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朝秦暮楚》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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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哥哥,你還不快去洗澡 看你打大赤膊,一腳都是沙,髒死了。」楚母自廚房探頭出來,望向光著腳,只穿著一條短褲、坐在沙發看電視的楚暮。楚母多稱楚暮為哥哥,叫楚暮的妹妹為「大妹」,麽弟則是「細佬」。
「等一陣啦,剛吃完飯回來,不想這麽快沖涼,肚子還脹著。」
「脹你個頭! 看你的肚比你爸年輕時還平!」
「但我感覺好脹嘛!」
「你看你,一腳都是沙,把地板都弄髒! 還有這盒子,」楚母忍不住自廚房走出來,用食指尖推了推桌上沾滿沙子的、那盒秦招送給楚暮而楚暮認為是朱古力的盒子,她說 :「活像是堆填區出來的樣子!」
「籲! 這是別人送我的禮物,就是那個秦招。」
「什麽 這名字聽來有點熟。」
「呢——那個秦招,我的小學同學,以前我常帶回家的,你還說他長得像個娃娃。」
「我想起來了,後來他跟你升上不同的中學,不是嗎」
「我在大學又碰見他,跟我讀同一個系。」
「這世界還真小。別人說小時了了,大未必佳,這秦招長大了會否不如他小時候的樣子」
「哈哈,這你倒猜錯,他還是老樣子。」楚暮拎起盒子,在手裏抛了一下,說 :「我猜這盒是雙層朱古力。但這下一拿上手,」他像舉啞鈴般托了托盒子,心生疑窦 :「要說是朱古力又好似太重了一點。」
正想拆開來滿足好奇心,楚母一掌打上他的手臂,怒斥 :「限你五秒內去廁所沖涼,然後拿地拖出來,将地板的沙一粒粒抹走! 半小時後再讓我看見家裏有一粒沙,我便要你伏在地上一顆顆的給我吃進肚裏!」
「要不要這麽狠啊你。」楚暮無奈低嘆。反正禮物又沒有腳,不會自己跑掉,半小時後、一日後、十日後才拆開,也沒分別,不急在一時。以他們兩人微薄的交情,想必秦招也不會送他貴重物品。事實上,楚暮對這份禮物是頗失望的 : 他以為秦招會記得他倆兒時不是交換生日卡,就是交換信件,不然就是食物。
那是因為他們知道對方沒有太多零用錢,又想在生日時收到些什麽東西,便象徵式交換一些手制或廉價的禮物。楚暮是個念舊的人,那些手制的幼稚禮物都收入一個盒裏,只是一時忘了丢在屋裏哪個角落,但有心要找出來,一定找得到。這怪不得他,再念舊的人也不會時時翻看舊物。
他已忘了對上一次翻看那堆禮物是幾時。只是,當他每次收擡東西、考慮要不要舍棄某些舊物時,總是不舍得丢掉那一個盒,彷佛丢掉它就等於丢去一段過去,心裏空了一塊。為了他作為一個人的完整,他選擇容納那一個盒子——一個連他都忘記內容的盒子——因為它有存在的必要。
有一些事物的本質不重要,但必須有這麽一塊東西在這裏。例如楚暮曾有過一把兒時的玩具手槍,總是舍不得丢掉,直至某年大掃除,母親偷偷丢去那把手槍,而楚暮隔了幾個月之後才知道。母親講一句「屋企無位」,就丢了他的東西,說 :「反正你都不著緊它。你說,你要是緊張那把手槍,怎會事隔幾個月才發現它不在 所以我只是幫你清理一件你既想不起、又用不上的多馀垃圾。」
它不是垃圾——楚暮心想,卻無法說任何話反駁母親的話。
是雞肋嗎 然而,人不會為一塊雞肋而介懷至此。楚暮閒時就愛幻想曾經有過的那柄手槍 : 大小、顏色、形狀、功能、子彈。每想完一次,腦裏的手槍就愈具體,比起手裏撮著那把手槍還要實在。因此,楚暮失去了手槍的實體,反而使他真正地重新再擁有那把手槍,甚至與之同生共死 : 在他死之前,都不可能再失去腦裏的這把手槍。
因為,思念。
失去能帶來真正的擁有。物的價值不在於制造它的物料的價值,而是在於某一個人為某物所付出過的思念與時間。
一個有錢佬叫下屬去名店買回來、幾萬元一個的名牌手袋,還不及一個男人花一個下午的時間,為老婆所熬的一窩雞湯,縱使前者的價值足以熬出幾百窩雞湯。故此,楚暮下意識排斥價格昂貴的禮物。
金錢所能解決的問題,不是問題 ; 金錢所能買來的禮物,不是真心的禮物。因此,愈是富有的人,反而愈不懂得送禮物,他們誤以為買來最貴或最罕有的東西,就是好禮物,因為他們以效率為先,量化地衡量一件物的價值。感情、心思、思念,這些無形又無法量化的東西,遂無法進入他們腦裏。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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