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彈唱
彈唱
鬼切向源賴光提出想去街頭彈唱的時候,天知道他付出了多少勇氣開口。
支支吾吾吞吞吐吐一堆終于步入正題。
“為什麽想出去彈唱呢,賺錢嗎?”
“…是的,替你分擔一點,開銷還是宜多不宜少的。”
男人笑了,“其實家裏錢夠用的,這個原因的話我權且駁回。”
鬼切:……
完蛋說錯話了。
剛想說其實是想出去玩玩順帶着認識更多志同道合的,畢竟也喜歡音樂很久了。
然後源賴光就沒給他狡辯的機會,“小朋友,不會撒謊就不要騙人,”他目光有些得意,“如果想去外面看看,那就去吧。要我送你嗎?”
鬼切其實真的應該讓源賴光送着去鬧市區的,雖然步行也就十來分鐘,可再短的路也要腳走,彎彎繞繞一多,先昏的是腦子。
鬼切走着,水泥路硬邦邦的,見不着人,樹木陰森西風冰冷,似乎事情向不太好的方向發展。
自己這是迷路了?
他掏出源賴光給自己買的懷表,才出發五分鐘?
真是後悔逞能了。
鬼切此時愈發發覺手機的重要性。
在出生以來生活的城市,出門五分鐘迷路,鬼切覺得這可以申請世界吉尼斯記錄。
不過也怪不得,出行都是aventador,記路這事本來就和自己不對付。
那怎麽辦呢,吉他背在背上,那麽重,盲目走的話估計會累死在途中。
還有一轍,鬼切努力回憶起那天去圖南商場的路,沿途漫長的膠片,倒放正放,回環往複,終于有了模糊的影子。
鬼切突然發現這條路自己來過,怎麽回去不知道,但那天開車确實經過這裏,繞幾個彎就到了圖南商場。
那裏雖然不是鬧市區香馍馍,但人流量也密匝匝的。先唱上幾曲,再問問別人怎麽回住的小區,倒也不遲。
找到圖南商場後鬼切整個人都清明起來。
他坐在水泥路崖上,是個相對僻靜的角落。
酒香不怕巷子深,他盤膝坐着,只消一撥弦,便引來人來人往無數目光。
他其實嗓音輕輕的還幹淨,似乎所有不善說出的言辭都給了彈唱時的深情。
俊俏的一張臉,淚痣似墜非墜,像纏綿曲目中凝結的淚水,也是碰一碰就會碎裂的痛楚。
他很适合悲傷的調調,白衣黑褲,就是唱詩班裏最虔誠的信徒。
鬼切一直都是小透明,不僅僅是不引人矚目的意味,他也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幹擾。
他很容易變成別人的顏色,很安靜地就淹沒進了人海之中。
只有在抱起吉他時,鬼切不再是別人的樣子,他成為了他自己,他有自己的色彩,散發着不可忽略的光芒。
其實源賴光那天晚上開門看到狼狽的鬼切,他把懸着的心放下了。
鬼切一臉自豪說是一個人走回來的,自動省略了期間十多次的問路社死現場,卻沒有察覺到源賴光一個寬慰的眼神。
以為他和以前一樣,還是路盲一個呢。
源賴光不會告訴鬼切自己開車出門找了他好幾圈,他不喜歡這種感覺,像是在邀功。
只有自己知道,自己對鬼切的好,似乎從來就沒有想過回報。
之後鬼切似乎每天都去那裏彈唱,源賴光忙于公務卻也不放心他一個人獨來獨往,畢竟還是個十七歲的孩子,怎麽說都是接送妥當。
鬼切唱歌圖的也不是錢,紅鈔票藍鈔票,或是鋼蹦子,在他眼裏不過都是對自己音樂的共鳴罷了。
鬼切覺得自己哪怕是失魂落魄也要活的貴氣,拘泥于物質消遣,奢望着悲天憫人,叩求路人的嗟來之食,那還不如直接叫他去死。
那天黃昏源賴光如往常一樣把車停在圖南商場門口,端的是四下張望,卻沒看見少年的身影,他有些不安。
把車停下熄火,源賴光站在路邊抽煙,心猿意馬。
另一邊,鬼切站在雜物社的明信片牆前,眼眸亮晶晶的。
活這麽大頭一回知道,原來對某個人的感情,對某件事的追憶,對某個承諾的向往,是可以寫下來,讓人潮和歲月去見證的。
減少多少蹒跚蹉跎,我的故事通過無數相似的記憶彙聚成濃度過高的情思,讓城市裏的風說給你聽。
鬼切拿筆,挑的是他喜歡的淡粉色馬克筆,畫的是滿天星和玫瑰。
喜歡的花有喜歡的顏色,把它們送給在意的人。
希望和源賴光永遠在一起,他這樣寫着,不知不覺濕了眼眶。
他真是溫柔的人啊,連自己都變得多愁善感矯揉造作起來。
鬼切從店裏出來,看到望着自己的源賴光。
他似乎看了自己好久好久,目光一直在自己身上。
鬼切跑過去抱住他,把掙到的錢塞進源賴光的西裝口袋裏,現在他已經敢大大方方流露對源賴光的依戀和信任,這似乎并不是一件很難為情的事。男人只急着把煙頭摁滅在掌心,“別燙着了,”他這麽說,“怎麽眼睛紅紅的。”
鬼切啞然,把頭埋進男人懷裏,“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