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第57章
我最近發現,郭文諾這個人的一大愛好就是逗鳥。這家夥只要單獨站在院子裏一小會兒,就會有鳥主動貼上去,有時候是麻雀,有時候是鴿子,有時候甚至是路過的大雁。
他心情好的時候還會摸摸鳥的小腦瓜,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愛搭不理的樣子。可是,那些鳥類就是喜歡圍着他打轉。但倘若我一出現,小家夥們就全吓跑了,導致我現在只能在樓上偷看。
都說小動物喜歡心思純淨的人,我看也不盡然,起碼它們喜歡郭文諾這事就讓我覺得很離譜。
本來我還想,要是有那麽一兩只鳥在他身上拉粑粑的話,他就沒法這麽淡定下去。但是,鳥類太偏愛他了,他被鳥屎擊中的可能性簡直比路上不小心踩到狗屎的概率還低。
郭文諾擡頭看我,停在他肩上的麻雀也跟着他仰頭而視,小腦瓜比乒乓球還小,卻和人做一樣的事,真奇妙。
郭文諾:“你看什麽?”
我:“看風景。”
郭文諾嗤笑一聲:“這破地方有個屁的風景。”
我反諷他:“郭大少爺挑的地方,哪怕是屁一樣的風景,也是絕頂好看的。”
郭文諾:“你的嘴巴是抹了毒嗎?甜言蜜語,一句不會?”
我不恥下問:“那您給我示範一下?”
郭文諾這時候知道裝聾了,手指勾勾麻雀,強行和它唠嗑:“噢?你餓了?那我們進去找點吃的。”
說着說着,人就帶着鳥進屋了,不搭理我。
我下樓的時候,發現郭文諾找了些米粒在喂它:他兩指捏着一顆米粒湊到麻雀喙邊逗了逗,等鳥兒一張口,就把米粒放進去。麻雀站在他的食指上,乖巧得像只假鳥。
我提醒道:“劉姨今天買了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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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諾停下動作:“那你來喂?”
我:“我來?玉米還沒到嘴邊,它就吓飛了。”
郭文諾把米收起來,拇指微微壓住麻雀的腳爪,對我說:“這樣就跑不掉了,去拿(玉米)。”
麻雀疑惑地輕輕啄了啄腳爪上的手指,歪着頭看郭文諾喳喳叫,希望他放開。
郭文諾揉揉它肚子上的絨毛,轉移某鳥的注意力。下一瞬,它舒服地眯起眼睛,哪還記得被壓住的事?
我抓緊時間進廚房,找到玉米就使勁掰,力使得太大,玉米便一分為二,遂拿着半根玉米交差。
麻雀一見我走過來,撲騰着要飛走,卻被郭文諾死死壓住腳爪,動彈不得。不管它願不願意,最後我還是成功地在離它一尺的位置坐下了。
我拔下一顆嫩黃的玉米粒,在它眼前晃了晃。麻雀不為所動,把“寧死不屈”四個字表現得淋漓盡致,仿佛我手上的食物有毒。
我把玉米粒遞給郭文諾,他回絕說:“再等等。”因此,我繼續保持喂食的姿勢,和麻雀僵持着。
麻雀扭頭不理我,小眼珠子可憐巴巴地看向郭文諾,想博取他的同情。可惜某人是同謀,并不會放了它。
十多分鐘後,它終于意識到自己成了“階下囚”,這才不情不願地湊上來啄食我的玉米粒。小小的喙偶爾啄到指尖,但并不疼,可愛得要命。
可能是因為腦袋瓜小,記不住太多事,所以麻雀吃得越來越歡。等郭文諾放開壓住它的拇指時,這鳥也忘了跑,還催促我換一顆繼續投喂。
郭文諾低聲說:“強扭的瓜有時候也挺甜的,不是嗎?”
你說的最好是鳥!別看着我說,頭扭回去!
我和郭文諾很少會這樣和睦地坐在一起,有了麻雀的牽引,我們的關系的确拉進了一些。
這只鳥太健忘了,自從那天被喂食以後,天天來,現在都學會敲窗戶了。只要一聽見窗戶“咚咚咚”地響,我就知道是它來讨飯吃了。
小麻雀還挺講究,非得召集兩大帥哥,才肯吃東西。鄙人不才,剛好就是其中一個,而另一個是郭文諾。
于是,我和郭文諾相處的時間便多了起來。我們一同給鳥喂食,逗它玩,還給它洗澡、吹幹羽毛,像一家人一樣。
啊……當初養黑貓的時候,我也是這麽想的,不知道李越現在過得怎麽樣。
麻雀偶爾會叼些野果給我們,讓我們嘗嘗鮮。我們假裝吃掉,然後把果實埋在院子裏,希望來年可以長出一棵棵小樹苗。
郭文諾對這些樹苗的栽種相當用心,每天都要澆水施肥,恨不得它們一周內生根發芽。
我笑他傻:“你以為它是水缸嗎?天天這麽澆?”
郭文諾義正言辭:“種子營養不夠就生不了根,會死。”
我吐槽:“再這麽‘溺愛’下去,別說生根了,發爛發臭還差不多,死得更快。”
郭文諾聞言一頓,不再作大死,減少了灌溉的頻率。
就在我以為平靜的生活會一直這樣下去時,意外出現了。
那天午休的時候,我從公司出來,發現一群人在追一只黑貓。他們跑得太快,人又多,我根本沒時間确定那是不是李越,只能跟着跑。
黑貓幾個假動作,把這群人耍得團團轉,當然連帶我也遭了殃,畢竟我看不見前面的情況,只能跟着瞎跑。等轉過了三條街,他們就追進了一間廢棄的倉庫。
我屏住混亂的呼吸,躲在門口窺視:他們團團圍住那只黑貓,不再給它任何縫隙逃脫。不僅如此,每個人還戴着電擊手套。
電擊手套,用于抓捕一級罪犯的工具。戴上以後觸摸犯人的任何部位,都能達到強電流擊暈的效果,俗稱一擊必殺。
我能知道這個,是因為電擊手套通常只出現在新聞報道裏,佩戴者不是警方的人就是軍方的人,也沒見過私底下有人售賣此類物品。
可是,現在居然有這麽多人戴着這個東西抓一只貓,估計說出去也不會有人相信。貓販子不可能買得到電擊手套,既沒有渠道,也沒有權力使用。他們平時只用捕獸網,所以這群人一定不是貓販子。
在看清黑貓的瞳色以後,我可以百分百确定,這只貓就是李越變的。
變成貓之後,能藏身的地方就比人多太多了。但是,既然李越變成貓也躲不過他們的追蹤,他們肯定是又有了新法子對付它。會是什麽呢?
我摸着口袋裏的時間停止器,不确定管不管用。目前為止,我只用過它一次,并且那次沒有攜帶任何活物。如果我失敗了,不但救不了李越,而且可能會把自己也搭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