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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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玮本以為只要搞死唐無嘯,他就能順理成章的接手生意。但真正開會以後,他才發現這些人都是表面客套,一提起錢就互相推诿,要他拿出印章來才肯認。
他自小就只會吃喝嫖賭,沒錢了就伸手跟家裏要,他哪裏會知道,早在十幾年前唐家就是一個爛攤子了,不過是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的道理,唐家剩餘的財産壓根不足以和對外的名聲相稱。
當年為了重新振興唐家,不滿二十歲的唐家大少爺就親自跟着船隊走南闖北,後來他認為漕運并不能完全撐起唐家,又跑起了海外運輸的生意,運作至今已十分成熟。這麽多年來唐家都是他一力支撐,如今沒了他,生意哪還能順暢的做下去。
“都是一群混蛋!媽的!”唐玮狠狠得摔了一個茶杯,氣得簡直要發瘋。他上午在水風那裏吃了癟,差點被凳子開了瓢,下午去碼頭又被唐遷那個混蛋趕出來了,這小子平日裏看着不聲不響活像個窩囊廢,沒想到脾氣這麽硬,死活不肯把碼頭讓出來,害得他無法把鴉片生意運轉起來。
一群目光短淺的家夥,現如今大煙館開得到處都是,他們近水樓臺的卻不肯做洋人的大煙生意,這不是蠢是什麽,
唐玮想的很美,碼頭是他們唐家的,只要碼頭開了,第一批大煙就能運過來。到時候壟斷了大煙生意,還不賺它個金銀滿缽。
“哎呦二哥,你火氣怎麽這麽大啊,跟那些家夥着什麽急,咱們現在是當家人,早晚能把他們拿下的。”唐老三比起唐老二來還要不如,一點也不知道着急,歪在椅子上吸大煙膏。
唐玮嘆了口氣,道:“老三你說得輕松,沒有印章,誰認咱們是當家人。那傻子瘋的那天,我就去他屋裏找過,根本沒找到印章!要不是找不到印章,老子早就殺了他,還能留他到現在?”
沒有印章在手,他若是此時殺了唐無嘯,肯定會天下大亂,他只能減少了毒草的分量,讓唐無嘯先這麽傻着,利用他的餘威壓壓場子。只要唐無嘯一天不死,那些愚忠的家夥就會為了主子維護着生意不垮臺。
老三道:“說到底就是咱們沒錢,咱們要是有錢,什麽印章不印章的,誰在乎那個!倒是把那些家夥全換了就是,天下這麽大,還沒有幾個對咱們忠心的了?”說着,他眼珠一轉,左右看了看,湊到二哥身邊,低聲道:“說起來,二哥你可還記得老太太留下來的那筆巨款?”
唐玮眯了眯眼睛,道:“你說的是……”
“人家都說,清朝的時候,咱們家得了皇上的一筆賞賜,換成現大洋足有幾百上千萬呢。這筆錢就在咱們老太太手裏攥着。老太太死的時候我就覺得奇怪,怎麽留下來的家底子這麽薄,依我看,都偷偷的給她的寶貝孫子了。我聽說唐無嘯那小子做生意的時候出手闊綽,喝醉了的時候也說過,他手裏有一筆這樣的錢呢。”
唐老三唯恐天下不亂,蹿騰着自家二哥,道:“你說說,咱倆也是唐家的親兒子,憑什麽好事都叫大房占了去,老大活着的時候就比咱們風光,他死了他兒子又比咱們說話算話,這偌大的一個唐家,誰把咱兄弟倆放在眼裏?活他媽的後娘養的。等有了錢,咱們把大煙生意做起來,哼,誰不來巴結。”
他說的也有幾分道理,只不過這錢在哪裏,他們誰也不知道,唐玮有些為難的道:“不過印章都找不到,這麽一大筆錢放在哪裏,咱們不就更不知道了?那傻子如今也問不出個所以然來。”
唐老三想了想,道:“依我看,這些東西肯定不會放遠,我記得老太太經常在祠堂裏轉悠,這麽大一筆錢放在外頭怎麽放心,我看祠堂肯定有密室!”
這兩個王八蛋壓根也不管祠堂裏還供奉着祖宗的牌位,把整個祠堂翻了個底朝天,最後果然在供桌下面找到了一個非常隐秘的暗門,上面有一個很小的鑰匙扣的形狀,唐玮立刻把從唐無嘯屋裏拿出來的所有鑰匙都拿來一把一把的試,卻沒有一把是合适的。
眼見到嘴的鴨子,他們怎麽願意就這麽飛了,唐老三當即找來了個開鎖匠,讓他把這扇暗門打開。鎖匠研究了一番,道:“哎呦老爺們,這鎖我可打不開,從來也沒見過啊。”
唐玮皺眉,道:“那就甭打開了,直接撬開算了。”
“老爺說笑了,我剛剛看過,這裏頭全是鋼筋做的,足有一尺厚,就是用□□也炸不開,咋可能撬得開呢。老爺們還是再找找鑰匙吧。”
他們在這頭費盡心機,唐無嘯可不知道這些彎彎繞繞的,他只知道哄好了媳婦,終于有飯吃了,水風用早上買的米蒸了米飯,又給他煮了雞蛋,只用雞蛋拌米飯傻子就吃了兩碗。
傻子只會開機關,不會關機關,床頭的暗格還大敞着,裏面還放了不少別的東西。有很多紙片,本子,還有一方石頭雕刻的印章。
這些東西便是唐玮目前最想得到的東西。裏頭有當家人的印章,花旗銀行的存折和保險櫃的鑰匙,以及全部的地契,房契,賬本,只要這些都還在唐無嘯手中攥着,就沒有人能取代他的位置。
所謂的清朝留下的財産倒是真實存在的,只是沒有外頭傳的那麽多罷了,還好好的存在祠堂下頭。至于那幾百上千萬的現大洋,不過是當年唐無嘯為了讓別人安心與唐家做生意,刻意放出的謠言罷了。
水風不認得字,并不知道這些紙是什麽,不過刻意放在這樣的地方,他想着應該是很貴重的,他也不會把暗格歸位,幹脆把它們都拿了出來收到了抽屜裏,省的弄丢了,
☆、11
男人的嘴,騙人的鬼,本來應該有那啥的,但是現在這個情況……自己腦補也挺好的嘛
11
吃完了飯,水風指揮傻子把碗給刷了,撸起袖子準備把這屋裏好好地收拾一番,這屋裏到處都落了灰,犄角旮旯的髒得要命,他剛剛拉開抽屜,上頭全是薄灰。
唐無嘯疑心很重,又為了方便辦公,将書房和卧室放在了一起,由小廳隔開。也因此他瘋了以後本能不叫人家靠近這屋裏。
書房到處都是書和文件,水風把它們一本一本的擦幹淨,再一本一本的放回去,有些書上像鬼畫符一樣,不像是漢字,水風好奇的翻了翻,也不認得,心想着原來唐無嘯這麽有學問,能看這麽多書。
有學問是一件好事,漢人的字本來就跟他們苗族的不同,因此漢字他一個也不認識,一路走來因為這個惹了不少麻煩。
不過可惜,他來了這麽久,從未見過傻子看書,他頂多就是蹲在院子裏看螞蟻或者看樹葉,一看就是一整天。
清理好書架上的書,水風又去清理抽屜,抽屜裏的東西就雜亂的多,他在裏面找到了一張畫,不像平時看得那種水墨,反而是黑白色的,畫上是一個清秀的少女淡淡的笑着,稱不上絕色,不過看起來是個很溫柔的人。畫旁邊還寫了一行字,應該是唐無嘯寫的,和桌子上的紙上的字跡差不多。
水風拿着畫問唐無嘯道:“這是你畫的嗎?上面寫的什麽?”
傻子湊過來看了一眼,沒啥記憶,就道:“不認得,她沒有你好看。”
他說不認得,水風也不在意,把畫擦了擦重新放回了抽屜裏。若他認得上頭寫得什麽,便會知道這張畫上的正是唐無嘯的未婚妻耿蓉慧。
這是唐無嘯喝下毒藥的前一天與她一同去賞花,回來後專門為她畫的素描,還寫上了七月二十日與吾妻蓉慧同游,面比嬌花,見之不忘,特贈。只是畫還沒送到耿府,人就傻了。
可憐耿小姐在家空做嫁衣,一直以為唐無嘯只是生病,不料等了月餘等來的卻是唐無嘯瘋傻的消息,她想來探望,反被耿老爺鎖在了家裏,硬是退了這門親事。還把她許配了另一家的公子,開春後成親。
水風性情孤僻,不愛與人交流,自然不知道這些彎彎繞繞,他只想着把傻子照顧好,如果以後他能好了,肯定是好事,要是好不了也無所謂,反正他很擅長照顧別人,不會把他餓瘦的。
櫃子上頭水風夠不到,讓唐無嘯去打掃,傻子不懂得躲人,把格子上的灰一股腦的全掃下來,正好落了水風一身,他擡手去抹媳婦臉上的灰塵,反而把他的臉弄得更髒了。水風本想打他,又見自己灰頭土臉的樣子好笑,在他臉上捏了一把,道:“個傻子。”
打掃完屋子天都黑了,住的地方倒是幹淨了,只是又要打掃自己,水風嫌棄的把頭發放了下來,使勁的撣掉上面的灰塵。這地方也沒有河也沒有溪,洗個澡還要自己燒水,麻煩死了。
唐無嘯沒幹沒淨的,還用髒手去抓果子吃,這是上街的時候他鬧着要水風給買的。水風打掉他的髒爪子,道:“髒死了,洗了手再吃。”
傻子看了看水風,又看看自己,把果子塞進嘴裏,含含糊糊的道:“髒死了。”
水風拿他沒辦法,讓他去把小屋的那個澡桶搬過來,這一身灰上床睡覺,連着床單被褥都要洗一遍了。
肚子餓的時候傻子不樂意幹活,水風只好洗了手,先讓他吃了幾個果子填飽肚子。木桶不算小,燒了好幾鍋的水才把它裝滿了,大半桶洗澡水散發着熱氣,看着就叫人清爽了不少。
都是男人,水風并不在意,直接把衣服脫了。雲南的太陽雖然毒辣,卻曬不黑他,黑色的長卷發落下來,更襯得膚白如雪。
唐無嘯趴在水桶邊上,看着水風洗澡,忍不住用手去摸他的頭發。水風回頭看了他一眼,把木梳遞給他道:“幫我梳下頭發。”
傻子哎了一聲,小心的捏着梳子幫他梳理頭發,水風的頭發很好,輕輕一梳就透了。唐無嘯很喜歡他的長發,忍不住在手指上繞了一個圈,不舍得放開。他道:“媳婦,你頭發好看。”
熱水蒸得人都慵懶起來,水風打了個哈欠,把臉靠在了唐無嘯的手背上,閉着眼睛道:“只有頭發好看嗎。”
唐無嘯道:“都好看。”他用手指撥弄着媳婦不曾摘下的銀耳環,熱氣染紅了水風的耳垂,透過朦胧的蒸汽去看,粉得近乎于半透明。
水風被他撥弄得直發癢,略微偏了偏頭,傻子卻不松手,直到被軟軟的咬了一口在手指上吃了痛,才終于松開了手。
☆、第 12 章
為了保持劇情的完整,12章把感情的部分整理出來了,删了大概三分之二吧,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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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水風摟着傻漢子的脖子,把頭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問道:“你喜歡我嗎?”
唐無嘯嗯了一聲,水風不滿的揪住他的頭發,讓他看着自己的眼睛,又問道:“嗯什麽嗯,你說,你喜不喜歡我?”
“喜歡,你是我媳婦,我最喜歡你。”傻子認真的道,他有一雙看似情深的眼睛,眸深似水,一不小心便會沉溺進去,再也無法脫身。
得到了這個答案,水風說不清楚是什麽心情,他想起了自己的娘,原來喜歡一個人會是這樣的心情。他突然笑了起來,啞着嗓子道:“說了喜歡我,你就不能反悔了,如果有一天,你敢離開我,我一定不會放過你的。我不會只在家裏等你回來,不論你跑到哪裏,我都一定會跟着你,你不要想離開我,知道嗎?”
有水珠順着他濕透的發梢滴落,沾濕了他的臉,好像是從眼眶滴落的淚水一般。唐無嘯看着媳婦發紅的眼尾,沒有由來的感到心口一疼,他捧起水風的臉,探舌舔掉了那滴水,道:“我不離開你,永遠都不離開你,你別哭。”
傻子摟住自家軟成一小團的媳婦,在他臉上又親了幾下,水已經徹底涼透了,入了夜氣溫下降,他覺得有些冷了,幹脆走出了木桶,攔腰把水風抱了起來,去找個暖和點的地方。
屋裏早早的拉亮了電燈,水風被放在榻上的時候,被明晃晃的燈泡晃了眼睛。這種洋燈泡比蠟燭亮得多,把屋裏每一塊地方都照的亮亮的。
很小的時候水風畏懼黑暗,直到長大一些又喜歡上了黑暗,他企圖用黑暗來保護自己,這樣誰也看不見他了。
很快水風就看不到燈泡了,因為他的丈夫俯身壓了過來,燈光的殘影在他眼睛前面形成了一道白斑,讓他看不清男人的臉,只能看到那雙嘴唇開合了幾下,親昵而甜蜜的喊自己道:“媳婦。”
水風摟住他的脖子,道:“你知道我叫什麽嗎?”
傻子歪頭想了想,道你是我媳婦,水風搖了搖頭,摸着他的臉道:“我叫水風,你要記住我的名字才好。”
因為父親的名字姓風,所以他們也姓風,漢人的姓寫在名前面,而他們是姓在後面,因此水風的名應該是水,而不是風。
唐無嘯聽了,就喊他道:“水風。”喊完以後他又加上了一句:“媳婦。”
只是一點疼,他總能忍耐的,只要自己喜歡的人可以開心,他并不在乎這些。水風吸着氣,喃喃道:“唐無嘯,你喜歡我的,是不是?”
傻子含糊的道:“我喜歡你。”
只是這樣一句話而已,就讓水風十分歡喜,帶着酸澀的暖意自他心上開出了一朵花,嫩生生的,禁不起哪怕一點風霜。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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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騰了小半宿,水風直接睡到了日上三竿,他是被唐無嘯弄醒的,迷迷糊糊的打了一巴掌在對方腦門上,不耐煩的道:“幹嘛啊……”
傻子摟着他的腰,在他嘴唇上親了一大口,道:“我餓了。”
餓了?水風勉強睜開眼睛,發現天已經大亮了,醒過來以後他難受得要命,渾身都疼,尤其是屁股,一動就能感覺到那股子異樣。個死傻子下手沒輕沒重的,捏得他渾身都是淤痕。
傻子還在喊餓,水風踹了他一腳,反而抻到了自己的筋,呲牙列祖的道:“餓了就去吃米,別打擾老子睡覺,滾滾滾。”
他心情不好,唐無嘯哪還敢再纏着他,自己慢吞吞的翻了衣服穿,跑到廚房翻能吃的東西。
廚房裏只有生米和生菜,點心昨天晚上就吃完了,傻子咬了咬生米,發現不好吃,呸的一聲吐掉。
餓肚子會讓人變得聰明一點,傻子撈了些米出來淘,學着水風的樣子朝裏面放水,然後把砂鍋放在了爐子上。這個步驟沒什麽問題,可是他忘了點火,守了一會還是冷鍋冷竈,怎麽可能煮得出粥來。
他就這麽守了二十分鐘,水還是水,米還是米,一點粥的樣子都沒有。水風起了床,來到廚房的時候,就看到個傻子守着沒有火的爐子看,又好氣又好笑,罵他道:“你有沒有腦子啊,不點火東西怎麽會熟?”
見他來了,傻子高興起來,跑過去抱住了他,委屈道:“媳婦,我好餓啊。”
水風無奈的在他胳膊上掐了一下,讓他去拿煤球過來,好點火給他做飯吃。漢人總說上輩子欠的,也不知道他上輩子欠了這個傻子什麽,簡直要被他給氣死了。
昨天鬧得一地都是水,床單被褥都弄髒了,還要從頭收拾。水風使喚着傻子去收拾,懶洋洋的歪在榻上休息,傻子幹不了一會活就偷懶,湊到他身邊要親嘴。
今天的天氣不算太好,一會陰一會晴的,不知道是要下雨還是不下,被子也不能好好地曬。這樣的天氣,每下一場雨,就會更冷一層,傻子身上熱乎乎的,倒是挺暖和的。水風把頭靠在他胸口,問道:“哎,你有沒有娘啊。”
唐無嘯的記憶很混亂,根本不知道娘應該是哪個人,他搖了搖頭,道不記得了,好像有吧。水風就道:“我娘死的很早,我六歲她就死了,人家都說她是太想我爹了,想得腦子都不好了,才會死得那麽早的。”
也因為死的實在太早了,在他的記憶中,娘總是美麗的模樣,她總穿着全套的銀飾,她說爹最喜歡她穿那套衣服,如果回來了能看到,肯定會很高興,可惜她死以後,為了養活弟弟,他把娘的遺物都給賣了。
唐無嘯握着他的手,道:“她為什麽要想你爹啊,你爹不在她身邊嗎。”
“他去做生意了吧,誰知道是不是,他跟我娘這麽說的,他還說肯定會回來接她,帶她回自己的家鄉,可是他走了以後就沒有再回來了。”
傻子哦了一聲,不知道怎麽想的,莫名其妙的道:“我不走的,我哪都不去。”
水風被他逗樂了,在他臉上使勁的捏:“你走了我也不怕,你走哪兒我都能找到你,你個傻子。”
唐無嘯也笑,他已經習慣了傻子的稱呼,把媳婦抱得更緊了些。
天陰了又晴,雨憋了小半個月,終于在一個傍晚落了下來,唐無嘯在院子裏追着小雞跑,把它們一只一只的抓到了籠子裏,教育它們道:“淋雨會死的,你們不要跑出來。”
他們上街的時候一共買了九只小雞,九只小鴨,都是七只母的兩只公的,母的是為了下蛋,公的是為了孵崽。
因為雞可以下雞蛋,所以唐無嘯對小雞格外上心,每天早起都要親自喂小雞,還很多餘的挖院子裏的蚯蚓給它們吃,生怕它們會長不大了。
傻子蹲在院子裏看了好一會小雞,直到雨落得急了才進了屋,戀戀不舍的問水風:“媳婦,什麽時候它們會下蛋啊。”
水風正在縫被面,原來的那床晚上蓋已經有些涼了,他在櫃子裏找到了更厚的棉被。聽到傻子問,他算了算日子,道:“兩個月吧。”
要這麽久,傻子很失望,道:“現在不能下蛋嗎?”
水風道:“那雞崽子還沒一顆雞蛋大,怎麽下?你想吃雞蛋,我上街給你買。”
有雞蛋吃就很好,管它是誰下的呢,傻子格外喜歡吃雞蛋,也許是因為雞蛋不論怎麽煮味道都不會差別太大。
嚴格來說,水風的手藝僅限于把飯菜弄熟,他們以前都是他弟弟做飯,偶爾才會輪到他做一次,魚算是他做的最好的菜,其他的菜就要看運氣了。要不是唐無嘯傻了,這樣的菜色他一口也不會吃,還會把廚子拖出去揍一頓。
縫好了被面,水風把床鋪好,對傻子道:“明天我要出去,你乖乖待在屋裏,不許出去,也別讓人家進來,知道嗎。”
唐無嘯爬上床滾了幾圈,松松軟軟的被子很舒服,聽水風說要出去,連忙道:“我也去。”
水風打了一盆水,擰了毛巾給他擦臉,道:“你不去,你在家待着。”
唐無嘯喝得毒藥不多,應該還有得治,他老這個樣子也不是辦法,水風老早就想上山采藥,只是解毒的草藥只有下了雨才會長出來,全憑天氣。
今天這雨看樣子能下一夜,如果能下到明天早上就更好了。出了城再走三四裏有一座山,爬山這種事帶着傻子太不方便了,得把他放在家裏。
☆、14
為了去山上采藥,水風一大早就起來了,給傻子做了些吃的東西,他去山上估計要一天才能回來,傻子自己也不會弄東西吃。
“媳婦,我也想去。”傻子拽着水風的袖子,嘟囔道。
水風舀了一勺粥塞進他嘴裏,道:“我去山上,帶你不方便,你乖,待在家裏,我晚上就回來了。”
唐無嘯還是不願意,跟在他身後不肯放手,水風就哄他,會給他帶蘑菇回來,下雨以後山上會長很多很多的蘑菇。
哄了傻子很久,他才願意乖乖待在家裏,水風換了自己原本的衣服,把頭發綁好,背着小籮筐出了門。臨走前他怕唐無嘯會亂跑,幹脆把院門鎖上了。
他一大早就要出門,當然引起了唐玮的注意,看門的小厮跟他打聽去處,水風就道要上山采蘑菇。
少奶奶在院子裏養雞鴨的事,整個唐家大院都知道,因此他要去山上采蘑菇也并未引起什麽注意,一個野丫頭慣是沒規矩的,做出什麽事來都不奇怪。
陰雨連綿的天氣,大街上沒有什麽人,水風沒有撐傘,任由雨霧打濕了衣服和鞋襪。他喜歡下雨的天氣,因為每次下完雨,山上都會長很多蘑菇,他就可以摘下來帶回家和弟弟飽餐一頓。
如果不是因為瘟疫,他一輩子也不會離開故鄉,雖然族裏沒有人喜歡他們,但至少他們還有一個家在,他們可以自己養活自己,開開心心的活着。
走到城外以後,水風就把鞋子脫了,他不喜歡穿鞋,尤其是這種小小的繡花鞋,不咋結實不說,穿着走兩天就磨得一腳水泡。
走幾裏路對他來說不算什麽,相較于唐家的深門大院,他更喜歡山上的風景,就是這裏的山太過貧瘠,沒有雲南的植物多。
解毒的草藥喜歡長在峭壁上,細細小小的幾根長在一起,要很認真的找才行。等雨下得小了些,水風便扒着山崖的邊緣,小心翼翼的朝懸崖邊上挪。下過雨的山石特別的滑,如果勾不住掉下去,摔不死也得半殘。
草細小,路又濕滑得厲害,水風摘了快一天也沒采滿一個小籮筐。山中多樹,他的衣服磨破了幾處,好在他穿得是舊衣服,要是唐家的那些綢緞衣服,早都被淋得不能看了。
水風坐在地上歇了一會腳,有不常見人的松鼠好奇的停在他腳邊,待他一動彈就快速的竄上樹頂不見了。秋末冬初的時節,這些小動物都在忙着儲存糧食,省的入冬餓肚子。
這解藥吃多少才能好,其實水風心裏也沒什麽數,因為族裏人人都知道那種草是有毒的,而且要煮過以後才有毒,誰也不會誤食。他只記得很小的時候,鄰居家的小孩調皮喝過,他的家人便采這藥煮給他喝,後來慢慢的好了,喝了多久他并不知道。
不傻的唐無嘯是什麽樣的,水風并不知道,他只從旁人的只言片語和那些照片上猜測一二。不過無論是什麽模樣的,總比現在這個燒粥不會開火的好些吧。
水風想起那兩個腳夫說的,若是唐家的大少爺不傻,倒貼三千個大洋都嫁不進去的話來,又想起傻子連臉都不會洗的模樣,忍不住笑了出來,個傻子,還值三千個大洋呢。
想起唐無嘯,他就想起早上答應傻子的,說要給他帶蘑菇回去,只是這地方的蘑菇都小小灰灰的,長得不怎麽精神。水風随意的摘了一些長得還湊合的放在背簍裏,省的回去沒有傻子又要鬧起來。
天已經快黑了,還待在山上并不安全,不過水風覺得這草藥實在太難采摘,不如多采點回去曬幹了用,反正這東西也耐放。
畢竟他一出來就是一整天,老這麽把傻子一個人放在屋裏,他不放心。他隐約覺得唐玮還會再跑來,唐無嘯屋子裏那麽多東西,萬一有很重要的東西,肯定招人惦記。
水風想多摘,卻忘了采藥的規矩,一貪心就容易出事。他畢竟淋着雨爬了一天的山,體力消耗的厲害,等他踩着山崖石去夠最後一把草藥的時候,一不留神踩滑了一腳,雖然反應很快的抓住了樹枝,卻依舊被鋒利的邊緣割破了腳心,差點從峭壁邊上滑下去,他花了好些力氣才脫險。
這一通折騰,等水風回到唐家時已經是深夜了,小厮慣會偷懶,大門已經上了闩,他敲了幾下沒人應答,幹脆從牆上翻了進去。
夜深人靜,唐家一層一層的院落像死了一樣寂靜,只有零星的護院巡邏的燈火。水風一瘸一拐的走到北院,發現院子的門縫裏透出了光來。唐無嘯竟然還沒有睡,平日裏不到十點他就困了,一上床就睡得安安穩穩。
他開了鎖,發現唐無嘯打着一把傘,手裏拿着手電筒坐在臺階上打瞌睡,一見他回來了,傻子立刻蹦了起來,高高興興的撲了過來,抱着渾身濕透的媳婦心裏委屈,道:“媳婦,你走了好久啊,我想去接你,可是門鎖了。”
白日裏水風一走,傻子就沒事幹了,天又下雨,他不能去院子裏看小雞,只能坐在榻上發蔫,這一蔫就蔫到了深夜,媳婦還是沒回來,他連飯都提不起精神吃了。
後來天快黑了,唐無嘯見雨落得急了,想起水風沒有帶傘,就找出了傘來想去接,這才發現院門鎖了,只好坐在門口一直等着。
水風腳疼得厲害,哪還承得起他這麽大一塊壓過來,他累得要命,推着男人的肩膀道:“我身上都是土,你別過來,走走走,進屋去。”
進了屋,水風才終于看清楚了自己現在的模樣,他在山上待了一天,一身都是泥水,不僅如此,他褲管上全是斑斑駁駁的血跡,看着格外駭人。
水風還以為自己只劃破了腳,原來連着小腿也被割破了,怪不得他會覺得那麽疼,越走越覺得沒力氣,肯定是血流得太多了。薄的山石鋒利的像一把刀,這傷口怕是淺不了。他把背簍摘了下來小心的放好,對傻子道:“嘶,去給我打盆水來,再拿個毛巾,快點。”
傻子哎了一聲,慌忙跑到水缸邊打了一桶水,又去翻衣櫃找毛巾。水風找了個凳子坐下,撕掉了半截褲管,用毛巾沾着清水擦拭掉泥水。
唐無嘯蹲在他身邊,眼見着泥水被擦拭幹淨以後露出了那條足有三四寸長的傷口,皮膚被磕碰出的青青紫紫的淤痕更顯得這傷嚴重幾分,格外的吓人。
他看着心疼,想伸手摸摸,又怕弄疼水風,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哆哆嗦嗦的道:“媳婦,你受傷了,肯定很疼。”
水風記得抽屜裏有些洋藥,還有繃帶,就道:“沒事,你去把抽屜裏的藥拿給我,包上就不疼了。”
唐無嘯不認得洋藥的模樣,幹脆把整個抽屜都拽了出來,抱着跑到水風身邊,給他看裏面的東西。水風只認得一種消炎藥,是蘇風生病的時候洋醫院給開過的,比一包米還貴些。
他讓傻子給自己倒了杯水,把藥給吃了,又用繃帶綁了小腿和腳心上的傷口,這才總算是松了一口氣,傻子眼巴巴的看着,充滿擔憂的問他道:“不疼了嗎?”
水風捧着他的臉,在他腦門上親了一口,笑着道:“嗯,不疼了,放心吧,你很快就能好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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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腳受了傷,行動起來就很不方便,水風在屋裏歇了好幾天才慢慢提起了精神,他失了不少血,要是換個身體不好的早就扛不住了。
他不能動,屋裏一下就亂了起來,傻子什麽活也不會幹,不會洗衣掃地不說,在別的方面也毫無天賦,他連燒爐子都能燒得一臉灰,怪不得需要人家伺候呢。不過這麽有錢的人家,也不指望兒子能洗衣做飯就是了。
屋子亂反正也沒別人來,就是吃飯上太過麻煩,這幾天做飯水風都只能坐在椅子上指揮着傻子燒火做飯,結果糊了好幾次。
水風正在給傷口換藥,唐無嘯風風火火的跑了進來,有些心虛的道:“媳婦,桶掉了。”水缸裏沒水了,他想從井裏打些出來,卻不小心把桶弄到井裏去了,他弄了半天還是弄不出來,反倒弄髒了長衫的下擺。
“什麽桶?”水風一時沒有反應過來,問道。
傻子伸手去摸他剛剛包好繃帶的腿,小聲道:“井裏的桶。”
水風一把打掉了他的手,無奈的道:“你去碰井裏的桶做什麽?我看今天用什麽打水,渴死你算了。”
唐無嘯自知做錯了事情,也不反駁,輕輕的把水風受了傷的腿抱在了懷裏,替他暖着□□在外的皮膚。水風在他腦袋上戳了一下,道:“德行。”
說是渴死他,總不能真不打水了,水風單腳站着夠了好一會才把水桶給勾上來,讓傻子把水運到缸裏,今天要給他煮解毒的草藥了。
這種解毒草煮出來的顏色是黑色的,聞起來有一股酸臭味,煮熟以後味道更難聞。鍋剛煮開就把傻子給熏出去了,躲在門口盯着那口鍋看,完全不懂水風在做什麽難吃的菜。
水風對這種味道已經免疫了,沒覺得有什麽難聞的,他煮了一會,把顏色全部煮出來以後覺得應該差不多了,就把藥濾了出來,朝傻子招手,道:“過來。”
唐無嘯直覺這玩意肯定是給他喝的,他在這方面還是很機靈的,躲在門後面裝傻死活不肯進去。
水風的耐性有限,一拍桌子,砰的一大聲吓了傻子一個激靈,他板起臉道:“你過不過來?皮又癢了是不是?快點過來!”
他一發火唐無嘯就乖了,扭扭捏捏的蹭過來,還是離桌子八丈遠。水風吹了吹碗裏的藥,嘗了一口覺得不燙了,就把碗遞到了傻子的嘴邊,哄他道:“快把藥給喝了,喝了你就好了。”
傻子喝了一口,立刻把藥吐了出來,不情願的道:“太苦了。”
水風不會說什麽苦口良藥的鬼話,墊着腳硬把藥灌進了傻子嘴裏,道:“苦什麽苦啊,全喝了,不想挨揍就好好喝藥。”
一碗藥全灌下去,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