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章節
擡不起頭:“我沒有,我跟你說過的,我不稀罕女人。”
感情他是這個意思,他瞪着男人眼巴巴的眼睛,吼人:“放開我!”像貓吼獅子。
“除非你讓我請你喝酒。”男人同他講條件。
男人的力道太大,方唯信硬掙掙不脫,情急之下,他張嘴,給了男人一口。
“啊!!!”可就這樣,他也沒舍得撒手。
不僅不撒手,男人猛的用力,托着屁股,把方唯信扛到肩上了,不管方唯信怎麽踢叫,連警察都喊上了,男人還是拍着他的屁股,把他往巷子深處裏帶。
“這,我老婆。”離人群足夠遠,男人放下他,伸手,指一臺停在路燈下彪悍的機車,對方唯信說,“可惜開不了,一百五十多公裏,沒油了。”
背光,方唯信的影子縮成一小團,印在男人健碩魁梧的身上,亟不可待往他懷裏撲似的。
“我知道你住Anantara,不知道你住幾號房,我知道你姓方,不知道你叫什麽。我……我知道你不會真的來找我……”男人突然窘促,無措的,相當傻氣,拿腳尖在地上擰,“我那天……我跟着你了……酒店太嚴,我問不到,也上不去……只能等你……可是等不及……”
眼睛濕漉漉,不是說說而已,這大塊頭,居然玩真的。
“你幹嘛……幹嘛呀!”方唯信驚慌失措的,去躲他捏緊自己的手,頌恩的那種熱切的眼神,讓方唯信害怕,又讓他興起點想撒野的渴望。
“我從曼谷開回來,取這個!”他攤開他的護照,急吼吼翻到一頁,非讓方唯信看,“你看,我真的到過中國,不是騙你的。”再壞的小子,要戀愛了,都和傻子一個樣,“我……”他急切地說,眼神有兩枚火炬在跳躍,在閃亮,“我想跟你喝酒,還想跟你回中國……旅游……”
“那可不行。”方唯信拒絕。
他想他懂男人的意思,可他做不到,他是一個中國人,隐逸,含蓄,委婉而低調的感情,才是他們骨子裏流的血,最安全的歸宿。
頌恩極靈的眼睛,失了魂一樣,黯淡:“我知道……我知道……我明白的……”
他口不對心,極不甘願,又無法不認命的垂頭喪氣,盯着面前的一簇光,忍着,不敢多瞧方唯信一眼。
“你明白什麽?”方唯信特兇狠,“我的護照丢了,至少有15天,我只能留在泰國了。”來拽他的揪在褲袋裏的手,拉上就走,“芭提雅最好的酒吧在哪裏?”
嘴唇是彎的,斜斜,上翹。
方唯信牽着一個身形足有他一倍的傻大個,走在芭提雅迷人的夜色中。
“先說好了,你請客,不是最好的酒,我可不喝。”
第三晚
紗籠
鄭朗&阿南
(南昆·德:,是蜂蜜、蜜糖的意思/Tae,潮州話鄭姓的音譯,是泰國華僑後裔的新姓氏。)
泰國的涼季,入夜溫度,27℃。
鄭朗一身倒梯形的歐版西裝、一絲不茍的的斜紋領帶、收腰馬甲、手腕上六菱形的黑色瑪瑙袖扣,與周遭格格不入的裝扮,坐在小卡座裏,聽他臨時聘請的原籍東北的翻譯,和幾個泰國人人五人六地唠扯。
一個小時前,他還穿着自帶的整潔浴袍,坐在酒店舒适恒溫的房間裏,戴着他那副冷感的纖細銀色無框眼鏡,處理晚飯後收到的幾封郵件。一個小時後,他已經衣冠整齊地和人一起擠在一間混亂、鬧騰、人影婆娑的夜店,沒有苦橙和白茶令人放松的香味,只有煙味,低劣的香水味,和一些汗和脂粉的俗味。
應酬就是這樣的,一些酒,幾個姑娘,沒完沒了的嬉嬉笑笑。
光在眼角蹿了一下,趕在女孩的手摸上自己的大腿根,鄭朗覆掌,摁停她。
女孩長的很美,是那種無國界的漂亮,長長的頭發像海灣上疊起的一波浪,腿長腰細皮膚滑得好像上了粉,雞蛋裏挑骨頭,硬要說,就是臉上的妝容有些重,手掌又實在太寬大。
在泰國,最有面子的應酬,作陪的往往都是最美的女人,也是這個地方,最美的女人,叫做人妖。
趕在眉頭擡起之前,鄭朗摁住她蠢蠢欲動的手,微笑罷頭。女孩其實對他很有興趣,但她懂行,知道鄭朗是今晚應酬的大人物,花俏的眼睛眨了眨,很識相的去和別人碰杯。
“鄭……鄭總……”翻譯早喝高了,這會兒迷瞪眼,倒着,一股酒臭的往鄭朗面前栽,“我跟你說,就zhei(這)幫孫子酒量賊……賊次,你等着哈,看我幫你把這幫癟犢子全幹倒,之後合同的事兒明天全就……就到位……”
鄭朗伸手截他:“靠你了。”挺器重的,他拍了拍人肩膀,“招呼點,我出去抽根煙。”
“鄭總,我……我辦事……你……你就……就把心擱肚子裏吧……”走到門口,鄭朗回頭,翻譯早撲在剛才那個長波浪大腿上,嗷嗷待哺,又色相畢露地去叼女孩胸脯上放的一瓣橘。
離開酒吧,鄭朗避着人,找到整條街上最僻靜的一條巷,在巷口,拆了一包煙。
不是正經煙味,淡淡的,空氣裏飄起一縷焦糖巧克力的甜味,鄭朗不愛抽煙,就像他不愛應酬,可需要的時候,他也抽,抽那種小牌,抽那種不像煙的煙。
內啡肽一樣的白煙,為喧鬧長街加了一層朦胧的濾鏡,鄭朗用置身之外的眼睛,反而更容易捕捉到這座不夜之城的魅力。
三十米開外,便利店口的垃圾箱前,也立着一個高個的女孩,支着胳膊夾煙的樣子很老練,很風情,她穿很短的小裙子,那種走一步就要曝光的長度,可她絲毫不在意,有人來,她就熱情的笑,人一走,她就涼涼地吸那根煙,吐長長圓圓的圈。
她也是吧,鄭朗想,哪怕扮得再漂亮,聲音、骨架、手腳的大小假不了,這座城市太多裝在女兒身裏的男人。
相比精心修飾過的“她們”,正朗更喜歡簡單的人,比如說……眼睛在煙氣中移左,那個烤雞檔前,留着妹妹頭的女孩子。
鄭朗留意她有一會兒了,她的面容很幹淨,算不得多漂亮,但是很清秀,眼睛大而明亮,一側的頭發乖巧地別在耳後,露出窄小的臉蛋。寬帶子繞過後頸,她在胸前捧了個打開的板子,賣那些月票似的泰國彩票,只要有人來光顧,她的顴骨和眼睛就會不知疲倦地放射出一種不摻假的笑。
她的穿着也和人一樣樸素,白色小圓領的T恤下頭,規規矩矩圍着條印花的泰式長紗籠,顯得腿很纖長,膝蓋圓潤,腳趾很小,又白又糯。
一根煙後,鄭朗也在她那兒買了一張彩票。
沒有交流,女孩雙手将零錢送到他掌心,給他一個明朗的,杜徹尼的微笑。
鄭朗不可能真的做什麽,他甚至沒有多做停留,直到第二根煙點燃,煙霧袅繞升騰,鄭朗才覺得今晚過的,也不算太壞。
路燈撲朔,之前的巷口,已經給人占了。
幾個露肚皮,剃青皮頭,手臂上刺着陳舊紋身的黑瘦男人,駝着背,從點點火芯的紅光後面,透過灰濃的煙霧,死死把衣冠倜傥的鄭朗盯住。
鄭朗的反應很快,但他們更快,掐了煙,綠了眼的豺狼一樣抄上來,斷他前後左右的去路。
他們的動靜似乎吸引來賣泰彩女孩的注意,被推搡入巷子前,鄭朗看到她擡頭,好奇的往這邊張望,于是他本能想求救的聲音,最終在牙關上繞了個彎,便沉默了。
無法是要錢,鄭朗安慰自己。他們說他聽不懂的古怪語言,不像泰文,講不清是哪兒的,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和他們都是異鄉客,只不過,和鄭朗不同,他們還是地頭蛇。所以第一個人動手摸他胸口,領帶上裝飾藍寶梭形的領帶夾時,他沒動。
“ !”【老撾語:我操,有錢人!】
有人摸過來掏他的身子,聞到他身上的味,香水和巧克力煙,怪異的好聞,揪着眉頭,拱鼻子湊近,嗅他:“ .”【好香,媽的,女人的味道。】
摸他腰的手突然就不對了,半揉半掐的感覺讓人發毛,事情有些不妙,鄭朗主動交出錢包:“My wallet,let me go.”有人搶過去,打開,很多卡,一點現鈔,中間夾着張和昂貴錢包格格不入的窮酸彩票,被垃圾般扔到地上。
眼皮跳了跳,襯衣被扯出來,拽到發皺,鄭朗一向自诩的整潔幹淨,全被破壞了。還有那張小小的白色彩票,躺在黑漆漆的地上,被鞋踩出髒印。他那副冷感的纖細銀色無框眼鏡也掉了出來,鏡片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