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獵魔(12)
冬邺外國語學院。
東九棟樓下已經拉起警戒帶,不少穿着睡衣的女生正三五成群,神情驚恐地圍在警戒帶外。她們中的很多人都發着抖,頭發蓬亂,面色不是驚紅就是慘白,有人已經吓得哭了起來。
昔日擁擠吵鬧的寝室已如人間地獄,三個昨夜還生龍活虎的女生歪斜在各自的床上,兩條已無生氣的手臂從床沿垂下。從她們頸動脈湧出的鮮血浸透了涼席與蚊帳,灑至泛黃的牆壁,流向冰冷的大方格地板。
509整間宿舍,處處有血跡,那些漸漸凝固的黑紅液體,就像女孩們生命終結時發不出的尖叫,單是看着,就令人頭皮發麻。
一片牆上用血寫着一串大字:她們就是該死!
字跡歪扭醜陋,仿佛書寫者那早已扭曲的靈魂。
一串血足跡從509延伸到東九棟大門之外,消失于花壇中,看上去異常滲人。
高等學府一夜之間三名學生被殘忍殺害,這是絕對的大案、要案,南城分局一接到報警,就立即上報給了刑偵局。
上午9點,蕭遇安已經帶領重案組與刑偵一隊,親自來到了冬邺外國語學院。
痕檢師們正在堪稱恐怖的宿舍裏采集痕跡,明恕站在509門口,神情嚴肅地看着牆上那一行字。
發現兇案現場的是510寝室的舒玉。清晨,她打算去操場活動筋骨,開門就瞧見509的門大大敞開,裏面安靜得詭異,蔓延出來的血觸目驚心。
她戰戰兢兢地走近一看,只見聞靜靜的頭懸在床邊,脖頸上的傷像一張血盆大口。
有一瞬間,她腦中是空白茫然的,唯有雙腳在機械地往後退。
終于意識到509發生了什麽事時,她癱軟在地,發出一聲嘶啞的慘叫。
此時,她已經因為受驚過度,被送去校醫院。
她的室友也個個眼神呆滞,無法相信自己身邊會發生這種只有電視劇和小說中才有的慘劇。
“肯……肯定是李紅梅,還有那……那個女的,遲小敏!”王嬌的頭發被冷汗浸濕,她不停張大嘴呼吸,看上去有幾分詭異的滑稽。
但此時此刻,沒有人能笑得出來。
明恕走過去,收斂住眼中的寒意,問:“李紅梅是誰?遲小敏又是誰?”
聽聞這兩個名字,女生們情緒頓變,有的哭得更大聲,有的怯懦地聳起肩膀,更多的人則激憤交加。
“對!肯定是李紅梅和遲小敏!”
“李紅梅太惡毒了,私自把宿舍鑰匙拿給外面的人,以前還傳過教!”
“靜靜她們不過是說了她幾句,她居然……”
“太可怕了,幸虧她不是我們寝室的。”
“把這種瘋子招進來,學校得負責吧!”
“509昨天就說送李紅梅和那拿鑰匙的女的去派出所,是張姨攔着不讓。哎,如果去了派出所,她們就不會被殺了。”
“難說,這種事派出所根本不會管好嗎,頂多教育一下李紅梅,讓她今後不要随便往宿舍帶人。李紅梅那種性格,要殺人怎麽都會殺。聞靜靜她們太倒黴了,尤其是秦曼悅,她昨天還幫李紅梅說話來着。”
明恕聽了一會兒,得知衆人所說的李紅梅正是509的成員,而遲小敏是李紅梅帶回宿舍的外人。昨天晚上,李紅梅因為帶遲小敏回宿舍而與室友發生争執,晚上十點多離開。在熄燈之前,509只有三名被害者。
東九棟是四人寝,三名被害者的身份現已查明——聞靜靜,本地人,21歲;秦曼悅,峰城人,22歲;連巧,冬邺市新鳳縣人,21歲。
案件的焦點是,李紅梅在哪裏?那一串血足跡是否是李紅梅所留下?
痕檢師們完成了初步勘察,肖滿臉色非常難看,“明隊,裏面一共采集到七種足跡,包含血足跡。從足跡和現場其他痕跡分析,兇手只有一人,且是女性。她在作案時連手套都沒有戴,直接用直柄刀割斷了三名被害人的頸動脈與氣管。”
明恕看了看宿舍門,“鎖沒有被暴力破壞的痕跡,要麽是兇手用鑰匙開門,要麽是被害人給她開門。邢哥?”
“兩名被害人是在睡眠狀态下被殺害,沒有掙紮痕跡。另外一名有小幅度掙紮。”邢牧說:“兇手是趁她們熟睡,用鑰匙開門。最後一名死者在兇手殺害另兩人時醒來,但是已經晚了。她頸部的傷最重,死亡過程也最痛苦。另外,三名死者頸部的刀痕都很淩亂,兇手有明顯的洩憤情緒。”
宿管室,被女生們稱為“張姨”的張春芳已經被控制起來。
從三人的屍僵狀态推斷,命案發生在今日淩晨2點左右。即便是暑假,宿舍仍然設有門禁,淩晨0點準時關閉大門,早上6點才開啓。如果兇手是外來者,那麽張春芳将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我……我什麽都不知道。”張春芳坐在木椅上,吓得根本站不起來。
宿管室沒有空調,一扇老舊的搖頭扇發出“吱吱呀呀”的聲響,最強一檔風吹在她臉上,像一雙粗糙的手,正将她的眼淚抹進她松弛的皮膚與皺紋中。
“李紅梅是怎麽回事?”明恕問,“學生們說,是你阻止被害人送李紅梅去派出所?”
“她們宿舍昨晚吵起來了,李,李紅梅把鑰匙借給,借給外面的人……”張春芳結結巴巴地将前一日發生的事敘述一遍,末了反複道:“我覺得李紅梅可憐,才勸她們不要送李紅梅去派出所。我也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啊,而且最後決定放過李紅梅的是聞靜靜和秦曼悅,不是我,不是我!”
明恕見過太多兇案,已在腦中描摹出509四個女生争執的畫面,問:“你說李紅梅在昨晚10點多離開,那她後來回來過嗎?”
張春芳哭着點頭。
明恕問:“什麽時候?”
“1點。她在外面按鈴,是,是我給她開的門!”張春芳拍打着桌子,幹枯的亂發垂在臉頰,“我不知道她回來是幹,幹那種事,不然我就是拼了命,也不會給她開門!她從大一進校就開始打工,經常半夜回來,我真的不知道……”
“那她是什麽時候離開,你還記得嗎?”明恕又問。
“當時很晚了,我将她放進來後就回房睡了。”張春芳抽噎着,“門禁只管進,不管出,任何人都可以在裏面開門。”
肖滿在宿舍內的門禁按鈕上采集到了李紅梅的指紋。
明恕站起,轉身就看到蕭遇安正朝宿管室快步走來。
“蕭局。”他揚手喊了一聲。
蕭遇安未穿警服,仍是襯衣與西裝褲的搭配,襯衣衣擺收進西裝褲裏,幹練而挺拔。
“李紅梅嫌疑重大,精神狀态不穩定,很有可能持續作案,必須馬上找到。”蕭遇安擡起手腕看了看時間,“現場調查交給刑偵一隊,你們去鎖定李紅梅和遲小敏的位置。”
“是!”
宿舍內部沒有監控,但校園裏的露天區域卻有多處高清攝像頭。技偵組的隊員很快調出監控,視頻顯示,淩晨2點31分,李紅梅手持直柄刀,出現在距離東九棟最近的食堂,之後沿着東區大道離開校園。
她最後一次被攝像頭捕捉,是在冬邺外國語學院東門外的“老同學客棧”。
易飛亮明證件。前臺接待是個中年婦女,從未見過這麽多警察,吓得趕緊關掉電腦裏正在播放的肥皂劇,立即将衆人帶去3樓的客房。
這家旅館環境糟糕,低檔招待所的級別,牆壁斑駁,欄杆全是黑鏽,為了趕時髦,才将名字改為客棧,是附近收費最低的旅館,50塊錢一間房。
接待哆哆嗦嗦開門,“你們要找的人,就,就住在裏面。我只是開旅館的,不知道她是幹什麽的啊。”
面對女大學生,重案刑警們實在不願持槍以對,但509的慘狀又不斷提醒他們,一門之隔的也許是一名喪心病狂的殺人魔。
門向內打開,生鏽的轉輪發出的吱呀聲令人頭皮發麻。
不少恐怖片使用的,正是這種音效。
屋內只有一扇狹窄的通氣窗戶,玻璃上全是積攢了不知多少年的厚重污漬,光幾乎透不進來,唯一一盞頂燈關着,陰暗與黴味像具有實質一般,層層疊疊向刑警們撲來。
明恕手中的槍,正隔着兩米遠,對着一個年輕女人的額頭。
正是李紅梅。
李紅梅坐在僅鋪了一層草席的床板上,淺黃色T恤,七分牛仔褲,腳上是一雙劣質“洞洞鞋”。
證件照上的她雙目無光,面部線條僵硬醜陋。而真人比證件照更加難看——小眼睛,塌鼻子,翻鼻孔,厚嘴唇,寬臉盤,大腦門,臉頰與額頭都有痤瘡,稀疏的頭發在腦後挽了個松弛的馬尾。
人是視覺動物,喜美厭醜。可想而知,李紅梅的長相很可能讓她在童年時代就遭受歧視與排擠。而這種被邊緣化的境遇一直如噩夢一般跟随她。
看見警察,李紅梅既不驚訝,也不害怕,視線虛虛地在每個人臉上走過,最後定格在指向自己的那把手槍上。
明恕緩慢将槍放下,餘光瞥見床尾塑料繩上晾着的衣物。
那上面,似乎還能看見沒能洗掉的血跡。
李紅梅就是穿着這身衣褲作案。
易飛已經走了過去,将半濕的T恤與直筒牛仔褲取下來,放進大號物證袋裏。
“你們是來抓我的嗎?”李紅梅開口,短短一句就夾着語調滑稽的方言。
她的聲音很難聽,即便是正常音量,也顯得刺耳。
方遠航一下子就想到了農村扯着嗓子罵街的女人。
明恕問:“是你殺了509的三人?”
李紅梅不回答,卻慢慢彎下腰,手在床下探了探,拖出來一個破舊的紙箱子。
“小心!”易飛喝道。
明恕并未避開,在看清紙箱子裏的東西時,眉間狠狠一皺。
那是一把滿是血跡的直柄刀!
“是我。”李紅梅将刀拿出來,這才說:“聞靜靜她們三人都是我殺的,因為她們都該死!”
她們都該死。
509寝室牆上赫然寫着的,正是這句話。
“再讓我洗個澡吧。”李紅梅站起來,拉開一扇木板,“洗完澡,我就跟你們走。我有體臭,誰都忍受不了,你們也忍受不了的。”
刑偵局,重案組。
經檢驗,直柄刀上的血跡來自三名受害者,刀柄上有李紅梅的指紋。現場的足跡、監控全都指向李紅梅。而李紅梅也已認罪。這起駭人聽聞的宿舍殺人案,李紅梅是毫無疑問的兇手。
明恕透過審訊室的單向玻璃看着她,一股旺盛的怒火在胸中燃燒。
蕭遇安走了過來,在他肩頭很輕地拍了拍。
“你們只看到我殺了她們,你們有看到她們也殺了我嗎?我是被她們殺死的!”面對易飛、方遠航,還有刑偵一隊的一名女警,李紅梅竟然顯得十分從容,“她們都是魔鬼,我被她們欺負了整整三年,她們還想玩死我,怎麽就沒有一個人能來救救我呢?”
女警問:“她們對你做了什麽?”
李紅梅抿住唇,陷入了一段漫長的思考,最終笑着搖頭,“你們這些從來沒有經歷過不順的人,怎麽會明白?怎麽會相信?你們看着我,是不是還會想——這女的瞎編的吧?怎麽會有像她這麽慘的人?都是高素質的大學生,心地怎麽會有她說的這麽壞?”
女警說:“任何原因都不是你殘忍殺害同學的理由。”
“那我長相醜陋,有體臭,家境貧寒,沒有父母,就是她們能夠肆意踩踏我的理由嗎?”李紅梅捏緊十指,“你們這些生來就優越的人,将別人的不幸當做天方夜譚,你們還以為自己很善良,哈哈哈,不相信別人的苦難,諷刺別人的苦難,高高在上地教訓,這不是善良,也不是單純好嗎,是惡毒!”
女警被嗆得面紅耳赤,“你……”
“說不出話來了吧?”此時的李紅梅和學生們口中那個木讷的人截然不同,竟是咄咄逼人,能言善道,“你長得這麽漂亮,念書時沒少被人追吧?現在你當了警察,周圍男人居多,不像我們外國語學院,睜眼一看全是女的。你享受着衆星捧月,對我說任何原因都不是我殘忍殺害同學的理由。我想問問你,你有什麽資格來問我?你經歷過我所經歷的事嗎?你恐怕是連想象都想象不到吧。”
女警站了起來,奪門而出。
易飛和方遠航對視了一眼,只得暫停審訊,等待接替的女警。
“就你們倆不行嗎?”李紅梅說:“為什麽要讓女警來和我對話?是故意羞辱我嗎?”
方遠航沒搞懂她的邏輯,“這是上頭的規定。”
“那你們找一個長相和我一樣醜陋的。”李紅梅提到醜陋時,語氣淡然得近乎悲戚,“我不想面對美女。”
這要求算是為難人了。
刑偵局的女警的确有長相普通的,但沒有一位稱得上醜陋,更達不到李紅梅的程度。
李紅梅的五官,讓任何人來看,都屬于“歪瓜裂棗”的級別。
“沒有嗎?”李紅梅笑了笑,“那就算了,我不想說了。說給你們聽也沒有用,沒有人能理解我……”
同樓層的問詢室裏,冷靜下來的張春芳已經交待了她所知道的一切。
李紅梅不是冬邺市人,來自沿海一個落後漁村——霞犇村,父母雙亡,沒有別的親人。
因為家境貧寒、長相醜陋,還有無錢醫治的嚴重狐臭,以及貧窮帶來的短見、鄙陋,從大一入學開始,李紅梅就被全寝室、全班級針對。
同學們給她起了一個侮辱性的綽號,叫“騷騷”。
不是風騷的騷,是騷臭的騷。
分宿舍時,聞靜靜提出讓李紅梅單獨住一間,理由是李紅梅真的太臭了。但一來沒有宿舍空出來,二來李紅梅交不起獨住一間宿舍的費用。
李紅梅知道自己被嫌棄,回宿舍的時間很少,除了上課,就是在外面打工。
聞靜靜是本地人,中産階級家庭,生活環境十分優渥,最初只是看不起李紅梅,後來因為放在宿舍的名牌香水不翼而飛,便懷疑是李紅梅偷拿。
“不是我。”李紅梅被堵在宿舍裏,忐忑不安地辯駁,“我沒有拿你的香水。”
“不是你還能是誰?你這一身騷臭,成天抹六神。我上周剛買那瓶香水,當着你的面用過一次,你就惦記上了吧?早跟你說過了,狐臭是病,得治!你成天打工賺那麽多錢,怎麽不去把你那塊騷臭爛肉切了?實在湊不夠錢,我們給你衆籌也可以!”
聞靜靜性格非常強勢,嗓門也大,這麽一喊,整個5樓的學生都趕來看熱鬧。
李紅梅不停解釋,但翻來覆去就那幾句話,“不是我偷的,我根本不知道你有一瓶香水。”
聞靜靜火冒三丈:“你還狡辯?那你告訴我,我的香水哪去了?寝室就咱們四個人,你難道想誣蔑曼悅和巧巧?她倆都有香水好吧,需要偷我的香水?”
秦曼悅是英語專業的女神,身材高挑,平時端着高冷範兒,站在一邊沒說話。
連巧卻不依了,連忙與聞靜靜站在一條線上,“我偷香水?李紅梅,你行啊,敢把髒水潑在我身上!”
這事最後也沒吵出個結果,李紅梅堅稱自己沒有偷香水,但沒有一個人相信她。此事從宿舍傳到班級,連為數不多的男生都時常用“醜八怪”、“臭婆娘”、“賊”來辱罵她。
到了大一下學期,在聞靜靜的組織下,李紅梅已經被徹底孤立。
英語專業每天都有口語訓練課,沒有人與李紅梅結對練習。當教室裏所有人都在對話時,她獨自坐在角落,小聲背誦單詞。
諷刺、辱罵、穿小鞋是常有的事,李紅梅習以為常。大二時,聞靜靜變本加厲,找來外校的男生,在李紅梅洗澡時強行破開浴室的門,相機、手機同時對準她。
李紅梅怎麽掙紮都沒用,男生的手臂将她鉗制住,對她污言相向。她哭喊着推拒,相機的快門聲卻更加密集……
裸照并沒有外傳,聞靜靜到底沒有這個膽子。
此後,聞靜靜、連巧、秦曼悅見李紅梅不會反抗,而班上的男生全部站在她們一邊,遂更加有恃無恐。
李紅梅多次挨打,飯盒與水杯裏屢屢出現沾滿污血的衛生巾。
“校方不管嗎?”一名刑警問。
“管?能怎麽管?李紅梅是整個英語系家境最困難的孩子。那些欺負她的人,家裏父母有的當官,有的做生意,大部分是本地人。她孤女一個,遠離家鄉求學,哪裏惹得起那些人?”張春芳嘆息,“李紅梅大一大二時還會向輔導員求助,但輔導員根本不理她,學生會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聞靜靜自己就是學生會副主席。到了大三,李紅梅應該也清楚自己的處境了吧,再沒跟誰告過狀,盡量不和同學待在一起,在外面結交朋友,但結交又沒結交對,去年認識了個傳教的,帶回宿舍喝水,被聞靜靜她們一通訓。我看她可憐,開解過她,跟她說忍到畢業就好了,她說她明白。我只是個宿管,別的我幫不了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她半夜打工回來時給她開個門……哎!”
小部分學生站出來,證實了張春芳的話,大部分卻一言不發。
校方則忙着控制輿論,李紅梅的輔導員不承認李紅梅遭到了長達三年的欺辱。
肖滿在聞靜靜的筆記本電腦裏,發現了李紅梅被強行拍下的照片。
這是李紅梅遭受欺淩的鐵證。
李紅梅的狀态就如大事已了一般,笑着搖頭,“我其實早就該殺死她們了。我對她們還是太好了,在睡夢裏一刀結果了她們。她們呢,她們比我殘忍多了,淩遲了我三年,我可比她們痛多了……”
夜幕降臨,明恕灌下一杯涼茶,揉了揉酸脹的眼眶,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
李紅梅已經認罪,但案子并非全無疑點。
那個名叫“遲小敏”的人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