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章節
乎花光了我身上所有的錢。于是回老家的車票,我只能讓沈秀先墊付。7月對農村而言,是個忙碌的季節。我必須回去幫爸媽收稻。所以臨走的時候,沈秀并沒有挽留我。
一直到車開出去很遠,我才意識到有點不尋常——我在沈秀那兒待了3天,竟然沒跟她翻雲覆雨?!是她不方便?還是我壓根沒興趣?我不知道。總之……挺奇怪的。
我回到老家後爸媽并沒有第一時間讓我投入勞動,因為我今年過年的時候沒回家,所以他們要我先去拜訪一下親朋好友。這事我放暑假回來第一天他們就跟我提了,因為當時對青島之行懸心,所以我一直拖着。到了今時今日,也沒借口再推,我便答應了。
我家親戚大都還在這個村,除了女的遠嫁、年輕的出外打工,一家子中總有幾個人留着。他們大都沒文化、沒世面,一輩子守着門前一畝三分地,面朝黃土背朝天。所以見了有文化的會很客氣尊重,哪怕我那麽年輕、還沒畢業,能去大城市念大學,對他們而言,已是整個家族的榮譽了!
而我爸媽的意思也很明确,他們就是要鄉裏鄉親的看看,咱家培養出了一個大學生,一表人才的!我是他們的驕傲、他們的太陽!
于是一個暑假光走親訪友就花了我4天時間!這4天,我除了接收大人們的贊美、大人教育他們家小孩的諄諄教導,當然,也有妒忌,和恨。比如村裏那幾個游手好閑、不務正業的二流子。自我拜訪親朋的第一天起,就沒給過我好臉色。我很清楚的聽到他們中的一個說我爸媽牽着村長家的上門狗出來溜了!這話難聽至極,但我沒有放在心上。我更加沒有把這幾個人放在眼裏,因為他們于我,跟臭蟲、蟑螂差不多!
但在7月下旬,一個很炎熱的午後,我撞見一幕後,我忽然改變了那種想法。我跟他們說,我要帶他們去大城市闖蕩、去大城市吃香喝辣。大城市遍地黃金,哪兒都是機會。只要去了大城市,出人頭地是早晚的,屆時美酒佳肴、辣妹俏妞,任君選擇!
二十七、英雄救美
我是個名牌大學的學生,我在一線城市念書。即使這個村有人對我羨慕妒忌恨,一旦我展開雙臂,向他們微笑着說:大家一起發財。我也相信,是沒有多少人能拒絕的!他們或許跟我過不去,但他們絕不會跟錢過不去!何況我賣頭腦,他們賣力氣,二者結合,這事橫豎聽着都有門!
所以他們激動萬分、慷慨激昂,沒多久他們就抛下了之前對我的成見,轉而跟我稱兄道弟了。
但,某個女孩兒幽怨的眼神,我今生,都不會忘卻……
就在我說這番話的前一個小時,那個女孩兒遭受了這群二流子的欺負。她被他們摟着親、輪流着親,任她叫喚、哭泣、哀求,他們被怒激的荷爾蒙,只是讓他們成了一群禽獸!
有風自那間無人住的柴房吹過來,埋頭正割稻的我,只覺風中零星夾雜了一點絕望的女聲。我皺眉擡起頭,四下張望,提起鐮刀,走了過去。
“幹嘛呢?”當我站在柴房門口,目睹這一切。我只是面無表情的冷冷望着趴在女孩兒身上的那個家夥,他的褲子已褪到地下,背對着我,那兩瓣大屁股長得歪瓜裂棗!
聽我這一嗓子,他一激靈,停下了手上的動作。但貼着女孩兒的身體,仍是舍不得起來,他只是把頭使勁扭了過來。他身下的女孩兒衣衫不整,但幸好,還有一條內褲穿着。
見了我,她恍如見了救星,滿臉的驚恐與一掠而過的希望,瞧得人心如刀絞。我記得她,她是村東頭林二叔的小女兒,大名叫什麽我不知道,只曉得林二叔喚她“丫丫”。
丫丫長大了,一對嬌小的RU~房那麽俏生生的挺立着,含苞待放的樣子像極了清晨沐浴着露珠的花骨朵兒,盡管不像大城市的姑娘們那麽白,她小麥色的皮膚,充滿着陽光與青春的味道。
夏天,本就是個容易惹人犯罪的季節呵!
我舉着鐮刀指着仍趴着的二流子,我說:“下來。”聲音不大。
他一看是我,嘿嘿笑了兩聲。很顯然,他仗着自己還有兩個同伴并不怕我,他說:“村長家的狗會咬人啦?嘿,這可奇了!”
說完三個人同時笑,我一個箭步沖上去,啪啪一左一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賞了兩邊各人一巴掌!而後跟提小鳥似的迅速将趴着的這位拎起。他的褲子掉在腳背上,猶如腳鏈似的将他纏住。所以來不及轉身跟我對抗,他就被我一路拖到了門口!
我一個胳膊抵着他喉嚨,另一個手拿着鐮刀,在他大腿一側劃來劃去,我如一杯溫吞水般說話,我說:“那玩意兒要是沒了,你該怎麽辦呢?”
假裝無意識的碰了那邊一下。
他整個人一顫,說:“沈毅!你小子敢動我一下!我讓你吃不了……嘔!”
話沒來得及說完,就被我抵着他喉嚨的胳膊一緊。我說:“吃什麽?”
将耳朵湊近。另兩個被扇耳光的回過神來看到這幅情形,确也不敢妄動,只四目與我臉相對。而被欺負的女孩兒終于是穿戴整齊,低着頭,跑了出去。
我見女主角都走了,自覺也沒必要跟他們再多糾纏。但若貿貿然放手,他們肯定一擁而上——人的本性大抵如此,有仇不報非君子!
所以我還抓着手裏的人質,腦袋裏飛速的運轉。要怎麽才能讓這群暴徒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呢?我想。
可……我畢竟不是佛,我又怎麽能度化他們呢?既然善良救不了他們,那就只能用壓制!
此刻另有一個念頭忽然的滋生,不知道是不是我已然決定做他們的“老大”,埋藏在心底裏的那個惡魔,呲牙咧嘴的自己跑了出來。
我冷冷一笑,我沖他們說:“你們就這點出息。”
站我對面的那兩個對視一眼後,又将目光看向我。我繼續道:“就那種貨色你們也看得上?瘦的跟個麻杆兒似的,也不怕硌得慌?!”
三個人依舊不吭聲,可之前的戾氣,顯然消去了一大半。反正鴨子也飛了,肉也吃不到了,再為那事幹一架,也不值。萬一把我這村裏的“名人”揍得半死不活的,那他們幹的事一準傳揚出去!到時就是丫丫的家人放過他們,那村裏的男女老少也容不下他們!本來這幾個小子偷雞摸狗的就招人嫌,發展到“偷人”,那更不如過街老鼠一樣,人人喊打喊殺啦?
我相信他們再愚蠢,這一層還是想得通的。所以我松開手臂,走到柴堆上一坐。我說:“想要女人,大城市多得是。有要錢的,有不要錢的。關鍵看你們有沒有那本事。什麽是本事?有錢就是最大的本事!想發財嗎?”
他們對我的教誨本不在心上,但最後一問,卻着實,問進了他們的心坎兒。這三個二流子整天吊兒郎當、東游西蕩的游手好閑,不下地、卻敲小孩子竹杠,不就是想不勞而獲嗎?那我就給他們營造那不勞而獲的夢想,我讓他們溺在裏頭!
所以我說了那富麗堂皇的一番話,我給從未出過遠門的他們,描繪了一個遍地黃金、到處美女的烏托邦!
他們果真被吸引了。要不怎麽說,沒文化,真可怕呢?想想也不可能嘛!伊甸園裏還有蛇呢!
但他們聽得很興奮啊,那褲子掉地上的家夥,随便一提就坐到我身邊,他說:“沈毅,你有文化,那你說,像咱這種要啥沒啥的,去了大城市,怎麽掙錢呢?”
我斜他一眼,我說:“走路你會不會?你信不信在大城市走路都能掙錢?”
他聽完樂了,嘿嘿、嘿嘿的傻笑,他說:“不可能,你騙誰呢?!”
我說:“騙你幹什麽?大城市有種職業叫快遞,每天騎着小電驢給人送貨,一個月,能掙四、五千呢!”
他們聽完後個個都很振奮,我心說:這幾個傻帽一定覺得,天底下怎麽還會有這樣的好事?!反正我是不會告訴他們,刮風下雨的快遞有多辛苦,提着重物要爬上六樓的快遞有多悲催的!我只是微笑着看着他們,聽他們交頭接耳的做夢。
一個說:“拉貨還能掙這些錢?一個月四、五千?那幹個幾年俺就能在這兒造房子、娶媳婦了!”
那個道:“沒志氣!掙了錢當然要自己當老板啦!開個公司,把老家跟咱們一樣沒啥文化的都叫出來幹快遞!這樣錢滾錢、錢滾錢的,以後就是一整個村,咱都能買下了!”
三個人熱烈的讨論,因着我的一點點陽光,他們都燦爛了的感覺。然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