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打獵吧
幾只矮小的穴居兔人在青翠的草地裏忙碌, 他們身邊放着小小的背簍,初春萌芽的嫩葉花蕾是他們的主要食物來源。
這種獸人種族身高只有二三十厘米,背後是灰棕色的被毛,腦袋上有兔耳, 身後還拖着小球似的尾巴。他們平時膽子非常小, 就躲在洞穴裏不出來, 一個洞裏起碼窩着一大家子。
雖然是獸人裏最弱小的族群, 但穴居兔人生命力極頑強,等到草原上的嫩葉長大,他們又會改吃小蟲和草籽,面對浩劫時反倒是他們最能存活下來。
兩只棕毛的穴居兔人正在家附近的草地上采摘草莖,他們細細的手指動作靈活,快得肉眼都無法捕捉。因為速度太快, 強大的肉食動物都懶得抓他們。
因此也導致穴居兔人似乎是處在食物鏈低端,但好像又不在。
其中一只長着胡子的老年兔人一邊采摘一邊快速進食,兩側腮幫子都塞得鼓鼓的。
“砰——砰——”
忽然, 大地被一陣奇異的腳步聲驚擾。
地面的碎石一顫一顫, 連帶着穴兔的身體都上下跳躍, 好像是有什麽龐然大物在迅速接近。
兔人們飛快躲藏進洞穴,只露出兩只小眼睛在地平線上圍觀。
他們瑟瑟發抖,因為類似的陣仗最近頻頻出現。
——數量衆多的夜魔不知道從何處趕來,帶來遮天蔽日的烏雲和死亡。
因為草原被污染, 這種邪氣入侵一直滲透到了草根,一路上的食草生物全部被迫離開了家。
草原上天天都是拖家帶口逃亡的羊群、地鼠、鳥雀、雙頭牛,一日都沒有寧靜。他們穴居兔人的窩一般都深入底下好幾米, 所以僥幸逃過一劫。
即便如此,栖息地附近的食物也全部被污染了, 他們只能背井離鄉。
“爺爺,那不是夜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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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人問。
因為他們看到一個大得出奇的人在草原上狂奔,大船一樣的腳踩在地上激起一片塵沙。
他揮汗如雨,不停向前跑去,比起來穴居兔的身高居然還不到這人的腳踝。
從精靈領地一路追着烏雲跑出來的阿布粗喘着氣,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跑了多遠,也不知道究竟到了何方。
起先,他還能勉強追逐着夜魔群,到後來他們一瞬間消失無蹤,他也最終失去了方向。阿布看不見元菱的去向,也找不到夜魔的蹤跡,只能憑着直覺,跟着動物們遷徙的方向前進。
白天他不停地趕路,無數牛馬被他撇在後頭。
晚上他就着奔流的河水喝飽肚子,躺在草地上入眠。
又一次停下腳步,阿布茫然地看着遠處煙霧朦胧的群山,覺得眼睛幹澀,他使勁揉了揉,繼續邁步。
——草原那麽大,她到底去了哪裏?
兩只穴居兔從洞裏探出頭來,小手悄悄扒開草根看向那個緩慢遠去的人影。
小兔子說:“那是巨人嗎……長得好高大,可怕,像座山!”
兔爺爺摸摸胡子:“但是看起來不大聰明的樣子。”
“孩子別怕,巨人都是笨笨的,他們本性不壞,比人類好相處多了。”說着,兔爺爺又挎着小籃子開始采集嫩草,“快些幹活,我們必須要在日頭西斜前收集足夠多的食物回家。”
爺孫倆又開始了專注的忙碌,忽然,小兔人看到自己面前的草地被一道黑影遮蔽了。
他默默回頭,看到一座人形肉山就蹲在身後,一雙‘銅鈴’般的黑眸看着自己。
小兔人:()!!!
吓到靈魂出竅。
阿布臉頰和鼻頭都被凍得紅通通的,他甕聲甕氣開口:“你們好,我要找人。”
面前的草地上,兩只小得看不清臉的獸人抱在一起瑟瑟發抖,發出尖細驚恐的叫聲。身邊還丢着一些采集好的小花朵,散發着好聞的香味。
阿布餓得頭暈眼花,下意識吞了吞口水。
一個大得如同小山的人對着自己咽口水……
小兔人直接崩潰大叫:“白花草原上沒有人!這裏只有狼,好多好多狼!我不好吃的,不要吃我和爺爺啊啊啊!”
阿布根本沒聽清這小家夥在叫嚷什麽,他撓了撓頭,又重複了一遍:“我要找人。你們有看見人從這邊經過嗎?”
雙方雞同鴨講了一陣,還是年紀大的兔人爺爺率先鎮定下來,他大着膽子上前。
“陌生的巨人啊,草原上沒有人類,但是離這裏最近的城邦是鞑靼城,那裏有好多人!密密麻麻的,恐怕有好幾萬人口!”
阿布眼睛一亮,女神大人知道草原上沒有人煙,她一定會去有人的地方!
他伏低身體仔細去看那只小小的穴居兔人:“請問,那座城在哪裏?”
兔人爺爺捋了捋胡子:“那可真是好遠好遠的距離啊,你必須穿過這片白花草原,起碼需要兩個月才能到達!”
當然,兩個月是穴居兔的腳程。
阿布露出絕望的表情:“太久了……她不會等我的。”
“有一條捷徑,但是需要翻越狼牙懸崖。那太危險了,你會死的!”
兔子爺爺雙手亂甩,“你會被大風吹下懸崖摔死,會因為抓不穩石塊掉入深淵,也可能被樹枝挂倒,直到餓死渴死在上面。”
“我不怕。”阿布咬緊了牙關,臉色煞白,但他還是堅定地點點頭。
過了一會,兩只兔人相互依偎着站在原地,看那魁梧的巨人身影逐漸遠去,消失在茫茫草原的盡頭。
“爺爺,翻越狼牙懸崖真的能快速到達人類城池嗎?”
“當然是真的。”
“他一個巨人,去人類的城池幹什麽?”
兔子爺爺眯着眼睛回憶:“我聽我的太太爺爺說起,他也曾聽說過一個主動去翻越懸崖的巨人,和我們見到的這個一模一樣,笨笨的,不太聰明的樣子。”
“那個巨人後來怎麽樣了?”
“後來呀,他成為了神明的守門人。”
……
狼牙懸崖就是在山巅的一排犬牙交錯的怪石,根本沒有下腳的地方,環境艱苦程度只會比穴居兔人說得更甚十倍。
這裏的狂風卷着碎石塊砸在身上,尖銳疼痛。
因為石塊裸露留不住植被,連生長的樹木都沒有,只有稀疏堅韌的雜草插在石縫裏,沒有動物居住在這裏,甚至連靠近的都少。
阿布站在山腰上,頭發被狂風吹得亂七八糟。他仰頭看着這座根本不可能靠人力爬過去的懸崖。
它就像一座天塹,隔開了人世和荒原。
人類的炊煙和燈火在山的那邊,冷清和寂靜在他的這邊。
阿布深深吸了一口氣,随手從地上拔了些草葉塞進嘴裏嚼着,他狠狠擦了擦臉,往山頂走去。
他越來越強壯了,他不害怕。
山越往上爬越是陡峭,到最後已經接近七十度的直角,阿布必須将雙手雙腳緊緊攀附着鋒利石塊才能不掉下去。
他身上被撕破的衣服随風飄蕩,舊傷因為元菱賜予的丹藥迅速痊愈了,只留下斑斑駁駁的傷疤。
阿布往後看了一眼,黑洞洞的深淵仿佛一張巨口。奇怪的是,他竟然不覺得恐懼。
因為此刻他的心裏滿滿的全是裝的另一個人。
手指用力扒着岩石,鮮血順着被劃破的指頭流下,年輕的巨人堅定地看着高處。
為了見到她,他充滿了力量。
“我會找到您的,我一定會……”
狂風呼嘯而過,帶着訊息去了遠方。
元菱回過頭,好像聽見了誰的說話聲,但她身後明明并無旁人。
正在思索的時候,巴頓忽然道:“找到了。”
元菱扭頭,見狼人停在一處并無特別的土坡前,附近除了一成不變的草地就只有一棵歪脖子枯樹。
她表情懷疑:“所以,你的家……就是這裏嗎?”
所以巴頓和父親過去的家:廳堂就是這片草地,卧室是那片草地,廚房是遠處那片草地,茅房就是那棵枯樹呗?
巴頓像狗一樣趴在地上仔細嗅了嗅氣味,表情嚴肅地點頭:“是的。”
“站遠一點。”
男人雙臂用力握緊樹幹,然後胳膊上肌肉鼓起,以一種匪夷所思的力道,直直将深埋在地裏的枯樹連根拔了出來,露出底下一個挖好的土洞。
巴頓将元菱以為是茅房的枯樹丢到了土坡下面,然後站在洞口用一種奇怪的眼神望着裏面。
元菱湊過來看了看,見洞裏只是埋着許多沾滿塵土的鍋碗瓢盆,另外還有幾件衣服,沒有什麽特別的。
“你在看什麽?”
巴頓似乎從回憶裏脫離,他甩了甩頭,兩只耳朵耷拉在後頭,表情有些落寞。
“沒什麽。”
他把洞裏的東西都拿了出來,挑挑揀揀,最後找出一條最完好的黃色鬥篷遞給了元菱。
她伸手抖了抖,于是黃色的鬥篷成功變成了米色。
元菱看見男人的窘迫,微笑道:“謝謝。”
巴頓眨眨眼,心裏覺得有些高興,耳朵又豎了起來。他自己則随便找了一條衣服比劃了一下就往身上套。
套到一半就停下了。
上衣還好說,解開幾顆扣子大約能湊合,但是褲子……
這是四年前、還是五幾年前的衣服了?那時候他還沒成年,現在穿起來……有點緊。
特別是屁股那塊。
他試了幾次,褲子都沒辦法成功套上。套上以後也只有兩個結果:要麽他一動不動地站着,無法行走和跑動;要麽褲子屍骨無存。
站在原地思考良久,狼人一把将衣服扒掉重新拍回了洞裏。
他回頭囑咐元菱:“你在這裏等着,我去捕獵,很快回來。”
他的話言簡意赅,下一瞬,高大的男人搖身一變又恢複了毛茸茸的巨型灰狼的模樣,快得像魔法。
皮膚變成毛皮,手指變成利爪,人的五官變成狼頭。
有力的四肢躍出山坡,很快消失在了一望無垠的草甸間。
呼嘯的風吹過巴頓厚實的長毛,他的黃眼睛眯起,兩只耳朵不斷變換着方向,敏銳的嗅覺早已鎖定心宜的獵物。
他顯然更适應狼身的形态。
人身雖然靈活,但總難以控制身體本能的悸動……
巴頓有些苦惱,就好比昨晚,他就十分想讓元菱摸摸自己的肚子,但顯然少女并沒有這種需求。
滿足女性的需求,就是雄性應該做的。
巴頓飛馳電掣在草地上,一些膽小的穴居兔被他吓得嗖嗖躲進洞裏。
打獵打獵打獵!
他現在不是獨自一個狼了,有家要養的,每天都得找到足夠多的食物才行。
巴頓完全忘了元菱一直在拒絕自己的食物。
因為養家糊口、操持帶娃,是作為昆伯勒大陸成年雄性合格的自我修養。
最近草原上被夜魔侵擾,越往北方走,巴頓發現越多動物在從南邊遷徙而來。
因此他的食物變多了。
今晚,巴頓很順利地捕獲一只肥碩的雙頭牛。他慢吞吞将咬斷了喉管的獵物拖回家,扔在土洞邊上,然後開始生撕。
元菱:所以這棵樹真的就是你家的廚房吧。
狼撕咬獵物的整個場面血肉模糊,他将牛撕成一塊一塊的,再吃掉零碎的內髒等物,随即開始卧在草地上舔爪子。
元菱看着不遠處的巨狼,眼神複雜:“閣下……平時都是吃生肉的?作為人身是也是如此嗎?”
聽見她的聲音,正在舔血的狼搖身一變又變成了半.裸的男人。
他坐在地上平靜地望着她。
而就算變成人,他的臉上、嘴邊、手上也還全都是血跡,看起來仿佛經歷了一起兇殺案。
巴頓點點頭:“嗯。”
他用胳膊擦了擦臉上的濕潤,低下頭,卻沒有再舔血了。
元菱默默看了一會,無奈地長長嘆了口氣。
“借用一下您家的東西。”
她走到那個土洞邊,小心拿出了裏面的石頭鍋碗瓢盆。
先用驅塵術将鍋子弄幹淨,然後召喚水神汲取清水。
生火、架鍋、切肉、爆炒。
一番忙碌,巴頓始終蹲在旁邊注視着,看着元菱使用魔法變換食物,将鮮血淋漓的牛肉變成了香味四溢的美味。
等到他被拉到竈臺邊,捧着碗的時候才恍然大悟:“這就是父親說的,神賜的食物!”
元菱糾正他:“不,這叫大中華炒肉。”
她将兩根樹枝塞進他手裏:“用筷子吃飯,不要用手抓。”
巴頓驚奇地看着手指間那兩根細細的枯樹枝,不清楚為什麽元菱一定要他握着這個。操縱筷子夾肉比一口氣咬斷獵物的喉嚨難多了,不過幸好他聰明,幾番實驗後就學會了。
一頓飯賓主盡歡,全部的肉都被狼人吃了個精光。
元菱表示很驚訝:她甚至都沒有放鹽!
因為飽腹的滿足,狼人的眼睛顏色加深,他又想要舔自己的爪子了。
元菱眼疾手快拿出手帕遞過去:“用這個擦擦。”
巴頓乖乖接過,把手帕放在鼻尖聞了聞,然後,他聞了又聞,甚至眯起了眼。
元菱幹脆搶過來,親手替他擦臉和脖子上的血。
手帕沾了水,濕濕的。
擦在臉上的觸感像是有人在舔,巴頓想起了小時候父親總會在進食後舔他的臉和手。
但是此刻,這種感覺又是不一樣的。
因為面前的人。
他的黃眼睛一眨不眨。
巴頓望着女性姣美的臉頰想:又來了。
人身的那種奇怪的悸動又來了。
于是他遵循本能,一把握住元菱的手,側過臉舔了舔她的指尖,溫熱的舌頭劃過細白手指,然後是掌心和手腕。
這種氣味,讓他瘋狂。
作者有話要說:
巴頓:你在此地不要走動,我去咬幾個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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