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春夢》(美強)
-於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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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一號 : 我開始作別的夢——一些小時候常常作的夢。沒有樊夢了,使我安心起來。最近幾個月每晚入睡前,我都在猜想夢中的樊夢會跟我做什麽,所以如今作回幼時常作的夢,就好似看電影太多的人忽然有兩晚不用再看電影,得到休息。我作了那個有關升降機的夢——那時我是常常作的。一個人在升降機,按下自己所住的樓層,忽然升降機一抖,人便如盛在盒裏的波子般,不能立足地面,而在空中晃了一下才落地。
升降機暗下來,只有顯示樓層數字的一欄在黑暗中發出綠光(有時是紅光,昨晚的是綠光),眨得好急,樓層數字跌到負數,或者升到百幾層,我很快就知自己在作夢。以前作此夢,我都察覺到自己做夢,但一時三刻醒不來,只會驚得想哭,想 : 怎麽又是這夢 可現在我已失去震驚的能力。
當每晚的夢逐步成真時,你會發覺自己已不知道什麽叫做恐懼。
我當然醒來了。
這天要上學,但不會見到樊夢。我上了車,靠著車窗,昏昏欲睡,就聽到手機鈴聲——我用了《陀飛輪》作鈴聲,原因是夢中的樊夢都用此曲作響鬧鈴聲。那使我多少感到自己貼近他一點。我以為是女朋友打來的——都是平時無聊才一起出街食飯的女子,大家目的一致,志在打發時間,沒有投入感情——不想接。我沒有接,等手機不再響,才翻查紀錄,發覺是樊夢打來。
樊夢主動打電話給我
我想了一想,竟從沒有夢見過這情況。『他』明顯在警告我 : 事情已超出我的預算,即使先做夢的人是我,那也不代表我掌握主權。『他』在嘲諷我,『他』先給我一切權力,讓我以為自己能為所欲為,又逐點收回,看著我一只蝼蟻掙紮,看著我做盡『他』要我做的事,於是甜蜜的感情或性愛,其本質都不是出於愛,而只是一場場經過精心策劃的表演——在我為樊夢神魂颠倒時,『他』不知在哪個角落窺伺著,看完後,叫一群同夥發表感想,然後『他』再用各種手段撮合我跟樊夢。
我們滿足了『他』的欲望,那是因為『他們』樂見一對男性相戀——出於一個莫名其妙的原因。因此,我們被『他們』看上了,『他們』不顧我們的感受,硬要将兩個不相幹的男人扯上關系,逼我們做愛,逼我們相戀,逼我們好似童話故事的結局般快樂,将我們永遠綁在一起,要我們至死不能分開。
不,我在想什麽 但真的,我肯定『他』在某個角落看著這一切發生,甚至是看得津津有味的。我該将一切告訴樊夢,來一個絕地大反撲……是的,我在想什麽 如果我真的跟樊夢好上了,就會進入『他』的圈套。
手機又響,這次我接了電話。樊夢說明來意,我就猜到他為何打給我——昨晚他應當是作了一個刺激的夢,受了太大打擊,又見今天沒有跟我一起上的課,便近乎絕望地打給我,試圖以這一點點接觸來助他擺脫怪夢。我之所以這樣猜,是因為他問了我一些十分無聊的事,那些事他不用問我也能問其他人,何況以他嚴謹的性格,又怎可能忘記交論文的日子 我冷笑,以前我和樊夢什麽也不是,現在我倒成了他心中一服靈丹妙藥。
他一問完交論文的問題,就dead air了。從他沒有挂線的行為來看,他想跟我多聊幾句,我就成全他。談著談著,我竟然約他去食午飯,而他答應了。
好了,我和樊夢單獨去食飯——這一幕我倒是夢過的,但夢中我們已是情人,想來夢中那一場食飯戲不是接下來會發生的一場。在我面前有兩條路 : 一,我裝作什麽也不知,同時找機會彌補近日失序的事(指Joe的介入、我收到樊夢電話這類在夢中沒有出現過的事),将事情導回夢中的軌跡 ; 二,我對樊夢坦白。
坦白又能怎樣 我們要成立一個研讨小組,商讨夢的起源,共同面對『他』的考驗 成立這些作戰小組固然可笑,但真正好笑的點在於我們連見那人一面也不可能——上哪兒把『他』揪出來 即使我将一切告訴樊夢,他只會覺得我和他都是受害者,從而安心下來,但要解決問題卻是不可能。我們身不由己,只要『他』還想看這場馬驑戲,我們就要竭力演出一幕又一幕的好戲。劇本在哪裏——或者有沒有這樣一部劇本,沒人知道。
這要取決接下來的那一頓飯——我要面對樊夢這一個人,看他是不是夢裏的他,再想我是否要逼自己做一個變态的奸角,去設局,然後得到他。
至此,我更覺得『命中注定』的緣分是可怕的——它是一種專權。這種所謂緣分與浪漫無關,它是由一個沒有人見過的『他』所決定。歷來經典愛情都是由『他們』主宰 : 梁山伯愛上祝英臺這個不男不女的人 ; 賈寶玉怎麽偏要愛上林妹妹,否則就意難平 無論是梁山伯或賈寶玉,大家都沒有選擇,他們的一言一行,皆出於作者決定。作者逼角色從某些行為中得到快感,又逼角色相信某些結局代表幸福 : 幸福變成一種種符號,只要有某些象徵物或象徵性的場面,就指向幸福 : 被愛人親吻會得到快樂、一個本來百般虐待女主角的男主角忽然略施溫柔,女主角就從施舍得到幸福……
沒錯,作者就是『他』,觀看文本的人是『他們』。每個人的一生都是一套劇,有些劇格外受歡迎——名人演員的劇本 ; 有些劇演出過一次,沒有什麽觀衆,如街邊一個露宿者的一生。而我的一生——我楚兆春與樊夢的關系——這可算是一個大劇本中的一個章節。這個章節必定有作者,而且作者主宰我的心意,或者這一刻我作出的反思,都是出自『他』——作者——的筆下。
如此一來,什麽是意志 什麽是個人 人的一生不是屬於人自己,人的一生是由一個或多個作者所編定的。於是,人出生不是為了追求幸福,而是幫助『他』演出一個劇本,穿上『他』的意志,做一些連自己也莫名其妙的事。
我幾乎要暈倒——那我面對的這個兩難抉擇——即得到樊夢或者向他坦白,這個決定到底是誰替我下的 又是誰在觀看我們
有沒有方法沖破『他』,自『他』手裏奪回我的人生
不。沒可能的,假定我由某個人創作出來,則我這一秒的呼吸也是由『他』主宰。一個機械人也無法殺死制造他的科學家。一個角色又如何能夠殺死作者
既然如此——我是不是可以得出這個結論 : 我所做的一切行為,都出於『他』的決定及意志,因此我是無辜的。我不需要負上任何責任。樊夢沉醉於肉欲中,也無需負任何責任。我們只是被觀看的對象,只是『他』生産出來的物件,則我們就算做出任何事,壞的也不是我們,而是創造及觀看這些東西的『他們』——『他們』的道德觀。
那麽,是誰決定『他』的意志 是誰決定『他』創造出我們
我暫時松一口氣。我想,我知道我要怎樣做了。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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