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代井屍訴訟Ⅰ
卓諾典把自己的平板電腦放在桌面上,打開電子地圖。他在地圖上标記了兩點說:“這兩點是兩間小吃店的位置。”
然後諾典又指着食物碎渣,他說:“我嘗出了兩種菜色,這兩種菜色的名字叫做辣味馬鲛魚餅和馬鲛魚餅。其中馬鲛魚餅是這間剛剛上個月開張的特色小店的招牌菜,而辣味馬鲛魚餅是另一間小吃店的招牌菜之一,後者見前者生意火旺于是模仿和改造前者幾乎所有手藝,卻沒幾個菜色能夠得上。
我在app上都還沒找到這兩個小吃店的外賣,因為它暫時只接受電話訂單,直線距離2公裏以內能收到外賣。”
馬擇飛恍然大悟,說:“你的意思難道是用兩個小吃店的外賣送達範圍的交集來确定曾被非法監禁的位置?但那些也有可能是從外面打包帶回來的食物。”
卓諾典笑容看上去很自信,他反問:“我是根據綁架犯的心理來判斷的,為一個受自己監禁的人離開然後從外面兩個地方打包食物回來,這也有可能,不過在我眼裏這種可能不夠大。”
馬擇飛聽完後沒有說話。
卓諾典接着把名單資料上的三個嫌疑人的地址讓馬擇飛輸進去,說:“運氣好的話會查到嫌疑人的住處,房産或者與之有關的人物,從而确定嫌疑人的身份。”
然而馬擇飛發覺兩個小吃店的2公裏半徑并沒有交集,三個嫌疑人的地址都沒有落在任意一個小吃店的半徑範圍內。
卓諾典對他說:“理論與實際總有區別,如果小吃店與你家直線相距離2.2公裏,它也可能把外賣送達你家。”
馬擇飛聽完之後把半徑一點一點擴大,不出所料,其中一個名為梁核潤的嫌疑人的住址落在交集處。
胡偉把梁核潤列入嫌疑人名單的理由是梁核潤是胡偉幾十年的朋友,胡偉描述胡仁的性格很像他的性格,一直喜歡獨來獨往,略微的差別是胡偉偶爾還會與朋友見上一兩面,而胡仁不會,他的手機通訊錄只有兩個人,一個是胡偉,一個是梁核潤,而社交軟件裏面也沒幾個人。
諾典拿出手機打電話給檢察官,聽了消息後檢察官決定前去與他一起調查。
梁核潤的住所被院子圍着,在院子裏面,5輛豪車停放着,每個車牌號碼看上去都很整齊,兩架不鏽杆伸縮衣杆還曬着幾件衣服,花草樹木都被鐘點工修理得很整齊,顯然這是富人才可以享有的生活模式。
梁核潤見到檢察官和卓諾典出具的證件,出于他慣有的招呼方式,便邀他們進屋裏面。
檢察官在沙發旁邊徘徊,說:“你認識胡仁嗎?”
梁核潤年齡已過中旬了,摸着胡子轉眼望了一眼卓諾典,他說:“認識,幾十年了,他怎麽了?”
“他死了。”卓諾典說。
梁核潤低下頭,卓諾典雖沒有見到他的臉部表情,但見到他腹部的上衣略微往上拉了一下,他對梁核潤說:“請問這個消息本身有什麽好笑的地方嗎?”
梁核潤裂開嘴唇,說:“他的死沒什麽,我倒覺得你們很搞笑,如果起訴我謀殺他,請你們出示證據,別盡是扯這些沒用的。”
卓諾典說:“我們例行公事罷了,可以在你家轉幾圈嗎?”
“你們盡管來,別損壞東西就可以了。”梁核潤坐在沙發上,搭上二郎腳看電視。
檢察官很快走到二樓客廳,上面白色而整潔,彌漫着一絲奢華的氣息,而卓諾典還停在樓梯轉角的儲物間前,推開時只有一陣灰塵的味道,儲物間裏面剩餘的空間很大,沒有窗戶,走進時感覺很悶氣。
站在儲物間門口處一眼掃進去,幾張舊椅疊放于角落,一堆快遞紙箱,其它東西都淩亂堆放在一起。
一張粘貼着一塊正方形海綿的鐵皮引起了卓諾典的注意,海綿側面輪廓上有些墨綠色的污漬,還沾有兩點鮮紅的污漬,諾典用單反将這些注意到的東西拍下。
檢察官止步于一扇鎖上的卧室門,而卓諾典拿出了攜帶的開鎖工具,這時他注意到兩個結婚證顯眼地呈現于卧室門縫之下。
兩個結婚證分別人屬于梁核潤和他的妻子彭粒,都已經撕成兩半。
這時檢察官見到諾典對着房門開鎖,他望了望樓梯口,壓低了聲音說:“別這樣。”
卓諾典微微一笑,這時鎖裏面金屬間咔嚓地響一聲,卧室之門開啓了。
一張雙人床映入眼簾,然而床旁邊的桌子上,三個相框照片上總是梁核潤一個人。注意到相框中的照片右邊緣稍微凸起,卓諾典将相框打開,梁核潤的妻子和兒子出現在折痕的另一邊,妻子彭粒的年齡比他年輕很多。
“根據公安機關提供的資料,他們在法律上還是夫妻關系。”檢察官指着裂開的結婚證,說:“可能分居了。”
這時候光頭偉打電話過來,卓諾典怎麽也沒想到,在胡仁死亡時間的五天之前,梁核潤曾通過電話告訴過光頭偉他在微信上發了好幾條消息給胡仁,胡仁卻都沒有回複,梁核潤建議光頭偉去他弟弟家裏看看。
當天便發現胡仁已失蹤,光頭偉只能報案。
諾典問:“梁核潤與胡仁的友誼是幾十年之交,梁核潤經常去他的家裏嗎,他們多久聯系一次?”
光頭偉回答:“我弟弟說過平均三四個月去一次,而多久聯系一次沒提過。”
檢察官和諾典都很困惑————這不是賊喊捉賊嗎?最不想胡仁被警方發現的人是梁核潤,為什麽他“間接報案”呢?
檢察官說:“這是一方面,還有一個不自然的地方,例如,線索表明着胡仁曾經被監禁後又被推落井,公安機關和你們檢查了井下卻沒有發現死亡訊息,接近死亡那一刻他究竟在想什麽啊?”
“他擁有足夠的時間去思考死亡本身,除非他不想留下死亡訊息或者其它條件不允許他留下。”諾典說完便打算下樓梯。
經過梁核潤面前,檢察官轉過身說:“你和妻子分居多久了?”
“半個月前就已經分居了。”梁核潤眼望電視,看都沒有看他。
檢察官将門“啪嗒”一聲關上,響聲整條巷子都聽得到,檢察官耳朵很通紅,說:“我忍了他很久了,殺了人,還拽成這樣。”喘了兩口氣,他繼續說:“要是有證據他早就進牢了!”
“請看這張照片,仔細看看這張粘貼着一塊正方形海綿的鐵皮。”卓諾典說着把單反遞給檢察官。
檢察官指着照片,說:“這張照片沒有作為證據的價值,我武斷至少因為那兩點污漬是鮮紅的,肯定不是血。”
卓諾典問:“那你知不知道海綿側面輪廓這些墨綠色的污漬很可能是什麽?”
“我暫時不想知道!”檢察官很不耐煩離開了。
在這種情況下,卓諾典不僅知道檢察官發脾氣的直接原因,還了解根本原因,倘若諾典和馬擇飛不快點找出關鍵性證據,檢察官還會繼續惱怒,不可設想案子最後會有什麽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