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1)
一、初心的粗心
“我不知道世上到底有沒有報應這回事;但我只知道:好人有好報,惡人有惡報。如果沒有,就讓我們來執行吧。”
“得幸失命,不外如是。”既然如此,何不把世上一切、心頭所有,都放輕松些呢?
他常有這種想法。
他是追命。
他原名崔略商。
別看他的名字那麽雅,以為他出生於書香世家,其實,他出生在一個叫“味螺”的小山城,他爸爸是個打漁的,他媽媽是個賣魚的,他出世後三年內,他們都不得空替他取名字。
他這麽個雅號是來自他的傷。
內傷。
他未出世就已經患了內傷。
因為他那個打漁的爸爸大過好酒,打回來的魚,都不夠他喝酒的錢。也許他一生在水裏撈活的過活吧,所以他不但一輩子都受水的氣,天晴時出海常打不着魚,天雨時不能出海打魚,起風時出海給桅杆砸着了頭卻還是沒有魚,而且還得把辛苦賺來的全拿來買水酒渴。
連他老婆都只好賣別家網回來的魚。
可是不管有魚沒魚,他都是硬要喝酒。
他的帳越賒越多,有人便找他算賬,問他是不是欠揍;他幹脆把自己灌得大醉,任由別人來打,反正醉鄉路穩宜頻到,此外不堪行:你打你的事,我醉我的酒。
崔媽媽開始不理,後來實在看不過眼了,出手阻攔對方正要對一個醉漢痛下毒手。
但來讨債的那一方也決非好惹之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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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七幫八會九連盟”中的“更衣幫”好手,為首的“七屠虎”朱麥,“七苦神拳”可是熬遍了傷、病、妒、離、失、懼、悲七種苦楚才習有大成的。他打人一向六親不認,包括不分男女;至於殺人也不分老幼親疏,只要有錢便可。
沒料崔大媽卻是輕功好手,跟朱麥同派同來的六人,全沾不上崔大媽的邊兒,卻給崔大媽扭閃騰挪、身移影幌之間放倒了。
原來崔大媽當然不姓崔,而是姓梁,正是當年五胡亂華之後,在東北撐起半壁的“山東響馬、山西太平”的“太平門梁家”的旁枝後裔“煙水寒”梁初心。
——只不過,脫離“太平門”梁氏一族久矣的梁初心,為生活計,天天風吹日曬。賣魚殺魚幾二十年,什麽“煙水寒”都變成了又老又兇又皮皺的“煙火竈”了。
“太平門”梁家的人,向以輕功見長,那七個人給梁初心放倒了六個,但梁初心一時粗心,加上她即将臨盆,足下一絆,便給朱麥兜腹打了一記“七苦拳”。
中拳之後的崔大媽,踣地不起。
朱麥見崔大媽使的是“太平門”的輕功,也不為甚己,扶傷撓破的號稱“揚長而去”:
然而崔大媽卻受了內傷,差點流産。
三天後孩子出世,一出世即有了內傷。
崔老爸原有六個孩子,四子二女,懶得為這七子取名字,平時就叫他做:“喂,那個內傷的。”直至他兩歲半後才從一次嘔血裏得知他一早已受了內傷,這才開始着急請大夫為他治病。
因此,日後,他長大了,懂事以後,當然仍然姓崔,但叫“內傷”倒是醫他的人覺得未免難聽,放是以“商略黃昏雨”詞句為靈感,改名為“崔略商。”
誰都以為這個時常咯血、身體贏弱、不到三個月就一臉蒼桑并開始生皺紋的孩子,多半是養不大的了。
可是他不但能活下來,并且還使很多無辜善良的人都能活下來。
他還活得很有名。
有人調侃他出身寒微,他母親粗心大意,一至於斯,竟要過了兩歲半才知道他得到內傷。當然,這世上,有的人像是叼了支金鑰匙出世的,有的人像寄在金銮殿上出生的,有的人一出娘胎就騎龍背虎腰,比起來,追命的“家世”真是一無可取、一無所有,一切都要從頭做起、白手憑空。
可是追命卻不是那麽想。
“我老爸遺傳給我喝酒的絕活,千杯不醉,愈飲愈醒,這等本事不是阿豬阿牛阿狗阿貓能有的;”追命追述起來,不但自得其樂,還感恩莫名,“我娘卻遺傳給我對輕功的天份;跑得快,好追債,所以我第一份職業便是追債的。”
他第一份“職業”果真是“讨債的”。
可是也做不長。
因為他心腸好。
太好。
他原替“蒼屏派”追債,好不容易才給他追着的債主,結果,發現欠債的人又老、又病、又餓、而且人又好又老實,所以他把自己腰囊裏的錢全部都“奉送”給對方了,而且還“護送”這半瞽老人“逃債”,一路護送到黑龍江。
——這使得他給“蒼屏派”追債,還下了十三金牌令,要“追”他的“命”。那時候還是人追他的命。而不是他追別人的命。人總有不得志的時候。名揚天下的人,也有他未成名的歲月。——成功的意義往往就是經歷過很多失敗。——成名的代價就是許多埋首奮鬥的日子。可是,這對追命而言,是特別的艱辛。因為他很不幸。幸運一直沒有選中他,但他少年時偏偏與不幸特別有緣。
二、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而已。
不幸就是幸運不再招手。
對追命而言“幸運”這兩個字,在他少年的時候一直都是“緣悭一見”,以致他日後每一次終於能夠“有幸”時,他幾乎都要說一聲“久違”了。
其實幾乎是根本“素未謀面”,何來久違?一個人一直都是不幸的,萬一幸運起來,還真的不敢相信那是幸運,或者,那遇上幸運的竟會是自己呢!
追命的不幸,相當離譜,十分煽情。
三歲(也就是他父親“終於”發現他的孩子一直都患了內傷)那年,他父親在一次大醉後便把酒杯都吞到肚子裏去,哽死了。
也許他一出世就懷着世間七種“苦楚”之故吧?上天也要他一再品嘗人世間種種苦的回應:五歲那年,他母親在街市殺一條魚的時候,手指頭給魚咬了一口,她沒理會,兩日後便毒發身殁。
一下子,追命就成了無父無母的孤兒。
所以他眼色很蒼桑。
神情更落拓。
——這在一個稚童身上是難以得見的。
因而追命認為自己一早就“老”過去了,所以“我再也不會老了;”他在日後曾對他師兄弟很自豪的說,“有些人,一上來就樣子風霜不年輕,但到了人人都風霜老的時候,他仍是那個樣子,所以反而是他不老,輪也該輪到他最年輕了。”
他自得其樂也得意洋洋的下結論:“所以,我最耐得住老,我最年輕。”
崔大媽梁初心死的時候,追命才五歲,按照道理,只怕連求生都有問題;但卻因為當時崔老爹已得知這孩子身患“奇疾”,便把他送去了自己的一位好友求醫。
說起這位“好友”,卻不是誰,而是“老字號”溫家中“活字號”的“三缸公子”溫約紅!
溫約紅一向喜歡救人。
他也喜歡幫助人。
“崔內傷”之所以會變成“崔略商”,就是這位滿肚文墨的溫公子所改的名字。
他一見崔“內傷”,就投了緣,這也許是追命平生第一個“幸運”,但也是另一種“不幸”。
因為溫約紅的确善於“醫人”,但精研的是“解毒”,他用“解毒”的心法和手法來治追命的內傷,的确大費周章;不過,憑着他過人的解毒之法,居然也妙手回春,花了四年時間,把追命的內傷用“以毒攻毒”的方法給治好了。
不過,由于各種古古怪怪、奇珍異草煎成熬成的解毒藥物,全灌進小小追命的肚子裏,是以,他的胃也起了一種奇怪作用。
——跟他這位“救命恩人”溫約紅一般的“嗜好”。
那就是:
喝酒!
無酒不歡!
也許是“近墨者黑,近朱者赤”之故,也許是追命所眼下的大量解毒藥物非要以酒來克制之故,也許是溫約紅自己好酒所以故意使追命也染上酒瘾之故,或許是追命的老爸遺傳之故……總之不管甚麽原故,這一輩子,酒就跟定了追命。
追命的命和酒就結而為一,分不開了。
——所以他飯可以不吃,但酒不能不喝。
久不喝酒,胃就會難受。
那也是好事,溫約紅正好有個小酒伴,師徒兩人時常互斟對飲。
長期服食這些藥物的另一種特別情況是:追命一天一天的長大,不知怎的,下身特別輕,上身卻不大着力,所以他練腿功總容易上手,習拳卻要大費勁兒。
直到後來,“老字號”的主掌人把“三缸公子”溫約紅派去“龔頭南”襄助“五飛金”
那一夥人,溫約紅知道此行有險,當然不允追命跟随,於是師徒二人,就此分了手,而且一別便成永訣。
盡管是這樣,除了能豪飲和腿靈光之外,溫約紅還是有一種“特性”影響了追命。
——那就是多情!
溫約紅是個成熟情多的人!
他用情真,深,但卻不大專!
——這種人擺明了當會常常戀愛,而且也時時失戀的好樣板!
溫約紅一向不拘俗禮,跟追命把酒談心,也不管對方尚未成人,照樣說他那些豔遇、邂逅、傾慕史,早熟的追命,開始聽得津津有味,但聽多了,說多了,對方知道自己說的是陳腔,他也知道自己聽的是濫調——但無論怎麽說,陳腔和濫調,有時也确實好聽,百聽不厭,而且為了使多情的人不寂寞,追命也絕對願意靜聆細聽下去。
可是幾年來都聽了下來,對他來說,耳濡目染,影響非凡。
——這性情可比嗜飲還“害死”追命了。
追命十一歲就開始他的“戀愛”。
他拜別師父,回到味螺小城,想找回他那一早就不知所蹤的四位兄長兩位姊姊,但哥哥姊姊沒找到,卻一眼就望到一個在村口打水的女子。
她長發有點亂,眼色也有點亂,可是就美在那一點亂;她流露的溫柔得不中思議,但所蘊含絕大的吸力足以把他只知道有她而忘了自己;她頰上有兩朵酒渦,深深深深的,像那一口井,井裏的影,影裏的他自己。
他看到她之後,幾乎是呻吟了一聲。這就開始了他第一次的追蹤。
他跟蹤那汲水的女子,原來是“味螺鎮”雷鎮長的婢女。
——他整個小痞三的樣子,根本不能接近她。
可是,見了她之後,他再也分不清別的女子是女子了。他只知道自己是個男子。
他對她念念不忘,價日守在鎮長大宅後,等她出來買菜、汲水、陪小姐和夫人上街子。
最令他蒙羞的一次,是家丁、護院們以為他要騷擾轎子裏的人,所以狠狠的出手把他揍了一頓。
還是那小姐在轎裏看他傻不楞登的樣兒,噗嗤一笑,這才叫家丁停了手,放了他。
但他還是不死心。
他要娶那女子!
從此,他所作所為,莫不是為了進入鎮長家,接近這位叫“小透”的女子。
譬如他賭博,就是為了贏一點錢,來買好一些的衣服,穿在身上,來吸引她的注意。最好能贏多一點的錢,來早日為她贖身,請媒婆說親去。
例如他上午上山打獵,下午砍柴,晚上替人推磨子,比一頭牛加一匹馬加一只狗都勤奮多了,為的是多攢幾個錢,希望日後能有足夠的錢來明媒正娶。他做得像一頭驢的模樣。
又如他常常出沒在鎮長雷門的家附近,千方百計接近雷家二子雷動,為的是要掙在雷府當長丁、夥計、小厮,吃虧一點、多幹些活兒也決不在乎。
——三年來,他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為了小透,要多見小透一眼,看小透一面。
結果,他真的擠入雷家當雜役了。
雷家十分薄待他,任意使喚,當他連狗都不如;他都忍下來,為了還可以見到小透。小透當然都不知道這些。
有時候,一天能見小透幾次;有時候,三五天見不着一面。追命和小透在雷家各有隸屬,平常根本不可能湊在一道。
追命就是愛着她。
她那麽笑靥如花。
追命就愛看她。
她笑得像化開的蜜。
追命愛看她。
她的笑比酒還帶醉意。
追命愛她。
有次追命居然有機會和她說話。那天雷家在翻修羊棚,長工們在棚上棚下呼啦呼嗬的麽喊,有人在廚房前打鐵,叮當的響;天色已近暮了,偏有雄雞在炊煙遠處,有一聲沒有一聲松垮垮的啼叫着。而上房雷家的少奶奶,在拉嗓子唱着清腔調兒,聽說她原本就是戲子出身。
小透端蓬子茶給二少爺雷動。見着他,這回說了幾句話。
“你很會喝酒是不?”
她是個玲珑剔透的女子,心竅兒像她名字一般的透。她知道這傻乎乎的長腿小子常愣頭愣腦的張望她。她知道他,他跟那些家丁長工是不一樣的。
“啊。”
“不要多喝,錢要留起來。”
“哦。”
“在外面多攥些子兒,這裏工夫多,沒賺頭。”
“噢。”
“你上次不是在嬸子小巷挨揍了嗎?為什麽要進來這兒幹活呢?不像我,我命苦,娘把我賣進來,沒辦法……”
“呃?”
“你叫什麽名字呢?”
“我……我……我……”“我”了老半天之後,十三歲的追命終於掙紅了臉,比盤古初開破天荒還艱辛的說:“我姓崔話未說完,上房已在叫:“小透,你躲懶哩!茶都冷了,還不快送上去,二少爺候着呢!你盡嗑嗒什麽?”
小透匆匆而去,臨行還向她嫣然一笑。
他腦袋裏轟然一聲,炸開每顆都比輕功還疾的星星。
他那次千望萬盼的“接近”就此結束,他們的談話僅止於他的“啊”、“哦”、“噢”、“呃”。
十天後,雷家傳出喜訊。
——雷家二少爺雷動納小透為妾。
未娶妻,先娶妾。
——小透是婢女,當然入不得正房。
追命在喝了酒之後,幾乎忍不住要拼命去“救”小透出來。
不過,小透似乎很幸福。
——一個小丫鬟能嫁給二少爺,就算是當妾侍,那仿佛便是件幾生修來、一步登天的事。
(憑什麽,別人不嫁二少爺,要嫁給自己這個小痞三?)
追命痛苦地喝酒。
傷心的醉。
從此以後,他聽到打鐵聲、搭棚吆喝,尤其是暮晚時的雞啼,他就會傷感起來。
聽到那咿咿胡胡的唱腔,像北地裏亂着的風,追命也會想起他第一個“追”的女子:
她的笑靥
她的眼
她的臉
直至多年之後,追命偶然省悟:他媽媽是給人毒死的。
他又開始“追”了:
他“追”查案件。
——殺他父母的疑案!
不過,對於小透和他在雷家的這一段情愫,還未了結;七年之後,追命又回到小鎮,得悉雷家二少爺已近娶了七個妾侍,而小透聽說是因為受盡淩虐,因而懸梁自盡。
他那時候,已當成了霹靂縣的捕快,正要着手調查“味螺鎮”雷家的一宗案子。
他常去小透墳上拜祭。事實上,小透那孤伶的墓坯前,也只有他常來伫立。
他常默立良久,并在墓邊的小樹上,刻下了幾個字: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如此——”
下面沒再镌刻下去,不知是為了什麽?也許是因為心煩,也許是因為已經酒醉,也許是太傷心,镂刻不下去了。大家都以為下面該是“而已”兩個字吧。
三、秋天的粗話
每個人的過去都總會有一些經典。
對追命而言,過去的事,都是“追”字:追憶、追求、追蹤、追殺、追捕、追悔……
常聽到年輕人口口聲聲說無悔,追命都只一曬置之。一個不思精進、不反觀內省、不承認錯失的人,當然以“無悔”為榮了。每個人的一生裏,都總有些可悔該悔的;有些小悔,總是表示自己繼續成長……
成長是好的,但成熟時則就快要爛掉了。
——對追命而言,乍聽小透嫁人的噩耗後,他整顆心都快要爛掉了。
他離開了傷心地。
他去流浪。
經過一山又一山,一鄉又一鄉;他沒有了鬥志,一如他相貌般的落拓着、落魄着,而且仍不忘喝他的酒,也照樣的打抱他所不平的事。
他那時候,武功并不算太好,只在服侍雷家兩位少爺跟随“旱天雷”雷重學武的時候,他才偷學了一點功夫。
他悟性高,雖是偷師,但也學得比雷家少爺好。
他也騰出點時間,在夫子雷輕教兩位少爺念書的時候,他也識了不少字,讀了不少書。
他勤奮,所以比雷家兩位少爺加起來都覺得更多。
他天性好打不平,所以縱在流浪飄泊之際,遇不平事,總要插上一手。
溫約紅曾經告訴過他:“做一條頂天立地的漢子,就是要做頂天立地的事。我不是。我懶,好玩,就愛喝兩杯。所以我只做一個只求心安的人。如何心安?便是理得。無理不公的事,我就去評評理、說句公道話,必要時,仗三尺劍,管不平事;人,總是有所為、有所不為的。”
他記住了。
不過他的實力不甚足夠。
——為人打抱不平,常鬧得給人打,給人揍,還差些兒沒給官差“敉平”了。
幸好他的輕功上有天份。
他打不過人時,跑得總算還快。
他反正無父無母,無依無靠,也不大學好,偶然也偷(他偷的不是錢,不是女人,也不是東西),他偷的是酒或是吃的,所以在他少年時期,常給人追趕/打/捕/緝。
那時候,他做夢也沒想到有一天他會當上追緝兇徒要犯的捕頭——而且還是名動天下的神捕!
那時候,他很能跑,主要是因為:“逃”!
——而不是“追”。
直到有一天,他偷喝了人家辦喜事的酒,給六、七個夥計“追”出來打他。
他不敢還手。
——因為他知道是自己錯了。
他只敢跑。
——逃掉再說。
偏是這家。“飽食山莊”的家丁,都很有兩下子,他雖然能跑,但一下子還真是甩不掉。
這一下,他可真的跑出功力、跑出耐力、跑出天份來了。
好不容易,仗着機伶的身段,終於擺脫了那些家丁,轉過冷巷,卻一頭撞在一人身上。
那人很和氣。
但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向不受約制無有規範的追命,在那一刻間卻感到很不自在、無由的害怕起來。
“你為甚麽要跑?”
“關你甚麽事!”
追命一閃身,又逃。
他跑得很快很快,老半天才扶在一棵白楊樹旁喘氣,忽聽後面有人問:
“你跑得不慢呀。”
追命一回頭,見又是那人,魂飛魄散,連忙又拼命的跑。
這回逃了很久很久,終於逃到一座路邊小驿站旁,正要打水牛飲幾口,忽聽吹耳朵似的緊貼身後有人說:
“你不要一口氣的喝,這樣會傷內氣的。”
追命猛回頭,只見又是那人!
他二話不說,拼盡全力猛跑,這回他甚麽自創的身法都用盡,打滾帶爬的跑了不知許久,連偷到的酒壺都摔破了,跑到一座路邊小廟旁,才喘一口氣,就聽頭背有人呵着氣說:
“別跑了好嗎?咱門好好聊聊吧。”
追命忍不住,他吼道:
“你別冤鬼般的死纏着我!你再跟着我,我殺你!我殺你十七八截!”
那人笑着扪須,咋舌地道:“哦?有這樣厲害!”
追命不顧一切,飛過去拳打腳踢。
那人沒有避——但都一一避開了。
追命拔出了牛耳尖刀。
“你走不走?!”
那人笑着搖頭,笑聲裏帶點喟息,好像很為他可惜的樣子。
追命不管了。
他一刀就紮下去——
——紮不下去。
(不行,我不能殺人!)
那人和氣的問他:“為甚麽不刺下來?”
追命耷了耳朵,皺了眉頭,丢了刀子,只鼓着氣道:“你抓我回去吧。”
那人笑道:“偷東西是不好的。”
“可是我窮。老先生,你沒窮過,你不知道。”
“……是嗎?但你偷的是酒,不喝酒會渴死嗎?”
“但我喜歡喝酒,如果會死,死了也就算了。我偷的當然是為了我喜歡的東西。如果我偷人的錢,偷人的財物,可能會累了人;但我偷的是酒,少了兩壺酒,不會累死人的。”
“但卻累死了你自己,你偷的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物,但失的是大節。試問一個頂天立地、将來有所作為的男子漢、大丈夫,他怎麽會因為一己之私、一念之貪、一時之快而去偷取別人之物!”
(又是“頂天立地”!)
“如果我現在是大人物、大将軍,大家倚重我,瞧得起我,我可以呼風喚雨,可以左右局勢,我當然會努力奮鬥,自勵自珍!”追命聽得心動激起了熱血,但語音更加譏诮:“但我只是一個小痞三、大流氓,我妄論甚麽大節!我也沒志氣可言!”
“你沒有氣節,那一刀你為啥不紮下來?”
“我……”
“英雄莫問出處。你不是個偷東西的人便不是!比你出身低微貧寒的人,青史上有的是,他們不也一樣咬緊牙龈,持志不懈,渡過艱辛歲月,成大功、立大業、做大事嗎!你怎可妄自菲薄!你現在才華未得發揮,便飄蕩無定,閑散不羁,猶如行雲野鶴、游戲人間;但只要你不放棄,肯努力,一旦得遇時機,千載之材,光芒盡露,這才是你龍飛九天、鵬沖九霄之時!你只要有志氣,肯努力、願意奮鬥,現在是個乞丐又有甚麽關系!我看你這一刀沒刺下去,才肯罵你;一個人可以沒有背景,可以沒有運氣,但不可以沒有憧憬,沒有志氣!
可以出身不好,可以窮困潦倒,但他就是不可以先行看賤自己、放棄自己!”
追命聽得大汗涔涔下,澀着喉道:
“……老先生……”
那人只一笑,說:“紙包不住火、布袋終究會讓錐子刺破。有才的人未必有毅力,有毅力的人不怕熬煉。咱們有緣再相見吧。”
追命自行跑回去“飽食山莊”。
莊裏的人大為震訝。
“你又要回來偷甚麽東西?”
“我是來向你們認錯的。”
“甚……甚麽?”
“那兩壺酒是我偷的,我把它給摔破了,我來受你們懲罰……或者,讓我當雜役幹粗活兒,來賠償酒錢吧。”
“……原來,原來是要讨活兒幹的!我看你讨打才是——”
有人把這消息通知了莊主。
莊主方臉粗眉,赤頰乾髭,目含神光,顧盼間一團正氣,不怒而威,怒令人懼。
追命一見了他,就打從心裏服了七成。
那莊主問:“你就是偷酒的?”
追命搖頭:“不是。”
莊主詫道:“不是你是誰?唔?”
“我回來認罪,就不是偷了。”
“你為什麽要回來認罪?唔?”
“做錯了連承認的勇氣都沒有,”追命坦然道,“我這輩子都要賣給你兩壺子酒了!”
“好!”
那莊主如雷的喝了一聲,院內院外、院裏院中、幹活的人全震得停了手:以為莊主要殺人了。
“你罰我吧!”追命豁了出去。
“我就罰你!”莊主如雷的一聲喚了出去,“來人呀,把這小王八蛋請去我西廂當食客,給他吃好的、喝好的——一定要喝好的——把他給養胖了,我才來一塊肉一塊肉的吃他!”
莊主當然不是要真的“吃”他。
他只是欣賞追命,把這“小孩子”攏了過來當他院下的食客。
——反正他手上的食客沒三千也有一千五。
——一千五百人中當然也有不少人是混吉的,但只要有一成是像樣的人,“飽食山莊”
裏至少也有一百五十位能人。
這位莊主豪邁過人、喜歡廣結朋友,加上他是當朝天子近前帶刀總侍,有這樣的顯赫地位,使他呼朋喚友,結交黑白兩道各路好漢,更加得心應手、一呼百應。
追命後來才得悉,莊主原本也是江湖中人,因受諸葛太傅看重,在禦前薦舉他,才能擔此重任。在他任次裏,曾三次舍命為保龍軀,受傷之重,令禦醫也束手無策,他卻依然能活過來了,故而極受倚重。
由于護守天子,戍守皇城,是傷神費力的事兒,而且就算這樣一個吃力位子,也有內宦朝官争軋不已,故這位莊主也只是負責在冬夏二季保駕,至於春秋二季,則由他人負責。
這位官廷總侍,沒事不用入宮之時,便來搞他的“飽食山莊”。
這位莊主是名好漢子,跟門下食客比酒比力比功夫,從來不許人故意容讓,勝了當然可喜,輸了也就認了,所以在比酒一節上,曾輸給少年追命:三壇幹完之後,他咕嚕一聲栽倒下去了,次日起來才二話沒說,打賞追命三十兩銀子。
這莊主姓舒,名無戲。(此人故事可見於“逆水寒”第六集)
他說過的話,一定算數,比“君無戲言”還要君無戲言。
追命也不客氣,就在他莊裏又吃又喝,結交的朋友多了,三教九流的都遇上,他也趁此好好的學武、學藝,學書。
舒無戲手上能人多不勝數,很少教他辦事;何況,追命依然運舛,但凡他手上辦的事,無論辦的是甚麽、如何小心着手、如何一心求好,卻總是到頭來仍出了差池。
反正他負責的也不是甚麽大事,舒無戲也不怪他。
舒無戲有一日,随手丢給他一本書,吩咐他:“這裏面有些合使的,你練練看。可別傳予別人看。”那書的封皮上繡着“追命”兩個篆字。追命以為是甚麽絕世拳譜,翻開一看,卻光是腿法腿功。但他對腿法卻份外有天份,所以練着練着也上了瘾。舒無戲概不理會,後來也很少再理會他。
在這四年功夫裏,除了那本腿法“秘笈”之外,追命跟人學了不少功夫,指、掌、劍、棍、都有一些,腿功、輕功,更是他所能,一學就上手,所以,他愈發要在自己比較不争氣的方面,例如拳、掌、刀、鞭,花上更多的時間、心力,來紮好基礎。
舒無戲也由得莊裏的人平時胡混,或者學藝習武交換心得,他也不理;平時樂得跟莊裏食客喝酒談心,但卻嚴禁門下在外結黨欺人——一旦觸犯這點,重則親罰,輕則逐出門牆!
追命除了趁此修文習武外,也從舒門裏學了不少禮節。畢竟,舒無戲雖是一介武夫,但在皇延當慣大官了,一切官延禮節,都有規律要守,追命性格雖然不羁放浪,但記性卻好,為了一些特別原故,他格外使自己知書識禮,把這些禮節道理全記住了。
——沒想到:這對他日後的發展,有着起死回生的助力!
所謂“特別原故”,是他“老毛病”又發作了:
不是酒痛。
而是女人。
他喜歡上了舒無戲的大女兒:
舒動人。
舒動人是舒莊主的拿上明珠,他也特別疼愛她。
但舒無戲卻似井沒有特別賞識這位“崔略商”。
事實上,在當時,追命也沒甚麽“特別”表現。
——他只是“飽食山莊”的“食客”之一。
可是追命之所以會甘心情願的留在“飽食山莊”,主要原因之一,便是因為舒動人。
舒動人很動人。
她愛穿紫色的衣服,倚在有柳陰的窗前。她的膚色很白很白,耳墜子很晶很晶,神情很憂悒很憂悒,樣子很美很美,那柳樹也很青很青,她低哼的歌也很好聽很好聽。
那時追命讀了點書(他讀書是為了她),一面讀一面看她一面想那首“閨怨”:“閨中少婦不知愁,春日凝妝上翠樓;忽見陌頭楊柳色,悔教夫婿覓封侯。”踏踏的馬蹄經過窗前,那美麗的(紫衣的)少婦忙探頭去看:經過的不是自己的夫君啊……追命得意而惆悵的追思不已:他要當那個讓她(小妻子)勸去“覓封侯”的“夫婿”好呢?還是那個偶爾使她凝睇懷愁的“過客”好?
唉。
那時追命也習了武(他練武是為了她),一面苦練一面鞭策自己一面想她:姓崔的,你得努力!努力!!努力啊!!!有一天你在“五年一度飽食山莊擺臺賽”上技壓群雄,她就會注意到你了。有一天,你能陣前殺敵、關前立功、沙場上點兵,就可以向舒莊主提親了。
哎。
就算他練輕功的時候,也只是想到:如果有一天,能神不知、鬼不覺的接近動人姑娘,在她身邊,感受她的氣息,聞到她的香味,和凝視她那紫得那麽深郁的衣衫和白得那麽淡悒的膚色,如此相伴一生,那麽他就無枉此生了。
——縱教他一輩子不再沾酒也願意。
(她的眉毛那麽濃,性子一定是很烈的了。可是她一颦一笑,卻似小透般的輕柔!如果她鐘意了我,而又不是嫁給我,她一定會寧死不從吧……可是,她怎會鐘意我呢?)
由于“飽食山莊”各路人馬都有,追命也跟了投靠舒府的兩位江湖術士學了點命相之術。
“你跟眉毛濃的女子有緣。”追命當時最愛聽這句話,但對下一句話卻常常忘掉,不然也不願擺在心裏,“可是眉毛濃的女子性子也往往比較厲烈,小心着吧,縱不是有心的,也對夫君有刑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