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上卷番外10-12
第51章 上卷番外10-12
10
延伫屋內确有許多書,上至仕途弟子愛不釋手的四書五經,下至不入流的神鬼志怪,甚至于孫子兵法都有收藏。這不是他從江南一路帶來的,而是在蘭溪樓安定下來後一本本從集市上淘來的,多是他人遺棄之物,本本破舊,卻都是他那金口玉牙的寶貝。
眼下延伫不在屋內,正讓某府邸給請去奏琴祝壽了,他的屋子姑娘們不好進,男女有別,免惹閑話。蘭溪樓這麽多年都難得一男子,她們原以為這琴師不過是過雲雨經過此鎮,沒想到他長久地住了下來,一待便是五年,個子體格也是成長不少,如今蘭溪城上上下下,官宦百姓,無一不知道這蘭溪樓裏有一玉樹臨風的男人,不作脂粉活,獨愛他那把琴。
當然也沒有人知道,他留在這不過是為着他那日日來瞧他的小沙彌,小沙彌時時刻刻在他耳邊念念,不要那麽快走了呀,走了就沒人陪他玩了。
延伫從府邸返程,外頭落了雨,府邸特派一馬車給他送了回蘭溪樓。
他現如今是一塊香饽饽,誰家做壽請客能把蘭溪樓裏那位琴師請來彈奏一曲,那要是說出去可謂是有頭有臉,光彩得很。
但人怕出名豬怕壯,不免有斷袖癖好的纨绔子弟給他伸出橄榄枝,威逼利誘的,延伫自是拒絕,卻難免惹是生非。
前幾年蘭溪鎮一大戶人家,請了延伫去奏琴,末了不讓人走,說要将他買回去,買回去做什麽?一個男子,專養着做深宅大院的琴師?這宅院一年到頭都奏不響幾譜曲子,養一琴師做什麽呢?延伫不應肯,不料那宅邸風流成性的二少爺,竟然以刀劍相逼,上演一場強取豪奪的把戲。
但誰又能料想到,這亭亭君子般的琴師,武功了得,用一把短刀和那二少爺手下的喽啰殺了好幾個來回,吓得二爺趕緊放人離開。
大夥兒都知道這二少爺背景雄厚,那可是蘭溪城那幾位官老爺的侄子,年紀輕輕不知道娶了多少姑奶奶,甚至敢從有婦之夫那兒搶人,卻無人能治他。
延伫勢單力薄的,有點身手躲過了這一劫,躲得過一輩子嗎?
正當所有人都好整以暇猜着延伫何時要被“明媒正娶”淌進渾水,沒想到這府邸突然讓人給抄家了,男子都讓送去坐大監,女子通通賣掉,再之後,二爺的去向不了了之,只知道連蘭溪城的官老爺都換下馬好幾位——換下也好啊,烏煙瘴氣的官僚主義做派沒了,這新來的知府為政清廉,換來了蘭溪城好幾年的太平昌盛。
這件事過後,延伫在百姓中的形象從一個茶餘飯後的無味談資,變成了一顆冉冉高升的吉星,都道他是能給蘭溪城帶來福氣的恩人。
11
“做什麽呢?”延伫脫下沾了水氣的鬥篷,一進屋就見着游霧趴在他床上翹着兩條腿,上身讓床簾給遮去,只見得人渾圓的屁股,才十二歲,就已經出落成面如冠玉的小少年,真不知是那寺廟山水養人,還是這花街柳巷的脂粉飾人。
Advertisement
延伫只是看了一眼,沒過去,那人聽見聲便爬起來,腦袋從紗簾後探出——延伫不知道游霧是什麽時候開始蓄發的,剛見面那會兒還是圓頭圓腦的小沙彌,這幾年頭發是不剃了,但也不學男子束發,成日地披在耳後,瀑布一般,偶爾用一根簪子挽起來,估計是和他幹娘學的。
延伫瞧着他身上的衣服,衣服倒還是廟裏最簡單的棉麻長袍。
“我看書呢。”游霧攤開從幹娘那得來的書,指着上頭的字,“哥哥認得嗎?”
延伫走了過去,游霧把書往下壓了壓,延伫不得不彎下腰,游霧臉紅成棗兒,偷偷看着延伫高挺的鼻梁,密密的睫毛,近在眼前,卻不可亵玩,延伫總是一副高不可攀的模樣。
延伫瞧了那倆字,輕輕笑了起來,語氣揶揄,“真不會?”
“不會,哥哥教我。”
結桂枝兮延伫,羌愈思兮愁人……是《九歌大司命》篇章中的句子。
游霧指尖恰恰指在了“延伫”兩個字上。
延伫沉吟片刻,說:“我也不會。”
游霧沒得逞,恨恨地瞧了他一眼,收起書就走了。
次日延伫從外歸來時,桌上多了一張宣紙,紙上墨跡規整寫道:言念君子,溫其如玉。在其板屋,亂我心曲。
字是好字,一筆一劃顏筋柳骨,唯獨那題頭,置氣般龍飛鳳舞寫了倆字:心悅延柱。
鐵柱的柱。
12
游霧十四歲那年,老方丈說,是去入世考官,還是留在寺廟清心靜氣跟随衆僧做一個和尚,戒斷七情六欲?
游霧都不樂意選,“沒有其他的選擇了嗎?”
“百姓人家的小孩有,他們或農或商。”老方丈沒再說下去,他知道按照游霧的秉性,務農經商都是不可取的,命比紙薄,心比天高。
老方丈不着急讓游霧去做抉擇,一來是因為游霧聰慧機敏,巧者勞而智者憂,做官侍民,向來是他們的宿命,二來,游霧認了義母,在與義母應允之前,斷然不可輕易出家,不盡孝盡忠,三來——老方丈倒也能瞧出,從他說要蓄長發時便覺察出了,游霧心有所念,已然是讓煙花巷浸泡着情欲長大的孩子。
然而天不遂人意,游霧不願意出家,日日往那蘭溪樓裏跑,縱然只在姑娘們的房間裏徘徊流連,縱然只是陪陪幹娘,或是去延伫屋內讀讀閑書,十四歲充滿朝氣卻又養的極為嬌貴的身子骨,成天在樓宇間穿梭,那飄飄然的頭發不知道俘獲了多少酒肉客人的芳心。對他們來說是光看不能吃,但對一些官宦世家來說,買下一個煙花巷都不成問題,只看他們樂不樂意了。
這蘭溪鎮知縣的小女兒,偏偏看上了煙花巷裏的種,說來也不過是巧事,游霧正好那日讓延伫梳了個發髻,散落的頭發都讓人給清清楚楚給捋上去了,衣服換上了他幹娘給他從集市上花了不少銀子做的,正正合身,儀表堂堂。
從煙花巷後街離開時下了毛毛細雨,游霧遇到一女子,沒帶傘,躲在屋檐下,身邊也沒個人陪着,游霧便送了她一趟。
就這一趟,小女子動了心,非讓她爹想辦法給她辦這門婚事,這婚事本是祖輩不允的,兩人身份懸殊,于理不合;父母早些年就談好了媒妁之約,那欽定的新郎當是蘭溪城的朱門秀戶,兩家世代交好,若把小女兒嫁出去給他人,于情不符。
可熬不過小女兒要死要活的性子,當爹的便想了一法子,游霧不是孤兒嗎,讓這世交一家納他為義子,這不就成了一番婚事——世交見了游霧這模樣,頻頻點頭,這哪像煙花巷裏的崽種,五官标致,氣質清秀,知書達理,不考取功名實在可惜。
因這人家家大業大權力大,游霧和他幹娘,胳膊擰不過大腿,更何況他幹娘也認為,這是一樁飛上枝頭當鳳凰的好機會,說明游霧命好呀,誰會不願意要這種機會?
游霧偏偏不要,他在河若跟前哭鼻子,在老方丈跟前哭鼻子,又在延伫跟前哭鼻子。
“我不要娶她——我不要——”一犯起渾來,什麽話都要往嘴邊跑了,“我喜歡你啊延伫,我不要娶她,我要娶你的,我是要娶你的——”
作者有話說:
言念君子,溫其如玉。在其板屋,亂我心曲。出自《國風秦風小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