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自是(6)
自是傾城色(6)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那天在KTV唱歌的時候就有感冒的跡象了,她回來之後就開始鼻塞,嗓子發癢,頭暈暈的很難受。
那天,他們在商啓廷的房子裏吃完飯,他特意在大家還沒出發之前,提出讓自己和胡笑先回來休息。
因為第二天她們還需要乘坐三個小時的汽車到省會機場……
最後在一堆人的長籲短嘆遺憾中,她不想掃興,頗為大膽的說自己睡眠很好,如果今天玩得不是太晚,回去很快就能入睡,應該沒關系的。
只是她把他想的太好,他朋友也帶着濾鏡光環。
那些人玩的跟她想的差距還有些大,玩的游戲都太考驗腦力,即便她拼命把以前大學時玩過的伎倆拿出來,在這幫人面前也被碾壓的死死的,毫無翻身之處。
如果不是程淵承諾過輸三喝一,她都不敢想象自己是不是需要把機票改時間。
霓虹閃爍,五顏六色的彩光燈打下來,把人映的光彩豔麗。
幾個人圍着桌面在玩撲克牌,本來是他的生日,後來他只是坐在一邊喝汽水飲料,偶爾被切換到某首歌被人遞話筒,他會接過去唱幾句。
嗓音低沉迷人,很有磁性。
六局,兩杯。不是很烈,不過很辣,她喉嚨有些難受。
最後他出去給自己和胡笑遞了兩杯溫水,喝完就說時間太晚了,該送她們回去了。
宋紹晖拿着話筒在唱張學友的《吻別》,“我和你吻別在無人的街,讓風癡笑我不能拒絕,我和你吻別,在狂亂的夜……”
程淵站起來意猶未盡:“我覺得我已經很讓着她了商啓廷,你太護食了。”喬耀明推着鏡框打圓場,“時間确實挺久了,”他推推迎初面前的杯子,“以後有時間再聚。”
迎初點頭,站起來告謝。
她還有些懵懵的,擡頭去看,胡笑已經把衣服穿得嚴嚴實實的,笑的谄媚:“走吧走吧,十一點了。”
“早點回去休息,今天太晚了,”商啓廷說完就把迎初扔在沙發上的衣服撿起來遞給她,“我今天沒喝酒,現在送你們回去。”
他說話的時候,一直很平靜,看不出任何情緒。
“好啊,那麻煩你了。”胡笑不停笑着道謝,雖然語氣和面色都很平靜,但臉頰早已是紅的像個大蘋果。幸好還可以記事。
“謝謝你。”她穿上外套道謝,想着他是不是因為害怕他們如果飲用過酒精不能開車才如此的。
他颔首,從桌上拿起鑰匙:“會不會難受?”
“還好,我沒怎麽喝。”
“如果回酒店難受就找客服拿些藥來吃。”
“好。”
溫鈞因為明天還有發布會,和他們一起回去。迎初看他,覺得這個人酒品很不錯,好像他也沒喝多少。
他們到酒店時,商啓廷還特意讓前臺的客服幫她把胡笑送到房間,這個人在上車前還一副清醒了然的狀态,等上車後就徹底沒意識了,幾乎把所有重量都壓在她身上。
嘴裏不停念叨着要回家。
……
【早點休息,晚安。】
這是她那天收到的他最後一條消息。
迎初在困頓中,也發了一條【晚安,謝謝你送我們回來】
她等了五分鐘,覺得這句話應該是最後道別,也不再等。
把所有明天該帶走不易察覺的小物品都擺在床前,提醒自己不要忘記,才把胡笑的手機和自己的調了兩個鬧鐘,防止睡過。
後來,她才後知後覺發現他那天好像有點生氣。
——
她起床找到兩片感冒藥,趁還沒在發燒的時候迅速放到嘴裏,藥片在嘴裏慢慢化開,好苦……把溫水迅速喂進嘴裏,舌頭還是不停冒着藥片的苦泡泡。
她一口氣把玻璃杯的所有開水喝光,再找到體溫計放到嘴裏。
一天都沒有出去,肥貓在她腳邊不停蹭她,不停叫。
迎初把體溫計拿出來,好像有些低燒。
她還在猶豫要不要把齊冬叫過來,就聽到乒乒乓乓的聲音,迎初擡眼,肥貓正咬着貓糧碗,用爪子努力扒開自己的糧倉。
她恍然,非常愧疚地把貓糧蓋子打開,因為自己有些難受在床上睡了一天,肚子都沒什麽異樣,倒是把這只貓餓了,幸好它還知道自己豐衣足食。
時間已經是下午五點,手機鬧鐘響,她随手揿滅。
到微信頁面往下翻,發現有一條未讀消息。
迎初點開,日期是回來那天傍晚。
商啓廷:現在是不是已經平安到了家裏?
很簡單的一句問候,她發現時居然已經是一個星期之後。迎初訝然,不知道現在再回複是否妥當。
她覺得自己應該彌補些什麽,如果打電話或許他也未必能及時接聽,而且,這麽多天才回複,迎初擔心他會覺得自己小題大做。
所以決定用非常簡潔明了的話語給他解釋回複。
也趁着藥片還沒有發揮催眠作用時,帶着肥貓在小區的花壇四周愉快的逛了半小時。
回來時就徹底抵不住,又纏着被子睡着。
第二天發現頭不再難受,就是嗓子說話已經變的說不出話,沙啞的不成樣子。她再憋不住,打了齊冬的電話,努力用喉嚨去發出聲音,“我好像感冒了。”
一句話,像幾年說不出話的人終于得以重得天日。
齊冬聽完立刻明白交代了句馬上到,就聽到一陣兵荒馬亂的聲音,“你先把衣服穿好,十五分鐘,不不不,十分鐘,十分鐘以後我給你電話再下樓。”
她們這裏到醫院需要半小時的時間,齊冬把家裏的另一只貓一起帶到迎初家裏,才戴着厚厚的手套上車把它摘下來放到扶手箱,去摸迎初的額頭:“為什麽這麽晚才發現發燒?”
迎初頭暈暈的,小聲發聲:“好像不是很嚴重就一直吃藥。”
齊冬瞪她:“再晚一點去直接挂急診了。”
因為這個時候是非常嚴重的堵車高峰期,她們晚到了半個小時。
給她看病的女醫生看完,寫着開藥的單子:“最近三天都不要用嗓子說話,咽喉炎,吃完藥沒有緩解再過來複查。”迎初點頭,仔細想想真是最嚴重的一次感冒,說話都是奢侈。
同時暗暗佩服胡笑,頭一天晚上已經昏迷不醒的人,第二天卻早早的醒來,雖然據她所說是因為在夢裏實在找不到廁所的位置。
她握着紙杯,站在挂號樓道處看處方單上邊的藥量,迅速把一顆顆藥粒膠囊咽下去,期望再過一會兒即使不發聲,也可以有微微聲帶振動。
“你看是不是大制作,據說一線傳媒早把這本的IP買下來了,演員也定好了,女主據說內定的殷霏霏。”
“殷霏霏?不會吧?”
“什麽不會?人家本來就是一線的藝人,殷霏霏就很符合原着,我看過她演的古裝劇,那時候還是個小配角,美的不可方物,何況人家這幾年演技也不錯,也該紅了。”
“也不是說她長得不行,就是一下擔任這種大制作的女主,真害怕給我演雜喽。”
……
身後有兩個小護士在閑聊着影視劇八卦,迎初拿着紙杯默默喝完水準備到衛生間門口等齊冬,“《鮮衣怒馬》的作者還沒有宣布版權呢,怎麽這些營銷號已經未撲先知了?”“應該不遠了,據說這個作者和上一本書的導演關系一直不錯……”
她剛邁出腳步,就聽到自己的書原來就是剛才她們口中已經在籌拍的影視劇。
迎初微笑了笑,把羽絨服的帽子戴上,裹得很溫暖,有冷風吹過來,把臉頰吹得發疼。
她剛走兩步就聽到身後有人叫她的名字:“迎初。”她回頭,是上部戲的導演。
她微笑着點點頭,因為嗓子很難發聲,她做了手勢指了指喉嚨。
“怎麽了?”陳導好像沒太懂她的意思,她張了張嘴,發出幾個沙啞的音節,陳導接連“哦哦哦”的拍着頭頂,終于恍然大悟明白過來,“糊塗了糊塗了,在醫院肯定是不舒服嘛,那既然你不舒服的話我就不說了,等你身體好點我再同微信上和你說。”
導演笑的和藹,迎初想到前年他們合作的情景,陳導是個精益求精的人,光一個父子團圓的戲就在微信和她探讨了三天,不停修改劇本,這刻如果不說清,微信勢必也不能說的盡興。
齊冬剛巧走出來,她本打算先回去再和陳導說,但另一個制片也順勢走了過來,兩個人好像是來探望病人,手裏還提着果籃抱着鮮花:“這是生病了?”
迎初抱歉看他,好在陳導及時替她解釋:“年輕人,身體素質太差,以後跟着我多跑跑新疆甘肅內蒙古這些地方,保證藥不到也病除啊。”
制片見到迎初的狀态,也沒說再什麽跟工作有關的內容,只說兩個人來探望個朋友,讓迎初早些回去休息,到出發時陳導特意讓迎初留意微信消息,如果她的時間空閑了,自己有些事找她。
什麽事?她大概猜到了些。
她和陳導合作過自己的小說改編的影視劇,因為反響不錯,陳導還因為這部劇拿過一些獎,迎初猜,大概是那本被兩個小護士談論的小說版權的改編。
二十天後,她的感冒已經徹底恢複健康。
編輯金目在扣扣上不停發消息要求她發下本書的小說大綱,迎初把寫了三句話的文檔發過去,很快就被金目電話打過來追殺:“為什麽半年就寫了三十個字?”
迎初笑:“我承諾過今年不會寫任何新書,明年再約。”
金目氣急敗壞:“再過兩年是不是一年寫一本?”
她把雞蛋打入碗中,用一側肩膀夾着手機貼在面上,拿着筷子輕輕打散,“不知道,如果再過幾年我真的江郎才盡了,或許就封筆了吧,”她說着,不小心就有一小塊蛋殼落到碗裏。
不經意就被金目聽到她發出的驚呼聲,金目很吃驚問她“怎麽了?為什麽聽到有筷子在敲碗的聲音?”
迎初驚訝于她的好聽力,把手機放到臺邊,回到冰箱找到西紅柿放到水池邊沖洗:“我在做飯。”
“做飯?”金目知道她會做飯,但重來沒有吃過,她現在還沒吃完飯,聽到迎初的做飯聲,咽了咽口水,“說實話你做飯好吃嗎?”
“至少我每次吃自己做的飯,都會覺得不枉費這雙勤勞的手,”迎初把西紅柿切到小塊放進盤中,“有機會做給你吃。”
金目舔舔嘴唇:“你現在在做什麽?”
“一道很簡單的家常菜,西紅柿炒雞蛋。”
金目哀怨的要求她開視頻:“下面呢?還會什麽?直播給我看。”
“大概再做一道椒鹽排骨就可以吃飯了。”迎初笑嘆,“真的是很簡單的菜,而且我這裏沒有任何可以擺放手機的工具,如果落到水裏,我會要求你賠償的。”
迎初笑着玩笑金目。
她的本意是挂斷電話,安安心心做完飯再認真把下本書的大綱寫出來,可金目竟覺得有趣要求迎初和自己打電話解悶。
迎初好笑:“現在這個時間絕不是閑聊的好時候。”
“好吧,”金目嘆氣,埋怨她猜得太準确,“事實就是我失戀了,現在無所事事四處找慰藉。”
迎初嗯了聲。
“我想知道自己什麽時候可以把那個渣男忘掉,”金目眯着眼,憤憤不已,“所以迎小姐,可以告訴我這段過程我需要幾個月的時間,一個月,三個月,還是半年?”
“也許,你現在就忘的差不多了。”迎初輕聲說。
“可我昨晚明明還望着和他看過的電影票難過了很久,”金目默默把音量切換到很小的聲音,“可是我現在又對着一個每天接送我下班的男人有一種微妙的感情,你說我是變心了嗎?”
“……所以,你們分手多久了?”
“三個月,”金目說完,也覺得自己的情緒來的很莫名其妙,搖着頭,“好了好了,不說這個了,我覺得你比我慘,換一個話題,那個《鮮衣怒馬》真的會賣給一線嗎?”
鍋裏在霹靂啪啦的響,迎初把鮮豔的炒番茄撈到碗裏,肥貓聞到味道,從客廳飛快跑過來蹭她的腿。
很有眼力勁的貓,迎初用筷子夾了一小塊雞蛋放到它碗裏,捏了捏它的小腿。
金目聽到好奇忙問她是不是之前見到的那只貓,迎初拍了一張照片發過去,她很吃驚,“果然主人太會做飯貓都會胖三斤。”
肥貓吃完,喵喵叫了幾聲,迎初輕撫了撫它的頭頂:“不能再吃了,再吃真的走不動了。”
金目本就是無意閑聊,迎初做完飯,她那邊也有電話打進來就匆匆挂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