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徐望和陸伯安分手那天是個雨天。
灰蒙蒙的天空,瓢潑似的大雨,雨幕重重,她站在公司樓下,眼睛沒有焦距地望着遠方。雨水濺在腳背上,冰冰涼涼,雷聲哼哼,這場雨好像沒有要停的意思。猶豫半天,沒有帶傘的她決定拼一下,按她的速度,或許可以在衣裳沒有濕透前跑到公交車站。
她抓緊包包的帶子,埋頭往前沖,沖到一半被人叫住,傻乎乎地停了下來。韓助理拿着一把黑色的傘大步朝她走來,語氣裏滿是歉疚:“徐小姐,我正準備去接您呢,您怎麽沒帶傘就跑出來了。”
徐望沒有吭聲,接過韓助理遞過來的雨傘打開,道了聲謝。大大的傘面為她擋住了風雨,她低估了這雨的大小,外套已經濕透,此時只覺得透骨的寒。
她不跑怎麽辦,總不能一直待在那裏等雨停,她可沒有想到會有人來接她,如果知道肯定乖乖在裏面等着,就像那些等着男朋友來接的女同事一樣,還能湊在一起聊會兒八卦呢。
她的男朋友忙得像陀螺一樣到處轉,她連他在哪裏都不知道,又怎麽敢奢望他會來接她呢?
也許陸伯安只是一時興起,想起了她這個女朋友,這最适合睡懶覺的雨天她又得提起十二分的精神去陪他。她剛剛已經想好,回到住處先在樓下的小吃店裏打包一份炸串,然後回到家裏洗個熱乎乎的熱水澡,窩在沙發裏蓋着毛毯,邊看武林外傳邊吃炸串,任外面雷雨交加天崩地裂都與她沒有關系。
如今計劃泡湯,她的心情十分沉重。
懷着這份沉重的心情,她又打開了車後座的門,看到陸伯安衣冠楚楚的坐在那裏,外面的大雨才是跟他沒有一點關系。他穿着精致的西裝,面容冷峻,氣質矜貴,襯得渾身濕透的她格外狼狽。
目光相接,他眼中散發出迫人的寒氣。她連忙避開,在車邊慢慢悠悠地收着傘,突然聽到他冰冷的聲音:“上來。”
徐望有些無奈地想,他又生氣了。
她不懂,為什麽他看到她老是生氣,明明很多人都說她的模樣很讨喜,她一說話經常逗得別人哈哈大笑,她嘗試着反抗一下:“我把傘收好......”
不說話還好,一說話,車裏的溫度又低了幾分,韓助理極有眼色,忙接過她的傘恭敬地說:“我來吧,徐小姐你先上車。”
徐望不是個泥娃娃,她也是有脾氣的人。她的脾氣在上車坐好後,一件衣服扔過來将她兜頭蓋住的時候瞬間達到了頂峰。扔衣服的人顯然夾帶着情緒,力道之大讓她的脖子都感到意外,很不争氣地沒有承受住,身子晃了晃。
被衣服蓋住腦袋的徐望覺得很委屈,不想看到她為什麽要來找她?不喜歡她又為什麽要交往?
衣服上熟悉的味道将她包圍,又該死的好聞,裏面黑暗的世界将她與外面隔絕,她賭氣似的任由衣服就這麽罩着腦袋,也不管外面的人會不會覺得她有毛病,躲在衣服裏默默流起淚來。
而陸伯安沒有來看她有沒有在衣服裏被悶死,一路沉默着。直到車子停下,才掀開衣服,望着她冷冷的說:“鬧夠了沒有。”
她那時的腦袋從未有過的清醒,鄭重地點了點頭,格外認真的說:“鬧夠了。”
他們在一起就是一場鬧劇,是該鬧夠了。
年少時一廂情願的單戀,成年後兜兜轉轉于人海中相遇。上天對徐望實在不薄,他們有緣有分,成功的在一起,達到了她人生中的圓滿。
可是生活不是小說和電視劇,徐望沒有過上結尾裏幸福的生活,或許該說沒能一直幸福下去。
分手是她主動提的,她想清楚了,沒有腦子抽筋。
她跟着陸伯安上樓,洗了澡換了身幹淨的衣服,還給自己倒了杯熱茶,一點兒也沒有賭氣虐待自己,然後用很平常的語氣說:“陸伯安,我們分手吧。”
她沒有注意陸伯安的表情,因為她沒有妄想他會震驚還是難過,他如何反應她都不在乎,她是真的想分手。
她捧着燙手的杯子,良久後,聽到他冷淡的聲音:“分手的理由。”
她被杯子裏的熱氣熏紅了眼睛,輕輕地說:“跟你在一起,我不快樂。”
喜歡是真的,所以不快樂也是真的。
這些年,陸伯安很少能睡好一個覺。
今天他難得生病,在藥物的作用下,不知不覺睡到了太陽偏西。他一貫自律,醒來就馬上起床,洗澡,穿衣服,吃藥,一切都沒有什麽特別的。
若有特別的,應該是他隐隐脹痛的太陽穴和他接下來該去參加一場婚禮。
常風的婚禮,為此他專門從國外飛了回來。
他時間觀念強,以示重要,提前半小時到了現場,還沒有見到新郎,先見到了伴郎之一的宋疏明。本來常風想邀請他當伴郎之二的,但考慮到陸伯安的性格與他本人的膽量,這個想法始終停留在想想而已。
好脾氣的宋疏明則沒有陸伯安那麽自在,到點來參加婚禮就行,因為脾氣好,這段日子可被常風使喚了個夠。
作為一個醫生,他一眼就看出了陸伯安面癱表情下的異常,十分關心的詢問:“生病了?”
“感冒,沒事。”
“你的臉色不太好,明天去我那裏,我給你抓副藥。”
宋疏明是中醫,陸伯安想也沒想拒絕:“麻煩,我已經好了。”
婚禮現場大概是按新娘的喜好布置的,全是粉色,看得陸伯安眼暈。一路走來,遇見不少熟人,他沉着臉,沒什麽多餘的表情,別人打招呼都不冷不淡的回應。
婚禮冗長繁瑣,他耐着性子一直坐到婚禮結束。常風顯然已經喝多,拉着陸伯安的胳膊訴說衷腸:“伯安啊,你能回來,我真是,太高興了!不枉我們,這麽多年的感情!今天我結婚,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哥擔心你啊,你這個脾氣,以後孤苦終老,連個送終的人都沒有可怎麽辦。”常風情真意切,說到這裏把手一揮,“不過你放心,以後我的兒子就是你的兒子,咱們這關系,不分彼此!啊,不分彼此!”
宋疏明拉着常風,想笑又不敢笑,眼見陸伯安的臉色越來越黑,忙讓其他伴郎把他攙走。
這小子是他們之中年紀最小的,平日都叫陸伯安一聲哥,今天是真高興過頭喝多了。
“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今天是他人生中最得意的時候,你別跟他一般見識。”
陸伯安當然不會跟一個喝醉酒的人計較,見時候差不多準備走了,宋疏明也喝了不少酒,現在沒他什麽事也準備撤了,正好可以搭陸伯安的車回家。
街上的燈光五顏六色,宋疏明感嘆道:“想不到常風這小子這回是認真的,說結婚就結婚。”
不怪宋疏明感慨,常風以前是出了名的多情,從沒對哪個姑娘上過心,經常開玩笑不會為了一棵樹放棄整片森林。結果幾個月前遇到個小姑娘,墜入愛海後再沒有起來,哪怕家裏反對,也力排衆議結了婚,放棄了整片森林還開心不已,樂颠颠的圍着老婆轉,那場景,宋疏明見所未見。
陸伯安沒有說話。
越熾熱的愛越禁不起時間的考驗,當初一遍又一遍說喜歡你的人,轉眼也是可以忘記的。
愛情,是這世上最容易破碎的東西,沒有誰可以一直愛着誰。
他希望常風幸福,但知道,常風不會一直幸福。
這世上所有人,都是這樣的。
陸伯安把宋疏明送回家,準備驅車離開時,宋疏明又問他:“明天真不來?身體的事都不是小事,馬虎不得。”
他淡淡的,說:“不了,我明天就走。”
陸伯安現在幾乎都在國外,鮮少回國。聞言,他也不再勸:“行,那你注意身體。”
時間不早,送完好友,陸伯安開車回家。城市繁華,但他覺得索然無味,回到家也只是面對一室空冷,不回家也無處可去。
就這麽慢悠悠的,車子即将駛入公寓大門。
一個纖細的身影突然從路邊沖了出來,揮手叫道:“陸伯安!陸伯安!”
他眉頭一皺踩下剎車,沒有馬上下去,在腦海中搜索了一下,發現自己不認識這個女人。
正打算不做理會,那女人竟然小跑着過來拍他的車門:“陸伯安,我有事找你,我叫林書,你還記得嗎?”
林書知道陸伯安可能不認識她了,他們雖然同班一個學期,但印象裏幾乎沒有說過話,再加上她那時滿臉痘痘,與現在的模樣大相徑庭,他不認識才是正常。
其實她也有點怕陸伯安,他一個眼神掃過來就緊張得不知所措,可她實在沒有辦法,想起不知所蹤的徐望,迎着他冷漠的眼神,慌慌張張地說:“你不記得我,還記得徐望吧,我是徐望的朋友。”
聽到這個名字,陸伯安的眼神一暗。
他聽到林書颠三倒四的繼續說:“望望她失蹤了,我怎麽也找不到她,我報警了,可是警察也找不到她。我知道這麽來找你不太好,可我實在不知道該找誰了,孩子還小,我沒辦法帶着他到處跑,我要找望望,又要帶孩子,又沒有人幫我,我只能來找你。”
他開始只聽到徐望失蹤這幾個字,繼而才聽到她說孩子。
孩子?
陸伯安這時才看到,她身後背着一個閉着眼睛在熟睡的胖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