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櫻花(一)
櫻花(一)
櫻花代表生命,所以才會死亡。
在那兒之後大半個月,兩人都沒再見過面。知晴偶爾做了番茄面想邀楚雲一起吃,他也都是不在家。
今天知晴被派去報道一件嬰兒失蹤案。那是一個只有三個月大的女嬰,據家裏人說,只是放在房裏午覺的功夫,孩子就不見了。
受害者家住在玉湖村,村裏人多姓胡,但受害者家姓程,是三十多年前才來村裏定居的。除了出生不久的嬰兒,還有嬰兒的父母及爺爺奶奶同住。
這個村子常住二十幾家人,還有十幾家是專門的餐廳或酒店。村子離秋水市約半個小時車程,以種植和旅游業為生,其中六月荷花盛開時更是旅游旺季。受害人家裏一二層也開着民宿,三樓自住。
嬰兒是在昨天失蹤的,一開始家裏人怕是綁架案件,所以媒體并不知情。可等了整整一天也沒有任何勒索信息,這才開始動用媒體宣傳。
知晴和淩竹從村口進入,但玉湖村三面環山,若是從山內步行進出,也并無不可。村口有一汪清澈的湖水,并不大,但是碧藍澄澈,尤其在陽光的映照下,如一塊璞玉。
繞過玉湖,便是村民的房屋聚集地,屋與屋之間相隔幾十到百米,每棟房子都是兩到四層的木制建築,有前後院,有的房子旁還有小型荷花池,不過整個村子的大型荷花池位于後山腳下,那裏也是主要的荷花觀賞地。村內建造了大量可供游人步行的棧道和行車的馬路,但為了保護生态,後山并未建路。
程家的房屋是個三層小屋,前院供車輛進出,并配可容納四輛車的小型停車場。後院是個小花園,用來喝茶賞花燒烤。
後院正對着另一家人的後院,兩邊是池塘。跨過池塘便可以通往游覽區。程家前院和一層公共區均安有攝像頭,因此偷了孩子只可能從後院出去,但這個布局,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覺談何容易?
據程家人講,昨天上午十一點左右,孩子母親把小孩哄睡後就下樓幫忙午飯,忙完大概1點。
民宿當時有三家客人,兩家一早便去賞荷,直到下午快3點接到警察消息。另一家所有人在11點過就在一樓餐廳等午飯。吃過午飯後便直接開車從前院離開了玉湖村。
家裏孩子母親和爺爺一直在一樓廚房忙活,孩子奶奶在前臺,爸爸一早出門去市裏工作,直到聽說出事才匆忙趕回。
整個采訪過程中孩子媽媽一直在哭,可是爺爺奶奶還有爸爸卻顯得異常平靜,只是時常蹦出幾句責備媽媽的話。知晴心想這多半是一家重男輕女的家庭,即使是親生骨肉,一個女嬰的消失于他們而言也不算天大的事。
孩子媽媽解釋道,因為家裏開民宿的緣故,飯點的時候,小孩滿月之後基本都會一個人在三樓睡覺。除此之外,孩子與媽媽寸步不離。她要不陪着在三樓房間裏,要不就帶着在院子裏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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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裏其他人并不太幫忙帶小孩。而且小孩都沒帶出過家裏,除了出生辦了場滿月酒,村裏其他人甚至都沒怎麽看過孩子。實在想不到誰會摸準時機下手。
從昨天家裏報警開始,警察便已經帶人把家裏和周圍翻遍,甚至派出了警犬。可是出了院子,警犬便不再吠叫,就如孩子母親所說,外面根本沒有一點孩子的氣味。
程家對面的人也說當時正是飯點,所以人都在前廳忙活,并沒察覺到任何異常,家裏後院也沒有裝攝像頭。
因為案子還未理清,程家人仍有專門的警察陪同,知晴作為記者也無法知悉太多。于是,她決定和淩竹一起去村子其他地方走訪一番。
“晴姐,你說會不會是內賊?”一走出程家小院,淩竹終于忍不住問起。
事實上,這也正是知晴所想,不過她并不願意未知全貌就妄下定論,更何況是對淩竹這種說話不經大腦的人。“不知道,不過孩子家裏人确實太冷靜了,就像是別人家孩子丢了一樣。”
淩竹撅撅嘴,不屑道:“我看還不如別人家孩子丢了呢。別人家孩子丢了,他們至少還能叽叽喳喳八卦一番。可自己孩子丢了,他們卻當是個沒事人一樣,好像巴不得這個孩子沒了。”
“行了,別瞎說。咱們先去其他門戶采采風。”
兩人采取就近原則,先是去到了和程家相聚一百來米的一處人家,那家人也姓胡。進去說明了來意,他們就開始對着知晴大倒苦水:“咱一年就這兩個月掙錢,現在出了這麽一檔子事,不準進不準出的,這幾天的訂單都只能退掉!還不知道會不會影響以後的生意。”
知晴苦笑道:“你們平時和程家來往多嗎?他們和村裏人的關系怎麽樣?”
其實,想想就知道答案的問題,她這麽問,不過是希望對方能說出更多的細節。
一個約摸五六十歲的大娘開口道:“他們外姓人,性格也不好,平時見我們都不打招呼,也不知道怎麽能招待客人?”
“可是前兩個月他們家不是還辦了滿月酒?”淩竹插嘴問道,“你們沒有去嗎?”
“去了。”大娘翻了個白眼,“沒辦法,是我們這兒的習俗。”
“啊?”知晴眉毛一高一低,“孩子滿月必須得去?”
“不是孩子滿月必須得去,是如果上個小孩沒了,第二個滿月就得辦酒,同村的都得去,不然要遭禍。”大娘越說臉色越難看,不禁呸了一聲,“真晦氣!”
“你是說程家以前有小孩子過世?”知晴瞪大眼睛,身子不由得向大娘坐的方向傾斜。程家人完全沒提過這件事。
大娘點點頭,“荷花池裏溺斃的,才兩歲多點的一個男娃。哎喲,家裏人哭得嘞。”
“是誰哭?爺爺奶奶?爸爸媽媽?”
“這還分呀?那肯定都心痛呀!特別是家裏奶奶,差點一口氣沒上來。”
知晴點點頭,心想這家人果然是重男輕女。看來家裏媽媽因為這事沒少受欺負,現在又生個女兒,日子肯定更是不好過。
為了确認自己的想法,她繼續問道:“你覺得相比過世的孫子,他們喜歡後來生的孫女嗎?那家人對兒媳婦怎麽樣?”
大娘對這個問題有點不解:“這好不容易又生了個孫兒,哪能不喜歡?不過我确實就滿月酒見了一面。那家媳婦倒是勤快,大着個肚子也要在地裏幹活。不過她婆婆總勸她回去歇着,想來婆媳關系應該不錯。”
淩竹冷笑一聲。以為懷着的是個大胖小子,可不得護着,生下來之後怕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謝過大娘後,兩人又去村裏書記的住處了解一番。原來,程家人是在九十年代因為下崗潮才搬到村裏來定居。後來生了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夭折,另一個便是如今家裏的兒子,叫程天鵬,在市裏修車廠上班。
程家本來務農,後來玉湖村發展成了旅游村,他們便跟村裏其他人一樣做起了民宿農家樂。家裏媳婦叫張翎,本是春雨市人,但父母都生病過世了。她是五年前嫁過來的,一直沒有外出工作,只是在家裏幫忙。
正如大娘所說,程家人和村裏關系冷淡,所以出了事,大家也并不幫忙,只是躲家裏看熱鬧,還時不時言語譏諷兩句。村書記說警察已經把整個村都翻遍了,沒有一點線索,現在已經往山裏搜索了。
知晴覺得這事或許真有內情,想來不是全網貼尋人啓事就能解決的。從村書記家出來,她便想折回程家,再仔細查看一番。
“晴姐,咱畢竟不是警察,只能和村裏人聊幾句無關痛癢的。鬼鬼祟祟搜查這種事,怕是不合規矩。”淩竹這小子,平時看着大大咧咧,但正經事上倒也不含糊。
知晴點點頭,自己确實沒有這個權力。她轉身往村口停車場的方向走去,“我們先回,跟主編聊過之後再說吧。”
淩竹長舒一口氣,“好叻!”
“欸!楚雲哥!”
兩人剛到轉角,便正面迎上了楚雲和另外兩位警察,其中一位看起來和楚雲差不多大,另一位則顯得老練許多。
知晴對楚雲點了點頭,然後對其他兩位恭敬地道了聲好。
“哦,你們好。”那位老練的幹警先開了口,“我們允許記者來做一些報道,但是目前孩子還沒找到,請你們只是關注孩子失蹤的事,呼籲廣大群衆幫忙尋找,而不要挖其他任何不相關的事情。”
知晴對這一類要求已經見怪不怪。“您放心,我們只會刊登尋人啓事。”
楚雲并不說話,事實上,他都沒看知晴一眼。
淩竹也覺得奇怪,一上車便迫不及待問道:“咋?吵架還是分手了?”
知晴翻了個白眼,“我倆不是那種關系,就是鄰居。不要瞎說。”
“晴姐,你當我是傻的?!”淩竹大叫道,“你倆要是普通鄰居關系我把攝像機吃了!是不是——蘇止行的事兒?哎喲,不是我說你,你——”
“行了!”知晴打斷他的話,“這事跟你說不明白,你關心關心我的事業,不要老八卦。”
淩竹自讨沒趣,不再提蘇止行和楚雲,把話題轉回了嬰兒失蹤案。
“你說會不會是爺爺奶奶幹的?”淩竹一臉嫌惡,“這倆看面相就不是什麽好人。”
“在想是誰幹的之前,不如先想想孩子到底是怎麽消失的。”知晴對此百思不得其解,要出去就是前院和後院,前院有人有攝像頭絕不可能,那只能是後院,可是後院出去也得先下樓,即使那邊沒有攝像頭,想要完全避開所有人也不容易。況且,後院被池塘圍着,只能走小橋,小橋盡頭便是游覽區,安裝着攝像頭。
“篤~~篤~~”
知晴沒想到楚雲會給自己打電話,差點沒拿穩。“喂?”
“你讓淩竹靠邊停車,我在你們後面,你上我車。”
她回頭一看,後面果然跟着一輛吉普牧馬人。“淩竹,靠邊停車。”
“哈?”盡管覺得莫名其妙,淩竹還是照做了。很快,楚雲也靠邊停下了車。
“楚雲哥,什麽意思?我犯交規了?”
“我又不是交警。”
淩竹用胳膊肘戳了一下知晴:“姐,幾個意思?”
知晴雖然也不明所以,但還是忽悠道:“警局那邊需要我們提交訪問記錄,你先回報社整理稿子,我跟楚雲去一趟。”
淩竹看起來并不相信,不過他多半是想給兩人創造一點空間,便賤兮兮笑道:“可以!你倆——慢聊!”
然後他的車便像火箭一般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