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 非法證據排除
第2章 2. 非法證據排除
非法證據排除,顧名思義,就是對以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予以排除,不能将其作為定案依據。目的是為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保障訴訟參與人的的合法權益。
實踐中最常見的非法證據就是通過刑訊逼供手段所獲取的被告人有罪供述。這也是姜郁在本案中的主張——對于陳厲峰先後作出的共計三份有罪供述,依法應當予以排除。
審判長負責主持“排非”程序:“首先,請公訴人對涉案三份有罪供述的取證合法性問題進行說明。”
秦頌此前已有準備,将檢方的證據通過投影向合議庭一一展示,包括被告人接受訊問時的同步錄音錄像、被告人拘留當日的入所健康檢查情況表,以及偵查人員出具的辦案情況說明,以此證明并不存在辯護人所主張的刑訊逼供的情形。
“辯護人,公訴人方才出示的幾項證據,你是否都收到?”審判長看向姜郁。
“收到了。”
“你有回應意見嗎?”
“有。”
姜郁圈出投影展示的兩處日期時間,提醒法庭關注:“2022年1月30日下午1點,公安機關對被告采取強制措施,于下午5點開始第一次審訊,其間間隔4個小時。對于這空白的4個小時,偵查人員先後共出具了三次說明,說明內容前後不一。而根據被告人陳述,被告就是在這4個小時時間,在偵查人員的車上,遭到了刑訊逼供。”
審判長覺出這個問題争議較大,又将相關材料浏覽一遍,漸漸蹙起眉心,道:“兩方還有什麽意見?可以自由發表。公訴人先說吧。”
秦頌:“公訴人認為,辯護人關于刑訊逼供的單方陳述缺乏證據支持。從被告入所體檢報告來看,被告人五項體征正常,體表部位亦未發現異常,可以排除刑訊逼供的可能。”
姜郁:“法律規定的刑訊逼供不僅包括足以造成外傷的肢體暴力,也包括變相肉刑,以及足以令嫌疑人感到恐懼的言語威脅。而取證合法性的舉證責任在于公訴方。鑒于公訴人無法對前述4小時裏的真實情況作出合理說明,第一次審訊獲得的有罪供述依法應當排除。”
秦頌:“被告人先後一共作出過三次有罪供述,供述內容基本穩定、一致,有包括現兇器、腳印、血跡以及證人證言在內的多份證據印證。辯護人提到的理由不足以排除全部有罪供述。”
姜郁:“公訴人的主張與現行法律規定不符。根據《關于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五條之規定,被告人在受到刑訊逼供後,所作出的與第一次供述相同的重複性供述,即本案中的第二次和第四次有罪供述,應當一并排除。”
……
控辯雙方對抗激烈,近三小時的“排非”程序結束,合議庭經讨論決定,對陳厲峰的第一次、第二次和第四次有罪供述一并排除。
辯方初戰告捷,排非主張獲得法庭全面支持,張筱欣喜溢于言表,在桌底下沖姜郁豎了根大拇指。
姜郁卻沒覺得輕快多少,畢竟還有兩項關鍵證據不容忽視:一是陳厲峰羽絨服袖口提取的血跡,二是他留在案發現場的腳印。
由于時間臨近正午,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再審。
審判庭外,秦頌一身西裝制服板正筆挺,手提深棕色硬皮公文包,似乎是在等人。
見到姜郁出來,男人肅正凜然的眉目舒展了些,朝她揮了揮手,“姜律師,有時間嗎?聊兩句吧。”
*
“濱江這幾年變化還挺大的,”秦頌帶姜郁到一旁的公訴人室,态度親和,随口攀談,“你怎麽樣,還在之前那家律所嗎?”
“嗯,還在海誠。”
說起海誠所,還是八年前姜郁本科畢業的時候,秦頌托導師張泰來的關系介紹的律所。學歷通脹在當年已初現端倪,研究生和海歸的就業機會總是更多,可是比起多花兩年時間在書本上,姜郁更需要一份能養活自己的工作。
政法本科四年,起初她叫秦頌一聲師兄,再後來是更親密的戀人關系。檢察官與律師,本是外人眼中的天作之合,卻因職業性質的緣故,時常意見相左,立場相悖。
思敏善辯是法庭上的制勝武器,卻也是情人間的鋒銳刺刀,偏偏兩人又都是争強好勝的性格,堅持己見遠比退讓妥協更難。真理越辯越明,感情越吵越淡,直至秦頌通過遴選調至北京,兩人正式分道揚镳,再無瓜葛。
這一晃就是六年。
“我聽說你最近搬到東城新區住了。”秦頌将公文包放到一旁,在飲水機邊抽了個紙杯,欠身接水,“在那邊買房子了?”
“嗯。”
姜郁一直有在新區買房安家的打算,畢業之後就開始存錢。那邊整體規劃不錯,樓宇密度不高,人少肅靜,房價也低,只是距離市中位置較遠,上班不夠方便。當時秦頌還建議過她,選房還是要選在市區,哪怕面積小些,起碼生活便利。
仔細想來,兩人還真的有許多不同,從生活理念到價值取向,不一而足,最後分開也是必然。
秦頌又問:“母親還在松河住嗎?身體怎麽樣?”
松河位于省會濱江以北,總面積不足濱江一個東城區,冬季氣溫可以低至-40度。姜郁就是松河市人。
提及母親,她有一瞬間的不自在,抿了抿唇,答:“挺好的。”
“你這幾年——”
“秦檢,還是聊案子吧。”姜郁終于忍不住打斷,看了眼手機時間,“一會兒我得趕回所裏見個客戶。”
秦頌被拒絕得直接幹脆,有些尴尬,慶幸此時只是背向着她。等再轉過身時,秦頌已經重新理好情緒,将手裏的水杯遞給姜郁,點頭笑道:“行,那就先聊聊案子。”
兩人從前也會經常讨論案情,秦頌從來都是公事公辦的态度語氣,次數多了,自然要吵起來。然而此刻姜郁卻很慶幸,秦頌還是那個秦頌,公私分明,一旦講起案子,就很少會夾帶私人情緒。
話題重新回到陳厲峰的案子。
檢方此前給出十年的量刑建議,希望被告能認罪認罰,從而簡化後續審判流程,卻在陳厲峰更換律師後被果斷拒絕。
秦頌希望姜郁能夠說服陳厲峰,重新考慮檢方的建議:“從在案證據來看,陳厲峰不可能沒去過案發現場,更不可能沒接觸過屍體。他在說謊,你應該比我清楚。堅持無罪辯護對他沒有好處。”
這樣的場景似曾相識,好像制服加持下的他就永遠站在正義一方,自信篤然,居高自傲,而她是同被告沆瀣一氣的共犯,唯有規勸當事人認罪伏法才是出路。
姜郁心裏覺得好笑,語氣也不由得輕佻:“那你也太高看我了。我的當事人堅稱他沒做過,我總不好替他承認有罪。法官都不能靠測謊斷案,何況是律師呢?”
秦頌也笑。
六年不見,她講話還是這樣,拒人于千裏,滴水不漏。
氣氛烘托至此,再聊下去估計也沒結果,秦頌便不多說,只是提醒:“下次庭審之前,檢方開出的條件依舊有效。你和你的當事人都可以再考慮一下。”
姜郁點了點頭,象征性地附和:“感謝秦檢,我會轉達。”
一口一個“秦檢”生疏客套,也和秦頌徹底拉開距離。
*
律助張筱已經提前下去暖車,姜郁離開公訴人室,匆匆往大門口去。
剛出法院大樓,忽地一股熱流迎面潑來,姜郁猝不及防擡手遮擋,掌心、臉頰一陣灼痛。
只聽一道尖銳撕裂的女聲在她耳邊炸開——
“替殺人犯撒謊,什麽黑心錢都掙,你缺不缺德啊?不怕遭報應吶?!”
姜郁簡直莫名其妙,見對方是位五十來歲的婦人,有些眼熟,這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是被害人王濤的母親,方才就坐在旁聽席上。
做了近八年刑事律師,姜郁接觸過不少情緒化的當事人,但像這樣敢在法院門口直接潑熱水的還是頭一回見。她不想跟婦人發生沖突,回身就往大樓裏走,手臂上的挎包卻被婦人抓住不放。
姜郁已經有點火了,用力扯了下包。婦人大概沒想到她會反抗,閃了個趔趄,積攢已久的喪子之痛瞬間噴發,追着姜郁邊哭邊罵,什麽難聽的話都往外蹦。
好在兩名法警及時趕到,将婦人攔了下來。
熱水燙過的紅痕還在,水卻已經冷了,一大片鋪在領口,冰沁沁的。姜郁只能自認倒黴,打開挎包要找紙巾,一包紙巾已經遞到她面前。
擡頭見是秦頌,比當衆被人潑水更尴尬。
“……看我笑話的?”
“我有那麽無聊嗎?”秦頌被她氣笑,也不知道姜郁對他哪來這麽大惡意,抽出一張紙巾要替她擦臉頰的水,卻又被她偏頭避開。
姜郁迅速扯過他手裏的紙巾,低頭錯開男人視線,小聲說了句“謝謝”。
秦頌看見她手背的燙紅痕跡,不禁蹙眉,“熱水啊?”
“沒事兒,不太熱。”
“……”
還真是每一句話都得跟他唱反調。
手背火辣辣的疼,姜郁拿紙巾輕輕壓掉水漬,就沒再碰。秦頌看在眼裏,溫聲勸道:“去拿冷水沖一下吧。”
“不用了,真沒事兒。”
“走吧,我陪你去。”說着,男人握住姜郁手肘,就要往洗手間帶。
正在這時,姜郁挎包裏的手機忽然震動,張筱半天沒等到人,便打電話來催。姜郁如釋重負,趁機掙開秦頌,“同事找我,我先走了。”
話音剛落,便急匆匆地離開。
女人背影是他從未見過的慌張落魄。
秦頌頓時覺出姜郁并非冷淡疏離,而是故意躲他,心情瞬間明亮起來,不自覺地勾起唇角,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