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兒童的世界
27 兒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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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黎鶴。一個被困在籠子裏的快被逼瘋的正常人。
哈哈,誰能想到我現在居然覺得自己是個非常正常的正常人?
今天陳悅心檢察官和她的小徒弟(我不知道該不該這樣稱呼)呂依桐檢察官又來找我了。看來是想再聊聊樂樂的事。
我并不排斥這個話題。
關于樂樂的事,我有不少話想要說。
為什麽之前不說?
新聞裏有過被爺爺被父親強暴的女兒,有過雛妓吊死在旅館床頭燈座上……我沒有認真想過這些事距離我到底有多遠,有多近。
可是,可是,其實它就發生在我的身旁,發生在我的枕邊,發生在我愛的人的心髒裏。
我不得不懷疑我之前有很多看法是存在謬誤的。我的世界出現一角坍塌。我開始更深地恨他。恨吳明遠。
我并非不明白,談戀愛談的是沖動,談的就是自己心裏虛幻的對象。
可能先前坐在法庭上的吳明遠跟我愛着的那個吳明遠,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吧。
我也不知道。
我望着陳悅心檢察官。她坐在對面,感覺離我并不遙遠。我能聞到沁濕汗液的香水味,她似乎剛吐過。
陳悅心的肚子越來越大了。孕期大概五六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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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黃鷹告訴我陳悅心懷孕的事的,之前我都沒留意過。
她身材很瘦削,最近更瘦。前幾次在法庭上看到她時,或許是法院燈光從上面冷冷打下來的緣故,她看上去幾乎像一樽神情嚴峻的木雕骷髅。
懷孕是多麽吓人的一件事。
樂樂的母親當初把他生下來,無論她之後做了什麽,在我看來都是過度偉大的愛了。
說到這個,或許因為童年時母親的猝然消失,樂樂是個安全感很弱的孩子。
雖然他習慣了童模工作,很适應與陌生人相處,也适應居住在其他人家裏、跟着寶楠姐四處跑……但他其實是一個很沒有安全感的孩子。
他睡覺一定要開左右兩盞小夜燈。他經常做噩夢,半夜裏哭醒。
他還稍微有些“人前一套背後一套”。
我不太願意這樣形容一個孩子,不過這也的确是事實。
明明才讀幼兒園,他已經會表演“好孩子”,會說漂亮話和露假笑——這些“技能”我活這麽大都不敢說自己掌握了。當然,我也看不上這些把戲。
但有時我忍不住佩服那些靈活運用這些“技能”的人。
仔細想想,吳明遠就是這樣的人。
也難怪樂樂“有樣學樣”。
我記得第一次和樂樂見面的時候,我對他的熱情和笑容感到驚訝,我驚訝于自己從來不知道自己是個受孩子歡迎的人——他表現得那麽可愛,那麽親人,甜甜地叫我姐姐,說我又漂亮又帥氣,回家路上主動牽住我的手……
當然了,後來我發現樂樂對所有大人都做如此殷勤态度。
而且他和他的爸爸一樣,很能讀懂別人的情緒,一旦察覺到大人對他有好感——他所做的表演有作用,他就會繼續加碼,表現得更加讨人喜歡。
相反,我是完全不懂得讨人喜歡的一個人。我不擅長這些。
所以我并不清楚樂樂到底喜不喜歡我。
孩子的心思沒那麽好懂的。
我有努力做到我自己認為“應該在孩子面前維持的大人形象”,至于別人怎麽看,我也不好說。
我盡量少在他面前喝酒、抽煙、說髒話,我會提醒自己要記得問他餓不餓、渴不渴、冷不冷,給他買零食和玩具。
我也經常陪吳明遠和樂樂出去玩,幫他們拍照片錄視頻。
吳明遠經營的小晴空賬號上,每周至少更新兩次,每個月需要有一次外出,一般是去綢州的景點或者網紅打卡點拍照。其實那種感覺還挺奇怪的,時時刻刻都有一部分注意力分散在取材上——反而并不真正投入在彼此身上了。
樂樂通常都很配合,在爸爸的指導下反複調整姿勢、位置,甚至每一絲表情。只有很偶爾的時候,因為過度疲憊,表現得不耐煩不配合。
我發現吳明遠在面對樂樂的負面情緒時,會有比較激烈的對抗反應。一旦樂樂表現出不配合,吳明遠首先不是去安慰他,而是冷處理。
他會放下相機,不理樂樂,故意跟我說話,或者看手機回消息。
等到樂樂被晾在一邊冷落十幾分鐘後,他才走過去,跟樂樂講道理,“姐姐們都想看樂樂的照片”“樂樂好好拍照,姐姐們才會寄禮物給我們”“爸爸賺錢很辛苦,樂樂不是說過會幫助爸爸的嗎”……
諸如此類。
樂樂或許不是真的“聽懂”那些“道理”,而只是希望爸爸不要繼續生氣吧。
——大概當樂樂被要求接下辛苦的童模工作時,被拍攝那種視頻時,吳明遠也是這樣做的。一個孩子不可能不服從自己的爸爸。
利用孩童的無知,侵犯孩童的權利,借此斂財……
我認為吳明遠心底裏是對樂樂感到愧疚的。
話又說回來,如果連愧疚之情都沒有的話,那他還是人嗎?
現在回想,吳明遠在與我傾訴時,經常提起的那些“我對不起樂樂”,原來不是單純在指樂樂從小沒有媽媽照顧、爸爸忙于生計無暇關心這些層面,而是更加污穢的,連存在于記憶中都如同玷污全部生活的罪惡行為。
可能由于這種愧疚,有時候他又會太寵樂樂。
樂樂其實不是第一次和同伴起沖突。我帶樂樂去公園玩,接樂樂放學的時候,可以經常看到他和玩伴相處。
樂樂會在對方家長不注意的時候,故意欺負對方。
不是什麽大事,是推搡對方一下、把石子丢進領口裏、踩住鞋帶這種程度。但他又确實是在家長不注意的時候故意這樣做的。因為我有碰巧看到他在左顧右盼後,迅速地出手,顯然是蓄謀。
他的玩伴當然會很驚訝,不服氣地找家長們告狀。
然後樂樂就會開始哭。假哭。
我覺得吳明遠肯定也能發現樂樂在假哭,知道樂樂的确欺負了對方。
但是吳明遠選擇打圓場,包庇樂樂,而且事後不做批評。
我對此很不認同。
類似的事發生兩三次之後,我單獨找到樂樂,問他為什麽要欺負自己的朋友。
樂樂裝作毫不知情的樣子。我多說幾句,他就跑到吳明遠身邊,躲在他後面,用這種扮演出來的委屈拖上吳明遠一起無聲地指責我。
我發現但凡不是關于童模工作和賬號運營的事,吳明遠都依着樂樂,随便他怎麽做。
我一直覺得這樣的教育方式存在隐患。但我也實在無能為力。
我自己根本不曾擁有過正常的、完整的家庭,我又哪來的權力和能力指摘別人的家事?
後來就到了那一次,七月末的時候——
樂樂和兩個同學打架。其中有一個孩子摔倒磕破了額角,嚴重到送醫院縫針。
當時吳明遠在上班,我被叫到幼兒園處理這件事。
聽老師說,班級寵物角裏的小兔子死了。而那兩個和樂樂起沖突的孩子堅稱,兔子是被樂樂殺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