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獵魔(04)
強光燈照射下,一具被埋藏在亂石地中的男性屍體被挖了出來。屍體外罩一個結實的透明密封袋,在高溫低濕環境下,屍僵已經徹底緩解,腹部呈初步腐敗狀。
密封袋尚未解開,空氣中已隐隐可聞屍臭。刑警們早已習慣這種氣味,卻仍是本能地皺起眉。夏季處理命案,最惱人的便是避無可避的屍臭。屍臭附着性非常強,法醫們通常在進行過屍檢後用香菜、折耳根等物反複擦手,以此消除屍臭,但即便氣味已經被蓋過,心理上仍會覺得那股難以形容的怪味經久不散。
眼前這具屍體的情況還不算糟糕,若是發現得再遲十天半月,屍體在高溫高濕中形成了巨人觀,甚至出現“屍爆”,那才是分分鐘能熏得人眼前一黑。
科普游樂場外有一條道路正在封閉施工,只能單行,法醫與部分外勤被堵在路上。明恕先行趕到,戴上雙層乳膠手套和三層口罩,蹲在地上查看屍體。
他并非專業法醫,但多年與各形各狀的屍體打交道,早已掌握基礎鑒定方式。
方遠航拿着一個黑皮本子站在一旁,被熏得時不時緊閉雙眼。
“死亡時間在三天前,也就是7月2號。去調一下周圍的監控——不僅要調公共監控,還要查周邊商鋪的私人攝像頭。”明恕右手手指在屍體上按壓,視線忽然轉去一旁的屍坑。
屍坑非常淺,覆蓋在密封袋上的僅有一層不到十厘米的砂土,砂土上堆着大片亂石。這種極易暴露的屍坑與兇手的抛屍行為形成怪異的矛盾感——此處沒有監控,至少未來三年不會被開發,毫無疑問是藏屍的絕佳之地,可屍坑又太淺,且并非是整個游樂場最隐蔽的地方,即便沒有出現張思浩與許琳珊的意外,只要下一場大雨,或者等待屍臭徹底散發,屍體必然被發現。
屍體身上及周圍找不到能夠證明死者身份的證件和通訊設備,顯然是被兇手處理了。
模糊死者身份、抛屍,這兩種行為在邏輯上都顯示兇手想要掩飾罪行。
但這個淺到半個月內鐵定被發現的屍坑卻又顯示兇手希望暴露罪行。
人的行為受邏輯驅使,而兇手的邏輯是自相矛盾的。
明恕收回目光,重新注視屍體。
人死之後,相貌會出現極大改變,很多時候連親人都會覺得“認不出來”。但這并不妨礙他初步判斷死者的年紀。
被害人年齡在六十歲左右,體型略顯肥胖,身高目測1米7到1米73,衣着普通,劣質深灰色西褲與條紋狀T恤都是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廉價款。
男人全身沒有銳器傷,手臂、背部卻有較新鮮的於傷,口鼻、胸膛有大片血跡,頸部重傷,且扭曲程度十分奇怪。
明恕扶住他的頭部,往前輕輕一托。
“致命傷在頸部?”方遠航問。
“頸椎斷了。”明恕站了起來。恰在這時,重案組的法醫邢牧終于趕到。
一個案子牽連出另一個案子,且是性質惡劣的城市抛屍案,案情一通報到刑偵局,蕭遇安就果斷決定由重案組接手。
這倒是遂了明恕的意。
“抱歉,來遲了。”邢牧比明恕年長兩歲,1米8的身高,文質彬彬,是市局裏的法醫骨幹,技術沒得說,人緣也好,但世上難有完人,邢帥哥的毛病就是怕領導,并且怕到了令人哭笑不得的程度。
當年明恕還沒有升為重案組組長時,邢牧時常以“你大哥”“你爸爸”“你大爺”自居,動不動就逗他幾句,得了什麽好也都記着分他一半;挑食嫌食堂的飯菜不好吃,便常勾着他的肩,請他一道上館子。
重案組誰都看得出來,邢牧疼明恕疼得跟親弟弟似的。
可上一任組長梁棹升職後,明恕接替了梁棹的位置,成為重案組成立之後最年輕的組長。邢牧态度登時就變了,逗是不敢逗了,飯也不請了,交流變得越發客套,老是将“領導好,領導辛苦了”挂在嘴邊。
明恕知道他就是怕領導的性子,天生和上司打不到一塊兒去,學術專研得好,為人單純,甚至有幾分幼稚,以前面對梁棹也是這副德行,所以也不至于與他計較。不過“抱歉”之類的話聽久了,不免覺得煩。
“你來看看。”明恕将未用過的手套和口罩抛過去,“死者應該是死于頸部遭受的重創。徒手、器物都可能造成這種損傷。但這兩種手段指向的嫌疑人卻完全不一樣。”
邢牧點頭,查看屍體後立即給出精準答複,“死者頸椎遭受鈍器打擊,且不止一次,具體擊打情況需要進行解剖才能辨明。”
“做一個藥理毒理檢測。”明恕踱出幾步,轉身,“看看死者有沒有被下過毒。”
刑偵局,淩晨。
首輪解剖已經完成,而藥理毒理檢測及DNA比對尚在進行。邢牧拿着屍檢報告匆匆趕到,眼中雖然疲憊,卻透着一縷光。
明恕叫上易飛、肖滿、周願等主要成員,在五樓的小會議室開案情梳理會。
“死者患有脂肪肝和心血管上的疾病,致死原因是頸椎折斷。他的頸部一共被擊打十二次,傷痕分布淩亂,且力道不均勻。”邢牧用紅外筆在細節照片上畫圈,“從生活反應上看,兇手在被害人死去之後,還擊打過至少一次。”
明恕坐在離投影布最遠的位置,“能判斷兇器是什麽嗎?”
“能。”邢牧背部一躬,快速作畫,“兇器有棱,是個三角柱體,單面1.3厘米,硬度較高,應該是鋼材。”
易飛伸出拇指與食指,在眼前略一比,“單面1.3厘米,那整體大概就是這麽粗。”
“比我想象中的細啊。”肖滿是痕檢科負責人,年紀不大,但已經協助明恕和易飛偵破過多起疑案,“通常用鈍器殺人的情況,兇器不會這麽細。越細打擊難度就越高,如果不能一下子制服對方,很可能招來反擊。兇手為什麽不找一根更粗更容易操作的鋼材?”
“一時找不到?”方遠航道。
“不像激情作案。”明恕若有所思,“兇手應當已經做了充足的準備。”
易飛回頭,隐有不解,“那為什麽……”
“也許對兇手來說,這樣的兇器才是最稱手的。”明恕看向邢牧,沒有往下解釋,“邢哥,你繼續說。”
被上司叫了一句“哥”,邢牧愣了一下,面部溫度直線飙升,所幸小會議室關着大半燈,而他正好站在黑暗裏,只有投影儀的冷光打在他臉上,沒人能看出他的臉色正由白轉紅。
“被害人的死亡時間是7月2日晚上10點到12點之間。”邢牧說:“藥理毒理檢驗現在雖然還沒有出結果,但我在他的胃內容物裏發現了酒精與安眠藥成分。”
方遠航站了起來,身子前傾,“這就是說……”
“兇手向被害人下過藥,在被害人已經昏迷或者失去反抗力的情況下,才動手殺人。”明恕揉着眉心,片刻後道:“兇手也許是個女人。”
此推論一出,衆人立馬激烈讨論起來。
在剛着手分析案情時,指出兇手的性別并非合宜之舉,這極有可能誤導後續偵查。
易飛不贊同地看向明恕,“明隊,這結論下得太早了。下藥的不一定都是女性。”
“這只是我在已知線索下第一個湧出來的想法。”明恕語氣平淡,好像只是在陳述一件不太重要的事。
因為開着投影儀,前方靠近幕布的地方全關着燈,僅有明恕坐的地方開着一盞燈。窗外是漆黑的夜色,窗內亦是大面積灰暗,他的周遭卻發着光,好似一個奇特的光源。
“被害人才1米71,不算魁梧,看他的體型和病史,應該也不算敏捷靈活的那一類。兇手在持有兇器的情況下,還需要對其下藥。”明恕道:“這符合兇手為女性的一般特征。”
邢牧說:“我也傾向于相信兇手是女人。在大多數命案裏,暴力犯案的更多是男性,而女性由于體力、心理等原因,不少選擇下毒下藥。”
“兇器與被害人頸椎的傷情也是一方面。”明恕站起來,眉心很淺地皺着——這樣的神情令他看上去嚴肅而冷靜,有幾分不怒自威的意思,“兇器較細,但這種‘細’僅是對我們來說。如果兇手是女人,可能她認為這樣的粗細正好合适。”
說着,明恕蜷縮起右手手指,做了個握棍的動作,“兇器如果有這麽粗,我們倒是能夠揮舞自如,但對女人來說,或許就太沉了,反倒礙事。”
易飛想了想,“連續擊打十二次,要麽是洩憤,要麽是确定被害者死亡。照你這麽分析,兇手是女人的可能确實不低。”
“但也不排除兇手是較瘦弱的男性。”明恕并不把話說死,控制着讨論的節奏,食指在桌上磕了兩下,“現場有沒提取到有價值的痕跡?”
肖滿嘆了口氣,“現場被破壞得比較嚴重。”
“沒事。”明恕轉向周願,“你們技偵今晚辛苦一下,排查科普游樂場外各個路口的監控,重點放在7月2號晚間8點之後。”
周願負責視頻、圖偵、網絡這一塊,任務量大,擔子也重,平時不怎麽開口,文靜得像個女生,長相也偏秀氣。
“好的。”他沉沉地應了一聲,說完收拾起攤在桌上的資料,起身向門口走去。
明恕了解他的性格,不攔他,繼續主持會議。
此後,邢牧又補充了一個差一點被遺漏的信息——死者手臂與背部的傷為撞擊所致,死者在遇害之前,很可能與兇手或是別的什麽人發生過肢體沖突。
不久,DNA比對那邊來了消息,被害人的DNA信息未被存檔,無法确認身份。
“那就只能挨個排查失蹤人口了。被害人死于7月2號晚上,今天已經是6號。與他關系親密的人很可能已經報案。”明恕朝易飛挑了挑眉,“先确定屍源。”
重案組查案效率極高,明恕交待完之後,各人便回到崗位上,自司其職。
明恕獨自待在小會議室裏,詳細查看屍檢報告,眉心在不經意間越皺越緊。
這是他的習慣性動作,并非因為苦惱,亦非因為案情過于複雜。
向屬下布置任務或是向上司彙報工作時,他那一雙英挺的眉時常是微蹙着的,這恰好綜合了他唇角自然上翹的幅度,顯得穩重而可靠。但周遭無人時,眉間的那幾縷褶皺就會漸漸加深,思考得越專注,眉頭擰得便越緊。
不過,專注歸專注,若是有人靠近他的“領地”,他仍是能夠立即發現。
并不明顯的腳步聲愈近,最終停在小會議室門口。明恕立即将視線從屍檢報告上移開,與出現在門邊的人四目相對。
蕭遇安未穿警服,着一件煙灰色襯衣,下穿西褲皮鞋,襯衣上部開着兩枚紐扣,衣領襯托出鋒利的鎖骨與修長有力的脖頸。
刑偵局多數人說蕭局實在不怎麽像刑警,即便穿着警服,都少了刑警的味道。
但明恕的看法卻恰恰相反,刑警的風骨在內不在外,蕭遇安即便穿着這樣一身與警察不搭邊的衣服,那種從眼神、站姿釋放出的強大威勢仍是叫人神經一凜。
“蕭局。”明恕站起來,瞥見對方手裏提着的紙袋。
蕭遇安目光溫和,款款步入,将紙袋放在桌上,“辛苦了。”
“給我的?”明恕分開紙袋,明知故問。
蕭遇安笑了笑,“對着屍檢報告加餐,是不是為難你了?”
紙袋裏放着一個成年人手掌加手指大的牛奶蒸糕,溫度剛好,還有一杯拿鐵咖啡,冰塊尚未融化。
明恕将兩樣都取出來,眼梢往上一彎,“謝謝老板。”
蕭遇安聲音醇厚,像嗓子眼裏架着一口低音風琴,“老板?”
“你現在難道不是我的老板?”明恕捧着蒸糕,眉心徹底舒展,合着那張俊俏的臉,顯出幾分不常見的孩子氣。
這正是他習慣性蹙眉的原因。
因為五官生得精致,眼梢唇角都帶着叫人賞心悅目的幅度,皮膚偏白,即便面無表情,看上去也含着笑意,顯得年輕而富有親和力。
面相顯小在很多時候是好事,但對重案刑警,尤其是重案組組長來說,穩重成熟更加重要。
不知從什麽時候起,大概是畢業成為刑警後就開始了,他用皺眉隐藏笑意,故作深沉,很少有将眉間徹底展開的時候。
不過面對蕭遇安時,就另當別論了。
外人不知道他與蕭遇安的關系,他也不打算逢人便說,讓所有人都知道自己與這新來的領導自幼便相識。
蕭家與明家都是頗有背景的家庭,打從記事,他就知道隔壁有個年長自己六歲的哥哥。
蕭家孩子多,蕭遇安上頭有兩個姐姐,還有個同齡堂兄弟,別的夥伴更是數不清。明家子嗣卻不多,他是獨生子,堂親表親也沒幾個,成天看着蕭家熱鬧,想跑去和人家一起玩,卻到底不好意思,只敢吭哧吭哧爬到樹上,想象自己是蕭家的小兒子。
是蕭遇安向他伸出了手。
那日,他又爬到樹上,不想中途踩斷了一條枝丫,能上不能下,急得險些從樹上掉下來。
蕭遇安在樹下望着他,張開雙手,“慢慢下來,我護着你。”
六歲的差距在成年後不再明顯,但對小孩子來說,卻有天壤之別。
他看看蕭遇安,又看看自己,忽然就不着急,也不害怕了。
樹下那個哥哥,個子那麽高,像巨人一樣——當然後來蕭遇安糾正過他,不能看到一個個頭比自己高的,就覺得對方是巨人,這不禮貌。
他小心翼翼地向下滑去,然後将自己摔進了蕭遇安的懷中。蕭遇安雖然比他高出許多,身子骨卻是少年的孱弱,奮力接住他之後,往後退了好幾步,才堪堪穩住。
這個插曲成了他年少時最絢麗的注腳。從此,他不再偷偷看蕭家的熱鬧,而是成了蕭家的一份子。蕭遇安在哪裏,他就跟到哪裏,恨不得将自己的床搬到蕭家院子裏。
蕭遇安帶他騎車,教他讀書寫字。蕭家家教森嚴,蕭遇安自幼就知書達理。但孩子到底是孩子,蕭遇安在父輩面前完美得如沒有瑕疵的玉,帶他玩的時候卻開朗有趣許多。春夏秋冬,四季輪回,好的壞的,只要是小孩兒喜歡的,蕭遇安通通帶他玩過。
他黏蕭遇安,依賴蕭遇安,其程度遠超過一年見不到幾面的父母。
後來蕭遇安年紀到了,被蕭家長輩送去外地念書,他傷心不舍了好一陣子,茶飯不思,每天蹲在蕭家門口,總覺得只要自己心足夠誠,蕭遇安就會出現。
然而蕭遇安回來時,已是次年夏天。
一年不見,哥哥比記憶裏更加高大。
他追随着蕭遇安的足跡,從初中直到高中,然後是大學,就像小時候追着蕭遇安的自行車跑一樣。可因為這無法縮短的年齡差,他始終無法與蕭遇安一同站在同一所校園裏。
他念小學時,蕭遇安已經是中學生,當他終于升上初中,蕭遇安已經去了公安大學。
他的父母并不希望他成為警察,早在他念中學時,就給他鋪好了将來的路,但他執意要追趕蕭遇安,與家裏大鬧一場,以幾乎斷絕關系的代價成為了警察。
其實若是非要論夢想,當年他也沒多想穿上警服。
那時蕭遇安莫名失蹤,必然是去執行絕密任務,他擔驚受怕,就一個想法——成為警察,将來與蕭遇安共度風雨。
當年的家庭矛盾如今已經緩和,但正是因為進入公安大學那幾年與家裏沒有任何聯系,認識他的人幾乎都不知道他出身權貴之家,只當他來自普通家庭。
這倒也好,起碼不用面對別人的異樣目光。
與蕭遇安确定關系是23歲時,自然是他追求的。從少年芳心初動,追到堂堂正正成為一名刑警。
這些年他始終待在冬邺市,展露出非凡的刑偵才華,而蕭遇安卻随特別行動隊輾轉各地,執行級別極高的任務。兩人一直是聚少離多,就連過去一年他在特別行動隊接受培訓,竟也沒能見上蕭遇安。
沒想到,他還沒有離開特別行動隊,蕭遇安就直接調到了冬邺市。
這是要安定下來的意思了。
“對案子有什麽想法?”蕭遇安溫聲問。
明恕回過神來,幾口解決掉蒸糕,“現在線索很多很雜,連屍源都還沒有确定。”
“說你最疑惑的地方。”
明恕喉結輕輕一滾,“兇手的行為有點矛盾,屍坑太淺,很容易被發現。TA是希望被發現?TA這麽做的目的是什麽?還有,我剛才在想,張思浩的死到底是不是意外?這兩個案子分開來看倒沒什麽,但湊到一起,就巧合得過分。”
“張思浩和許琳珊社會關系簡單,許琳珊并不認識死者。”蕭遇安将蒸糕紙和空咖啡杯丢進紙袋裏,又抽出兩張紙巾遞給明恕,“不過現在這起案子的兇手是否利用過他們,還不好下結論。我提一個思路——那塊亂石地,在科普游樂場裏算不算人跡罕至的地方?”
明恕抱臂,沉思片刻,“亂石地在腳踏飛車的軌道下方,地面凹凸不平,難以行走,現在正好是夏天,那裏比周圍更熱……對,除了故意冒險的小孩,絕大部分人應該不會往那裏去。”
“所以嫌疑人的痕跡其實很容易被保存下來。”蕭遇安道:“但經過張思浩與許琳珊的意外,我們的警員,還有大量圍觀群衆,已經将痕跡破壞殆盡。”
明恕再次蹙眉,手指抵在下巴,“肖滿他們确實什麽都沒提取到。”
小會議室內安靜須臾,明恕即将将眉心皺得更深的時候,忽感被熟悉的手指壓住。
他倏地擡起眼皮,方才還緊繃着的聲音忽然變得柔軟。
“……哥。”
蕭遇安按揉他的眉心,最後分開兩指,各自按在眉峰上。
他惬意地籲了口氣,感到疲憊消退不少。
“不用太急。”蕭遇安收回手,“案子我也盯着,有什麽想法,随時來找我。”
明恕平時腦子轉得飛快,這會兒卻猶自回味着剛才那股舒服勁兒,連眼神都有些直。
蕭遇安笑道:“我先走了。”
明恕連忙伸出手,沒抓着人,只抓着那個紙袋。
兩人各執紙袋的一半,跟牽手也沒什麽分別。
明恕湊過去,在蕭遇安下巴上吻了一下,清着嗓子道:“謝謝老板的宵夜。”
翌日,死者的身份浮出水面。而北城分局又突然傳來消息——咖啡館殺人案的嫌疑人魯昆突然聲稱,自己是受了蠱惑,才動手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