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八點出門,遇上傾盆大暴雨,城市交通一片混沌,連環撞車的交通事故将任知意堵在橋中間進退兩難。
什麽地痞流氓、蛇蟲鼠蟻的,她樣樣都能對付的了,唯獨就怕這狂風暴雨的鬼天氣。
剛去香港生活那陣子,但凡有臺風預警,她就不願出門,抱着零食窩在沙發上煲長篇連續劇。那年的夏秋,途徑香港的臺風特別多,所以她請假的次數也特別多,自然惹得辦公室裏前後左右那些格子間裏見坐着的本地人眼紅非議。給她安排這份工作的任翼從上海打來電話問她究竟。她堂而皇之的表示:“我煲劇是為了學習粵語。你是不知道,粵語不靈光在這裏生活有多不方便啊。”
她花了半年學習粵語,但仍然說的麻麻地。
交流時,遇到對方是善人,她定是努力拼湊當地詞彙加上比手畫腳務求把意思表達到位,遇到對方有意刁難,她就飚英語并附帶最土的上海話損人。結果是遇到一堆裝模作樣的假洋鬼子,英語聽不懂幾句,上海話就更是外星語言。
認識徐沛堯就是因為上海話。
初春的周日,她外出尋吃,到了一家所謂的百年老店。店主一臉的傲嬌自滿樣,還看不起不會講本地話的部分外來食客,因此把她惹毛了。她将原封未動的碗仔翅當着店主的面倒進垃圾桶裏,然後飙出一頓自家方言将他狠狠教育了一番。
一個獨行女子,在別人的地頭上正義嚴詞的撒潑,真是威風又好笑。
幾個與店家相熟的瘦弱食客圍了上來,一副要教訓她的架勢。
她見他們細胳膊細腿小腦袋的,根本不待怕,撸起衣袖就要迎面而上,一副女俠的風範。
看熱鬧不嫌事大,沒一會兒就聚了一堆人。
正當雙方都等着對方想動手的時候,徐沛堯站出來了。
他與他當時的女朋友在她隔壁桌吃東西。按他後來的說法,他是因為被圍觀的人圍得透不上氣了才不得不站出來說了一大長串息事寧人的話。那些人本來也什麽膽,只不過想吓唬吓唬她,見有人出來當和事老,立馬縮了回去繼續吃東西。
她見過不少沒膽的人,可沒見過多對一還這麽沒膽的,到有些不甘心了,想再去同人理論。
他連忙攔住她,用上海話跟她說江山不是一天打下來的。
她愣了好一陣,才擡頭細細看他。他還挺高,頭型長的不錯,頭發也利落,毛發估計比較重,但胡子刮的幹淨,算是斯斯文文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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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并不領他的情,而是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後揚長而去。
再遇到已是秋天的事。
工作日,她與關系尚算不錯的同事阿娟到公司附近的茶餐廳吃午餐,碰到拼桌的他與女朋友談分手。
她來港近一年,見識過不少速食戀愛的男女在忙着賺飯錢中擠出時間談戀愛或是談分手的,所以并不覺得稀奇,也沒有太大興趣去八卦人家講的什麽。只不過他和他的女朋友竟然都說着上海話。
唉!異地聞見鄉音,又是悅耳的男聲色和女聲色,她就沒辦法當作聽不懂了。
她向來認為男女朋友若是談到分手的地步,最好就是撕個逼,往後老死不相往來,也絕不會再惦念對方,省得惹出後續的藕斷絲連。
但他和他的女朋友都是文明人,與其說他們在談分手,到更像在談理想信念。當然,理想信念不同的人确實沒辦法天長地久。
反正那天他說的許多話,她以一個拼桌人的身份聽他說了許多話,竟覺得他樣樣都有道理。
她與徐沛堯互通姓名的正式認識彼此是三個星期後的事。
她的英籍上司王家國帶着她與瘦高仔、May姐與他任職的公司談項目。
他并不在要與她們合作的那個團隊中,只不過她正好路過他的辦公室,無意看到了他邊吃着豬仔包邊與人講電話。
在這寸土寸金的地段,年紀輕輕就擁有一間一百尺的獨立辦公室,她覺得他應該是有兩把刷子的。
他顯然也是記得她的。在她走出會議室上洗手間的時候,他十分湊巧的與她在走道裏迎面相撞。他笑着用上海話與她打招呼。
“同鄉。”
她看了一眼他脖上挂着的工作卡片證,才曉得他叫徐沛堯。
有很長一段時間,她都以為他和自己一樣,是在這個不怎麽有人情味的金融大都市裏随波翻滾的上海人,後來才曉得他是操着上海話在美國長大的新加坡籍人士。
她總嫌棄他非自己的同鄉,他總搬出自己兒時的經歷。說祖上好幾十代都在如今的浦東區生活,自己五歲前也一直住在弄堂裏,移民新加坡因為喪偶的老媽嫁了個華僑,那時他年紀小,沒辦法抗争,只能颠沛流離的生活在異國他鄉。
颠沛流離?她說他扯淡,并質問他。
“颠沛流離你還能十六歲考上斯坦福?”
那時他們的關系已經挺不錯的了。彼此的公司和公寓都離得不遠,吃東西的口味相似,還都愛爬山,三觀雖不是實時完全吻合,但在這個不怎麽有人情味的繁忙大都市裏還算是談得來朋友,十天半個月約頓飯是常事。
面對質問,他笑着說:“要不是因為颠沛流離,我能去深泉學院。”
時值炎熱夏日,兩人爬到半山腰,累得坐在山水溪邊喝着殘存一絲涼意的啤酒,別有一番滋味。
一罐啤酒下肚,她忽然說:“徐沛堯,你很像我的初戀。”
他怔了一怔,旋即哈哈笑起來,反問她:“你的初戀有我這麽帥嗎?”
她睨了他一眼,說:“比你帥,且沒你自大。”
他饒有興致的追問:“你初戀哪裏像我?眉眼?唇齒?還是身材?”
她一本正經的回答他:“腦袋。”
他表情詫異,緩了緩才猜問:“IQ也超過130嗎?”
她撲哧一笑,指了指他的腦袋:“我指的是頭型。”很快又補充,“不過他也很聰明。”
他蹙了蹙眉,如實表示:“第一次聽說頭型像的,你的觀察點真特別。”
她笑了一笑,然後懶懶的靠坐在大石頭上,翻了腦袋去看天。
天色真是湛藍湛藍的,一朵雲都沒有。
他未解惑,問她:“他現在哪兒?”
她卻眯起了眼睛,嘴巴也封上了似的不吱聲。
過了好一陣子,他問:“該不會是在奈何橋的那頭吧?”
她這才重新睜了眼,告訴他:“在上海。”
他恍然大悟,認為:“你們分手後,你對他餘情未了。所以你才離開上海來這裏的吧。”
她卻否認:“我和他沒談過戀愛。”
他問:“你單相思?”
她扭頭看他:“誰規定初戀不能是單相思?”
他被她看得立馬改口:“單相思好啊。單相思應該永遠都不會失戀才對吧?”
她收回目光,再次看着那湛藍湛藍的天色,幽幽說:“單相思的對象結婚了,不就失戀了。”
他表示贊同:“說的也是。”随後,又說,“任知意,其實你也很像我的初戀。”
她覺得他這是故意揶揄自己,都懶得正眼看他,就胡亂問:“是脖子像嗎?”
正好有一陣風吹過,帶着他的笑聲到她耳邊。
他說:“你真聰明。”
那日香港,天空湛藍、萬裏無雲。
那日上海,爽風習習、秋月無邊。
那日,是方炜大婚的日子。
那日的前日,她接到他的電話,邀請她參加婚禮。
他明明不是日理萬機的人物,卻忙得直到結婚前才抽出時間将自己的天大喜訊告訴她這位他曾以知己稱呼的最佳好友。
她明明不是日不暇給的人物,卻忙得根本抽不出時間去見證她暗戀許多許多年的最佳好友邁向人生的新旅程。
同樣是最後得到消息的顏洋打電話來問她會不會打飛的回上海搶親。
她正窩在格子間裏敲鍵盤,辦公室常年保持在16°上下的冷氣吹得她瑟瑟發抖,連毛料外套披在身上都不頂用。
她說:“要是你保證我搶親能成功,我就回去。”
他連忙表示:“那你還是別回來了。”
她呵呵一笑,交托他:“急匆匆的,結婚禮物是來不及買了,你明天去的時候幫我帶個紅包。”
他問:“包多大?”
她說:“紅包能有多大,就包多大。”
顏洋最後找任知意要了一萬塊錢,他告訴她:“我本來是想買一張紅紙,從咱們高三那年開始算,幫你包上七大捆,可那麽包吧,不但很重很紮眼,還有可能讓人誤會我是去砸場子的,所以我思來想去還是到禮品店找了個最大的紅包,塞了一萬塊錢。”
她差點要吐血了:“我真是謝謝你‘思來想去’了,不然我上哪兒湊那麽多錢還你!”
他笑嘻嘻說着:“上個星期你親姐姐愛慕的王洛令過生日,她送給他的那塊手表花的錢可比我買的紅紙能包得住的人民幣多多了。你不至于連她的個位數都比不上吧?”
她輕輕悶哼一聲,說:“她是有錢,也肯花錢,可人家王洛令理她了嗎?”
他哈哈大笑:“你嘴巴真毒。”又問她,“想不想聽聽婚禮上的故事?”
她反問:“那就要看你是不是想挨揍了。”
‘是不是想挨揍’是任知意專用于顏洋身上的口頭禪。但實際上,學校裏那些欺負顏洋的人都是被她驅散的,她從不打擊弱小。通常她對顏洋說這句話的時候,都是因為他戳中了她的心事。比如他猜測‘你總是表現得這麽鬧騰,其實是想得到爸媽的關注吧?’,又比如他斷定‘你喜歡上方炜了吧?’。
她死不承認自己想得到爸媽的關注,也死不承認喜歡上了方炜。直到秋天的某個周末,她受他的邀請去他崇明島家中作客,發現同行的竟然還有方炜。三人并排坐在船艙內,顏洋與方炜侃侃而談,而她第一次安靜得像個女孩子,才不得不自我坦白。
無論任知意後來怎麽努力的去回想,她都記不得自己究竟是什麽時候開始喜歡方炜的。或許她和那些年給他送情書的學姐學妹是一樣的,被他豐神俊朗的長相、潇灑飄逸的球技、彬彬有禮的态度、名列前茅的成績所吸引。又或許僅僅因為在她斥責了校花第三次漏收顏洋的作業本而遭到校花的擁護者們圍攻的時候,他的出言相救。
她覺得,十七八歲的男女,心裏大多都藏着一個人,這是尋常事。
可顏洋偏要說:“你哪裏是藏在心裏?分明都寫在臉上了,連瞎子都能看得出來。”
連瞎子都能看得出來的事,方炜從來看不到。
他們從關系淡薄的同學到共同奮戰在題海中的好友,再到無話不談的知己,就是到不了異性關系所能達到的頂配。可她還是忍不住暗自努力。努力的收斂自己豪邁的習性,努力的擊退觊觎他的各方美色,努力的學習只為了能跟他考上同一所大學。只是人若沒有天賦,光靠努力總是很難達到期望的。
在她因為底子不夠好,學習十分吃力,而不得不砸下大把時間泡在圖書館裏複習功課以免期末挂科的時候,他戀愛了。
那是大三的下學期,北京的夏日幹燥異常。白天,毒辣的太陽赤烤着整座城市,晚間,撲面而來的熱風吹得人呼吸都發燙。
她在他們常去的烤串店點了他們常吃的食物等他,結果等到了他和李嘉茗。
那晚,她吃了兩碟烤幹鱿魚。幹鱿魚沾滿了芥末,送到嘴裏,光明正大的掉了眼淚。
或許,一個人不喜歡另一個人,可以沒有任何理由,也可以有很多理由,好比,他喜歡的是別人。
她仍喜歡他,只不過這份喜歡不再寫在臉上,而是藏在心裏。
他仍将她當作最好的知己,只不過這份友誼在李嘉茗的籠罩下,必須藏在心裏。
她當然理解他,畢竟換了誰都不會喜歡自己的男朋友有紅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