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6)
軍之前的認識。而此時,新的主力艦,航母,重巡洋艦等等海戰主力都已經陸續服役,海軍急切需要一種更好的,更先進的驅逐艦!
在此基礎上,海軍向幾家承擔驅逐艦建造任務的造船廠下了招标書。因為海軍之前一直将驅逐艦當作小型炮艇使用,結果,在新的招标書裏,除了強調驅逐艦要具備反潛作戰能力,魚雷攻擊能力之外,還必須要有一定的炮戰能力,必須要能夠肩負起海外領地的巡邏任務。而要完成這一任務,持續作戰能力就顯得更為關鍵,這就需要驅逐艦攜帶更多的燃料,彈藥,食物,淡水等等。同時,海軍為了控制成本,要求将驅逐艦的排水量限制了2000噸的範圍之內!
這個标準是很高的,當時驅逐艦的排水量普遍在1500噸到2000噸之間,而要想在如此狹小的艦體內安裝上大量火炮,魚雷,深水炸彈,還要帶上能夠堅持30天的作戰給養,并且安排下幾百名官兵的生活空間,這簡直是難以想像的事情。
海軍過高的要求成為了設計這的最大難題。當時接到标書的六家造船廠(大沽,武漢,南京,福州,高雄,海口)都沒有拿出讓海軍滿意的設計方案,問題的焦點就只有一個,2000噸的排水量,根本就無法容納下海軍的所有要求。
到了17年底,無奈之下,海軍只有修改标準書,将戰艦的排水量提高到了2500噸,其他标準不再降低,并且要求船廠盡快拿出新的設計方案來。
18年初,六家造船廠拿出了各自的設計方案。這次,六家造船廠都下足了功夫,因為這些造船廠都知道,驅逐艦的單價雖然不高,但是一批訂單下來就是幾十艘,最終有可能造幾百艘,這絕對比建造那些主力艦劃算。雖然最後的生産任務會被分配到別的造船廠(海軍的慣例),但是巨額設計經費,以及在建造任務中分到的大頭,這些都足夠的吸引人了。
經過海軍裝備技術辦公室的詳細審議,六家造船廠的方案最後只保留了一個,南京造船廠的方案勝出。很快,海軍就下達了詳細的設計工作,要求南京造船廠必須在年底之前拿出完成的設計方案出來,并且争取在19年就動工建造第一批戰艦,争取在22年之前将海軍五大艦隊(沒有包括第五艦隊)裏的驅逐艦全部換新。
當時戰争已經露出了端倪,條約延期談判基本上已經破裂了,在條約實效之後再沒任何力量可以約束列強發展海軍。戰争只是遲早的事情。帝國也在18年初的時候拿出了一份戰前計劃,預測戰争會在23年爆發(帝國是根據各列強的擴軍速度做出這一預測的),因此,海軍就必須要在23年之前做好戰争準備。實際上,海軍的擴軍計劃也是針對23年爆發戰争而設定的。如果新驅逐艦能夠按照海軍制訂的計劃順利裝備部隊的話,那麽在23年的時候,帝國所有一線艦隊都将用上驅逐艦,把老式驅逐艦撤下來用于護航作戰。這個計劃本身沒有問題,可問題是,海軍仍然過高的估計了新技術帶來的進步。
全面設計開始之後,問題一個個的暴露了出來。首先是新型魚雷沒有确定,随後是聲納系統的安排,然後是155毫米火炮的設置問題,接着又是深水炸彈的布置。到後來,海軍甚至要求驅逐艦搭載水上飛機!結果,所有的問題集中到一起之後,驅逐艦的排水量不得不再次增加,超過了海軍規定的2500噸的限制。
18年底,南京造船廠拿出了一份詳細的設計方案,新型驅逐艦的排水量增加到了2750噸,按照海軍的要求使用了155毫米火炮,540毫米重型魚雷,并且安設兩條深水炸彈投放軌,兩部深水炸彈彈射器,安裝一部艦殼聲納,取消了搭載水上飛機的要求。超标的250噸排水量根本就降不下來,除非犧牲驅逐艦的持續作戰能力,以及降低驅逐艦的航速。而這又是海軍無法接受的。
最後,海軍不得不接受了這個再次增加了排水量的設計方案,讓南京造船廠開始做生産前的最後準備工作,然後在19年中期動工。另外五家造船廠(這些造船廠都不承擔大型戰艦的建造工作)也立即開始做準備,好一起動工建造新的驅逐艦。可問題并沒有這麽快就得到解決。
首先出問題的是魚雷。因為日本使用了大型氧氣魚雷,帝國海軍在獲得這一情報之後,也要求獲得氧氣魚雷,并且還專門撥款150萬,讓彈藥廠與科研機構攻克相關的技術難題。研制計劃是在17年年底啓動的,可結果到19年底,氧氣魚雷裏的很多關鍵技術都有突破,也就是說,帝國海軍在22年之前都無法拿到新型氧氣魚雷。最後,海軍不得不放棄了對氧氣魚雷的要求,仍然使用壓縮空氣魚雷,并且讓南京造船廠對驅逐艦的設計做出了修改,預留好今後換裝氧氣魚雷的空間。
其次是155毫米火炮的問題。當時,帝國海軍認為,在條約實效之後,其他國家都會發展更好的驅逐艦,而裝備更大口徑的火炮是很有必要的。英國就在發展驅逐領艦,而日本的輕巡洋艦實際上也是驅逐領艦。因此,海軍一度提出要在驅逐艦上裝200毫米炮的要求。顯然,這是無法實現的,以當時的技術水平,驅逐艦一般只裝130毫米左右的火炮,把155毫米火炮裝上驅逐艦就已經相當不錯了,而要裝200毫米的火炮,這絕對不可能。海軍與造船廠論證了好幾次,最後不得不放棄了這個想法,而這一折騰又用掉了兩個月的時間。
随後就是驅逐艦的續航能力與持續作戰能力。海軍一直希望驅逐艦能夠長期在海外領地執行巡邏任務,其巡航能力與持續作戰能力絕不能太差,不然巡邏不了幾天就必須要回港補充燃料與彈藥了。而實際上,在2750噸這一标準下,滿足了火力防護等方面的要求之後,就很難達照顧到續航能力與持續作戰能力了。南京造船廠的設計指标是,其最大續航能力只有5000海裏,持續作戰時間25晝夜。顯然,這離海軍提出的至少8000海裏與60天差得太遠了。結果是,海軍不得不再次放寬排水量的要求,并且削減了一座魚雷發射管,減少了一座主炮炮塔,以此來提高戰艦的持續作戰能力。這樣一來,驅逐艦的排水量達到了2850噸,而且修改設計就花了三個月的時間。
除了這些主要問題之外,其他的小問題也層出不窮。比如航速與續航力的矛盾,裝甲與火力的矛盾,有沒有必要在驅逐艦上預留安裝雷達的位置,聲納系統的安排等等。當海軍降低了要求,南京造船廠逐一解決掉了這些問題的時候,已經到20年中期了,這比海軍計劃用的設計時間多了整整一年!
完成設計後的新驅逐艦被命名為“城市”級,以帝國的中等城市的名字取名,其性能指标如下:标準排水量2850噸,滿載排水量3400噸。尺寸:長125米,寬12米,吃水4米。動力系統最大輸出功率55000馬力,最高航速34.5節,18節時的最大續航力7500海裏,持續作戰能力45天。武備:3座雙聯裝155毫米主炮,4座四聯裝40毫米高射炮,12門20毫米機關炮。戰艦中部安置兩部五聯裝540毫米魚雷發射器,魚雷備彈20枚。艦尾設兩條深水炸彈投放規,丙炮塔與乙煙囪之間設兩具升水炸彈彈射器,深水炸彈一共備彈80枚。反潛設備:安裝艦殼反潛聲納一部。另外,該艦沒有預留安裝雷達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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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戰前的标準來看,“城市”級驅逐艦已經非常的優秀了,其标準甚至超過了某些國家的輕巡洋艦。當時,日本設計的“最上”級重巡洋艦上使用也僅僅是155毫米火炮(日本海軍當時将“最上”級歸為了輕巡洋艦,戰争爆發前做了最後的改裝,換上了203毫米主炮,成為了重巡洋艦)。導致“城市”級驅逐艦排水量這麽巨大的原因只有一個,海軍的要求太高,特別是在巡航能力與持續作戰能力方面的高要求,讓驅逐艦至少多出了500噸的排水量!
第一批“城市”級在20年十月開始動工建造。設計上延遲了的一年時間實際上也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六家造船廠都有足夠的時間來準備新驅逐艦的建造工作。當海軍發出了訂單之後,六家造船廠一共有18座船塢同時開工建造,第一批“城市”級驅逐艦就達到了18艘,足以滿足當時第一艦隊的換裝需要了。而這種大批量建造的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大批量訂購的零備件可以有效降低戰艦的制造成本!
第一艘“洛陽”號在21年五月下水,八月上旬完成栖裝。随即戰争就爆發了,第一批“城市”級驅逐艦沒有能夠趕上戰争初期的幾場惡戰,其優秀的反潛能力沒有能夠發揮出來。同時,帝國海軍下達了第二批緊急訂單,要求六家造船廠必須在21年年底提供第二批“城市”級驅逐艦。
到21年年底,第二批18艘“城市”級驅逐艦交付使用的時候,海軍針對驅逐艦本身暴露出的一些問題提出了修改意見,要求南京造船廠盡快拿出改進方案來。22年初,改進設計完成,接着,第三批“城市”級驅逐艦就按照改進後的設計建造。因此,也有人将後面的成為“新城市”級驅逐艦,只是帝國海軍并沒有做這麽詳細的級別劃分。
改進後的性能參數:标準排水量2900噸,滿載排水量3400噸。尺寸:長125米,寬12米,吃水4.1米。動力系統最大輸出功率55000馬力,最高航速34節,18節時最大航程7000海裏,持續作戰能力40天。武備:3座雙聯裝155毫米主炮,4座80毫米高射炮,8座雙聯裝40毫米高射炮,16門20毫米機關炮。戰艦中部設置兩部五聯裝540毫米魚雷發射管,魚雷備彈10枚。艦尾深水炸彈投放規減少一條,深水炸彈共備彈120枚。另外,在丙炮塔與乙煙囪之間增設一衍架桅杆,預留了安裝雷達的位置。為此,艦體內部艙室布局也做了一些細微的調整,增加了雷達操作室,并且增設了一個小型艦隊司令部,可以容納25名艦隊參謀軍官。
這才是“城市”級的最後設計。從改進的變化上來看,驅逐艦的魚雷持續作戰能力被降低了一些,續航力,持續作戰能力都被削弱,加強了防空能力,提高了深水炸彈的儲備數量。這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增加了安裝雷達的位置。後來,帝國海軍用“城市”級驅逐艦充當雷達哨艦,在戰争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從總體性能上來看,“城市”級唯一的缺點大概就是其速度了。當時,其他列強的驅逐艦,特別是日本的驅逐艦的速度都在35節以上,甚至有的超過了38節。“城市”級的最高速度也就34.5節(實戰中,還跑出過35節的最好成績)。這個缺陷實際上并不重要,在絕大部分戰鬥中,驅逐艦都用不了跑那麽快。
“城市”級的設計花了3年的時間,這是值得的,其設計也是非常成功的。這也是為什麽帝國海軍在整個戰争期間都沒有建造第二種驅逐艦的原因,“城市”級已經足夠承擔起所需要承擔的作戰任務了!
也正是因為其優秀的設計,“城市”級驅逐艦可以說是整個大戰期間,帝國海軍中最為活躍的戰艦。從彈雨橫飛的前線戰場,到後方的巡邏行動。從為艦隊提供反潛屏障,到為運輸船隊提供掩護。幾乎在每一個地方都能夠見到其身影!
也正因為其優秀的設計,“城市”級驅逐艦還在戰争期間提供給了波斯帝國,德意志帝國等十多個唐帝國的盟國。波斯帝國與德意志帝國還自己建造了生産線,大批量的建造了這種二戰期間最優秀的驅逐艦。
從20年開始,到戰争結束,唐帝國一共建造了488艘“城市”級驅逐艦,巅峰時期,唐帝國有十二家造船廠,二十多座船臺上在同時建造,幾乎每周就會有一到兩艘驅逐艦下水。另外,在德意志帝國,波斯帝國還分別建造了78艘與56艘。戰後,還有數個國家引進了技術,自行建造了這種驅逐艦。
“城市”級驅逐艦一共建造了近700艘。從這個數字上也能看出,這是一種非常優秀的驅逐艦,一種活躍在整個大戰期間的驅逐艦!也許,這還是人類歷史上建造數量最多的一級戰艦!
深海狂鯊-“乙”型潛艇
潛艇的出現遠在航母之前,且在一戰中,潛艇就發揮出了巨大的威力,但真正讓潛艇成為海戰主力的卻是二戰,而不是一戰。
在潛艇出現初期,帝國海軍對這種可以在水下航行的戰艦并不是很重視。當初,荷蘭人第一個就想到了唐帝國,并且到唐帝國來推銷他的“潛艇”。唐帝國海軍接待了這名“異想天開”的家夥,然後就将其打發走了。結果,唐帝國錯失了成為第一個裝備潛艇的國家。不過,到一戰前夕,特別是在很多技術得到了解決之後,唐帝國開始重視這種能夠隐蔽接近敵人戰艦,并且給予致命一擊的新型武器了。
一戰期間,唐帝國生産了一百多艘潛艇,大部分都只能執行短程作戰,主要用到了對日本的封鎖上,幾乎沒有潛艇參加大西洋上的戰鬥(一戰中期之後,唐帝國海軍也沒有在大西洋上活動了)。對日本的成功封鎖讓唐帝國認識到了潛艇的厲害,而且還掌握了潛艇的主要戰術。而且,這時候唐帝國海軍中出現了很多優秀的潛艇戰術專家。
殘酷的現實讓唐帝國在一戰後并沒有加強在潛艇部隊上的投入。在唐帝國海軍中,最被人津津樂道的還是“八丈島海戰”,“阿南巴斯群島海戰”這類由大艦巨炮決定勝負的戰役,所重視的仍然是戰列艦,重巡洋艦等海戰利器。更嚴峻的是,一戰後,唐帝國政府削減了大筆軍費,海軍與陸軍都進入了“冬季”,在大型主力戰艦的建造都無法得到保證的情況下,在投入大量資金發展航母之後,還有多少錢能夠用來發展潛艇?
實際上,唐帝國在發展潛艇方面最大的幫助是德意志帝國,另外波斯帝國也提供了一定的“幫助”。不管是在戰前,還在戰争期間,這兩個國家對唐帝國在潛艇發展方面提供的幫助都是顯而易見的。
一戰期間,唐帝國有世界上最好的潛艇設計工程師,這主要得益于唐帝國那一百多艘潛艇的訂單。可在戰争結束之後,唐帝國已經無力養活這些工程師了。人才的流失也許是海軍最可怕的事情。而這一情況很快就得到了解決,而最應該感謝就是波斯帝國。
波斯帝國在08年向唐帝國與德意志帝國發出請求,希望購買,或者是協助建造一種潛艇,以滿足波斯帝國海軍在東地中海的軍事需要。而正是這個機會,唐帝國的海軍潛艇設計人才才不至于丢掉飯碗。
德意志帝國是将其在一戰期間建造的潛艇出售一批給波斯帝國。這個提議沒有多少吸引力,因為一戰後期,唐帝國就向波斯帝國提供了十二艘潛艇,其性能不在德意志帝國潛艇之下。參加競标的唐帝國工程師則提出幫助波斯帝國設計一種新的潛艇,而且是采用了大量新技術的潛艇。最後,波斯帝國海軍采納了唐帝國工程師的意見,撥款2500萬(波斯帝國的貨幣,大概相當于唐帝國貨幣的250萬左右),委托唐帝國工程師幫助其設計一款新型潛艇。
設計工作在08年底就開始了。具體的承包商是唐帝國武漢造船廠(這是唐帝國最大的潛艇建造承包單位)。經過一年多的努力,武漢造船廠在10年初拿出了具體的設計方案,并且随即獲得了波斯帝國的認可,波斯帝國也與武漢造船廠潛艇了正式合同。武漢造船廠負責建造第一批四艘,而後面的八艘則由武漢造船廠協助波斯帝國貝魯特造船廠建造。
這種被命名為“阿巴斯”的潛艇并不先進。武漢造船廠在設計時比較保守。潛艇長72米,水下排水量862噸(水下983噸),水面最大航速19節,續航力8000海裏,水下8節,續航力78海裏(4節),設計下潛深度130米(實際上限制在了80米),艇艏安裝4具魚雷發射管,艇艉2具魚類發射管,總攜帶魚雷14枚,另外還有一門20毫米機關炮,全艇共43名官兵。
潛艇的性能說不上有什麽突出的地方,只是比一戰時期的潛艇進步了一些,而且采用了一些新技術而已。也正是如此,潛艇的造價才控制了下來,在滿足了波斯帝國海軍需要的情況下,控制價格是最關鍵的因素。
也正是這種潛艇的建造與設計工作讓唐帝國的潛艇設計師,船廠的工程師有了繼續發展的機會。後來,德意志帝國也采購了兩艘這類潛艇(從波斯帝國購買的)。在具體使用中,其設計中暴露出來的問題讓德意志帝國對其非常不滿意,波斯帝國海軍也發現了這些問題,所以在14年的時候,波斯帝國海軍準備重新采購潛艇。
同一時期,唐帝國,德意志帝國也有購買潛艇的需要。此時三個國家都認為,如果單獨發展潛艇的話代價太高,而最好的辦法就是走共同發展的道路。15年,三國海軍決定,由各國提交一份設計方案,競争後選出最好的一個,然後分別建造。而設計經費将由三個國家共同承擔。
這次,武漢造船廠失去了機會。德意志帝國的潛艇設計師打了一個漂亮的翻身仗。
德國提交的潛艇具體設計指标為:長44米,水面排水量314噸(水下460噸),水面航速12節,最大航程5500海裏,水下4節,最大航程56海裏,設計下潛深度100米,艇艏安裝4具魚雷發射管,共攜帶魚雷8條,另外還安裝一門20毫米機關炮,全艦官兵25人。
這其實是一種小型潛艇,這也正好滿足了波斯帝國海軍在東地中海作戰,以及德意志帝國海軍在北海與波羅的海作戰的需要。過大的排水量,太遠的航程都沒有多少意義。顯然,這不對唐帝國的胃口。唐帝國海軍的潛艇基地要麽在內河,要麽就在內海港灣,位于二線,而帝國海軍潛艇部隊的首要任務就是對日本進行封鎖。從這些港口出發,潛艇至少要行渡上千海裏,加上中途遇到的麻煩,曲折的航線等等,帝國海軍對潛艇的航程,持續作戰能力都非常重視。顯然,這種潛艇是不合适的,過短的航程,還有八條魚雷的攜帶量,這些都離唐帝國海軍的要求太遠了。
這次“三巨頭”的合作就此終止了,德意志帝國與波斯帝國選擇了這種潛艇,這也就是後來的“Ⅱ”型潛艇。唐帝國海軍則繼續委托武漢造船廠設計一種排水量更大,性能更好的潛艇。只不過,此時武漢造船廠的重點是在贏得海軍的驅逐艦建造合同(驅逐艦的利潤搞得多,而且訂單肯定大得多),所以能夠投入到潛艇研制上的力量很有限。
新潛艇的研制工作一直拖到了16年年底,武漢造船廠都沒有拿出一個讓海軍滿意的設計方案出來。17年初,海軍下達了更廣泛的招标書,中期,福州造船廠提出的設計方案得到了帝國海軍的青睐,一種新的潛艇誕生了。
實際上,在福州造船廠設計這種新潛艇的設計師,大部分都來自于武漢造船廠,其中大部分年輕設計師都參加了“阿巴斯”級潛艇的設計工作。福州造船廠是第一批被踢出了驅逐艦設計計劃的造船廠之一,也能夠集中力量研制潛艇,争取到潛艇的建造合同,因此反而後來居上,超過了武漢造船廠。
福州造船廠拿出的設計方案為:潛艇長68米,水上排水量850噸(水下排水量980噸),水面最大航速16節,續航力8800海裏,水下最大航速8節,最大航程80海裏(4節),設計下潛深度150米(實際被限制在了130米),艇艏4具魚雷發射管,艇艉2具魚雷發射管,共儲備魚雷18枚,另外,艦面配制一門120毫米火炮與數門20毫米機關炮,官兵52人。
這正是帝國海軍需要的,能夠對日本進行有效封鎖(按照帝國海軍的需要,潛艇在完成行渡之後,必須要在日本外圍的航線上巡邏20天,并且留有足夠的燃料返航),并且具有強大持續作戰能力的潛艇。海軍立即決定訂購這種潛艇,并且正式命名為“乙”型潛艇(“甲”型潛艇是帝國海軍對“阿巴斯”級潛艇的稱呼)。
具體的設計工作在18年初就完成了,建造工作同時開始。當時,其他幾家造船廠都在準備建造新型驅逐艦。因此,帝國海軍只向福州造船廠下了訂單,要求福州造船廠首先建造一艘潛艇,以證明其實際性能能夠達到設計指标。“乙001”號在18年十一月份的時候下水,并且在19年初就開始了海試。
海軍對“乙”型潛艇的海試成績非常滿意,在19年三月份就下達了第一批12艘的訂單。這批訂單被分別交給了福州,高雄,海口三個造船廠建造。而在戰争爆發之後,六家承擔潛艇建造工作的造船廠全都在建造“乙”型潛艇,整個“乙”型潛艇的建造工作持續到了戰争結束的時候。大戰期間,這些造船廠一共建造了355艘“乙”型潛艇,其中提供給帝國海軍的有258艘,另外的則分別出售給了波斯帝國,德意志帝國等盟國。另外,波斯帝國也購買了“乙”型潛艇的建造技術,在大戰期間建造了42艘該型潛艇。
因為各個造船廠的規格不同,所以“乙”型潛艇有多個批號,另外,根據任務的不同,還發展出了布雷潛艇,燃料彈藥補給潛艇,遠程運輸潛艇,特種作戰潛艇等等型號的變形艇。每個批次,每個型號的“乙”型潛艇的武器裝備也是不一樣的,這導致整個“乙”型潛艇的編制非常的混亂。無法否認的是,作為帝國海軍在戰争初期大量建造的一種潛艇,“乙”型潛艇是非常優秀的!
“乙”型潛艇的主要戰場是在西太平洋上,而其最大的貢獻就是完成了對日海上封鎖。在整個對日作戰期間,一共有140多艘“乙”型潛艇活躍在日本與美國之間的海上航線上,這些潛艇一共執行了1200多次破交巡邏任務,發射18000餘枚魚雷,50餘萬發炮彈,擊沉船只5500餘艘,總噸位達到了1350萬噸,幾乎癱瘓了整個日本海上交通線。另外,還有大量潛艇執行布雷任務,僅僅由其在日本港口外布設的水雷就達到了12000枚!而在對日作戰之後,“乙”型潛艇仍然将活躍在西南太平洋的戰場上,繼續書寫着輝煌的戰果。
戰争中,“乙”型潛艇的缺陷也表現得很明顯。其最大的缺陷就是腿短,其次是其攜帶的彈藥還不夠多。特別是在後來與美國之間的戰争中,“乙”型潛艇的這些問題限制了其發揮。這也是帝國海軍不得不在戰争期間提出設計更大,更好的潛艇的原因。
實際上,比起“乙”型潛艇的異國“表弟”來講,其戰果還算不了什麽。而這位異國“表弟”就是德國海軍的VII型潛艇。
福州造船廠在設計“乙”型潛艇的設計師中,有兩位來自德國的設計師,後來這兩人都返回了德國,并且在17年中期就拿出了VII型潛艇的設計方案(搶在了“乙”型潛艇之前),而且還獲得了德意志帝國海軍的訂單,其首艇在18年中期就下水了。因此,有人說“乙”型潛艇實際上是抄襲德國VII型潛艇,實際上,是德國人在抄襲唐帝國海軍的潛艇。
VII型潛艇設計指标:艇長66米,水上排水量769噸(水下865噸),水面最高航速17節,最大續航力8500海裏,水下最高航速8節,最大續航力80海裏(4節),設計下潛深度150米,艇艏4具魚雷發射管,艇艉1具魚雷發射管,共備雷14枚,艦面安裝一門88毫米火炮,數門20毫米機關炮,官兵44人。
從這些數據上來看,VII型潛艇與“乙”型潛艇是很接近的,幾乎就是在“乙”型潛艇的基礎上降低了部分對德意志帝國海軍來說沒有必要的性能要求而得出的設計結果。當然,換句話說,“乙”型潛艇也可以看成是VII型潛艇的放大型號。
戰争期間VII型潛艇一直是德意志帝國海軍潛艇部隊的中堅力量,承擔起了最重要的作戰任務——封鎖英法兩國的對外海上航線。而VII型潛艇取得的戰果也遠在“乙”型潛艇之上,在整個大戰期間,德意志帝國建造了數百艘VII型潛艇,而在大西洋的破交作戰中,VII型潛艇一共擊沉了4500萬噸往來與大西洋兩岸之間的船只!
其實,這也能證明“乙”型潛艇在設計上的成功性,只不過,這種潛艇無法完全滿足帝國海軍的需要。到了戰争中期(唐帝國與美國之間的戰争開始後),“乙”型潛艇的活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帝國海軍也開始謀求更好,更大,更兇猛的水下殺手!
坎坷戰鷹-“食雀鷹”戰鬥機
帝國海軍航空兵是在一戰之後才建立的,在海航初期,幾乎沒有一種合适的戰鬥機。在廖漢翔力主建造三艘“皇帝”級航母之後,海航面臨一個更為尴尬的境地,有航母,沒飛機!因此,也就在三艘航母的設計工作開始的時候,海航向沈飛下達了研制新型戰鬥機的任務,要求沈飛盡快拿出一種先進的,能夠與世界其他國家水平相當的戰鬥機出來。
沈飛以無與倫比的速度,在08年底就拿出了第一套設計出來,結果被海軍立即就否決掉了,因為沈飛拿出的竟然是一套雙翼機的設計方案!多翼戰機是一戰的特點,可在戰後,大量新技術的出現,對航空學的深入了解,所有國家都抛棄了這種設計,單翼機的性能更優秀,也更能滿足軍隊的需要。
直到09年底,沈飛拿出了第二套設計,海軍再次感到了失望,原因也很簡單,沈飛根本就沒有盡全力來研制海軍需要的戰鬥機,僅僅只是拿了一個将雙翼改成單翼,機體幾乎沒有做太多修改的戰鬥機,這離海航的要求太遠了。
海軍不得不申請組建第二個飛機制造廠,這也就是哈飛的來歷。海軍的這一用意很簡單,通過兩個飛機廠的競争來向飛機廠施加壓力,迫使飛機廠拿出更好的飛機出來。而這被證明是很有效的,而且這也在戰争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僅哈飛在戰争期間生産的數萬架戰機,就不可小看了。
海航在10年初重新下達了設計标書,由沈飛與剛成立的哈飛競争。結果,到10年七月的時候,沈飛與哈飛就拿出了各自的設計方案。
從根本上講,哈飛的設計要更好一些,更前衛一些,大概是因為哈飛的大部分設計師都是年輕人,想像力更好,創新能力更豐富的緣故吧。但最後,海航仍然選擇了沈飛,原因也很簡單,沈飛提交的設計更穩妥,而且在性能上已經達到了海航的要求。還有一點,沈飛有足夠的生産能力,能夠保證海軍以最低的價格,順利的拿到戰鬥機。
十月,海航就正式向沈飛發出了進入設計驗證階段的合同書。海航還同時向哈飛發去了另外一份合同,要求哈飛在現有的基礎上繼續深化設計。這給了哈飛一個寶貴的發展機會,實際上也為帝國海軍的下一代戰鬥機的研制打下了基礎。
新式戰鬥機也在這個時候被定名為“食雀鷹”,而沈飛的具體設計工作持續到了12年初,技術難題是戰鬥機所使用的發動機。發動機帶來的問題并沒有這麽簡單,結果幾乎毀了海軍的第一種現代化的戰鬥機。
這時候,帝國海航與帝國飛機制造廠的問題暴露了出來,沈飛在獲得了競争之後,其總設計師過度的追求性能上的優勢,提出使用渦輪增壓發動機(實戰證明,海航不需要渦輪增壓發動機),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