盆局促地站着。不時有作者和編輯走過來誇她漂亮。但她卻統統沒在聽,只筆直地望着蘇琛。蘇琛的眼神往這裏晃了一下,但掃過她的臉,毫無感覺地收了回去。
那種感覺就像自己在一個人面前搔首弄姿,而那個人卻是瞎子,根本看不見你。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勞的。
不時有女作者和女編輯湊上去和蘇琛聊天,蘇琛都溫和地和他們攀談,看得林茉之一陣陣眼紅。其實她也可以,但是她莫名有一陣委屈,別別扭扭地不想上前。
阿恒西裝筆挺地走到她身邊,把她拿酒杯的手腕壓下,說:“你喝的太多了,別在大庭廣衆之下發酒瘋啊。”
林茉之充耳不聞,一杯接一杯地灌,仿佛那只是白開水。
阿恒聳聳肩,也不再管她。她喝到最後神志不清,會唱在她眼裏扭曲變形。搖搖晃晃地倒在一個人身上,嘴裏含糊地說着:“我……胃……好痛。”
那人禮貌地問她:“你家在哪裏?我送你回去。”
她皺着眉:“胃……好痛。”
她只是遵循着本能說話,胃疼得睜不開眼。混沌裏只感覺那人把她橫抱起來。
等她用盡力氣睜開眼睛時,她發現自己癱軟地坐在副駕駛座裏。她側過頭,蘇琛滄桑的五官在背光的陰影裏好看地凸顯出來。
原來在她不自知的醉酒時,就下意識地走到了蘇琛身邊。
【不能說的秘密】
林茉之的第一個反應,繼續裝糊塗。
車上彌漫着青草的清新劑,異常好聞。她的頭确實也昏得厲害,蘇琛把她抱上了車,這個事實的反應給了她莫大的刺激,讓她一時清醒了一下。裝着裝着,也真正地再度入睡。
等林茉之醒來的時候,車子停在了蘇琛的家門口。
她沒有睜開眼,只感覺到蘇琛打開她的車門,将她背在了背上。
但她寧願他像剛才那樣抱住她,這種感覺就像父親背着孩子,時刻提醒着他們被時光硬生生拉開的距離。
她貼着他的背脊,感受着透過十多年而來夢寐已久的暖意,還是有一種落淚的沖動。環着他脖頸的一雙手松垮垮的垂着,她不滿意,輕輕地靠近,雙手環在一起,将他的脖子攏住。将頭深深埋進他的衣領邊,輕吸他的味道。
蘇琛的背脊忽然僵硬了。
林茉之心一跳,臉上布上一層冷汗,她靈機一動,發出酣睡般的呢喃。
果然,蘇琛僵硬的背松了下來。
她聽到他發出輕輕的聲音,溫柔地如同冬日城牆的暖陽。
“真是的,像小孩子一樣。”
蘇琛背着她來到了卧室,然後起身出去了,然後她聽到大門咔嚓的聲音,蘇琛出去了。
林茉之緊閉的雙眼唰地彈開,揉着太陽穴環視四周。
很常規的獨居格局,房子打掃的很幹淨,窗邊是書桌和電腦,書櫃上擺滿了書。窗臺有一株吊蘭。林茉之深深吸了一口氣,在蘇琛的床上打了幾個滾,幸福地不想下來。
書桌上的電腦是待機畫面,沒有上鎖。她點開來一看,很好奇蘇琛的桌面會是什麽。結果令她失望了……那居然是最普通的WINDOW7的自!帶!畫!面!她控制不住做賊心虛地又點開了蘇琛的文件盤,想提前偷看他的新書。
突然之間,她在一堆文檔裏看見一個很熟悉的文件名。
《顫抖的第一稿》
她驚訝地點開,一顆心情不自禁地也開始顫抖。
果然,不是重名,那就是她給騰雲寫的第一個稿子。
可當時她明明只給過字符兄,為什麽……蘇琛會有?
【傳說中的字符兄】
等蘇琛回來的時候,電腦仍舊是待機畫面,她也安安靜靜地躺在床上,仍是一副醉酒的模樣。廚房裏聽到一陣乒乒乓乓的動靜,接着蘇琛拿着一碗醒酒湯走進卧室。
原來他剛剛出去是搞這個。
林茉之咬緊牙關,心想如果她拒不喝的話,蘇琛會不會像電視劇裏的那樣,嘴對嘴地給她喂醒酒湯!
事實證明她想太多,蘇琛喊了她幾聲,見她不醒,輕手輕腳地把醒酒湯放在床邊,碰了碰她的臉,給她關上了床頭燈,靜靜地退了出去,把門鎖好。
咔嚓的一聲,她的眼睛又呼啦一下彈開了。
剛剛無意發現的那個稿子在腦中歷歷在目,一個可怕的想法忍不住在腦海中生成。她不能去向蘇琛求證,如果她的預想是真的,那麽蘇琛就是故意隐瞞她,她這麽直截了當的問不可能會發現真相。
一夜未眠,起來的時候整張臉都是浮腫的,她把臉埋得低低的,根本不想讓蘇琛瞧見。只聽見他的聲音在頭頂響起。
“你昨天暈倒在場館,阿恒有事,拜托我照顧你。貿然把你帶回來,不要介意。”
“對不起,又給你添麻煩了……”
蘇琛将熱毛巾蓋到她的腦袋上:“擦擦吧。醒酒湯已經涼了,我去給你加熱,喝了身體會舒服一點。”
他一副居家好男人的模樣走向廚房,林茉之的臉被熱毛巾的氣息籠罩住,額頭發燙。
她無端想起自己的室友,在生理期痛得要死要活還得給她男朋友洗衣服。頓時一股莫名其妙的驕傲感油然而生,她的蘇琛和那些人不同,他上得廳堂,下得廚房。是全世界的天下無雙。
之後蘇琛要送林茉之回去,林茉之沒有拒絕,她要驗證自己的某個猜想。
蘇琛專心地開車,林茉之登上手機QQ,好友裏那個字符兄的頭像果然是黑的。她當着蘇琛的面給責編打電話說:“阿恒,你上一下Q。”
“幹嘛?”對面莫名其妙地問。
“別問啦,你上下Q!”
“我現在開會,沒空。”說着他挂了電話,疑惑此時像藤生植物逐漸爬上心間,林茉之深吸了口氣,不聲不響地盯着車前方,莫名地心跳加速。
晚上的時候她上電腦,發現那個頭像亮了。
大叔控:我上午找你的時候,你幹嘛不上Q。
字符兄:我忙。
大叔控:那下午我約你在S廣場見面,你怎麽又沒來?
字符兄:還是忙。
大叔控:……我下午沒約你。
字符兄:……
大叔控:你到底是誰?
【比時光更漫長的距離】
大叔控:蘇琛,你別瞞我了。我知道了。
字符兄:……
片刻後,那個頭像……直!接!黑!了!
大叔控:喂,你別裝死!
但對方很幹脆地裝死了。
林茉之索性也下了Q,披上大紅色的呢外套直奔蘇琛的家。
屋外大雪紛飛,遠遠地就看見那盞黃燈亮着,她呵了口氣,按響了門鈴。按了很多聲,蘇琛打開了門。她的一張臉在寒風中凍得通紅,瑟縮在門口,哆哆嗦嗦地說:“你裝死,我就來找你。”
蘇琛眉間一皺,将自己的外套取下來,披在她身上,攬着她入懷中。
她還沒得及在他懷中停留過一秒,被蘇琛帶進房裏後,他立即就放過了她。
很久後,她才知道,那是他們人生當中的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擁抱。
雖然那麽短暫,但溫度卻暖了她整個餘生。
她紅着鼻子:“我知道字符兄那個Q號是你的。”
蘇琛半晌扯出一個無奈的笑:“都這麽大人了,還哭鼻子。”
“你別逃避話題!”
蘇琛氣度沉穩,一點都沒有被戳穿的慌張,只說我替你倒杯茶暖暖身子,然後就去了廚房。
她坐在沙發上,一顆心在颠簸中漸漸平靜下來。
“那個Q是我。”蘇琛把茶杯遞給她,“阿恒是我的好朋友,有時候他會托我看看郵箱裏的稿子。那天看中你稿子的人是我。我這麽做,是挺想培養你。但是你好像有其他的想法,為了不必要的誤會,所以就一直沒有戳破。”
林茉之拿着茶杯的手一抖,差點就拿不穩了。
“什麽叫……其他的想法。”
腦中閃過那麽多她和他聊天的場景,她以為他是旁人,旁敲側擊地講述着她對于蘇琛的熱忱。他就是抱着這樣的心态看她的嗎?
蘇琛微微一笑:“我記得我已經在Q上說過了,我們年齡相距太大。”
“你上次說電影不算數。但現實裏,魯迅與許廣平不是也相差十來歲嗎?但他們也結婚了。”
“沒有錯,”蘇琛颔首,“但是他們在一起不過僅十年。魯迅走後,留許廣平獨自一人面對數十年空蕩蕩的人間。”
他那麽委婉而鋒利地拒絕她。
生怕那一刀不夠狠,他又來了一句。
“而且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我記得我曾經在Q上提過,我有前女友。雖然她已經結婚,但我依然非常愛她。我願意為她孤獨終老。”
我願意為她孤獨終老。
林茉之一下子面無血色,那句話直接命中。她手足無措地笑着說:“哦……是嗎?”
笑着笑着突然抽噎了一聲,喉嚨一哽,眼淚無所遁形地滴入杯中,濺起無數漣漪。好似蘇琛,他在十多年前在她的心湖上投下一影,如今他明确地不再駐岸,可那濺起的漣漪,恐怕要很多年,或許永遠都不會平息。
她茍延殘喘地釘坐在沙發上,被蘇琛請出去的時候,她幾乎是被他一點一點推出去的。
蘇琛嘆了口氣:“你走吧。”
她顫顫巍巍地伸出手,想最後摸摸他的臉,但還是不敢。狠狠咬牙扭頭走遠。
蘇琛表情模糊地站在門口,一直一直,遠遠地看着她。
他平靜地擡手,摸上眼角的細紋,細細看去,那手指卻在微微顫抖。
後來,那個字符兄的頭像再也沒有亮過。
後來,她聽說蘇琛又去了日本,喜愛在目黑川的早春散步。
後來,她買了他的新書,講述他的前女友,字字深情。
那是她哭的最兇的一本,以至于後來當她看到蘇琛的最後一本書時,反而一臉平靜。
【踏過櫻花第幾橋】
看到蘇琛的最後一本書時,已是很多年後。彼時蘇琛幾乎已在衆人的視線裏絕跡,突兀地沒再舉辦任何簽售會,甚至再沒發新書。更沒有人知道他遁去了哪裏。
而這本落入林茉之手中的書,實際并不是書,是蘇琛的手稿。
是阿恒給她的,那是一本他的散文集,厚厚的一摞。他人走後就一直擱置着,阿恒斟酌再三才拿給她看。她翻到中間時,忽然看到一篇散文,叫《細紋》。
開頭寫道:
“在我四十歲這一年,我認識一個女孩。
那天是炎熱的武漢,天氣可以把人的皮膚烤出一層汗。我和工作人員需要提早一天去簽售會準備,我沒想到,一個女孩抱着書已經等在門口。劉海被汗水打濕,整個人浸了火,底下的眼睛卻透着歡喜。
我對此印象深刻,後來的每一場簽售會,我都發現,她是第一個站在隊伍裏的人。
我還記得,她每次把書遞給我,雙手就微微顫抖。這個畫面,我想哪怕我很老,記憶很不好的時候,都會記得。”
林茉之合上手稿,手指都在微微發顫。眼前仿佛灑下漫天花火,在她沉寂了很久的黑暗內心中燦爛盛放。她這些年最大的心病是蘇琛對她毫無感覺,但此時才知道,她一直在他心裏。沒有什麽比這個答案讓她更欣喜若狂。
但下一秒,花火燃盡,內心一片死寂,看不見一絲餘光。
他心中有她,卻固執選擇離開她。莫不是為着她能陪伴他的中年,晚年。而蘇琛卻只能錯過她的晚年,他絕不舍她孤獨終老。所以寧可遠遠走開,遠赴他鄉。
她終于明白,她和他的愛情将永遠被時光拉鋸,那唯一的交點,蘇琛曾來過。
阿恒後來說:“我猜這是蘇琛的心願吧,你應該找個年紀登對的人,老了也有個照應。”
林茉之閉上眼,忽然想起了初見蘇琛的很多年前。
當時她在看電視,久聞大名的蘇琛出現在電視屏幕上。他在日本接受訪問,那時暮春,鋪天蓋地的粉色櫻花落在橋上,有一瓣還調皮地落在他的發間。蘇琛穿着高領的白色單毛衣,溫柔淺笑,眼角毫無細紋。
那時,他那麽年輕。
那時,她還小,單純的想着,她要快快長大,去遇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