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兩個人一般只會在床上接吻,也都默認只有在**之前才可以接吻調情。他們從沒有像現在這樣,天還沒黑,身體還沒有情與欲的迸濺,約定俗成的性還沒有到來,他們就壞了規矩,開始不停地接吻。
時沂的手本來勾着鐘俊同的脖子,手臂實在因為長時間的姿勢酸麻了就改成環住鐘俊同的腰。
他們從沒有覺得接吻是一件這麽有意思的事情,他們可以不吃飯,不睡覺,一刻不停地接吻。唇舌軟膩地攪和在一起,發出黏膩的水聲。
“等等。”鐘俊同啞聲道,把保持斜坐腰肢酸軟的時沂抱到自己的腿上,焦躁地蹭了一下他的鼻尖,又開始繼續親。
鐘俊同寬大的手掌貼在時沂細長的脖頸上,因為過分激動,血液奔流,大動脈隔着薄薄皮膚在鐘俊同手心汩汩地跳動,像是被重新疏通的枯澀的春泉。
時沂半暈半醉,渾身上下一點力氣都沒有了,在瘋狂的吻裏,他的五感也被剝奪限制,他只能看得到鐘俊同微微閉阖的眼睛,聽到自己和鐘俊同一陣一陣似乎永不停歇的躁動心跳,只能聞到鐘俊同身上男士木調香水的幽深冷香,只能感受自己攥住的鐘俊同的襯衣下擺的順滑觸感。唯一的味覺就是兩個人纏在一起的舌頭慢慢醞釀起來的甜味,他們好像一起含着一顆金色的糖果,你來我往地**含吮,争先恐後地要嘗一嘗前所未有的甜味。
時沂實在受不了了,用手撐在鐘俊同胸口,水紅微潤的眼霧蒙蒙,好不容易分開的嘴唇早就紅腫得不成樣子,輕微的氣流都讓它開始疼痛發麻。時沂可憐巴巴地說:“好疼,俊同。別親了,歇一歇吧。”
鐘俊同把他慢慢圈在懷裏,一點點收緊,像是收攏少年時代晴好春日裏籠下的開關,把這只溫順的鳥兒收到自己的籠中了。
“時沂,我好喜歡你。”鐘俊同的聲音還在發抖,好像依然未從令人發顫的震驚中回過神來。
時沂紅着臉,是羞,又有一種在他身上極其罕見的媚态,“嗯......嗯......”
鐘俊同不滿意了:“嗯是什麽意思?快說你喜歡我。”
時沂被咄咄逼人的鐘俊同弄得手足無措,心又跳得厲害,支支吾吾說不出話來。
要是現在給他一支筆就好了,他能寫很長很長的纏綿情書,但是他現在就一張笨嘴,什麽都說不好。
因為他喜歡的太過沉默絕望,又太過鄭重莊嚴,這句喜歡就很難說出口了。
但是鐘俊同一定要逼他,“我都說了,你不說嗎?”
鐘俊同咬他的下巴,留下一個不深不淺的牙印,又繼續催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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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沂被鐘俊同纏得不行了,身體已經開始條件反射地哆嗦,只得攀住鐘俊同,臉頰埋在他的胸口,小聲說:“我好愛你啊。”
鐘俊同笑起來,把時沂害羞的臉捧起來,在臉頰上用力親了兩下,又有點急不可耐地把他壓在了柔軟的被褥裏。
時沂吓了一跳,輕聲商量:“胡鬧好久了,不吃晚飯嗎?”
鐘俊同含住他纖薄的耳珠,滾燙的呼吸噴薄在他泛紅的耳廓,拒不合作:“不,先做。”
“俊同,我餓了,沒有力氣。”時沂紅着臉小聲說。
鐘俊同低頭看腕表,發現他們竟然胡鬧了這麽久,一時也有點害臊,把被壓倒的時沂拉起來,換了衣服帶他下樓吃飯了。
時沂把那枚尺寸不合适的戒指放在自己胸口的口袋裏,打算買根鏈子穿起來做成項鏈。
鐘俊同吃完飯,總算沒有剛剛那種精蟲上腦的急色了,也不急着回房間做些什麽膩膩歪歪的事情,更願意牽着時沂去外面逛一逛。
時沂像是剛剛被暗戀對象告白的小男生,現在被牽着手都害羞得要命,手心出了點汗,又開始擔心,俊同會不會覺得有點黏糊難受?可是鐘俊同只是把手牽得更緊。
兩個人穿着同色系的大衣,圍着時沂買的同款巴寶莉的格子圍巾,兩個人慢慢走在倫敦公園的林蔭道上,遠處的噴泉在日落前最後一次噴水表演,小小的孩子繞着水柱外跑來跑去。他們擡頭看到,遙遠天穹被夕陽燒得色彩斑斓,濃重的水粉、明紫和重紅流淌,像是未來得及被太陽晾幹的顏料。
天幕一點點暗下去,灰白色的倫敦開始沉入黑夜,如同一艘過載的古老的巨輪。
人群慢慢散去,但是他們兩個不是很着急。他們現在覺得有無數的時間可以浪費,就算沒有無數的時間,也要創造無數的時間。
鐘俊同是追求高效率的精英人物,他之前也沒想到自己會願意把時間浪費在散步上。他如果需要鍛煉,有高端健身館的頂尖私教,可以在一個小時內完成需要的鍛煉量,保持好身材和健康的身體。
但是他現在覺得這樣也很好。或者說,他之前沒有想到過,和時沂牽手走在路上,感覺會這麽好。
他現在無比确信,時沂很喜歡很喜歡他,甚至愛他。
他不是會計量愛多愛少的人,他的精明之處不在這裏。所以他也不知道時沂到底多愛他,這就稱為他現在最疑惑的問題。
兩人回酒店的途中開始下起雨來。倫敦的雨有種溫吞的冷,從天空落下織成密密雨簾,把矗立的建築、迷離的燈光和晚歸的行人全都罩在了涼絲絲的雨幕裏。
時沂和鐘俊同沒帶傘,小跑一陣後,雨勢漸大,鐘俊同就把時沂帶進了路邊的一個紅色電話亭。
倫敦的大雨被隔離在電話亭外。雨水從玻璃上滑落,留下斑斑水痕,像是被劈開的繁複的河流支系。狹小的電話亭內擠着兩個男人。向下看去,他們的鞋尖相對,緊緊挨着,貼得太近了。
時沂的耳邊是漸下漸大的雨聲,鼻尖是濃濃水氣,而古老的建築在夜色中影影綽綽。這是異國他鄉,他人生地不熟,對這裏一切都陌生,唯一熟悉的只有鐘俊同。
時沂突然感激自己飛馳萬裏來找鐘俊同的勇敢。
時沂看着鐘俊同手臂邊的廢棄通話筒,輕聲說:“我想起好久以前看過的一部電影,《one day》。我忘了很多情節,卻記得其中一個畫面,女主角在紅色電話亭裏給男主角打電話,說,i miss you。”
鐘俊同不是會看文藝電影的人,他聽完了,把通話筒拿起來,看着時沂說,“那我現在打給你了。”
時沂愣了一下,随即有些期待地看着他。
“二十七歲的鐘俊同說,我愛你。”
“還有,十九歲的鐘俊同,說,他很喜歡你。”
長達八年的暗戀像是消失的電波,這段電波在大地上幽靈一樣游蕩,找不到它應該去的地方。可是它現在借由這通根本沒有打通的電話最終抵達了終點。
時沂睜大了眼睛,灰蒙蒙的瞳孔驟縮,震驚地說:“你——你說什麽?”
“十九歲的鐘俊同有點不高興,他說你不相信他喜歡你。”
“可是......”時沂依然不敢置信,他甚至有點害怕起來,“你那時候還念高中,怎麽......怎麽會喜歡我呢?”
“因為你很好,愛笑,溫柔。時沂,你好像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多好。我當時是個很混的壞學生,成績好,可是愛惹事。因為喜歡你,我才開始收斂自己。”
時沂的眼眶一下濕潤了,鼻子酸酸的,看着鐘俊同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鐘俊同看着他,又舉起話筒說:“十九歲的鐘俊同還想說一句,是你讓他相信,這個混亂的世界原來還在你身上藏了一點溫柔。”
時沂眨了一下眼睛,右眼湛然落淚,拖着長長的尾落進他的衣領。
鐘俊同這回覺得自己不是變态和混蛋了,他坦誠地說:“我喜歡你的眼淚。”
他的每一滴眼淚都情緒幹淨,像是童話故事裏小美人魚的眼淚,能夠變成珍珠,一定是因為他的感情幹淨純潔。
他的情感系統裏從未出現過跟謾罵、暴力、背叛、殺戮有關的字眼。
時沂輕輕錘了一下他的肩膀,鼻尖紅紅地說:“你是在欺負我嗎?你故意要我哭。”
鐘俊同投降似的舉起雙手:“我沒有。”他頓了頓,誠實地補充:“可是我有時候看到你溫溫柔柔的樣子,就會想要欺負你。”
怎麽跟小學男生一樣?
時沂笑了,拉住鐘俊同舉起的手放下,又很認真地說:“我允許你小小地欺負我,但是別讓我太難過。”
鐘俊同一顆心被甜軟得稀巴爛,環住他的腰,愛戀地親吻他的淚眼,又在聲勢漸小的倫敦雨中親吻了他的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