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挖坑的人
挖坑的人
01
山裏忽然間只剩下他一人。
方燭明懷着一顆愧疚的心,拖着尚未痊愈的病體,慢慢地走回山洞,掏出随身攜帶的匕首,在石壁上刻了三個大字:對不起。
他要走了,但他知道郝可愛還會回來。
就算她一時傷心,一時離山出走,她也還是會回來的。這裏是她的家,她不回家裏,還能去哪裏?
這裏雖不是方燭明的家,但若有機會,他一定會再回來。
他要給她買一幢又溫暖,又幹淨的家,讓她不必再獨孤地住在山裏。如果沒有人和她當朋友,他就是她的朋友,誰若膽敢罵她,笑她,他一定會給那個人教訓!
山腳往西行三四裏路,有一片小小的村莊。
天下之大,無論你走到哪一個州,哪一座城,都一定會經過大大小小的村莊,有的村莊在城中,有的村莊在城外。
方燭明第一次看見村莊,第一次進入村莊。
他的腳上還穿着一雙樣式非常好,做工很精致的雲靴。這雙靴子曾走章臺,入宮闕,走過的路比普通人家的地板還幹淨,但現在這雙靴子潔白的鞋邊卻已染了星點污泥。
村莊并不幹淨。
因昨夜落過一場雨的緣故,泥土又濕,又滑,又黏,被雨水沖開的小溝裏淌着黑色的臭水,走在路上,時不時就會踩到黑乎乎的狗屎。
方燭明每一步都走得很仔細。
他走進村裏第一戶人家,摳下匕首柄上一粒晶瑩的寶石,用這價值不菲的寶石換了一套洗得發白的麻布衣,主人又是驚愕,又是欣喜,要将所有的衣服都送給他,他拒絕了,恰巧主人家在烙燒餅。
烙得金黃的燒餅散發出陣陣香味,方燭明帶了十二張走。
他離開後,滿臉麻子的女主人拎着鍋鏟,輕手輕腳走到門口,抻長脖子張望,見他走出四五丈後,立馬将腦袋縮回去,砰地一聲将門砸上,捂着心口念叨:“阿彌陀佛……”
她的丈夫瞪着兩個眼珠子,看着掌心那粒熠熠生輝的寶石發呆。
女主人也直勾勾盯着,幹巴巴問了一句:“你看這玩意兒是真的還是假的?”
男人道:“不曉得,沒見過。”
女人說:“那人一看就是大戶人家的公子,應該不會騙我們。”她話鋒一轉,指着自己的腦袋道:“你說那人時不時腦子有點毛病?”
“好像是的。”
如果沒有毛病,又怎麽會用一粒價值不菲的寶石換一套破麻衣?就好比一個人用金碗換乞丐的破碗一樣,都不是尋常人能做出來的事。
02
山莊,通常是建在山裏的,并且一定要寬闊,要宏偉,否則就不能算“莊”了,頂多算一間屋子建在山裏。
去如月山莊有兩條路可走,一條是官道,一條是山道。
方燭明為避免被人追殺,本想走人群熙攘的官道,就算殺手發現他,他也能躲在人群中,況且街上有官兵巡邏,殺手絕不敢亂殺無辜。
江湖中的殺手雖然狠絕、毒辣,但他們也不敢惹怒朝廷。
方燭明思忖半晌,決定走山道。
他雖不願意在事情沒查清之前被殺死在半路,但他擔心殺手為完成任務,不顧後果在大街上行刺,刀子不長眼,若混亂之時傷到無辜的人就不好了。
他絕不願意因自己的事連累到別人,自己的事自己承擔。
這是他做人的原則!
正是午時,毒辣的陽光刺得人臉發紅,發燙。
一陣熱風吹過,低垂的花草發出窸窸窣窣的聲音,連鳥兒的名叫也似乎有些無無力。
方燭明的腳底已在發燙,小腿又酸,又脹。
他沒有馬,甚至連一根拐杖也沒有,他從沒有走過這麽難走的路。
昔日還是侯府公子時,熱了有人扇風,冷了有人添衣,渴了有人送水,餓了有人遞碗,困了有人擡床,累了有人牽馬,他的生活比大多數王公貴族過得還舒适。
昔日有多享福,此刻就有多受罪。
他的嗓子也幹得像腳下的土地,快要裂開了。
他正想找找一條小溪,在溪邊解解渴,歇歇腳,然看見三丈開外的地方有兩個人正在挖坑,坑邊的樹蔭旁搭了個小小的棚子,小小的棚子下有一個小小的桌子,小小的桌子上擺放着小小的碗具。
坐在桌邊的人正在喝水。
說是水,但也不知碗裏裝的究竟是酒,還是茶?
但不管是水,是酒,還是茶都沒什麽關系,只要能解渴他就已知足。
方燭明加快腳步走了過去。
待他走進時,那兩個人已在路中間挖了一個巨坑,身旁的泥土已堆得像一座小山丘,方燭明這才看清,他們挖的不是坑,是墳!
因為巨坑旁的草叢裏,赫然疊着四五具穿黑衣,戴黑面罩的屍體!
這兩個人挖好坑後,一個擡着屍體的頭,一個擡着腳,“嘿咻”一聲就扔了進去。
方燭明正想問他們怎麽一回事,忽聽坐在棚子下的人悠悠嘆了口氣:“你們能不能對死人溫柔點?”
那兩人笑道:“死了萬事空,與其叫我們對死人溫柔點,你不如趁我們還活着,對我們溫柔點。”
那人吃吃笑了,話語裏卻是藏不住的狡黠:“你過來,我一定溫柔死你!”
方燭明如被電擊一般,睫毛一顫。轉頭看去,那人膚色黝黑,一雙又細、又窄的眼睛像用小刀劃了兩痕一般,圓潤的蒜頭鼻,又厚又大的嘴唇,除了郝可愛,誰還有這麽一張“可愛”的臉?
“是你!”
像是他鄉相逢故人,方燭明又是驚愕,又是開心,一股親切感油然而生。
——如果你同一個人朝夕共處一個月,你在別處看見她時,也會覺得親切的。
沒想到郝可愛卻像失憶了一般,伸手指着自己的鼻子,眨了眨眼:“你認得我?”
方燭明道:“你不認得我了?”
郝可愛用一種又疑惑,又奇怪的眼神看着他:“我又沒見過你,為什麽會認得你?就算見過你,我為什麽要認得你?你為什麽要我認得你?我不認得你不行嗎?”
熟悉的語調,熟悉的感覺。
若是換做前幾日,方燭明一定會覺得她又唠叨又蠻不講理,現在只覺得親切。
他心想:她一定是氣我吼她,才裝作不認識我。
思及此,他走到郝可愛身前,垂下眼睫,認真地看着她,認真地道歉:“對不起,我不吼你,是我的錯。
郝可愛道:“雖然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但你說你犯了錯,犯了錯,是不是該受罰?”
方燭明點頭:“是。”
郝可愛端起一個瓷碗,碗裏盛滿了水。
她說:“那就罰你喝三大碗。”
還有這種好事?
方燭明忽然覺得這個女人有時雖然唠叨,蠻不講理,但人卻是極好的,她方才說那些話,是故意讓他知道她還在生氣,待他道歉後,她又“罰”他喝水,解了他口渴之急。
這個女人不但說話怪,做事也很怪,但到最後你卻會發現她說的話,做的事,都是是實打實對你好。
碗裏盛的不是水,是酒。
入口絲滑,酒香濃郁,方燭明一下就喝了三大海碗。
酒灌進肚子裏,就像幹旱的土地接了一場雨,整個人都活過來了。
除了裝酒的大海碗之外,桌上還擺着三四個盤子,盤子裏裝着花花綠綠的水果,有青梨、黃桃、紅李、蘋果……
果子上還殘留着晶瑩的水珠,顯然剛從清涼的小溪裏撈出來。
能在這樣熱得要人半條命的天氣吃幾個甘甜多汁的水果,簡直是世上最幸福的事。
幸福本就是一件很簡單的事。
口渴時有水喝,餓了有飯吃,困了有床睡,冷了有衣穿,就已是最幸福的事。遺憾的是,大部分人并沒有感受到這樣的幸福,所以他們就會少很多幸福。
這樣的幸福,只有知足的人才能享受得到。
方燭明已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他現在很幸福。
“他們埋的是什麽人?”難道又是七殺閣的?
“死人。”
“為什麽要埋他們?”
“人死了,就該埋。”
“他們怎麽死的?”難道是你殺死的?
“被人殺死的。”
“為什麽要被人殺死?”
郝可愛似乎嫌他話多,一雙細窄的眼睛努力撐大,瞪着他:“殺人的人,也會被人殺。人被殺,就會死,人死了,就要埋。你懂了嗎?”
那兩個人已将屍體全扔進了坑裏,開始鏟土填坑。
他點頭:“聽懂了。”
如果真是七殺閣的人,為何會在此地?難道是特意等着他,送他上路的?
可惜他們還沒送他上路,自己倒先被人送上路了。
難道是郝可愛送他們上路的?既然她送他們上路,為什麽還要挖坑将他們埋了?是怕被七殺閣追究,還是出于同情?
還有,郝可愛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她難道沒有回家?
方燭明心中有許多話想問,卻見郝可愛立在坑邊,和那兩個男人嘀嘀咕咕說着什麽。
酒喝了,渴解了,方燭明也該啓程了。
他本想問郝可愛願不願意同自己一路,轉念一想,又怕累她受罪,只得作罷,道一聲謝就走了。
他離開時,郝可愛正在蹲在一株樹下看螞蟻搬家,她看得很專注,很入迷,竟沒有聽見他說話,好像已将身邊一切都遺忘。
方燭明再一次覺得她這個人很神秘,很古怪,又令人難以捉摸。你永遠猜不到她心裏在想什麽,也想不到她為什麽會忽然做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事,說一些奇奇怪怪的話。
難道女人都是這般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