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鞑靼城
溫熱的舌頭緩緩劃過手腕, 留下暧昧的濕痕。面前的男人表情專注,似乎一點也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有哪裏不妥。
元菱後背寒毛都起來了,胳膊上雞皮疙瘩起了一片。
“你做什麽!……”少女耳根紅透,抱着自己的手臂滿面羞憤。
巴頓掌間空空, 只能垂着眼看她:“有氣味。”
“什麽氣味?!”
他想了想也不知道怎麽說。
“是會讓我有食欲的氣味, 很甜, 很好聞。”說着, 巴頓伸出舌頭舔了舔唇角,殷紅的舌頭和尖銳犬牙露出一點在唇畔,十分蠱惑。
“……”
元菱臉色紅得要滴血,她從小長在女師傅門下,連和男弟子的話都沒說過幾句,之前在過泥潭時坐在巨人的胳膊上已經是極限了, 又何曾這般和男人親近。
她的手按在劍柄上,但看到巴頓幹淨澄澈的眼神,她又下不去手去拔劍。
他的一切行動都遵循內心, 坦坦蕩蕩沒有一句謊言。
現在的人類沒有幾個可以做到這樣的純粹。
元菱艱難收手:如果、理解成被狗狗舔舔呢?……好像也不是那麽難以接受。
她抿着唇, 氣鼓鼓道:“你以後不能再這樣對別的女性, 不能随便舔她們的手和別的部位,知道嗎?”
“我記住了。”巴頓很爽快就點頭。
元菱皺着眉看了他好一會:“也包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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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他不明白了:“為什麽?”
“之前我們晚上都是一起睡的,如果是我哪裏做錯了,你可以咬我、打我。”
他以前見過, 在狼人族群裏有伴侶的一小部分雄狼經常挨揍,雖然灰頭土臉的,但他們看起來都很幸福的模樣。
其餘沒有伴侶的單身爸爸狼人們也都露出豔羨的表情。
巴頓一直堅信被女性揍是幸福的象征, 于是他果斷伸出胳膊,示意她來咬他。
元菱看着面前肌肉結實, 幾乎有她兩倍粗的手臂,面無表情推了回去。
“那倒不必,我只要你答應我。身為男士,應當知禮節、明事理、敢擔當、護安危。”
巴頓望着她的眼睛,點點頭:“我答應你。”
你喜歡什麽樣,我就變成什麽樣。
反正也不會喜歡別人了。
狼的一生只有一個伴侶。
之後幾天,巴頓一直在狼身和人身間切換。因為頻繁變換形态,他的動作越來越熟練,變身時也沒有痛苦了。
元菱已經習慣了在旅途上有一個奇怪的獸族夥伴在身邊,甚至她在巴頓變身時會下意識閉眼,然後默契地把鬥篷扔過去等他穿上。
兩人一直在緩慢地朝既定的路線前進,他們目的地就是那座叫鞑靼的人類城池。
據巴頓說,這裏距離白花草原和魔獸森林最近的城市。
旅途條件艱苦,偶爾會看見死去的動物,屍骸都被食肉動物啃噬過,只剩下森森白骨。
因為草原幹旱荒涼,他們在路過大河時會稍作停留,元菱用法寶儲存飲水,偶爾也會幫忙巨狼刷洗毛發上的血痂。
……觸感真的很像刷一只大狗。
這一天他們照例在水源邊停下,元菱剛從狼背上跳下來,就感覺面前勁風呼嘯,巴頓整個狼猛地沖了過去,咆哮着發出兇猛的吼聲。
河邊瞬間爆炸,食草動物狂奔着散開,蹄子濺起水花片片。
她撩起鬥篷,從兜帽下看向遠處。
原來是幾只鬣狗,躲藏在茂盛的草叢間伺機狩獵喝水的動物,現在被巴頓一趕狼狽地跑了出來,不甘心地圍着巨狼呲牙吼叫。
鬣狗的被毛是斑駁的棕花色,單只的體型比巨狼小很多,屬于集群的兇殘獵手。如果遇到落單的大型猛獸,鬣狗群很有優勢,也有幾率把它們咬死。
可惜他們遇見了在狼人族裏也格外強壯的巴頓。
元菱眼睜睜看着那幾只鬣狗被巴頓咬着脖子甩飛一只、踢飛一只,剩下的發出嗚咽的叫聲最後被驅趕着逃跑。
河邊成為了食肉動物們的戰場。
雖然巨狼從頭到尾都沒對食草動物們表露興趣,但不妨礙那些雙頭牛、尖齒羊被吓破膽,瞬間也全都跑沒了影子。
一陣亂七八糟蹄子的躁動結束後,奔流向下的大河重新安靜下來。
元菱熟練地支起篝火,等她坐好,回頭就見灰色的巨狼垂着尾巴緩緩踱了回來,一雙黃眼睛冷酷平靜。
他的大爪子按在地上,口中還咬着一只小尖齒羊,重心壓得很低,每一步都穩穩的。
元菱等着巨狼靠近,她發現除了一路上偶爾遇到危險的肉食動物,只有他們離得太近時會被巴頓威脅警告,其他時候這匹巨狼都十分閑散——甚至可以說是懶。
甚至不在乎有一些無害的小動物爬過自己身上。
她上回就看見一只白色小鳥停在巨狼頭頂,而他一動不動等日出,小鳥立在狼頭上,像尊可笑的雕塑。
也許狼人族并不是外族人傳言裏的那樣殘酷冷漠。
晚上依舊是巴頓獨自享用他的晚餐,元菱盤膝而坐吸收月華。迎着溫和的月色,身邊的大狼卧伏在地,用巨大的身體替她擋住夜晚寒涼的風。
元菱修為雖然不太高,但基礎打得很是渾厚,她在修煉之餘總感覺到近處傳來的細小窺伺,并沒有惡意,更像是好奇。
她用神識一掃,果然在河邊的土洞裏看到了幾個小小的影子。
這東西長着人的五官和手腳,兔子的耳朵、短短的尾巴、毛皮覆蓋四肢關節和背部。
元菱·毛茸茸愛好者驚了:“那是什麽?他們好像在說話!”
“穴居兔。”巴頓擡起眼皮看了一眼,不太感興趣,“他們在什麽地方都可以住,很常見也很弱小的獸人種族。”
狼人對不能吃的東西都不太感興趣。
元菱卻不修煉了,她拍拍裙子小心靠近。
她以為的兔子,都是魔獸森林裏身高兩米的嗜血魔兔,一門牙下去可以咬斷骨頭。沒想到這個世界還有這麽可愛的小兔人。
“小家夥,你們好。”
她伸出手,就被模樣可愛的小兔人握住了指尖。
他們彬彬有禮朝她鞠躬,眼睛亮閃閃的像星星:“美麗的小姐,非常榮幸可以見到您,您就像春天新生的花蕾一樣美麗,我們願意為您獻上最甜美飽滿的果實。”
元菱一愣:“多謝。”
在昆伯勒大陸,就算是小兔人,也想向美麗的女性表達愛意。
幾只雄性小兔子叽叽喳喳說個沒完,元菱沉浸在撸毛茸茸的喜悅裏,沒聽清他們說的到底是什麽,不過沒過一會兔人們就嗖一下跑走了。
回過頭,元菱瞧見蹲在身後的巴頓和他晦暗的眼神。
巴頓牙齒磨得嘎吱嘎吱響。
再等一分鐘,這幾只兔子就要求/愛了。
元菱毫無所覺:“你怎麽了?”
“你很喜歡穴居兔,為什麽。”
少女笑眯眯的:“這哪有什麽原因,可愛溫馴的小動物誰不喜歡?”
巴頓很不高興,他蹲在元菱面前板着臉:“不要喜歡他們。”
“你喜歡的可愛溫馴,我也有。”
他低下頭歪着腦袋看她,示意了一下自己頭頂:“我的耳朵也可以給你摸。”
見少女面露遲疑,久久沒有動作,巴頓眼神失落:“你……不喜歡嗎?”
個子大的狼,就是沒有嬌小的兔子好嗎?
他們一向都不吸引外族的女性。
她們寧願選擇那些人馬都不願意多看狼人一眼。
元菱看着蹲在面前的狼耳青年,她不清楚巴頓的心理,但還是察覺到了他眼睛的黯淡。
總覺得,那雙眼睛不該是這樣的。
巴頓垂頭望着地上的沙土,忽然感覺頭頂一重。
有一只手輕輕捏了捏他的耳尖,然後順着毛撫了撫,充滿了安慰的意味。
耳尖上布滿了毛細血管,觸感是十分敏銳的。因為這溫柔的愛.撫,男人的身體僵硬,連眼眸都驚訝得瞪大了一些,他瞳孔微縮。
少女微笑着回答:“嗯,喜歡。”
……
元菱覺得自己撫摸鼓勵的策略很成功,當天晚上巴頓狼嚎了一夜,第二天也精神抖擻,甚至追着幾只鬣狗跑了好幾公裏。
元菱(點頭):果然對待毛茸茸就應該毫不吝啬地摸摸。
他們行進在空曠無垠的草原上,看着越來越近的群山。
天氣逐漸溫暖,草地已經有了明顯的綠意。
元菱看到頭頂有一群大雁排成隊飛過天空,組成人字形。
這是個大家族,頭雁最為健壯,擔任了領飛的任務,瘦小些的大雁就跟在後頭借力飛翔,他們可以一路跋涉幾千裏。
她看到巴頓也停下腳步擡頭凝望,表情很淡。
“你羨慕它們嗎?”
他搖搖頭:“不羨慕。”
“為什麽?”
巴頓緊了緊背上的行李,裏頭裝着父親的全部家當。
“因為我也很自由。*”
鞑靼城因為地理環境的關系,是作為交通樞紐和商線中轉站存在。因此每天都有絡繹不絕的車馬來到這裏,人流量大、魚龍混雜,打架鬥毆和強搶貨物已經十分常見了。
幾個中年男人穿着髒兮兮的盔甲站在門口,檢查國王的車輛和行人,他們是守城士兵。
男人們來到一名老人拉着的板車前,用鐵刀挑開上面蓋着的麻布。
“一車蔬菜。沒別的東西了?”
拉車的老人連忙點頭哈腰:“是的大人,都是從山裏摘的新鮮蔬菜,來城裏賣掉換幾個面包。”
士兵露出嫌棄的眼神,拿鐵刀随便戳了戳,刀尖紮進蘿蔔裏留下一個個坑,紮爛了好多菜。
老人雖然心疼但也沒說什麽,能被正常放行已經很好了。他拽起車把手,逃跑一樣往城裏趕,而士兵們已經開始檢查下一個進城人。
進城找工作的人類、背上綁着背簍的矮人、綠皮膚成群結隊的哥布林,偶爾還能看到幾個格外高壯的獸人。
所有人都排着隊,等待交進城費用。
就在這時,“砰——砰——”緩慢但沉重的腳步聲傳來,大家還以為是地震,結果發現地震并沒有這麽有規律
隊伍最後方一個人回頭,下巴差點沒掉在地上。
一個衣衫褴褛的巨人從山林裏走出,步履蹒跚朝着他們走了過來。他的胳膊就如同矮人的大腿粗,身高是普通哥布林的兩倍。
排隊的人窸窸窣窣議論着:“那是巨人?!”
“流浪過來的吧,你看他身上的傷。”
“我很久沒見到巨人了,他們還沒滅絕?”
人們默默注視中的巨人渾身都是傷痕、泥土和塵埃,他走了幾步,忽然“轟——”一聲摔倒在了地上,面朝下一動不動。
“不會死了吧?!”
有幾個膽子大的哥布林湊過去,用樹枝捅了捅他。
一點反應都沒有。
一個哥布林正要去摸摸呼吸,倒在地上的巨人忽然擡起手,一把抓住他的胳膊。
綠皮膚的小人直接大叫起來,嗓音又尖利又難聽。周圍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
“啊啊啊!”
“巨人要吃哥布林了!”
阿布眼睛裏都是紅血絲,他咽了咽唾沫,大聲道:“我要進城,我要找她……大人她一定!”
他話還沒說完,守城的士兵提着刀過來了:“不管你要找誰,奴隸和流浪人不允許進入城市!”
阿布站起來大吼:“我不是奴隸!我有女神大人賜予的姓氏!”
他這一吼,周圍寂靜了有兩三秒,随後又爆發更劇烈的議論。
“他說他有什麽?”
“姓氏!我都沒有姓氏!”
“只有歷史傳承的人家才能有姓氏,巨人族都流浪多少年了,繁衍樹都毀滅了!”
阿布在這些聲音的攻擊裏一動不動,像站在洪水裏的樹,他抿着唇,表情堅定一言不發。他的胸口還是溫熱的,是信仰在給他力量。
巨人族身高起碼兩米二三,他就和一堵小山一樣,守城的幾個男人就算擁有武器和盔甲也明顯矮了一頭,在魁梧的阿布面前不敢随便動手。
明顯是老大的一人笑了笑:“你說你有姓氏,好啊,你敢不敢到魔法石上測一測,證明你不是奴隸!”
所幸,這個世界是有魔法的。
而奴隸是不配擁有姓名的,他們只有代號。
阿布在衆目睽睽下将手放在一塊外形純白的石頭上,片刻後,石頭亮了亮,用通用語書寫了一行字。
“陳阿布。”好奇怪的姓氏,那男人撓了撓下巴,“你的形式是陳,我們從未見過。”
雖然奇怪,但既然魔法石能檢測出來就說明是真的,是被規則承認的,他們還沒有膽子去質疑埋下規則的大魔法師。
畢竟魔法師都是雲端中人,不是他們這種底層士兵可以起沖突的。
旁邊一個男人攤手,嘿嘿一笑:“但是你交不起入城費一樣進不去。除非你能拿出一個銅幣。”
阿布愣了愣,他看到自己粗糙的大手,幾乎半/裸的身體和一雙遍布細小傷痕的大腳,全身上下根本沒有值錢的東西。
別提入城的一個銅幣了,他根本連銅幣長什麽樣都沒見過。
可憐的巨人坐在城牆下,看着地上的螞蟻發呆,他感受到了絕望。
過了會,身邊不知道什麽時候走過來一個老人,用很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他。阿布并沒有理會。他就像一只被主人弄丢了的小獸,到處尋找也無蹤跡。
老人湊到他耳邊:“跟我走吧,我可以給你一個銅幣帶你進城。”
阿布沒反應。
“跟着我,你不光可以進城生活,還可以找到你想找的人。”
老人的聲音如同蠱惑,阿布瞪大眼:“你說的是真的,我能找到她?”
“當然,我的孩子。”
“你只要走到最高的地方,她就自然能看到你了。”
作者有話要說:
阿布被騙走了,不過還好,早晚會見到的。
*這句話是丁真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