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10)
樣的日子過去了好幾個月,直到有一天,朋友給我打電話說,對不起我,這房子可能不能長住了,因為朱茵要結婚了。
我再一打聽,原來朱茵要嫁給的人是一名學識淵博的大學教授。朋友說,朱茵是最适合這樣的男人的,他們一家人都商量好了,保沒錯。
沒幾天,我就搬到了一家臨時的出租房去了,同時在附近找到了一份還算穩定的工作。
搬家那天給朱茵打了電話,想把這幾個月沒交的房錢補上,可是電話怎麽也打不通。于是,沒法子,收拾妥當之後,我就寫了張紙條,連同2000多塊錢一起放在茶幾上。
錢算不得多,可放在茶幾上又覺得不妥當,思來想去還是放到朱茵的房間比較好。
朱茵的房間房門沒有上鎖,我輕輕一推就進去了。房間裏有個不大的靠牆角的書桌,我将錢和紙條都放到了桌子上。正想着這回什麽都辦妥當了的時候,我注意到了那本書。那本被包了封皮的書就放在床上,就像是一個包裹在襁褓之中的嬰孩一般安靜。
有時候,我真的懷疑是不是自己手賤,我竟又不自覺的動了朱茵的書。書中寫得都是一些青春裏面的往昔歲月,倒是沒什麽過多的魔力,畢竟是小說,和現實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可自己還是想多多少少看點。
可就是随意的一翻,我記得清清楚楚,就在132頁裏面竟然夾着一張紙條。紙條上寫着密密麻麻的字。
怎麽會有張紙條?我很好奇。
我必須承認我這個人好奇心極重,我将書倒扣在桌面上,抽出了紙條,看了起來。可這一讀不要緊,我卻知道了一個關于朱茵的秘密。
紙條上有這樣一段話:
我是個文靜的人,很多人都這麽說,可能是和我上了這麽多年的學,學了這麽多年的知識有關系。可就是這樣一個我,卻愛上了一個在酒吧謀生的流浪歌手。我不知道我是對,還是錯?/一有時間我就會跑去他賣唱的那間酒吧,望着他的人,聽着他的歌。/我甚至有時候會想,為了他,我可以放棄一切。/但這種想法是多麽的不可一世。/我沒有向他表白過,但是我知道我深深的愛着他。或許,他還不知道我愛他。可這就足夠了。
讀着這張紙條,我意識到我犯了一個巨大的錯誤。或許,一開始,我就不該動這本書;或許,那是最好的選擇;
朱茵以為我初次看這本書的時候就已經看過了這張紙條,但實際上我沒有看到。可等到我真正地看到的時候,我卻又有點為朱茵感到凄涼與悲傷。
時間又過去了一個月。
我的工作開始穩定了,收入也相當可觀。
這天早上又接到朋友的電話,說,他妹妹朱茵這個禮拜結婚讓我到時候光臨。還說,那個新郎,也就是那位大學教授果然涵養高,學識淵博,甚至還有提到他的家境以及薪資。反正都是“不錯”的那類。
可是聽到這樣的話,我卻更加的感到魂不守舍。
我說,“我不能去。”
☆、第二十七篇:妻子,我,朋友
這件事情說起來委實讓人覺得難以切口,甚至于,我會覺得如果我說出來,有些人一定會說“連自己的女人都看不住,這男人還真慫得很。還有臉說這些事情,真不怕丢人現眼。”但是,我還是要說,因為不說出來我會發瘋或者說只有說出來我才會心安理得。
寫到這裏,恐怕我不說出來,就會遭到探索欲望強烈地朋友們的埋怨。
那好,我就先将事情的梗概說一下吧!事情是這樣的,好吧,好吧,沒必要再多考慮些什麽了,就用一句話來說吧:那就是,我的妻子和我最要好的朋友私奔了。
他們走的時候,我依舊像往常一樣回家。時間是下午,大概應該是五點半左右。
妻子不在家,家裏的茶幾上留有一張字條,上面是妻子雅的筆記,寫着:溫,我們已經到頭了,我決定離開你,去選擇更好的去處。
就是這樣一句簡簡單單的話,讓我咬牙切齒。
而我最先想到的就是給我最要好的朋友力打電話,讓他幫忙找找雅。可反複撥打力的手機號碼,無濟于事,和雅的手機一樣,也是不通。
那時,我就後知後覺的感覺到有些不對了,心也是開始慌了神。我開始聯系雅曾經的所有朋友,也聯系和力有關系的朋友。
我發瘋似的,到處去找他們,去我和雅逛過的附近的大街,去我和力一起醉倒過的酒吧,也去過我們三人在一起劃過船的那個叫“幸福灣”的小河······
但,一無所獲。
最終,我得到了一個令我難以相信的結果。結果是————他們居然私奔了。
他們兩個人就像人間蒸發了一般,徹底地從我的世界消失了,像極了從後視鏡之中霎刻閃過的風景樹。
時間就這樣一步一步的走了過來,我有些昏沉,不知道過了多久,也許是三年,也許是五年,也許是十年也未嘗不可,總覺得好漫長,而自己卻總是在這漫長之中久久地颠簸,直到精疲力盡,才算是将一些記憶稍稍的淡化。
可是······
他們總不肯讓我安寧,他們就像是時刻潛伏在我身邊準備行刑地劊子手。
真沒想到,雅,她居然回來了。
至于是晚上還是早晨,我壓根就沒察覺得到。
早上,我剛剛起床,就看到她坐在椅子上兩眼神情地看着我。桌子上還有準備好的早餐。
“你這算什麽?”
我憤怒的喊着。視線已經不肯在她的身上有過多的停留。我将頭別過去,懶得去看她那張因為化妝而變得慘白的臉。
但是,雅卻猛然間跪在地上向我哀聲地祈求着,道,“溫,請你原諒我吧!我還是想和你在一起的。我們在一起,一定會快樂的·······力,他簡直就不是個東西。”
我沒有言語。
而我的世界,好像就此決斷一般,腦袋之中空蕩蕩的,只能夠聽到的是雅斷斷續續地抽泣和嗚咽的聲音。那聲音讓我煩躁————從來都沒有過的煩躁。
等到我的情緒稍稍地穩定下來,而她還是再不依不饒地說着話。
她說,她和力在那幾年之中去了新加坡。但是,她在那裏一點也不快樂。甚至是她在那裏會時不時的會想到家中的我。而且,她還提到力因為一個長相漂亮而又有錢的貴婦對她變了心。
她說,她在離開我的那幾年裏,力經常對她發牢騷,甚至還會用榔頭去砸她的頭。要不是幾位好心的華僑,恐怕自己早就死在了國外。
她說,她從來都沒有想過力是那樣暴戾的人。
我對她的說辭,真的是不知道該說些什麽。我回過頭,眼睛也不眨的看着她,就像是在看一尊在平常不過的石塑。我已經不愛她了,更沒有情感了,要說有,也只能是恨。
她又說,不是她願意離開我的,而是力故意勾引她的。
她說,我是有點缺少浪漫的,而正是由于她自己對那種浪漫的渴求,以致于一時鬼迷心竅,才相信了力的話。
她還說,她離開的時候最最惦念的人還是我,最最甜美的回憶還是曾經我們在一起的過往。
但是,說這些有什麽用呢!
你以為,我會相信嗎?
你以為,你還是那個可以讓我相信的女人嗎?
我對雅所說的話都不予理睬,甚至在她哭得滿地打滾的時候我都不願意多看上一眼,就更別說會上前攙扶一下了。那個爛女人,那個臭**。她真的就是那種女人,我怎麽早沒有發現呢!?
不過,也好,反正這麽多年沒有她的日子也是過來了。
她将雙手伸進我的衣服,她将她的胸脯靠近我的後背········我知道,她想用我的Xing欲來征服我。
但是。
你以為,我會再傻到去碰你的身體嗎?
你以為,你滿足了我的生理需求,一切就都會煙消雲散再回到從前嗎?
“哈哈”簡直是癡人說夢。
當我是什麽,畜生嗎?我心想。
“你給我滾開,我不想再見到你,你根本就不是我喜歡的人。我們曾經的過往都已經不複存在了。我已經當你是個死人了。對你,我沒有情感。”
“你真的就這樣決絕嗎?”雅哭喪着臉說道。臉上原有的那種悲傷欲絕,愈演愈烈。
“當然。”
說完,我起身穿衣,在雅的注視下,拉開身後的房門憤然離去。我沒回頭看她,也沒必要再看她,或許那一刻,我希望她死了最好。
不要說我決絕,因為她比我更決絕。什麽叫不決絕?難道是讓我原諒她的背叛,然後笑着對她說:“好了,好了,都是我不好,是我沒有照顧好你,一切都是我的錯。是這樣說嗎?真是不可思議的笑話!”
如果是那樣,我覺得,我簡直就不會是個男人。那做法簡直不可思議。我要是那麽做,我又成了什麽。
外面。
我沿街走,一直的走,我都不知道我要去哪裏抑或是哪裏才是我最終的依賴。但是,我就想這樣的一直的走下去,或許只有這樣才能夠讓我的心更加的安寧。可是,我發現我根本就沒法安寧,因為他們總是在侵擾着我。
我發現有一輛車跟在我的後面,它以為我發現不了,但實際上我早就把它發現了。我又走了一段距離,我以為它不會跟來。但是,它就一直跟在我的後面,保持着十幾米的距離,就像是一只時刻窺視你的鬼魅。
那種感覺相當的不好。
我停下腳步,車也随之停了下來。
我沒回頭而是仰着頭看蒼藍色的天。而背後是一動也不動的車。我的心髒跳得很快,而那車依舊穩如泰山。
我低聲罵了一句,“臭**,你還有臉跟來。”
好吧!我到底要看看你還能說些什麽?
我走向那輛紅色的車。
可當我站在車前,透過擋風玻璃,我他MA的居然看到了他,就是他,不是別人————是力,就是力————那個背信棄義的人。
力也一推車門,從車上下來了,手中是不知道什麽牌子的香煙,他吸的很用力。一根接一根的吸。而且他的眼睛似乎有些昏暗,大概是好長時間沒有休息好的緣故。
“你找我?”我知道,我的話語毫無感情可言,而且聲音也不大。
“對不起”。
這三個字,絲毫不差的從向來生性傲慢的力的口中發出來。但在我這裏聽上去好像是那“霍霍”的磨刀聲。
之後,兩個男人臭男人對視,我和力。
我不在出聲。
他也不作聲。
我們就這樣看着對方很久。
恍惚間,有什麽東西久久地将我們隔離。我想,作為曾經最好的朋友,我們再也回不去那種曾經的要好了。現在是,以後也是,很久很久的以後也是。想必,如果我們能夠在街上在遇到,并且向彼此點一點頭抑或是露出一丁點微笑,那都會是奢侈。
我不知道此刻他是什麽心境,而我的,我知道,我已經傷心透頂。
我想,或許我給力一拳我就會好些,他也會好些。但是,我就是不動他。哪怕是一根手指頭也不會動。我就是讓他自己覺得對不起我,我就是讓他覺得對我有愧疚,我就是要他永遠都背負着背叛朋友的罪名。
一個爛妻子。
一個臭朋友。
一對狗男女。
我将力和他的車留在了那裏,一個人走掉了。而他依舊站在車旁,猛力地抽着煙。他好像哭了。
我穿過一條有一條陌生的街,一條又一條陌生的小巷。我都不知道我去往哪裏,又何時會停。
☆、第二十八篇:囚死鳥
這天夜裏,傑做了一個讓他覺得十分恐怖的夢。夢中他身臨其境般出現在一片茂密的叢林之中。身邊沒有任何人,他也無處可去。忽然之間,他只覺得眼前好似閃過一團光。而後他的身體就不由自主地向着這團光走去。
盡管深處密林,但傑卻發現這個地方很明亮。天空也一片晴朗。
他行走的地方長滿了類似于薰衣草一般的花簇,他還能夠聽清不遠樹上的鳥鳴聲。他就這樣一直走着。他的直覺告訴他,或許他根本不該出現在這裏。但是,他就是來了,并且身體不由自主。
由于無法控制身體,傑也只能大概地想象一下,自己會被帶到哪裏?他想到了景色絕美的森林小屋還有荊棘叢生的密林洞穴,甚至是那遍布墳丘、燒紙和白幡的陰寒之地。
可當他的雙腿停下之後,他還是驚恐地叫出了聲音,甚至于,整個人都昏厥了過去。也不知道過了多少個時辰,反正這裏的天一直都是亮着的。他清醒了過來。
在這裏他完全感覺不到時間的變換,仿若這裏始終如一,就像是一棟堅固的老房子,一直在那裏,就在那裏,沒有動,恒久不變。明晃晃的光照得他的眼睛有些刺痛,半眯着眼睛時,裏面出現了一片鮮紅,就像血的顏色。
傑盡可能的讓自己保持鎮定。他看到自己面前是一棵巨大無比的參天枯樹或者說參天朽木。要說這枯樹倒也平白無奇,而能讓傑感到恐懼的不是樹木的本身————是樹上所挂的東西,不,不是東西,是人。
這枯樹上挂滿了人,沒有錯,就是人,一個個看上去還很鮮活的人。有的人被幹枯的樹藤吊在樹的枯枝上;有的人胸口被枝條貫穿而過,就那樣的串在樹上;還有的人困在被樹梢上面的枯枝編茏而成的籠子裏面。
傑确定這些人還活着,因為他們彼此間還在談笑。甚至,有一名嬰孩格外引他注目。那嬰孩看上去也就幾個月大,嘴裏還在“哇哇呀呀”地叫喚着。
正當傑看得楞神的時候,枯樹上一位腦袋朝下,雙腿被枯枝綁牢,身體倒挂着的老者說話了,“年輕人,是新來的吧!?”老者滿臉的褶皺,頭發中有着一撮一撮的白發,張口時可以看到裏面還在活動着的牙齒。從其身上衣服的款式來看,不像和傑是一個年代的人,倒有點像古人。
傑有些害怕,他本能地想向後退去,試圖離開這個他認為可怖的地方。可無論他雙腳如何用力,身體就是不動分毫。這種狀況,就像他整個人都長在了地面上一樣。
樹上的那些人,包括那名嬰孩在內可能已經注意到他的存在了。他們剛剛還在吵鬧個不休,現在卻是一下子靜了下來。
傑慌張地看了看那些人,視線再次停留在那名耄耋之年的老者的身上,但還是不确定老者是否在同自己說話,就試探性地問了一下,“那個,老先生您是在和我說話嗎?”
那老者晃動了一下身體,腿上的枯枝也跟着晃動着,他雙手交叉于前,道,“下面就你一個年輕人,不是和你說,難道還有別人不成?”
傑心中一驚,臉色一陣陰晴不定。
老者又說,“看來你是新來的。”
傑聽到這話,不知所以,但他心想自己初來乍到,對這裏陌生的很,也可以說是新來的,就頻頻地點頭,以回應老者。而聽到傑承認自己是新來的之後,樹上那些或吊着,或捆着,或關着的人就又開始議論起來。
傑能夠聽到他們在說的話。
一名身着紅衣,脖子上纏着枯枝的年輕女子指着傑對旁邊的人說,“這官人年歲不大,就來到此處,想必也是遭遇了罹難啊。”
紅衣女子說完,旁邊給她作出回應的是一名捆綁在樹幹上的且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老女人,老女人附和着說,“對的,對的,這人的臉生得好生英俊。我喜歡,我喜歡。要知道,我在這裏已經好久都沒有那個了。”
說到這裏的時候,枯樹上一片笑聲,不過,那笑聲卻沒能夠讓傑産生愉悅感,反倒是讓他覺得格外的瘆人。
傑戰戰兢兢地問老者,“我不明白您老的意思,但我确實是一個人來到這裏的,我覺得這一切就像是一場夢一樣。我看到你們的慘況,這實在是不可思議。您知道的,您還有他們全都挂在樹上啊。”
老者聽了傑有些結巴的言語,也是跟着其他人“咯咯”地笑了起來,笑罷後才說,“沒什麽不可思議的。我在這裏已經幾千年了,見過的人多如牛毛,就是連現在你們生活的社會我也是知之甚多的。因為這裏也有很多你們那個時代的人。他們也像你一樣問過同樣的問題,因為他們好奇,他們不知道這其中到底是怎麽回事。但是,我知道。”
“什麽?您知道。”傑驚愕不已。盡管他不知道老者在說些什麽,但是,他就是想知道為什麽自己會出現在這裏,或者,他想知道是不是自己在做夢。
“用你們的話說,‘當然是真的’。”老者沉沉地說。
說到這裏的時候,巨樹上的人又歸于了寧靜。
“那我為什麽會來到這裏呢?我是不是在做夢啊?”傑立馬問出了自己的疑惑。
“這個嘛,怎麽說呢!?反正不是夢”老者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樣,後來還是沉着氣道,“我可以給你舉幾個例子,你或許能夠理解些。”
“好,您說。”傑本想作個揖謝謝老者,可身體還是動彈不得。
老者笑了笑,道,“那就先從我說起吧!我叫孔聖人,已經在這裏有些年月了。當初來到這裏的時候,這裏也就這麽一棵枯樹。那時候,作為初來者,我是不相信眼前之所見的,也以為是自己周公夢蝶。但吊在這裏許些年月後,我終于是想明白了,這一切都是真實存在的。而且,最主要的是,我已經死了。我打開我的本源記憶,我發現我是被我最為得意的門生給害死的。而他的名字,随着年月的更疊,我早已不記得了。但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是被害的。”
“啊,您說,您已經死了。”傑又是一陣吃驚,剎那間,他好像想到了什麽。之後,臉上驚魂未定。
“沒錯,千真萬确。我是被我的門生害死的。他說,在我那裏已經學不到任何有用的東西了,再留于我那,也只能是浪費他大好的韶華。至于,他叫什麽,又為什麽要将我害死,直到現在我也不曾明了”說到這裏,孔聖人指着那夾在樹枝間的且包裹在襁褓之中的嬰孩說,“這個剛出生不久還未享受人間福澤的孩童叫劉和,是乾隆年間生人。後來卻是因為母親未婚先孕違背了當時的倫理而被其母親手遺棄于髒水溝。也是死了幾百年的人了。”
聽到這裏傑仿似已經頓悟,而這頓悟卻讓傑的心都涼了半截。傑打斷孔聖人的話,一臉嚴肅的問道,“您的意思是說,所有被害的人才會出現在這裏。這麽說,我已經死了?!”
“嗯,也可以這麽說。”孔聖人回答了一句,之後,又道,“不過,你還是很特殊的,準确地說,你還沒有死,或者說,你暫時還不屬于這裏。”
“可您剛剛不是說只有被害死的人才會出現在這裏嗎?難道我還沒死就可以來到這裏了嗎?另外,您說的特殊到底是什麽意思呢?”傑有點惶惑。
“這個嘛,我可以告訴你,但你絕不可對其他人說起。因為在這個地方很多事情是格外保密的。”
傑想了下,堅定地點了點頭。能動了,居然能動了,沒想到此時傑的身體竟然能動彈了,這也讓他激動萬分。
孔聖人把這看在眼裏,就擺了擺手示意傑過去。傑倒也沒有多想就走到了孔聖人的身邊。孔聖人腦袋朝下吊着,傑站着,兩個人面對面。
在傑的耳邊,孔聖人喁喁低語着說,“我們這個地方叫‘死渡’。何為‘死渡’,就是給像我們這樣的枉死之人所建立的住居之所。為什麽呢?因為我們是枉死的,身體之中殘存着怨念,而有了怨念就不可輪回,但又不可被打入地獄,只好将我們收攏到這裏來。還有,這‘死渡’裏面有一只鳥,它并不是一只普通的鳥,它是專門引枉死之人來到這裏的工具。這裏的人叫它‘囚死鳥’,也只有在它的引領下枉死之人的軀體才會在埋葬後出現在這裏。”
聽到這裏,傑忽然意識到,在剛剛來這裏之前好像真的有一只鳥出現在他的眼前,好像是一只紅色的鳥。看來那就是‘囚死鳥’了。他把這件事告訴了孔聖人。
孔聖人對他說,“那就對了,看來你所看到的真的是一只‘囚死鳥’。一般來說正常情況下人是看不到‘囚死鳥’的。除非你死了。而我說你特殊的原因是,你暫時還沒有死。”
“什麽,我沒有死?”我緊張兮兮地問道。
“是的,你還沒有死————可你卻看到了‘囚死鳥’還被帶到了這‘死渡’來,但你又未被挂在枯樹之上,也只有一種原因。那就是在‘囚死鳥’引渡枉死之人時,剛好被你撞見。而你能夠撞見,就說明不久的将來你即将成為枉死之人。”孔聖人說這句話的時候就像是在讀有聲小說一般,讓我渾身起了一層密密的雞皮疙瘩。
“怎麽會?”我有點懷疑,孔聖人所言的真實性。可身處于這種地方,我卻又不得不相信他之所說。
“怎麽不會?這一切都是真真的”孔聖人看出我對他的話有所質疑,聲音霍然間有所提高。
可這一提高不要緊,就在這個時候,天空之中忽然陰晴變幻,不遠的高空竟然閃起了耀眼的白光。“咔嚓”。緊接着就是一道震耳欲聾的霹雷聲。那雷聲何其的轟響,震得我全身發抖。地面也開始皲裂,一條一條的裂痕一直延伸到那棵巨大的枯樹之下。
就在下一道白光閃爍的間隙,我驚恐地發現,天空之中竟然出現了一個龐然大物。這龐然大物好像是在吞雲吐霧,如神話傳說一般,馬身人頭,手持鐵錘,駭人之極。
“不好,阿迪斯來了。你要想辦法盡快離開這裏。”說罷孔聖人腿上的樹枝一緊将他拉向樹冠,可他剛剛被拉到樹的頂端,巨大的“咔嚓”聲就順勢襲來。
巨樹上所吊着的人亂作一團,驚恐聲此起彼伏。而等霹雷聲徹底消失之後,傑才發現,原本吊着孔聖人雙腿的那縷枯樹枝早已折斷。而在原來他和孔聖人交談的位置邊上正好堆着一堆腐朽不堪的白骨。
“不用看了,小子,他已經死了。這都要怪你,要不是你出現在這個地方,而他又私自将這裏的秘密告訴你這個外人,他也不會死。”這個叫阿迪斯的怪物面無表情,“好了,現在你還不屬于這裏。我要送你回去了。等你該來的時候,誰也留不下你。相信,我們很快會見面的。”
傑剛想說話,可霍然間眼前冒出了一片血紅,之後,整個人就意識不清了。
傑想,他應該是在做夢,他覺得這個故事太特別了,簡直像電影一般。他想,不可能像夢境中孔聖人說的那樣看到‘囚死鳥’的人就意味着已死去,還要在下葬後屍身被它帶走,然後吊到那棵巨大的枯樹上面。這種事情讓他覺得好笑。
當傑意識清醒過來的時候,他才發現,他正躺在自己的床上。這讓他感到欣喜。燈不知道什麽時候亮了。他環顧四周,那些家具,那窗簾,甚至是家庭影院和Rain的海報,這些都和他現實生活當中一模一樣。他心想,什麽孔聖人,什麽‘囚死鳥’,什麽‘死渡’,看來都是假的。
可是,在傑看着家中這些事物看得專注的時候,一柄刀子卻是猛然間插進了他的胸口。他的老婆敏騎到了他的身上,而敏的手裏正握着那刀子的手柄,眼神決絕,口中還念念有詞,“傑,對不起了,為了我和賓的幸福,我只能犧牲你了。你死後,我會每年都給你燒紙錢的······”說罷這些,敏再度拔出刀子接二連三地向傑的胸口刺去。
而傑無力反抗。
恍惚間,傑看到了敏那張醜陋而又奸邪的嘴臉,他還想到了他最為要好的哥們賓。
恍惚間,傑看到了一只鮮紅的鳥。他記得,那就是“囚死鳥”。
☆、第三十篇:十年
在歲月所堆砌的長河之中,十年算不得長久。可對于個人來說,十年卻足可以改變一個人的命運,或者說重新雕琢出一個人來。十年前,他可能是能夠讓你親近而盡吐真言的一個人,十年後,他可能就變成一個為你所唾棄、所厭惡的長舌之人。十年前,他可能讓你倍感難堪、無法走進,十年後,或許,他可能就變成了一個你所最為了解、最為信任的人。無論你是誰,十年,總會讓你發現你身邊人的周多不同。
凱就是這樣一個男人。
十年前的凱是一個偏文靜的男生,嘴角習慣性地挂着淡淡的微笑。人算不得健談,卻總能給人以踏實之感。
可十年後你在看,當我那天再次遇到這個曾經讓我那般欣喜、留戀的男生,我不由得詫異非常,他全然變成了另外一個人————是那種我所不曾了解或者說永遠看不透的男人。有時候,想到他,我會聯想到魑魅魍魉,讓我如斯恐懼。寬大的格子襯衫,黑色紅邊的墨鏡,一條棕色的褲子,以及一頭火紅的就如同火鳥一般的頭發,嘴邊還挂着胡茬。這是凱的一身扮相,可這是我曾經認識的凱嗎?
他和我記憶之中的那個人完全格格不入。
見面發生在13年的年末,高中時候的班長斯給我打電話,說好久都沒見了,大家聚聚。我答應了,也想見見我這群老同學。畢竟,這樣的聚會真的很難得。
聚會在一家餐廳的包間裏面,來了很多人。李建穿着筆挺的西裝,帶着成功人士也許都該佩帶着的昂貴名表。蔡娟和宇一起來的,據說他們在七年前就已經領證結婚了。看吧,多麽幸福的一對小情侶。
我和女友菲菲(也是高中的同班同學)一起出現的,我們的關系,可以稱之為藍顏知己。還有,“點子王”廷也來了,以及高中時候的“音樂歪才”孟孟也都來了,等等等·····不過,現在的廷是一家燈具城的老板了,而孟孟據說是在一所中學當音樂老師。而這所有人中最最神秘,氣度最為古怪前衛的要屬凱了。
寬大的格子襯衫,黑色紅邊的墨鏡,一條棕色的褲子,以及一頭火紅的就如同火鳥一般的頭發,嘴邊還挂着胡茬。這就是凱。
大家圍坐在一起,酒水菜品也都上齊全了。
斯端起紅酒四顧而望,笑意盈盈的說着,整場同學聚會的開場白。現在想起來,在那樣熱烈的氣氛之中他說的話已經記得不大清晰了。原因嘛,我那時候走神了,要不是菲菲用手肘碰了我一下,恐怕我還不會回過神來。
可回過神歸回過神來,我卻發現我的眼睛仍舊停留在凱的身上。這讓我覺得不可思議,畢竟我可是有丈夫的人了。為了掩飾自己的尴尬,下一刻,我也舉起杯和大家寒暄起來,而心裏卻是打起鼓來,紛擾不休。
“怎麽了,妮子,你今天的狀态可是欠佳啊。是不是還戀着我的大帥哥凱先生呢?!”斯說這話的時候,我注意到是有點故意的成分在裏面的,他說話時,臉一直對着凱,說話的語調也有點玩味的意思,“不過,你可能不知道,我們的凱先生不但不好請,而且現在連孩子都有了,還一連要了兩個·····”
話完的時候,衆人大笑,我也只能跟着輕笑幾聲。而目光再次落到凱身上的時候,我卻是發現他的嘴角在抽動,說不上是笑還是別的。他從頭到尾一直都帶着墨鏡,這也讓我匪夷所思。
這場同學聚會在我看來沒有什麽推崇的地方,大抵上和許多在平常不過的同學聚會一般無二。大家也就是在一起,吃吃喝喝,天南海北的聊天。而在聊到人的時候,話題也多半是在繞着那幾個身份地位不低的人的身上進行着。
要說這場聚會下來最為安靜的人就要屬凱了,我記得,除了來時向大家打過招呼外,他好像還沒有主動跟誰說過一句話。他一直冷在那裏,帶着墨鏡,看不到他的神情,嘴角有時候還會抽動幾下。
至于我,有人笑我就笑,倒是和大家聊得熱烈。
等聚會結束的時候,又有人提議大家一起去酒吧。我本來不打算去的,可是在衆人的推搡下,也就跟他們一起上了車。凱坐在我的後排,仍舊帶着墨鏡,一句話也沒有,這讓我心裏面覺得緊張兮兮的。就像是一個陌生的人時時跟在你的身後,而你知道有這個人,卻猜不出他是誰,他的用意是什麽?你只能一直往前走,心裏不安的揣測着可能發生的種種,好的,或者不好的。
是啊,十年了,回想以前,就會發現時間真的是好為久遠的東西了。一些曾有過的美好,一些難以釋懷的記憶,在時間的閘門打開,時間傾瀉出來的時候,竟然發現自己早已将曾經忘卻得一幹二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