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3)
果不能從當下之亂象迷離的現實中看到希望,并盡一己之力發揚之、光大之;那麽所謂将來,還不是與當下一樣的将來嗎?
諸君,為着自己的将來,也為着中國的将來,将北語當成你們增長知識、成熟思想、接受人性洗禮、提升人格品質的新的故鄉吧!
7. 教授之死
教授六點半出門,去某報主編家。他是位社會心理學教授,應約為某報寫了一篇較長的文章,題目是“勿以善小而不為”。內容嘛,無須贅言,讀者諸君自會明了。主編極欣賞教授的文章,已決定作為重點文章推出,希望能引起全社會的讨論。只不過對題目稍存異議,認為未免太直白了點兒,不似學者文章了。電話裏說服教授改個題目。教授不打算改。他想,自己那篇文章非是在做學問,而是在談社會現象。不是為研究生們寫的,是為全社會人寫的。所以直白的題目,正符合着自己的初衷。他此去主編家,就為一件事,反過來說服主編接受那個被認為“太直白了點兒”的題目……
教授是個很守時的人,他估計會提前五分鐘到主編家。
他今天的心情特別好,因為女兒從美國來信了。女兒在信中向他“彙報”三件事:第一,獲得了法學碩士學位;第二,已經有了心上人;第三,懷孕了。一個月後,将與心上人同時回國正式舉行婚禮,此後定居國內……
這三件事,一件比一件令教授歡喜。當然,信中還有些別的內容:介紹未婚夫的性格、人品、專業,父親是一位局級幹部,母親是一位高級會計師……
教授想,這門親事,也可算是門當戶對了。雖然他在女兒的婚姻問題上毫無封建觀念,但門戶相當總歸是好的啊!
教授只有這麽一個女兒,不說是掌上明珠,也可以說是心中最大的安慰。
信中還夾了一張照片,是一對愛人的合影。小夥子形象挺斯文,清麗的女兒,小鳥兒依人似的,和他偎得那麽親昵……
從收到信那一天起,教授已經開始“倒計時”了。
教授在不是教授才是講師的年齡被打成了“右派”,結果就由講師而農民了。所以四十多歲才結成婚。當年的農村女子,嫁給講師自然是一百個樂意的。但是按部就班地嫁給農民也無所謂。就是都不肯嫁給由講師而農民的男人。這樣的男人既沒工資也掙不了幾個工分,何況四十多歲了,何況還是“右派”。
當年堅定不移地要嫁給他的,是一名插隊的女知青。她嫁給他當年在村裏是一個“事件”,是“階級鬥争的新動向”,是“無産階級小知識分子向反動的資産階級大知識分子的投靠”。盡管他一再“詭辯”——自己骨子裏既不反動也不算“大知識分子”,但人們都認為他肯定反動無疑,而且夠大的了。
她因與他結婚,也被時代劃入了“另冊”。
但是他們當年是何等的相親相愛啊!
兩年後她死于難産,他懷抱着剛剛出世的女兒痛不欲生。以後他的男人心中便漸漸有一種母性的情愫形成了。這是由于對女兒的雙重的愛而形成的,并且每每不由自主地從內心裏向外釋放,待及他人。盡管他人不因此改變對他的階級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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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他早由當年的講師而教授了,還出了好幾部社會心理學專著,還去國外進行過學術交流,全社會卻沒什麽人拿他當“大知識分子”了……
教授一招手,一輛出租車停在他跟前。那是一輛“夏利”。教授坐入車裏,伸出手剛要關上車門,後邊過來一輛自行車,騎車人的肩頭撞在車門上。教授感到大拇指一陣劇疼,低頭一瞧,指甲被騎車人的腳蹬子卡于車門,卡青了。
教授剛想說——你這人怎麽騎的車啊?卻首先聽到了那騎車人的一吼——你他媽怎麽停的車!
教授用另一只手捂着作疼的大拇指,扭頭朝車外一看,見那麽兇惡地發吼的,竟是一個女人。五十六七歲,高而且壯。對,不是胖,是壯。
教授想,我不是司機,這話不是問我的。
他向司機瞥了一眼,司機不動聲色,暗示他關上車門。
教授只得向那身高馬大的女人賠笑臉,抱歉地說:“對不起啊,我下次一定注意。”
他關上車門,車開走了。
司機嘟囔:“這女人,張口就他媽的,什麽德行啊!”
教授又沖司機笑笑,息事寧人地說:“哎,在氣頭兒上嘛。也是可以理解的。”
司機朝教授的手瞥了一眼,挖苦地說:“您真有涵養,要是我的手指被弄成那樣,今天和那女人沒完。可惡的女人!”
教授說:“何必呢。她又不是故意的。”
車開出去沒有五十米,一輛自行車從後邊超到車前,車身一橫,擋住了方向。
司機急剎車,教授的頭呼地撞在車內的鐵欄上。那真是好險的情形!
教授定睛看時,見是剛才那個女人。
她蠻橫地叫道:“下次?這次就得說清楚!”
司機說:“是你自己撞在車門上,又不是我開車撞了你。”
那女人說:“就是你的車撞了我!你的車門撞了我!休想一走了之,沒那麽便宜的事兒!”
司機說:“又不是我開的車門,是這位乘客開的車門,他開車門撞了你,還是你撞在開着的車門上,我也沒看清楚,你有理和他講!”
教授覺得很有必要替自己辯護了,他彬彬有禮地說:“女同志啊,您這就太過分了點兒。不是我開車門撞了您,是您撞在開着的車門上,對吧?一輛出租車開着車門,又是在大白天,幾百米以外就可以望得清楚,對吧?何況,您也沒撞傷,您究竟要怎麽樣呢?”
教授對目前的世相民風也是了解一二的。他知道在這種情況之下,大抵是要靠錢來調停的,所以他才問最後那一句。如果對方要五十元錢,他會毫不猶豫立刻掏出來就給。他曾目睹過兩個騎自行車的人相撞了,感到自己欠理的那個問:“你說怎麽辦吧?”另一個撚動着手指回答:“咱倆也甭浪費時間,你給半條煙錢拉倒!”對方夠爽快,掏出一百元往另一個手裏一塞,于是二人都不再啰唆,跨上自行車各奔東西。教授打算向那個爽快的男人學習。但他身上只帶了一百零幾元錢,不能都給那女人,得留下五十元來回“打的”。他想,那女人不見得是女“煙民”,何況也不怎麽占理,五十元是該打發得了的吧?他一心巴望那女人讓開路,出租車快一點兒開走……
豈料那女人雙眼一瞪,怒道:“你少跟着攪和!哪兒涼快上哪兒待着去,別自找引火燒身!”
教授見她那副刁蠻樣子,明白是碰上個無賴女人了,或者是個患“更年期綜合症”的女人。也同時明白那出租汽車,一時半會兒怕是動不了地方了。
教授懷着幾分內疚對司機說:“師傅,我有事要辦,看來你的車我坐不成了,我得另打一輛‘的’……”
教授說罷下了車。
司機也趕緊下了車,扯住教授的袖子說:“別走別走。老先生您走不得。您走了,我這算怎麽回事兒呀?”
那女人,則望着他們冷笑。
教授愣了愣,心裏雖然急,臉上卻盡量微笑着,盡量以平和的口吻說:“師傅,我要坐進你的車裏,就得開車門吧?我不是一只飛蟲,能從窗子鑽進你的車裏去。我一點兒過錯都沒有哇,我怎麽不能走呢?你扯住我袖子不許我走,不是等于無理扣押乘客嗎?”
聽了教授的一番話,司機的手緩緩松開了。
教授得以擺脫,匆匆地往前走。心裏未免生氣,但主要還是生那女人的氣。他想,那司機也夠倒黴的,我一招手,他就把車停了,結果就攤上了這麽一件窩火的事兒。雖然并不怪我,可畢竟是我給人家添了麻煩啊……走出五十多米,不禁地回頭望,見出租車自然還停在那兒,已圍了些看熱鬧的人……
教授繼續往前走,繼續想,事兒由我引起的,我倒好,一走了之,将一個既刁蠻又無賴的女人只留給司機一人去對付,是不是有點兒太……那個了呢?我不是主張與人為善的嗎?在這件具體的事兒上,我不是有點兒言行不一了嗎?
這時他已走出了一百多米。他的腳步放慢了。他不禁地再次回望,見看熱鬧的人圍得更多了……
教授猶豫片刻,一轉身往回走了。他分開看熱鬧的人,走近出租車,見那女人已很撒潑地坐進了車裏,坐在他坐過的座位上,樣子是更加刁蠻了,猜不透她打的什麽鬼主意。
教授将自己的一張名片遞給司機,說:“師傅,真對不起啊,不承想讓您攤上這麽一件事兒。她要去醫院,醫療費我出了;她要什麽賠償,也可以算在我名下!不就是幾十元錢一百來元錢嗎?早直說,早滿足她了……”
那女人并不看他,瞪着兩眼望向車前方,嘴角聚着兩抹陰陰的冷笑。
教授到主編家裏,已經八點多了。比預約的時間遲了一個多小時。教授将那件意想不到的事兒講了一遍,主編沉吟良久,緩緩地說:“我的教授先生呀,在理論上,我完全同意你的主張,在現實經驗方面,連我也不敢照你的主張以身作則啊!”
教授說:“著文勸世之人,該講言行一致。我心甘情願。”
主編說:“感動,感動。”
至于教授那篇文章的題目,主編倒沒太固執己見,很輕易地就被教授說服了。
主編将教授送出家門時又道:“你呀,已經走掉了,幹嗎又回去呢?千不該萬不該,不該還主動将名片給人家。”
教授說:“圖的是好心情。否則心情會不好,會覺得太對不起司機。”
教授回到家裏,仍尋思那件事兒。他想,社會是變了。同類小事兒,若在從前,無非道個歉,說句“對不起”。現在,光道歉不解決問題了。說許多句“對不起”也不行了。得給錢了。這也好,簡單。商業時代。但是似乎該明碼标價,比如在人擠人的情況下誰踩了誰的腳,一方應付另一方人民幣多少;出門進門誰碰了誰的肩,又應付人民幣多少。随着人民幣的貶值,價碼又應逐年上調。真的好。那樣一來,每一位中國人,就真的成了“神聖不可侵犯”的個體了。誰咳嗽時唾沫星子濺到了別人臉上,甭道歉,甭說對不起,那都沒用多餘。點出幾張人民幣往對方手裏一塞就是了……
教授想得好玩兒,徑自“撲哧”笑了。
第二天晚上,教授家裏來了人,是那司機兩口子。按着名片找上門來。
司機落座後,吸着一支煙,從昨天教授走後緩緩道來,說那女人如何又糾纏了他一個多小時,他如何帶她去了醫院,如何又開車将她送回家……
教授正改着學生的一篇論文,心裏雖然充滿內疚和同情,卻沒時間細聽,催司機快說花了多少錢。
司機才不再講下去,掏出幾張單據,一一向教授交代:“這是挂號費,這是藥費,這是拍X光片的單據……”
“還拍X光片?”——教授不禁愕了愕。
“對,她非要求拍。”
“有問題嗎?”
“沒有,半點兒問題也沒有。”
教授一時懸起的心定了。
“你說吧,共計多少錢?”
“一百四十七元八角六分……”
在教授和司機對話之際,司機的妻子不停地從旁自言自語:“我們招誰惹誰了,我們招誰惹誰了!我們招誰惹誰了……”
仿佛是在聲明、在抗議、在示威,一聲比一聲高。
教授暗想,畢竟還不算多。掏出錢包,點出一百五十元交給司機,之後說:“別找我零錢了……”
教授故意看了一眼手表,又補充道:“我正忙着……”
司機說:“看得出來,看得出來……哪能不找您錢呢……”
于是司機也掏出錢包。攤了教授一桌子零錢,湊分點角,直到找清給教授為止。
“這一筆過喽,咱們該過第二筆喽……”
“還有……第二筆……”
“別皺眉,您老先生別皺眉……只要您痛快,第二筆也幾分鐘就能了結……”
司機将半頁紙遞給了教授。教授狐疑地一看,見是一張“收據”。拙劣的字跡寫着收到了九百九十六元“工資補償”。
“這是什麽意思?”——教授眉頭扭成了疙瘩。
“您聽我一解釋就明白——那女人已經提前退休了,又在一家公司任會計。她說她的月薪是兩千五百元。那麽每天是八十三元。醫院給她開了兩個星期的病假,八十三乘上十二天,等于九百九十六元。我已經替您墊付給她了。我也是為您好,怕她上門滋擾您。如果您不留下話和名片,我是不敢自作主張的。可您當時留下話了。您給我的名片可以為證……”
“我們招誰惹誰了……”
司機的妻子又及時地嚷了一嗓子,其聲尖且惱。教授不禁朝她看去,從她臉上發現了那個無賴女人臉上所具有的同一種東西。
“你,不是說,照了片子……半點兒問題也沒有嗎?”
“那是,那是。的确半點兒問題也沒有。可是從X光片上只能看出骨頭的情況。她非說她腰閃了,一躺下就不起來,直哼哼。醫生拿她沒法子,只得給她開了兩個星期的病假……”
“豈有此理!簡直豈有此理!”
脾氣一向很好的教授,不禁拍了下桌子。他那指甲被卡紫了的大拇指震得一陣疼,使他促吸冷氣……
“我們招誰惹誰了,給我們找這麽大麻煩!”
教授又朝司機的妻子看去,頭腦中迅速地進行了一番判斷——司機會不會和那女人勾結了訛詐于他呢?他将目光注視向司機,立刻否定了自己的胡亂猜疑。并因而譴責自己對別人的胡亂猜疑太不厚道。
教授覺得司機是個老誠人。
教授給了那司機九百九十六元。他看出來了,兩個女人基本上是同樣的女人。他不給錢,他們是不會離開他的家的。晚給莫如早給明智。他頭腦中當時也閃過一個念頭,想與司機商議,九百九十六元二人分擔。但司機的妻子的模樣,使那念頭只在他頭腦中一閃便徹底打消了……
司機兩口子走後,教授的思路已沒法重新回到學生的論文上。他徒自生了半天氣,也不禁地高叫一嗓子:“我招誰惹誰了……”
但是僅僅幾天後,教授便将這件事忘卻了。因為他收到了兩筆稿費,加起來一千多。不但補上了那一千一百四十三元八角六分的“意外”經濟損失,而且還似乎“盈餘”了幾百元。這使教授的心理獲得了一種自欺欺人的平衡。他打算用兩筆稿費給将成為他女婿的那小夥子買件禮物,只是買什麽還沒想好……
兩個星期後,也是在晚上,教授家來了一位律師。三十幾歲,瘦高個兒,戴眼鏡,給人一種精明強幹、躊躇滿志的印象。教授家幾乎各行朋友都來過,就是從沒有和法律沾邊兒的人來過。教授對律師的到來非常訝然,以為他找錯了人家。他卻胸有成竹地說他絕對沒找錯人家,找的正是教授。
律師彬彬有禮地問:“兩個星期前,您乘出租車時,開車門撞了一位騎自行車的女同志……”
教授回答:“是發生過那麽一件意想不到的事,但……”
律師打斷他的話:“您先別急着辯解,請允許我把我的來意講完。”
教授心裏對他用“辯解”一詞十分反感,出于主人應有的禮貌,隐忍着聽他先說。
“現在,那位女同志是我的當事人了。她因腰肌扭傷,目前仍不能上班,仍需休假半個月,也就是十五天。喏,這是醫院開的病假單。她的工作是臨時聘用性質,因意外假不發工資,所以,工資要由您補償。喏,這是她所在的公司出具的,證明她每月兩千五百元工資的證明。半個月十五天,您應補償她一千二百四十五元。如果您明智地承擔責任,那麽我今天就替她把錢帶回去。否則呢,您不久将作為被告,收到法院的傳票……”
“訛詐!勒索……”
教授叫喊了起來,臉腮抽搐,渾身發抖。
“您別激動,別激動。您剛才不是已經默認了,是發生過那麽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嗎……”
“你剛才打斷了我的話!不是我開車門撞了她,是她撞在開着的車門上……”
“難道會是這樣嗎?”
“不是難道,而是當然!當然會是這樣!”
“會是,就意味着不一定當然。”
“你……你給我出去……”
“那麽,您是準備接受傳票喽?”
“滾……滾……”
教授氣得臉都發青了。
幾天後,教授接到了傳票。他常聽人講,誰想告誰,從法院立案到發出傳票,時間往往挺長的。他萬萬沒料到,法庭傳自己的傳票,到得如此之神速。他曾想到過要與些朋友們商議商議對策,但又實在不願惹得別人為了自己的事也和自己一樣大動肝火,便沒跟任何一個人說。他也曾想到過應該請一位律師,但考慮來考慮去,估計到請律師準要花一筆比“賠償”還多的錢,而且得抽出一定的時間和律師泡在一起,此念他打消了。堂堂教授,自己占着理,還怕上法庭嗎?還需請律師在法庭上代言嗎?最後這麽一想,他胸中升起了一種類乎“孤膽英雄”的氣概……
然而,一審的結果是,教授當庭大敗。
法庭允許那女人因“身體不便”不到庭。
司機作為唯一“目擊證人”出庭了。他在法庭上的表現比給教授的印象還老誠。他的證言卻對教授極為不利。真是既老誠又卑鄙。
他說——不是那女人撞在開着的車門上,而是教授一開車門将騎自行車從旁經過的那女人撞倒了。
法官問:“你能對你的證言負法律責任嗎?”
司機平靜地回答:“能。我不是法盲。我懂法。”
教授當庭沖他大叫:“可恥!撒謊!你做僞證……”
司機聳聳肩,眯起眼睛望着教授說:“我并沒撒謊,所以我不感到可恥。我和那位女同志非親非故,和你無冤無仇,為什麽要做僞證呢?”
他說得那麽的襟懷坦白,他的表情那麽的誠實可信。相比于教授沖他的大叫,他的平靜尤其顯得比教授有修養,難能可貴而且簡直可敬。
“你……小人!小人……”
教授指斥着他,臉漲得紫紅紫紅,嘴都由于咬牙切齒而扭歪了。
司機清白且無辜地聳了一下肩,搖了一下頭,苦笑着說:“不管您氣成什麽樣兒,不管您多麽恨我,我只能說我親眼所見的真實情況。因為我明白,我的證言将産生法律效果。所以我不能按照您心裏所希望的那樣回答法庭的訊問。”
教授求援地向法官們望去,而這是相當愚蠢的。這使他顯得茫然不知所措,顯得方寸大亂,仿佛一個孩子的謊言被當衆戳穿,而智力卻有限得很,不能巧嘴花舌現編出第二套似的。從法官們嚴肅的态度不偏不倚的臉上,教授發現了對于司機的誠實不動聲色的贊賞。
教授絕望了。
事實上他也真的方寸大亂了。預先思考過的陳述條理、辯駁邏輯,以及理直氣壯地維護自身權益和義正辭嚴地譴責那個無賴女人的訛詐行為的話語,統統被一塊無形的髒抹布從頭腦中抹去了。他頭腦中頓時一片空白,處于一種不可名狀的懵懂之境。
“被告,你還有什麽可說的嗎?”
法官的聲音,似乎是從極遙遠的某處地方傳向他的。
“我……我……看……”
教授豎起了受傷的大拇指。它那紫黑的指甲已向上翻翹起來了,不久後肯定完整地脫落無疑。
法官出于審案的認真,竟離開法臺走到了他跟前,俯下頭仔細看他的大拇指。
法官同情地說:“傷得可真不輕啊!但這與本案有什麽直接關系嗎?”
教授心中産生了轉敗為勝的希望。他說:“是那個女人的自行車腳蹬子卡的!我的手正搭在車門上,她的自行車沖過來了!可是我就不像她,并沒因此和她糾纏不清,更沒想到要告她索求什麽賠償……”
法官說:“你也是有她那種權利的。你要反告,我們也是會受理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教授大聲說:“我當然要反告她!我當然也要索求賠償!我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否則這世上沒有公理可言了!”
法官說:“老同志,別這麽說。不能因為一件小事,就把社會看得太糟了。你要反告,有旁證嗎?”
教授朝司機一指:“他!他就是證人!當時見我攥着手指直吸冷氣,他還罵那個女人可惡來着!”
法官回到法臺上以後,望着司機問:“那麽,你為他做證嗎?”
司機說:“不,法官,我不能就此做證。因為當時并沒有發生他說的那種情況。我更沒罵過那個女人。不錯,他是教授,是文明人,那我們出租汽車司機就一定都是一張口就罵人的人嗎?而且還要替別人罵?至于他的手指究竟是在什麽地方,怎麽弄傷的,只有他自己心裏最清楚。”
司機不但顯得清白、無辜、誠實,而且顯得人格被侮辱與被損害了。
這時,那女人的律師開口了。
他激動地說:“法官,由于對方沒有人證,希望法庭本着重事實、重證據的法律原則駁回被告的反告!”
他将臉轉向教授,接着說:“某些被告,在企圖擺脫法律責任的錯誤心理的促使之下,往往以攻為守,倒打一耙,這早已是司空見慣的法律現象!本律師對此現象深惡痛絕!相信這樣的被告是不會得逞的……”
律師似乎還想多說幾句激憤的話,但被法官制止了。
法官說:“法庭提醒原告律師注意這樣一點,此案只不過是一樁後果并不大的民事糾紛案。所以反告即使不成立,性質也沒有您說的那麽嚴重、那麽惡劣。對于民事糾紛案,我們的原則一向是能調解就不放過調解的機會……”
教授聽出來了,法官分明是在維護他作為教授的自尊。他內心裏不禁地暗暗感激法官,但同時也開始可憐自己。他明白自己是有口難辯了……
最後法官宣布,原告要求賠償的事實成立,理由正當。且金額不高,完全在被告的經濟承受能力之內,故被告應限期對原告進行賠償。至于訴訟費,本應亦由被告負擔,法庭考慮到原被告雙方都是知識分子,事出無意,那麽雙方都有個心理平衡問題,予以免去……
教授就如此這般地、無人知無人曉地、悄悄地輸掉了那一場官司。
教授曾打算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但考慮來考慮去,最終決定不上訴了。因為司機作為唯一的證人,似乎已經是那無賴女人的同夥了。他覺得即使上訴被接受了,自己也沒多大讨回公道的把握。
他及時給了那一筆錢。
他病了幾天。
在病中,他這樣勸解自己——像生物界有毛毛蟲、有水蛭一樣,人類的社會中,總是難免也有無賴的。既有,便不可能全是男的,全是年輕的,全是非知識分子。就當自己被爬上身的毛毛蟲蜇了,被水蛭吸去了點兒血吧。
這麽一往開了想,他的病慢慢好了。
一天,他正在家中閑坐讀書,電話驟響。是那司機打來的。
司機在電話那一端說:“老先生,我很對不起您。但我那樣做,實在是沒法子。如果我不在法庭上那麽表演,那無賴女人就會告我的。如果她再一個月不上班,我哪兒經得起呀!您設身處地替我着想着想,我歸出租汽車公司管着,又歸交警大隊管着,而他丈夫是正管着我們出租汽車公司的一位局長。并且還與交警大隊的頭頭兒們是朋友。那律師,也和他們是親戚。我哪兒惹得起他們呀!所以我只能犧牲您。不犧牲您我犧牲誰呢?難道非讓我犧牲我自己嗎?反正咱倆共同攤上那件窩火的事兒了總得有一個犧牲一下的。而我上有老下有小,是根本犧牲不起自己的。其實您老留給我的印象非常好,實在是太好了!哪兒有您這樣的乘客呢,攤上了事兒,本來可以推得一幹二淨,本來已經走掉了,卻又回來留下名片,主動提出承擔全部責任。我以後再也不可能碰到您這麽好的乘客了!但話又說回來,您那也是自作自受哇!您如果不回來,不留下名片,不當着那女人的面說那些話,我興許還偏和那女人治治氣呢!她如果當天沒從我這兒讨到什麽大便宜,也就不會第二次找您了,咱倆也就不會在法庭上又見面了不是?但不管怎麽說,我認為您是一位好人。我不願給好人留下惡劣的印象,所以呢,我打算去看望看望您……”
教授默默地聽那司機盡說盡說,并不打斷他。
待話筒那一端沒聲了,教授才反問:“說完了?”
“說完了。”
“你別來我家。我不想再見到你。”
“那……那我也不敢非去打擾了。不過老先生啊,我奉勸您一句,千萬別上訴。您想啊,我是唯一的證人,我會為您改證詞嗎?我不改證詞,您注定了還是輸。再讓法院傳我一次,再逼我做一次僞證,再讓您生一次氣,再讓我良心不安一次,于您于我,有什麽好處呢?何苦的呢……”
教授一字未答,緩緩放下了電話。如同将一條半死不活的魚放在水裏,有幾分恻隐,又有幾分回生乏術的無奈和沮喪。
電話立刻又不停地響起來。好像在發出哀號。
教授第二次将聽筒抓起……
“就一句!請耐心聽我說最後一句,盡管我卑鄙,盡管我對不起您,但我認為我們的心是相通的!心是相通的!在道德立場上我是站在您這一邊的……”
教授還是不想回答什麽,他幹脆将電話關了。
但教授內心裏有點兒憐憫起那司機來。相比于自己被訛詐了兩千幾百元錢,他覺得那司機被訛詐了比錢重要得多的東西。
教授放下手中的書,開始回憶自己在法庭上“理屈詞窮”的過程。明明自己有理,怎麽就落了那麽一個結果呢?盡管那可憐又可鄙的司機做了僞證,但起碼也會給自己留下點兒理渣兒呀!他認為事實是一種只能被歪曲而不能從根本上被消除得不留痕跡的“東西”。自己當時在法庭上怎麽就連事實這“東西”的一丁點兒痕跡都沒抓住呢?現在,官司本身的勝敗對教授來說反而無所謂了。兩千幾百元錢更無所謂了。教授一心只想找到那事實畢竟存在過的根據,如同一個人要找到确實晃花了自己眼睛的一束強光的射來之處。找到了也沒什麽特別的意義,不找到卻又那麽的于心不甘。
事實明明是那個無賴女人自己撞在開着的出租車門上,卻成了我開車門撞了她……卻……我開車門……撞了她……可我是上車,不是下車,我已經坐在車內了,那麽就只有關車門一說,還開車門幹什麽呢……對,對呀!我開車門幹什麽呢……誰能回答?我開車門幹什麽呢……
教授一經想明白自己在哪個環節上“失利”的,就不免的後悔沒請律師了。唉,唉,唉,自己畢竟不是法律系教授哇!太自信了太自信了!真是自信反被自信誤啊……
他雖然找到了事實留下的這一任誰也消除不了的重要的“痕跡”,仍不打算上訴。
他想,現實之中被嚴重歪曲的事實還少嗎?有許多事實存在過的“痕跡”,不是仍沒被重新發現嗎?事實有什麽了不起的?事實就不可以被強奸一次?我有什麽了不起的?我就不可以再被公正地冤枉一次了?
他這麽一想,心中就沒有什麽遺憎,而僅有一種類乎發現了真理奧秘的愉悅了……
但是——“我為什麽要開車門呢”這一句話,卻從此成了教授的一句呓語。一句睡夢中并不說,醒着甚至頭腦非常清醒的狀态下才說的呓語。
在大學的教室裏,講課之間,他會突然地冒出一句——“我為什麽要開車門呢?”
于是學子們面面相觑,不解他此話的意思何在。
在與人交談時,他也會突然冒出一句——“我為什麽要開車門呢?”
于是對方大為莫名其妙。
獨自一人在家裏時,也會突然冒出一句。
有一次,在電視臺接受現場采訪,他搞得女主持人竟有些狼狽。他那篇題為“勿以善小而不為”的文章見報了,頗有反響。電視臺正是就那篇文章采訪他。
幾分鐘的對談後,年輕貌美的女主持人又問:“教授,請您對觀衆談談關于善的見解吧!”
他目不轉睛地凝視了對方片刻,突然反問:“我為什麽要開車門呢?”
主持人小姐眨巴了一陣眼睛,不知說什麽好。
他追問:“我為什麽要開車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