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6)
淚淌下來……
我回到家裏,不由自主地陷入了沉思。
聯想到《列寧在十月》這一部電影裏的一句臺詞:“從骨頭裏覺得……”
是的,當時的每一個人,包括小武警戰士本人,分明都看得出來兩點:一、那大娘和大爺肯定是大大的良民無疑;二、那大娘确實是要回家上廁所,也确實有點兒快憋不住了。
那麽,放他們通過跨街天橋去,在小武警戰士那兒,怎麽就成了堅決不行,并且也要求被充分理解的“難處”呢?
如果他放行了,情況很可能是這樣的——戒嚴任務結束後,橋那一端的小武警戰士,十之八九會向領導彙報。倘他倆關系挺好,橋那一端的小武警戰士大約不至于彙報。但我從他朝橋那一段望過去時的表情推斷,他倆的關系并沒好到對方肯定不至于彙報他違紀做法的程度。
如果對方彙報了,那麽又有以下三種可能——一種可能是,領導認為他能急人民群衆之所急,做得完全正确,非但沒批評他、沒處分他,反而當衆表揚了他。并且強調在特殊情況之下,既要保障“大公仆”們的車輛通行安全,也要兼顧人民群衆之方便;另一種可能是,領導既沒對他進行警告、批評乃至處分,也沒表揚,什麽态度也沒有,将事情壓下了;第三種可能是,對那位“放行”的小武警戰士進行嚴肅甚至嚴厲的批評,給以處分,為的是懲一儆百。
三種可能中,最大的可能是哪一種呢?
我覺得最大的可能是第三種情況。
交通管制是為了什麽?為了确保首長們的車輛通行時絕對安全。确保是什麽意思?那就是萬無一失!萬無一失怎麽才能做到?那就必須提前戒嚴。身為武警戰士,執行的正是戒嚴任務,那你為什麽還要違反命令放人過橋?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順着這一種思想慣性思想下去,會思想出各種各樣後果嚴重的“萬一”來。
總而言之,若不處分,行嗎?
結果小武警戰士的命運就注定了特值得同情了。用他自己的話說——即使有人同情他,那同情對他又有什麽實際的意義呢?
尤其是,如果他的直接領導是一位新上任的領導,那麽采取最後一種态度的可能性幾乎會是百分之百。不一定堅持給予處分,但批評和警告是絕對免不了的。
新上任嘛,來日方長,不重視執行命令的嚴肅性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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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會釋放一種信息——為了确保“大公仆”們的車輛通行安全,沒有什麽特殊情況不特殊情況的,一切人的一切要求、請求,不管聽起來、看起來是多麽的應該予以方便,那也是根本不能給予方便的……
第二種可能性不是沒有。但會很小。有的前提必是——那個小武警戰士的直接領導者即将離退,心想多大點兒事呢,一直對下屬要求嚴格,這一次就別太認真了吧,于是息事寧人地“嗯嗯啊啊”地就過去了。又于是,那小武警戰士僥幸避過“一劫”。這種結果,只能是恰逢直接領導者即将離退,連即将晉升都會是另一種結果。讓我們假設他的直接領導者是位排長,他聽了一名戰士的彙報,怎麽可能完全沒有态度呢?那麽,态度無非兩種——一種是自己行使批評警告的權力,事後卻并未向上一級領導彙報;一種是既然實行了批評警告,作為一種擅自違反保安命令的現象,自然還須向連長彙報。而一旦由排長彙報給了連長,再由連長彙報給了營長,那一件事,極可能就成為全團進行職責教育時的反面典型事例了!
可是依我想來,它多麽應該成為這樣一件事啊——當大娘講完自己要過橋的理由之後,小武警戰士禮貌地說:“大娘,我在執行任務,不能攙您上橋了,您二老別急,慢慢上臺階,慢慢過橋去啊!”
如果當時的情況竟是這樣,那麽周圍的人自然也就不會七言八語地訓他了,內心裏必會覺得到一分這社會的溫暖了。那老大爺,自然也就不會郁悶到極點地哼出那麽一聲了。
明明可以這樣的,為什麽就偏偏沒這樣呢?
想到這裏,我覺得,第一種可能性的概率幾乎為零。
并且接着做如是想——即使我是那位小武警戰士的排長、連長或營長,我內心裏本是要這麽表态的——他做得很對啊!在任何情況之下,我們都應兼顧到人民群衆的方便,希望大家以後向他學習!
可是,我真的敢将內心裏的這種态度變成既欣慰又熱忱的話語說出來嗎?
我覺得我沒有足夠的勇氣。
我會顧三慮四。
如果,我的話傳到了我上級的耳中,他們根本不認同我的思想呢?
或者更糟,我的戰士們接受了我的思想,在某一次執行“交管”任務時,遇到類似情況,也好心地放行了,結果出事了呢?比如正值“大公仆”們的車輛通過,被好心放行的人,從懷中揣出什麽标語,“唰”地從橋上垂将下去;又比如,看去那麽溫良的大娘或大爺,一旦上了橋,卻要往橋下跳呢?當下社會矛盾多多,誰也沒法預知別人是否糾結于什麽矛盾之中!……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那“萬一”一旦發生,一名小排長兜得住其重大責任嗎?
從那日以後,我對于我這樣的作家所一向秉持的——要用人文主義創作原則進行創作,以包含人文主義元素的作品影響人們,進而改變社會風氣的堅持,好生的灰心喪氣。
并且,感覺到着一種前所未有的悲哀——因為我為之再三思想的這一件事,“大公仆”們肯定從不知曉。
“人文”之社會元素是什麽?
以最具體、最起碼的理解來說,無非便是人人都較自覺地使我們每個人天天生活其中的社會大家庭裏增添一些能使人心暖和一下的想法和做法而已。
“人文”之社會元素在哪裏?
它首先在人的頭腦裏,體現為一種思想;随之要注入人的心裏,體現為情理;再之後變為言行,體現于社會的方方面面。
可要使我們國人的頭腦裏也有幾分“人文”思想,怎麽就這麽難呢?
試問諸位讀者,如果你是那位小武警戰士,你當時會怎麽做?如果你是他的領導,你聽了彙報之後,又會如何表态?
而同樣值得同情的,我認為也包括“大公仆”們。
因為我相信,他們如果預先知道,或事後知道,由于他們的出行,一位大娘憋了一泡尿,卻不能趕緊過一座跨街天橋回家上廁所,他們要不生氣才怪了呢!
但他們預先當然不會知道。
事後當然也不會知道。
在中國,“人文”二字的樸素原則,正是被如此這般地解構的。
好比從前中國孩子用幾塊石子就可以在地面上玩的游戲——“憋死牛”……
11. 一位“城管局長”的自白
讀罷《我是城管》,頭腦中依次而迅速地産生兩種聯想。
首先聯想到的是兩部電影《警察局長的自白》和《撞車》;随之聯想到的是——《我是城管》如同一份起訴書。
看過《撞車》的人都知道,那是一部大獲好評的美國電影,獲獎多多。在我的印象中,《警察局長的自白》則似乎是美國與意大利合拍的。即使我記錯了,對于這篇評論也無關緊要。
《警察局長的自白》塑造了一位依法辦案的警察局局長。但是在他任警察局局長的那一座城市,依法辦案談何容易?因為他所面對的,除了以正派公民甚至優秀公民的姿态招搖過市的黑惡勢力的利益追逐人物;還有與黑惡勢力相勾結的政府官員們、商業老板們;他們所雇用的打手們、殺手們;俨然是他最親密的朋友,實際是他最陰險也最危險的敵人的檢察官。
而他是孤獨的。
在鬥争中,他起初還有忠誠的屬下可倚重,但他們後來不是被殺害了,就是被收買了,背叛了。最終,他成了孤家寡人。
結局是,絕不放棄使命的警察局局長被陷害入獄,并被預先以囚犯身份潛伏獄中的殺手殺死……
在這一部電影中,主要情節也與城市管理有關。具體而言,與有限的城市土地所日愈升值的金錢交易有關。
如上所述,《警察局長的自白》是一部極具批判性的、悲劇現實主義電影。
我之所以立刻就聯想到了這一部電影,乃因周亞鷹的《我是城管》,字裏行間也充滿了現實批判性,對城市管理的憂思以及清醒、理性并且富有建設性的構想;因問題成堆而感到的焦慮;因有時陷于幾乎無能為力而感到的孤獨與憤懑,還有對于乏“城市意識”可言的形形色色之人的失望。
然而有一點卻肯定是不同的,即電影中的警察局局長的孤獨是宿命般的不可逆轉的孤獨。而身為縣級市城管局局長的周亞鷹的孤獨,卻不過是一時的,是一心想要盡快解決問題而願望與現實難以同步所産生的孤獨感。從本質上說,那還不是真的孤獨。因為縣委書記,縣長都支持他,當然也意味着縣委、縣政府是支持他的。有了這一種支持,縣委縣政府的職能部門是盡量配合他、協助他的。他的屬下也是完全服從他的指示與調遣的。只不過他們每個人都有他們各自的難處。
故也可以說,周亞鷹同時又是幸運的。簡直還可以說是有力量的、強大的。以更長遠的眼光看,中央要求各級政府“提高社會管理能力”,提高對城市的管理能力尤為重要,這一點是不言而喻的。那麽,各級領導不重視“城管”部門的工作是會釀錯誤,犯錯誤的。也就是說,亞鷹同志這位“城管”局長的工作将來必會受到更多方面的重視,更大力度的支持。全中國各級城市,包括他所在的那一縣級城市的城管局,也肯定會更受重視,獲得更有力度的支持,絕不會相反。
故我送他兩句毛澤東當年贈柳亞子的詩,以解其郁悶,消其孤獨感——“牢騷太盛防腸斷,風物長宜放眼量”。
再談我的第二種聯想《撞車》——這部電影的地點背影是美國第一大城市紐約。衆所周知,美國是移民國家,紐約是世界上移民特征最顯著的城市。而在《撞車》中,分單元呈現了一些平常日子發生在紐約的各種各樣的危險之事。那些事起初看似形形色色的人們之間的尋常磨擦,一方或雙方帶有這樣或那樣的個人之生計、生活問題所造成的不良情緒影響而遭遇在一起了,結果使雙方的不良情緒互相刺激,于是強烈,于是升級,于是形成敵對心理。美國又是一個私人可以合法擁有槍支的國家,所以感覺被嚴重傷害的一方,每會情緒失控,最終選擇以開槍讨回公正。
我非常欣賞這一部電影的編創構思。深刻而理性。最終一切危險矛盾,皆由人之情緒的調整而止于屍橫兩處,血濺數尺的悲劇發生之前。
我認為,在中國,類似《撞車》中的情節的事,幾乎每天都上演在大大小小的城市中。而在那類事中,尤以“城管”人員與被管理者之間的沖突為最經常。也可以這麽說,雙方幾乎每天都發生行為“撞車”。如果一方或雙方那時都受不良情緒之困擾、影響,不良沖突往往呈現街頭,甚至會演變為流血場面。
亞鷹在《我是城管》中,對此點多有描寫,真實可信,此不贅述。
我建議亞鷹自己先看一看《撞車》,也讓自己筆下的城管隊員們看一看,讨論一番。
我覺得,中國城管隊員與形形色色的被管理者之間的矛盾沖突,其實體現為一種中國之當下宿命。是中國之當下宿命,将城管隊員與形形色色的被管理者以無形的不可抗力似的強力擠壓到了一起,想不被“矛盾化”是不可能的,想杜絕沖突也是不可能的。故我進一步認為,對于城管一方,同樣是宿命性的角色。對于被管理者,尤其為了生計而心生對抗情緒的被管理者,境地也是宿命性的。
既然矛盾沖突是宿命性的,也就只有盡一切可能不使矛盾升級,不使沖突激化。
城管是執法一方,因而體現為強勢一方。哪怕強勢一方有百種道理,一旦執法行為稍顯過激,輿論也斷不會傾向于城管一方。所以,忍往往被視為城管人員素質的高标準。但不能指望每一名城管隊員都是大肚彌陀。即使極善于忍的城管隊員,也有一忍二忍三忍終于忍無可忍的時候,《我是城管》中,對忍也是有保留看法的,并講述到了一些以“智”實現管理目的之方案。
我認為“智”在城管隊員的素質标準中,理應得到更充分的重視和培養。“智”加上“仁”、“誠”,與被管理者之間的對立也許會一定程度地改變。作為城管局局長的周亞鷹,事實上已在盡量發揮自己智性管理的能力了,比如他對廣告牌問題的解決辦法,就很智慧地作為了一番。但依我想來,何不在必要之處,留下幾塊城管可以對缺乏“城市意識”的人們進行溫馨提示和教育的宣傳欄?缺乏“城市意識”的人們是多麽需要教育無須多論,由城管部門擔負起教育的義務責無旁貸。周局長對環衛工人的關心值得贊許,但設想一下,若能與小攤小販們也定期舉行見面會,聽聽他們為生計所迫的苦楚,幫他們解決力所能及的實際生計困難,那效果會是怎樣的呢?
最後我來說說,我為什麽對《我是城管》有種起訴書般的印象?
因為,字裏行間,流露着一種自我(也代表城管隊員們)辯護和指控般的意味。
這不是否定看法。恰恰相反,我認為這正是《我是城管》的與衆不同之處,也是成功之處。我是認可并喜歡這一點的。該自我辯護時,為什麽不呢?理直氣壯有什麽不對呢?
中國之發展太快,尤其近二十年,所謂城鎮化、城市化的速度突飛猛進。小鎮恨不得一兩年內就變成縣城;縣城恨不得一兩年就變成地級城市;而地級城市也都各有擴大規模、增加人口的強烈沖動。
但許許多多小鎮、縣城、地級城市并沒有做好突飛猛進的種種準備。急迫地一心要脫胎換骨變為城裏人的農民,其實也沒有做好意識轉變的準備。
于是兩種沖動,即城市本身的發展沖動,與農民急迫地要變為城裏人的沖動,将城管隊員與農民推到了幾乎只有互相“戰鬥”的“前線”。
對急于變為城裏人的農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對為了生計而進城占道擺攤的農民,是無奈的。
對城管隊員們,則是無辜且委屈,沒轍的。
誰之過?
不能說是發展之過。
只能說是速度之過。
一言以蔽之,都是速度惹的禍!
但起訴“速度”沒有用。它既不應訴也不辯護,更不會現形于法庭,與“城管”部門對簿公堂。
再一言以蔽之,“城管”幹部和隊員與嚴重缺乏“城市意識”的形形色色的人們的“戰鬥”,是極“中國特色”的一場“戰鬥”,也必将是一場“持久戰”。
而我真心希望中國像周亞鷹這樣的“城管”局長多起來,那麽,“武鬥”的現象将會大大減少,由“文鬥”而文明理論,互相理解、體恤的好現象就會多起來!
周局長,向前看!
明天風光無限好,你的家鄉城的人們會因你的努力而感激你的!
12. 暴民是“民”外表的非人
絕大多數國家的歷史上,都記錄着暴民們的暴行。
暴民趁暴亂而顯兇惡猙獰。
在當今世界,在不少國家,暴亂仍時有發生,暴民也時有出現,卻分明的少多了。
因為文明了的世界、文明了的人類,越來越難以容忍暴民們的暴行。并且,越來越傾向于零容忍度。
混亂不是暴亂。
暴亂是指有惡行即殘暴之事發生,而那必是暴民們幹的。
故暴亂也不是暴動。
暴動的行動者們,往往有迫不得已的因由,或為了拯救被壓迫的自己,或為了拯救被壓迫的別人們;如果竟是為了後者們,那暴動甚至可用正義的行動予以評價。
故暴動者們未見得便是暴民。也許,還是些理性的、高尚的、可敬的——為了同樣可敬之目的而暴動的人們。
什麽樣的人才是暴民呢?
比如在法國大革命時,在巴黎,在暴動獲得第一次勝利後,在塞滿街巷的歡慶勝利的暴動者以及支持暴動的平民們的人潮中,持于某些人手中的矛尖上,插着貴族階級的人頭。
若是男性的人頭,我們還可以如是想——大約他生前作惡多端,血債累累,民憤極大吧?也許正是那樣。但也許,并不是。他的頭之所以被插在矛尖上,只不過因為他不幸是貴族。在那一天,是貴族确乎成為了他的最大不幸。
若是女性的人頭,我們還可以如是想——大約她生前極度荒淫無恥,經常以虐待仆婢為樂,每至他們傷殘吧?那麽她的死可謂是報應。我們這麽想,其實等于是在為擎舉着她的人頭的人尋找可以恕罪的理由,證明着我們的善良。善良的人完全不能接受的一個事實是——這世界上怎麽會有根本無須任何理由的惡行?但也許恰恰相反,那女性生前和我們一樣,不因是貴族婦女而對底層毫無同情心。并且,她還極有做人的修養,堪稱賢妻良母、淑朋俊友。她的頭之所以被插在矛尖上,也只不過因為她是一位貴族夫人。
若是一顆少女的人頭呢?她永遠不能再眨動一下的雙眼凝固着無助的、巨大的恐懼,她頰上也許還淌着生前最後的一行淚。她肯定苦苦哀求過饒她一命……
但她還是被殺死了。
她的頭還是被插在矛尖上了。
一個少女,她的心能有多惡?她生前又究竟能做下什麽不可饒恕的惡事?
如果,那用矛高舉着她的頭的人(通常肯定是男人),正是無論她怎樣苦苦哀求也還是鐵石心腸地殺死了她,并且在殺死她之前還奸污了她的話——那麽,他便是一個地地道道、不折不扣、性情百分百殘暴的暴民了,倘我們想象他高舉着那顆插在矛尖上的少女的頭,臉上一副樂不可支的表情,扭腰擺胯,邁着忘乎所以的“舞步”前行的樣子;那便正是典型的暴民之兇殘發洩後心滿意足的樣子。
然而我須聲明如下:
我們是在以法國大革命時期“發生的現象”為例,而這對法國大革命也許是不公正的,甚至有诋毀之嫌。我的例子來自某些以法國大革命為內容的書籍,包括某些文學作品。那些書籍本身對法國大革命也許便持歪曲的态度。但法國大革命時期肯定是法國充滿了血雨腥風的時期,這一點雨果在《九三年》中有令讀者不寒而栗的描寫。英國宣布為共和國之前的內戰時期亦如此。
不論任何國家的血雨腥風的時期,都是暴民們所樂見的時期。
暴民基本上是不參與暴動的。因為暴動須有組織性和紀律性來保障成功。比如光複會的徐錫霖們當年所進行的暴動,暴民預先是混入不了的。暴動的組織者們鄙視他們,他們也絕對沒有參與暴動的膽魄。
當暴動發生,暴民是密切關注的看客。
當暴動失敗,暴動者被殘酷鎮壓,暴民更是看客。不管哪一方勝利哪一方失敗哪一方鎮壓哪一方,暴民都愛看。因為鎮壓往往是冷酷無情之事,能間接滿足暴民殘暴的心理快感。
而當暴動大獲成功,往往會引發連暴動者們也始料不及的騷亂、混亂。而此時暴民便有事可幹了,在亂中打砸搶燒殺。來得及奸淫婦女便奸淫她們,來不及便殺了她們。他們作惡時,“聰明”地呼喊着勝利者們慶祝勝利、仇視敵人的口號。這會使勝利者們困惑,以為他們是“自己人”。而他們那時樂得被視為“自己人”。因為“自己人”對“自己人”的暴行往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即使內心裏認為未免殘暴,但卻會錯誤地認為那是因共同的仇恨所至。一這麽認為,便等于不反對了。
更錯誤的是,有時暴動的一方,為了聲勢浩大,明知暴民之不可靠,卻利用之。
而凡是犯這種錯誤的,不論曰暴動也罷,造反也罷,革命也罷,沒有不最終失敗的。那時大多數暴民逃之夭夭,隐跡遁形了。而他們留給了鎮壓者們血腥鎮壓的正當理由——“鎮壓暴民”是不必手軟的。
如果那個殺死了一個貴族少女,并将她的頭插在矛尖的男人自我辯護道:“我這麽做因為我比你們更仇恨我們共同的敵人啊!”
又如果當年我們是法國大革命的組織者,諸位,我們該怎麽說呢?
我給出的說法乃是:“那你也必須被公開絞死!”
因為革命是人進行的事,而暴民是“民”外表的非人。
容忍了他們的暴行,便是容忍了對革命的玷污。
在古代,中國、外國都發生過這樣的事——戰鬥終于決出勝敗,獲勝的一方下令屠城。而此時,軍隊集體成了暴民集團。在任何一本書籍中,任何文藝作品中,此類罪行都是人類諸宗罪中的首宗罪。
日軍侵華期間,便一次次對中國人民犯下了那首宗罪。
中國之“文革”十年,也是暴行多多的十年。
我堅決反對“文革”十年全民都瘋狂了的說法,更堅決反對全民皆有罪的說法。
幾乎全民都被卷入了運動,這一說法比較的實事求是。
僅僅呼喊過口號,參加過游行,對別人進行過文字批判,并不足以被定性為暴行。
但活活将人打死肯定是暴行。後來的事實證明,當年全部被活活打死的人,與打死他們的人相比,無一例外都是好人,起碼比打死他們的人好。
那麽,打死他們的人其實是暴民。年齡不同、性別不同的暴民而已。
這難道同樣不也是暴行嗎?
那麽幹的難道不是暴民嗎?
比之于将人活活打死的暴民,後者們罪輕一等。但即使罪輕一等,也還是罪輕一等的暴民。
“文革”十年中,暴行罄竹難書,暴民幾乎哪一座城市、哪一個鄉村都有。
暴民行暴需要“正當”的口號,當年“正當”的口號是“誓将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
如果今天有誰自辯他或她當年的暴行是由于“太革命了”,難道不是混賬話嗎?
我認為,暴民大抵都是天生的,是基因決定的壞種。
世道再亂,社會再不公平,但鄭老栓不會成為暴民的。他即使日子過不下去,一橫心投身革命了,他都不會是暴民。即使他後來又叛變了革命,出賣了同志,成為可恥的叛徒,他也還是成不了暴民。
閨土是那種即便打死他,他也不肯成為暴民的人。
連阿Q也不會成為暴民,不論對小D、小尼姑、吳媽,包括假洋鬼子、趙老太爺,他都是下不去狠手的人。若有時夠狠,他也就不是阿Q了。他的基因決定,他對一切人都下不去狠心狠手的。他最大膽了,也就只敢調戲一下小尼姑,以及趁亂搶幾樣富人家的東西。
小D自然也斷不會成為暴民。
魯訊筆下,只有一個人一發生騷亂便會趁勢而上,便是《藥》中的牢頭紅眼睛阿義。
我讀《藥》時,感覺他有暴民基因,盡管魯訊只寫到他幾筆。
紅眼睛阿義正是那種矛頭上可插人頭自取其樂的人類壞種。
他矛頭上插的可以是夏瑜的頭,也可以是阿Q、小D、鄭老栓的頭。只要官府宣布誰有罪,監斬官說:“喏,那顆人頭賞你玩兒去吧!”便正中他的下懷。倘哪路“革命軍”得勢,将縣官老爺、趙老太爺及假洋鬼子砍了頭,他也會喜歡玩他們的頭。若世道亂到了難以收拾的地步,那麽他肯定會欺負小尼姑、吳媽、假洋鬼子的夫人們的。倘她們反抗,他會眼都不眨一下地殺了她們,并砍下她們的頭玩。一時興起,八成還會奸屍。
在有秩序的社會,不管是多麽不堪忍受的秩序,哪怕給他一個牢頭做,他都會有一種在“體制”中的傲慢,有限度地行那一“體制”默許之惡。一旦那“體制”連牢頭都不給他做了,他則會不但恨那“體制”,也恨幾乎一概看似活得比他強點兒的人。
此時的他是反社會的。
他的基因會經常慫恿他幹狠事,行大惡。
但他有自知之明,會竭力克制,伺機而動。
他明白他需要一股強大勢力所呼喊的口號。
騷亂有時體現為一種貌似強大的“勢力”。
那麽,不管騷亂之衆喊什麽口號,他都會跟着喊,且喊得比別人都響。
口號本身對紅眼睛阿義其實沒什麽重要。
重要的僅僅是,他須通過他那時的喊表明——他是騷亂之衆的“自己人”。在衆多的“自己人”中,他狠起來、惡起來,覺得會有支持者。倘他那時還當着牢頭,準是看客。還将替官家注意,哪些人喊口號喊得起勁兒。因為連牢頭都做不成了,才盼着那場騷亂。
騷亂由于有了他這種人的參與,往往的,必演變為暴亂。
不久前,我行在一條街的人行道上,那人行道擺滿了供食客吃海鮮的排檔餐桌椅。有兩個五六歲的小孩子追逐于其間,引得一黑壯漢子大怒。他對兩個五六歲的孩子,一串串大聲罵出極肮髒的話,那是我的筆不能寫出來的。
他心中有我不可能知道的一股恨。
然而我發現,他短粗的指上戴着極大的金戒。
那家海鮮館頗有名氣,真的底層人是不在那兒消費的。
我立刻聯想到了紅眼睛阿義。
而兩個五六歲的孩子被吓得怔怔地呆住了。
我又想,倘底層人們組織游行,正當表達自己的訴求,那漢子必會帶着他那股邪火,口號喊得比誰都響,以僞裝底層人的“自己人”。倘底層民衆情緒失控,那漢子肯定會趁亂下狠手,行惡事。
于是騷亂成為暴亂。
紅眼睛阿義就在“民”中,興許就在我們附近——愛國的人們也罷,反腐敗的人們也罷,要求社會公平、正義或直接要求漲工資的人們也罷,瞪大雙眼,警惕他們啊!千萬不要因他們和自己們喊同樣的口號而誤以為他們是“自己人”。他們是給底層抹黑的家夥!
當他們一旦打、砸、搶、燒、殺時,全社會的共識應是——他們是一切人的敵人!
13. 不甘于當“花瓶”的政協委員
算來,我以政協委員、“人大”代表身份參政議政,已有十五個年頭了。
起初五年,我是北京市政協委員。人們都知道的,政協委員履職的方式主要是議政。議政非清談也,更非空談。議就是要坦率談出政府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問題所在;并及時反應公衆對政府服務的種種合情合理的希望、訴求。也能給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決方案,最好。僅僅指出不足、問題,督促政府各部門盡量予以解決,亦可。
我曾對兩件事特別關注——一是出租車司機們享受國家所規定的主要長節假日期的權利問題,如“十一”長假、春節長期。但這一件事多次征求各方意見後,并未正式寫過提案。因為在委員中看法其實也不統一。出租車司機這一特殊行業,與出租車公司之間所簽訂的勞務合同具有特殊性,其出勤與否、休息與否、有着相當大的靈活性。而這一靈活性也就是相當大的自主性,包括了長節期日在內。所以,這一關注後來我自己放棄了。
二是國企高層管理者的高工資和高獎金問題。
這裏所言之國企,是指北京市政府所直接任命高層管理者的公有制企業。他們既是企業高管,同時也是政府向企業派出的幹部。某年北京市“兩會”期間,我聽說有一家公有制性質的房地産公司的“老總”,年終獎金居然七百餘萬元。于是試圖深入調查了解,卻極難獲得第一手材料。因為那屬于“企業機密”。但凡是詢問到的人,皆言之鑿鑿七百餘萬元獎金屬實,卻也都言那是“獎勵條約”明文規定了的,屬“合理合法”所得。并且,當年“按經濟規律”辦事的主張乃是主流聲音,我的質疑有“左”的嫌疑,附合者寡,也只得作罷。
但我的質疑并未打消,後以文章方式多次批判此現象。
我認為,所謂國企“高管”,一級國企也罷,二級國企也罷,他們首先是國家幹部、黨員。他們的工資以及獎金,理應限制在符合中國國情的範圍之內。若高出普遍國企員工工資近百倍、百餘倍,不可能不引起廣大人民群衆的抵觸情緒。
2002年我調入北京語言大學後,被公選為海澱區“人大”代表,同年成為全國政協委員。
“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的區別在于,某屆某級政府的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