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在生長
第65章 在生長
“明晚”作為一種期盼如約而至。
負責後勤的還是小甄,這次,他十分順利地、獨立地找到了邱風放在後園的合成器。
由于學業壓力以及種種原因,小甄很久沒見到長眠灣的三人,此刻很興奮。
“我好久沒見到你們了啊啊啊,給我簽個名吧好不好?”小甄有點誇張,手舞足蹈,“你們真的好久沒來了,簽了公司是不是很忙啊,現在還能來我們這裏唱歌會不會違約?”
人與人之間是不一樣的,比如小甄會說‘簽了公司會不會很忙’,而錢粼則會說‘簽了公司就耍大牌’。
寧以橋也跟着他淚眼汪汪:“是的是的,我也好久沒見到你了!特別想你!”
邱風則回答問題:“要兼顧學業,确實有點忙,公司早就簽了,不會違約。”
沈榆躲在角落刷手機,嘴裏含了一塊潤喉糖。
十五分鐘前——【我快到了,最後一個紅綠燈。】來自百忙中抽身的前溫教授。
然而十五分鐘後的現在,沈榆依然沒有在酒吧門口見到溫遇旬,為此他頻頻張望,倒是等來了另一個人。
黎千序站在門口,身側是被老何完全清理幹淨封條殘留的兩扇推拉式玻璃門。
上一次見面還是在上一次。沈榆遙遙地與他對望,舉手朝他打了個招呼。
他沒有起身,意思是随便坐,招待不周。
老何在這時适時地送上酒水單,黎千序遠遠對他笑了笑,也沒糾纏。溫遇旬跟他前後腳,終于出現在沈榆的視線範圍內。
然後沈榆站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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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才來啊,不是說最後一個紅綠燈嗎。”他是一塊吸鐵石,溫遇旬是相反極的另一塊,兩人迅速地貼在一起。
溫遇旬脫下外套,搭在手臂上:“堵。”
“不過想到要來見你,他很開心。”身後又蹿出一個人……一只翻譯機,段紹懷攜伴出行,風光正盛。
白小岩被段紹懷牽着手,沒有要甩開的意思,補充道:“車開得飛快。”
差點被拍。
小甄看到人,飛過來叫:“白哥!白哥你也在!我太感動了給我簽個名啊啊啊……”
同自己看到宣傳海報趕來的黎千序不同,段紹懷能來完全是仰仗白小岩的面子。
雖然溫遇旬曾明令禁止段紹懷再出現在沈榆面前,但段紹懷深得不知道誰的真傳學來一招,叫渣男畫餅。
“我保證!”段紹懷宣誓。
“我絕對不會再對小榆……沈榆說一些亂七八糟的話!提一些亂七八糟的點子,”他說,“甚至可以為你們的愛情保駕護航。”
溫遇旬來了一些興趣:“如何定義保駕護航?”
短時間內段紹懷也說不出什麽來,但他死皮又賴臉,和溫遇旬提到他如今也已經和白小岩重新走到一起,改過自新,金盆洗手,才讓溫遇旬勉強點頭。
現在這不就算是保駕護航——溫遇旬不會說情話,甚至不展露溫柔,過度冷靜和理智,這對段紹懷來說是愛情中的致命蛀蟲,然而性格這種東西刻在骨頭裏,沒那麽好改,那就由他來充當溫遇旬肚子裏的蛔蟲!
翻譯過于直白了。溫遇旬盯了他一眼,沒有否認。
來的人有點多,老何本來就快忙不過來了,出于感激和照顧,還是專門走過來,引溫遇旬幾人入座。
“喲,位置最好的卡座。”段紹懷吹了聲口哨。
“可不。”老何又去忙了,寧以橋他們也馬上要上場,站着看他們坐下,“感謝各位今日捧場。”
他刻意模仿相聲腔,說完還将右手放在左肩上,欠身鞠了一躬。
老何又把最好的時間段給了他們。
上一支樂隊演出剛剛結束,現在臺上是完全暗的,臺下的燈紅酒綠綿和高談闊論混在一起,熱鬧綿延成一整片,只有臺上這一畝三分地最安靜。
“昨天首秀live那排場,快趕上上次音樂節了吧,底下得坐一千號人,今天的十倍吧。”寧以橋給鼓面貼完鼓皮,在等沈榆和邱風調設備。
沈榆想了想:“今天有這麽多人?”
卧月本來就是個小酒吧,最開始經營起來也不是靠着樂隊,而是調酒師的手藝和章紀年友情貢獻的好酒。
“我覺得有,”寧以橋拿鼓棒點了點臺下,“你看看,哪個卡座是空的?”
臺下的确是滿的,腦袋的顏色都讓沈榆看出很多不同,粉的紅的藍的,着裝也千變萬化,骷髅頭英文字的衛衣短裙……怎麽還有黑西裝?哦,溫遇旬穿的。
座無虛席仿佛茫茫衆生。沈榆輕撥一下貝斯弦,連接的音響經過微不足道的延遲傳出聲音。
像是一種預熱,底下靜了幾秒,随後爆發出更響亮的歡呼。
這種演出自然是沒有主持人的,不像昨天那種公司和電視臺搞的首秀節目似的,唱之前還找個主持人說兩句,他們規規矩矩地站在臺上,可以說是沒有出錯的完成了演出,收獲掌聲一片。
可就是感覺不是那麽回事兒。
“不知道為什麽,就感覺還是站在這裏更自在。”沈榆說。
他們頂着臺下的沸騰說話,趁話筒還沒開。邱風笑着問他:“是不是人沒那麽多,不太緊張了?”
沈榆也笑,開了話筒。
誰都知道不是這個原因。
“是不是很久不見啦?”語氣和每一次一樣,但是昨天公司和節目組認為這種招呼打得沒有必要,也浪費時間,于是沒有讓他們說。
臺下有人大聲叫他們每一個人的名字,然後說我很想你。
“很久沒見大家,我也很想你們。”
往下看右手邊第一排第二個卡座,有道目光盯着沈榆,不算很用力,但涼飕飕的,和鬧哄哄的場子形成鮮明對比。
沈榆正大光明地看過去,仗着人多,兩道目光就那樣在空氣中纏在一起,在空中打結,纏綿缱绻。沈榆眨了兩下眼,明明白白看到溫遇旬勾起唇角,笑了一聲,将手裏的酒一飲而盡。
沈榆記得剛把新歌完成交給謝夢朝聽的時候,她的表情并不很好看。
“我知道這是你們一貫的風格……”猶豫,但還是說,“公司這次本意是讓你們做一首比較燥的,突破舒适圈,開拓新領域。”
“你們這次的歌叫……狂人詩?不是很适合做搖滾的曲風麽?能不能試着改一下?”
“這就不用了。”沈榆回得很快,語速也快,像時間不夠要去趕下一場約。
“姐姐,我們錄都錄完了,”他說,“而且我剛發了一條微博,放了一段demo,現在再要去改,恐怕是來不及。”
謝夢朝愣愣地看着他,心裏有些不明白是哪裏出了差錯。
她私以為,加上公司其餘人對沈榆的評價,一致認為,沈榆是長眠灣三個人裏脾氣最好的,甚至有些時候有點包子。謝夢朝作為經紀人稍微知道一些沈榆家裏的事情,于是也了解他好像一直為母親的控制欲掣肘。
和同年齡段玩兒現代音樂的小孩不同,沈榆不吵也不鬧,不叛逆不離家出走,不打耳釘也不畫紋身,即沒有滿口髒話也不随意對人豎中指。
他好好學習,天天向上。這種人适合搞古典音樂,進樂團,站演奏廳。
做樂隊的人不能說是全部,只能說大部分,大部分人都是白手起家打拼出來的底層,剛開始從地下音樂開始做起的數不勝數。
并且據她所知,沈榆家庭條件非常好,父親那邊似乎是從商的大拿。
所以謝夢朝一直認為沈榆不适合搞樂隊——不如說是少了樂隊人的一種拼勁兒。
如果他想要的都能很輕易得到,身上自然不會有這樣的東西。
但沈榆适才和她說話的時候,眼裏那是什麽啊,從沒見過。
狡猾,謝夢朝很慢地想到,看着沈榆一溜煙兒跑走的背影。
稀奇了,學壞了,但好像又是好事。什麽時候出現的?又或是什麽改變了他?他有什麽是想要得不到的?還是說終于得到了什麽?
有東西在發芽。
有什麽在發芽
我心口的肉随着發芽在破土變化
從種子栽植到地下
黑暗很難熬吧
瘋狂的詩作為長大的養料太不切實際了吧
可是贊美和信任的确是我最需要的啊
我的郁金香
開得很好吧
臺下。溫遇旬又開始轉杯子。
具體唱了什麽歌詞,他聽不太清,因為耳邊太吵。
可是光一束一束不要命似的往沈榆身上打,不像溫室大棚裏那種模拟的光照,明明同樣是人造燈,為什麽就是感覺他在生長。
沈榆在生長。
我的郁金香。
作者有話說:
沒有寫到想寫的地方!所以明天同一時間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