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二)嫌疑人1
李大媽的證言,有一個問題。
她說“白景皓”袖口讓血染紅了一大片。
為什麽單單是袖口?
如果對着被害人全身上下捅了二十多刀,從主卧一路折騰到玄關,搞得房間裏地上牆上到處都是血,兇手按理說也會渾身上下沾滿血跡才對。對一個渾身是血的人,單單把袖口有血這件事拿出來說,就非常匪夷所思。
她會特意提起袖口被血染紅,說明“白景皓”當時,身上其他地方都沒有血跡,至少沒有明顯的血跡。李大媽在說他穿了一套白色的運動服時,沒有再提起運動服上有血跡,也從側面證明,當時那套運動服大體上還是幹淨的。
假設“白景皓”在殺害“白啓紋”之後,無論出于什麽考慮,想要換一套幹淨的衣服,此時就必須放下刀洗掉手上的血跡。而且這樣的話,新換的衣服袖子上又沾了血就不合情理。
唯一的解釋是,他之前就穿着這套白色的運動服。他可能确實刺了“白啓紋”,也可能沒有,而是拿着刀做了尚不得而知的某些事,使手和袖口染了血。
不過,“白啓紋”身上那些引起大出血的致命的傷口,不可能是他刺的。
我把全身的重量都靠在轉椅靠背上,舒展四肢伸了個懶腰。
李桂梅或者是在說謊,或者沒有說謊。
但無論如何,我到現在幾乎可以确定,這案子不是表面上看起來的這麽确鑿。
“白景皓”可能是從犯。那樣的話,兇手就不只一個。
他也可能對“白啓紋”的死全不知情,拿刀做了無關的事。那樣的話,兇手就另有其人。
考慮到他被捕之後不發一言的态度,這兩種可能性都很高。
他在掩飾什麽?
什麽事?還是,什麽人?
我躺在轉椅上,從案卷中抽出那張嫌疑人的照片,放到離眼睛很近的地方,盯着瞅了半天。照片裏的孩子顯得有些疲憊,但并不萎靡,一雙漆黑的眸子清澈鎮定得很。瞅得久了,便覺得他眉眼之間好像有股氣勢,不露鋒芒,卻能感染人。
這是一種有故事的人的眼神。
我長長地舒了口氣,覺得思路無比清晰。
要搞清真相,果然得見見這個“白景皓”。
我把犯罪現場和屍體的照片和勘驗筆錄都掃描了,把案號和人名蓋掉,發了封郵件給刑偵的老師,只說是實習時師父出題考我,我跟他意見不統一誰也無法說服誰,請老師大概畫個像,我們好看看到底誰對。刑偵這門課雖然開在法學院,這位陳老師卻是外聘的資深刑警,一級警督,有二十年的辦案經驗,請他畫像應該絕對信得過。
陳老師講課幽默風趣,案例豐富,給分又厚道,在學生中非常受歡迎。想當年選課時我費了老大勁才擠進去,結果一個學期聽得雲裏霧裏,筆記裏盡記了些案情八卦。多虧課後給他發過郵件,現在地址簿裏還留着他的郵箱。
發完郵件,我稍微整理了一下桌子上攤開得亂七八糟的案卷,按頁碼排好摞成一摞。剛做完就見郵箱有了新郵件的提示,是陳老師的回複。我在心裏感嘆搞實務的人辦事效率跟學院派就是不一樣啊,這要是發給院裏那些老學究,兩三天內能收到回複還要算運氣好。
陳老師的郵件很簡短,只有一行字:
“激情殺人,熟人犯罪可能性高,綜合作案手法和現場情況推測,兇手為女性,中等身材,偏瘦。”
大部分跟我想的差不多,如今老師也這麽說,就坐實了我的這些想法。正想給老師回複一封郵件表示感謝,收件箱竟提示又有一封新郵件。
是陳老師的第二封回複,同樣只有一行字:
“我知道這個案子,亦覺蹊跷。你師父若有意調查,我可以聯系看守所讓你們見到嫌疑人。”
我死死盯着這句話,心髒一陣狂跳,頓時有一種作弊撞槍口上了的感覺——要打比方的話,就是你在網上百度來一篇出處不明的論文複制粘貼好幾大段到自己的論文裏,本以為做得神不知鬼不覺,答辯時主審老師先評價了幾句文章可圈可點總體還不錯,然後接着說:“你複制粘貼那篇是我寫的,已經修改出版了,修改之後很多觀點比原版更成熟,你有興趣我可以送你一本。”
弱爆了啊!蓋案號改名字這種小把戲,簡直弱爆了!我的臉火燙火燙的,恨不得能馬上有塊豆腐,好讓我一頭撞死。
羞愧歸羞愧,陳老師提到可以見到嫌疑人,對我實在是大大的方便。這案子現在還在審查起訴,按程序走的話要提審少說得再等個把禮拜,而且又不是師父負責,到時候根本輪不到我一個小小的實習生露臉。
俗話說,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我當然不會因為花招被人識破覺得無地自容就放過這種天上掉下來的驢肉火燒,趕緊給陳老師回了個郵件,說希望盡快見見嫌疑人,如果可以的話今天下午最好不過,末了還留了我的電話。
又等了5分鐘,陳老師的回複就進來了,還是一行字:
“下午1點半,到看守所找吳桐警官。”
我心裏一陣暗喜,沒想到機會來得這麽快。低頭看了一眼手表,已經12點半了,連忙又到師父辦公室從正本案卷裏偷出那張提押證,收拾了一下東西,給師父發了個短信請了假,出門奔看守所而去。
等我在出租車上坐穩之後才收到師父的回複:“這麽着急回家娶媳婦嗎?別耽誤正事。”總覺得其實師父是希望我去查這件事的,他這種神神秘秘的态度實在很奇怪。我也沒多想,只回了一條:“放心吧。”
到看守所的時候正好1點半,我跟門口值班的說找吳桐警官,他打了個電話,告訴我在大門外等着。等了能有20分鐘總算出來一個人,看着很年輕,比我大不了幾歲,一身警服讓他穿得透着一股痞氣,見了我說:“吳警官不在,你有什麽事跟我說吧,他交代過了。”
我從包裏拿出學生證和檢察院的介紹信給他,說明來意。他掃了幾眼,道:“怎麽就你一個實習生自己過來?”我随口扯了個謊:“我師父下午要開會,他覺得這件案子有隐情,就讓我先來問問試試看。”
“能有什麽隐情?這不是板上釘釘的事麽?”他轉身示意我跟上,“按規矩不能一個人單獨訊問。”我一邊過好幾層安檢一邊陪笑道:“我這不是給我師父打個前哨麽。這都是板上釘釘的事了,您看我一個實習生還能問出點啥來?也就走走形式回頭跟我師父好交代。您要不放心您在旁邊看着?”他瞟了我一眼,好像覺得應該看着,又嫌麻煩不願意趟這趟渾水,沒再說什麽。
他讓我在訊問室等,我一個人又等了差不多半個小時,才見警察押着那個叫“白景皓”的孩子進來。我第一次見到真人,這才發現孩子其實長得很高,15歲的年紀約摸着能有1米75,雖然消瘦骨架卻挺拔,有些肥大的號服也沒讓俊朗的身材有半分失色。之前看照片只覺得他面容秀氣,現在看來,真是個帥哥坯子。我想起李大媽的證言裏提過白家孩子讨人喜歡,心裏不由一陣唏噓:啧啧,小夥生得這樣姿勢,大媽怎麽能不喜歡喲?
他還是照片中那樣30度下垂着視線,一臉淡漠,眼神卻在看到我的時候閃過一絲驚訝。這眼神倒讓我也一愣。
因為是惡性暴力犯罪,孩子身上帶着戒具,押解的警察等他在我對面坐下,把椅子上的橫在腿上面的橫梁鎖上,為他卸下手铐就出去了。帶我進來那個人坐到我旁邊,“你問吧,不過我先告訴你,這小子嘴硬得很,什麽都不會說的。”
聽他這話我不由得一陣心寒。公安審犯人時那些小動作早就不是什麽秘密了,孩子一直一句話不說,估計吃了不少苦。幸虧這案子靠人證物證也夠定案不用指望口供,不然他肯定更不好過。
可話說回來了,既然不用口供也夠定案,他既不為自己辯解,又不招供少受罪,到底是想幹什麽?
我擡眼看他,發現他也正看着我,眼神仍是那樣淡漠的,看不出情緒。跟我視線相對也沒有閃躲,我們就那樣直直對視了半天,我被他看得有些發毛,慌忙低下頭。
“你叫白景皓?”訊問嫌疑人之類的事情之前跟着師父觀摩過幾次,不過師父一向不拘小節不足效仿,我滿腦子回憶着法條的規定,總之先問明身份吧。
過了30秒對面還是一點動靜沒有,我忍不住擡頭看他,發現那孩子仍是直勾勾地看着我,動也沒動,沒一點要開口的意思。
“咳——”坐在我身邊那個人忍不住笑出聲來,笑到一半覺得不妥,換成一聲咳嗽加以掩飾。我微微皺了皺眉。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剛剛開這篇文就收到申請的學校的最後一封拒信,所以今年申請正式全軍覆沒,明年沒書念了,打算開始找工作
不過既然開了文我還是會堅持寫下去,現在心情好複雜_(: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