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秦風所愛
沈先生指的自然是沈鳳之,秦風微微皺了皺眉,不明白他為什麽要問這個問題,但仍是老實的回答:“他是公司的是副總,也是股東之一。”按理說,沈鳳之身為公司股東這種事秦風不需要說明,但卻不知道為什麽,一對上對面那人的眼睛,這些話便自然而然的說了出來,這個人的身上,有着自己既陌生又熟悉的東西,一時又說不上來具體是什麽。
秦非雨點了點頭,“據我所知,沈先生曾經離開過盛世娛樂,好像是被你哥哥踢出去的。”
這話多少有些失禮,但是秦風并沒有生氣,臉上甚至沒有多麽明顯的變化,“他與我哥哥之間有些私人恩怨,不過沈先生是個對工作相當認真的人,從前的那些不過是一場誤會。”
“是嗎?”秦非雨理了理黑色襯衣的袖口,直到把袖口捋得平滑順直他才停手,擡眸望着近在咫尺的秦風,“但是我個人覺得,秦先生對這個人還是小心點為上。”
秦風找不到話反駁,明知對方對沈鳳之存在着不明所以的偏見,但是一看見顧硯那雙狹長的鳳眸,他便什麽話都說不出來,仿佛這個人天生有着讓人瞻仰的力量,讓身為老板的他也不禁微微失神。
接下來,秦風帶着秦非雨去辦公室詳談了一下合同細節。
合同細節這種事其實不用秦風親自做,但是剛剛舞臺上的顧硯給了他一種非常強烈的感覺,不出兩年,這個人就會成為國際一線名模,勢頭甚至會超過今天的陸卿和葉子楓。
這樣一塊璞玉,他自然要先握在手裏比較保險。
等到合同談完了,秦非雨在最後面畫了押,已經是下午兩點。
秦風看了看腕上的手表,邀請他共進午餐。
秦非雨來盛世本來就是想離自己這唯一的弟弟近一點,如今既然對方開了口,他當然不會拒絕。
兩人去了盛世附近的一家西餐廳,這家西餐廳應該也是後來才開的,因為秦非雨以前沒聽說過,秦風熱情的替他介紹這裏的招牌菜,還開了一瓶拉菲,等餐的空檔,秦風問他:“我們從前是不是見過?”
秦非雨挑眉,何止見過,秦風十歲以前,每晚都是在他懷裏睡着的,或許是習慣了,若哪天他沒有抱着秦風,這小子肯定是睡不着的,心裏百轉千回,臉上也不過淡淡一笑,“上次在墓園是第一次見,不過以前在雜志媒體上倒是見過秦總很多次。”
他知道靈魂穿越對一直信奉唯物主義的秦風來說有多不可思議,他若說出自己是秦非雨而不是顧硯的話,秦風一定不會相信,相反,還會以為他只是為了秦家的財産才會這樣說,所以,秦非雨很快就打消了告訴弟弟真相的念頭,若是時機成熟,他會告訴秦風事實,而不是在這種兩人才剛剛見過兩次面的前提下。
“或許這樣說很失禮,但是我總感覺你身上有我感覺特別熟悉的東西,好像我們已經認識了很多年了。”秦風一臉懊惱的模樣,眉頭輕輕的皺起。
秦非雨看不得他發愁,笑着調侃道:“秦總這種搭讪方式已經過時了。”
秦風表情一噎,有些慌亂的解釋:“你別誤會,我沒有……”
秦非雨端了手邊的酒杯抿了一口,享受一般的欣賞自己的弟弟臉上那種有口難辨的表情,“我沒誤會,我知道秦總對男人沒興趣。”
聞言,秦風像是松了口氣似的,恰逢兩人點的餐送上來了,話題便就此打住。
從前秦爸秦媽死後,整個秦家的重擔傾刻間就壓在了秦非雨還有些稚嫩的肩頭,那時候他幾乎每天都是在公司睡的,兄弟兩一個星期也難得見上一次面,不過好在秦風那時候也比以前懂事了,又遭逢父母去世的巨變,整個家裏很長一段時間都像墳墓一樣寂靜,後來秦非雨穩住了公司,又壓住了那些頑固不化的股東們,這才有時間跟秦風溝通感情,卻發現弟弟早在他沒有注意到的時間裏,變成了一個溫潤又懂禮貌的孩子。
從前的那些任性和嬌縱已經消失殆盡,留給他的是一層溫和的表象。
然後就是沈鳳之的出現,他記得當秦風聽說他與沈鳳之在一起後,那副不敢置信的眉眼,秦非雨也是第一次發現,十五歲後變得溫和有禮的弟弟其實還是當初那個任性的孩子,他砸爛了家裏所有的東西,然後泡吧、飙車,連打架鬥毆也不放過,秦非雨有很多種方法可以壓制住這個已經發狂的弟弟,但是他什麽都沒做。
他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将他從酒吧找出來,或者從警察局裏保釋出來,晚上睡覺的時候像小時候那樣将他抱在自己懷裏,他從不對秦風的過激行為有半分指責,因為這是他的弟弟,是這世上他唯一僅存的親人。
至于秦風之所以那麽難以接受他與沈鳳之在一起,大概是秦風從來沒想過自己的哥哥會是個GAY吧,所以才一時無法接受。
後來,秦風大概也是鬧夠了,開始安安分分的讀書了,秦風大學畢業後進了盛世娛樂,也搬出了老宅,秦非雨明白弟弟大了想要有自己的空間,便對這事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反正兩人每天都能在公司見面,倒也無所謂。
記憶裏,仿佛從爸媽走的那一刻開始,他與秦風已經太久沒有像此刻這般祥和而安靜的同桌共食,這樣靜谧而美好的時光讓秦非雨覺得眼眶有些發熱,聽見秦風的聲音自對面傳來:“其實,我也有一個非常愛的人,他也是個男人。”
秦非雨手裏的叉子險些拿不穩,他一直以為秦風喜歡的是女人,怎麽就突然冒出了一個男人來?
“他是這世上最優秀的人,是我心裏最高的那座山,可惜,在我還來不及跟他表明心意的時候,他已經屬于別人。”秦風的聲音很低沉,像是群鳥從山頭低低飛過的那種破空之聲,秦非雨放下了正在切牛排的刀叉,望着對面的秦風,“那你有沒有想過要把他搶回來?”
秦風笑了,有些苦澀又有些無奈,“他喜歡那個人喜歡得要命,就算我去搶也是搶不到的,還不如祝福他比較好。”
秦非雨聽了這話不知是該笑還是該難過,他的傻弟弟呀,怎麽就傻得這麽可愛?難道他不知道,喜歡的東西一定要牢牢的握在手裏才算真實嗎?
若換成他秦非雨,他一定不會顧忌那麽多。
就算自己愛的那個人不喜歡自己,他也要先把人搶回來,然後再慢慢的培養感情。
可惜他這輩子就愛過沈鳳之這麽一個人,而對方卻是個徹頭徹尾的混蛋。
“他不喜歡你是他的損失。”秦非雨端起酒杯看着秦風,“他總有一天會後悔的。”雖然不知道秦風喜歡的那個男人是誰,不過無論是誰,沒看上他優秀溫柔的弟弟,的确是莫大的損失。
秦風端起酒杯與他的輕輕一碰,唇畔的笑容隐晦而苦澀,“他永遠都不會後悔,因為他已經死了。”
秦非雨心裏“咯噔”一聲,再去看時,秦風已經低下頭去切牛排了。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