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逃跑大王
逃跑大王
金文昌伺候了王大郎十年,過的是比畜生還累的生活,一周要幹滿七天,輪倆禮拜休息半天。就那半天還不得閑,要寫近期的工作小結。直幹得他腰也駝了,眼也花了,滿嘴的靓牙都松動了幾顆。他每天佝偻着脊背,嘴巴都沒力氣閉上啦,走到哪都淌一地的酣水。
體力勞動嚴重影響了他的身體健康和外貌狀态,但沒有剝奪他思考和想象的自由。究其原因,王大郎第一次當老爺,還不懂抓思想的重要性。金文昌表面每天幹着農活,讓幹嘛幹嘛,聽話極了。下水摸魚,上樹摘桃,他都幹得又快又好。連木頭監獄裏關着的壯漢看了,都要啧啧稱奇,當馬戲表演的看。
但實際上這些都是表象。金文昌往河裏鑽的時候,思考的是水上逃亡路線。他往樹上爬的時候,觀察的是整條山脈的地理走向。就這樣他日思夜想,深思熟慮,終于思考出了絕佳的下山逃亡路線:先走山路,轉往泥地裏走,留下長長的腳印。再後退步,沿着這些腳印倒退着走回去,一個猛子紮進河裏,狂游兩百裏地,就基本上能到山腳下啦。
這條計劃完美至極,但他忽略了王大郎有千裏眼的功能。有人會提問,那天晚上他在牆角下面偷聽的時候,王大郎不都說了嘛,腦門兒上新長出來的第三只眼,能看到太陽系的外面去。對此,筆者的解釋是,夏天蚊子多,金文昌又是O型血,在蚊子眼裏就是法國小甜點。他一靜止,蚊子就嗡——地集體趕來,趴在他的嫩肉上,打死也不肯下來。因此他後半夜被蚊子叮得受不了,只聽了一半就回房睡大覺去了。
錯過了這個重要信息,可以說是慘痛的戰略性失誤。這十年裏,金文昌一共逃跑了九九八十一次,平均每一個半月就會進行一次出逃,跑不過三個時辰,就被王大郎虎虎生風地趕了上來。對此,金文昌一直摸不着頭腦。他想王大郎也許有讀心的功能,為此很長一段時間,他都不敢在心裏叫他王八蛋,那段日子當真難挨。
後來王大郎越長越高,幾乎長成了摩天大廈,金文昌這才想通了。這玩意兒不是人,人哪有這麽大個兒的。既然不是人,那抓他還不簡單。管他怎麽找見的呢,咱玩兒的就是心跳。
金文昌如此頻繁的逃跑,被抓,再逃跑,王大郎也不惱火,很有耐心地跟他在林間玩兒捉迷藏比賽。他雖然吃人,但卻沒有虐待人的趣好。有人跑了,那就再抓回來嘛。山裏生活又無聊,抓人成為生存外唯一的戶外娛樂項目。後來更多的人對這項運動産生了興趣,就在他計劃下次逃跑的時候,夜磨子躍躍欲試地來跟他搭讪:“唉,下回啥時候跑?把我也帶上。”臉上充滿了迫不及待的喜悅。
最開始的時候,金文昌以為夜磨子是真的想跑,想跟他一塊兒再回到金府去。那裏有吃有穿,還有書籍字畫看,閑下來時,還能去街上淘二手古玩。在州城,他是金少爺,是天之驕子,旅游乘轎子都只坐頭等艙,與騎馬一般快,來回往返路只損耗兩枚壯漢。
而夜磨子,更不用說啦,還有親親未婚夫金武略在山下等着吶。金武略,哇塞,他雖是親哥哥,但偶爾想起來也犯饞。金武略幾乎不是人,而是一個符號,一種文化與象征,類似書裏提到美男,總要說貌賽潘安。至于潘安真長什麽樣,那誰能知道了去。在遠近十八鄉,金武略便是這樣一個文化符號。誰家小夥子長得俊,上街都會被小姑娘吹口哨,調戲道:“小帥哥,做不做我的武哥哥?”
這樣一個流行天王,看上了夜磨子,哇塞,夜磨子肯定愛得要燒壞腦袋啦。金文昌有時候想,他這麽着迷于夜磨子,這麽愛意淫他,會不會也是因為想要戰勝弟弟的潛意識在作祟。已知,金武略鐘情于夜磨子,那麽要是夜磨子鐘情于他,就可以推導出他大于夜磨子的結論遼。
在最開始的時候,金文昌念在自己是夜磨子的前主子兼舊相識,忍不住把他當夥計,當知心人,要把他friend zone一下。那時候夜磨子還很腼腆,對他還抱有難以擺脫的奴性價值觀。金文昌問他什麽,他就老實回答什麽。
金文昌越問越壞,起初是他在使壞,後來就是他被搞壞。到了最後,幾乎要發狂:“你說家弟喜歡你,是因為你叽裏呱啦?”
這裏的叽裏呱啦是古語,如今已經不好查證啦,翻譯過來就是床技優越、□□比較緊實的意思。
夜磨子本來就是通房的小厮,年齡一到,統一接受了培訓才上的崗。對于自己技術優越一事,他認為應該得到公正合理的表彰。
“對啊,當然是因為我叽裏呱啦。我比別人都叽裏呱啦,比他幹過的人都有本領,他才愛我愛得要發狂,每天晚上都想要。我白天幹活,晚上敞開了腿任他搞。那個破床搖呀搖,快要搖到外婆橋。有幾次我就這麽睡着了,天明的時候眼睛都睜不開,眼白一個勁兒地往上翻,活像中了邪。可即便我這樣了,他還在止不住地叽裏呱啦我,一刻也不肯離開。”
金文昌聽了以後,靈魂都從嘴裏跑掉了,兩眼空洞洞地盯着什麽地方。他覺得這樣不好,和書籍小說都對不上。兩個人相愛,不該只是這樣的欲望高漲。至少得是詩詞歌賦,人生與價值,哪裏特別聊得來才行。
那時金文昌還是處男,通房丫鬟見了他都嫌,他也沒有招妓的壞習慣。他對愛情總抱有崇高的理想,因為唯有此借口,才能證明他處男身份的必然性和正當性。時間久了,他也分不清是先有的對崇高愛情的理念,還是先有的恪守處男的實踐。
但是十幾年過後,等他下山當了官,擱京城修建了全新的金府之後,他的雞兒便一下子忙了起來。寫奏章,聽小報,他都要侍女丫鬟在底下給他做blowjob。他還沿襲了他爹的壞習慣,愛把男的扮成女的,小厮叫成丫鬟。
他這麽猛玩兒了幾年,很快口味就重了起來,非□□不能射出精元是也。再後來,他沉溺些滴蠟虐待的小把戲,每每臨近關口,都會高聲唱道:“夜,夜,夜,诶喲,我去。”侍女丫鬟們只當他是拽洋文裝逼呢,心中罵他是個肥豬,愛放狗屁。但實際上,這個名字又再與何人說呢。
不過,這些都是後話了。那年二十出頭的金文昌,在聽了夜磨子的粗鄙之語後,吓得是輾轉難眠,郁結難舒。但他想了又想,在第三天逃跑的時候還是帶上了夜磨子。
那是跑得最遠的一次。整整一天,王大郎都沒來追。他和夜磨子跋山涉水,跑了整整一百裏路,已經能看見金府前挂的紅燈籠啦。
他們沿途搞了許多陷阱,藏了不少野獸夾,挂了幾只連發弩。見王大郎遲遲不來,金文昌真當他是死了,走在路上都喲吼,喲吼,激動地歡呼了起來。
後來,王大郎還是追了上來。至于遲到的理由,是被其他事情耽擱了。那天金武略單槍匹馬,上山要人。被王大郎左劈右砍,做成了一盤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