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一樁疑案
大三那年暑假,我在市檢察院實習。
基本上除了家裏早有安排的,其他人就算大學這幾年過得再混,到這節骨眼上,總要随大流開始緊張起前途問題。等九月開學,校招就會鋪天蓋地砸過來,這個假期做了什麽,在很大程度上直接決定畢業之後的第一份工作。
毫不謙虛地說,我就是那些随大流緊張起來的人之一。
檢察院的實習實在算不上太好的機會,錢很少,工作又辛苦,中級檢察院說低不低說高不高,寫進簡歷裏面大概率也是雞肋。
唯一的好處,往好聽了說,就是可以結結實實體驗一把懲惡揚善的快感,親自扮演把壞人繩之以法的英雄,讓從小被電視劇熏染得爆棚的正義感能有個口子發洩發洩。
往難聽了說,就是能近距離見些最真實的陰暗、血腥。這是多數像我這樣的在和平年代遵紀守法的小市民,一輩子都沒機會碰的。
從某個層面上講,這也是一種快感。
傳奇色彩說說而已,當不了真。所謂檢察院,大部分的時候,也不過是朝九晚五。一個小方格的辦公桌,理卷、寫文書、做筆錄,外加三天兩頭加個班。
帶我的師父姓侯,檢委會成員,是在全院排得上號的人物,行事卻非常特立獨行。他嘴邊永遠留着一圈胡茬,不是有意蓄起來的,倒像三五天沒刮胡子的狀态,髒兮兮的。說他懶得刮胡子又冤枉了他,因為那一圈胡茬從來都是那麽長,顯然有按時修剪。我真想不透,他到底怎麽做到每次都能留下一些,這明明比全刮幹淨難度高得多。才三十冒頭的年紀,由于那一圈胡茬,搞得好像老了至少十五歲。
師父有一口極重的東北口音,連我這個土生土長的東北人都花了三五天才逐漸适應。跟他出過兩次庭,聽着他用說相聲一樣的語調發表公訴詞參加庭辯,還表情嚴肅氣勢逼人,我總覺得額角一陣陣隐隐作痛。
他不動筆,文書一向列個提綱甩給我寫。這對毫無經驗的我來說是個大難題。等我忐忐忑忑地交上去了,人家反而看也不看,法庭上照例能口若懸河清清楚楚掰出個一二三來。法條記得比我這剛考完刑法和刑訴的學生還要熟,不服不行。
相處久了,心裏對他也就不由得多了點信任和敬意。
那天早上我剛到辦公室,師父就把一本案卷丢到我桌上。“檢委會讨論一周了,嫌疑人和被害人身份都不明。”
我想都沒想就順口答道:“退回補偵啊。”
師父搖了搖頭:“補偵了兩次,什麽都沒有。唯一的證據是鐘點工保姆的證言,說被害人和嫌疑人是父子,案發當天她去打掃,進門的時候看見爸爸渾身是血倒在門口,兒子手裏拿着刀,站在屍體旁邊。”
“這不是現行犯麽,還有什麽可查的?”我拉開椅子坐下,開始翻那本案卷。據保姆說,犯罪嫌疑人叫白景皓,15歲。被害人是他的爸爸,叫白啓紋。案發地點是他們家中,但現場沒有任何能證明身份的文件,連派出所的戶籍檔案也查不到這兩個人。
“黑戶啊,有點意思。”我明白了師父的為何說身份不明,點了點頭。
從照片看,“白景皓”是個秀氣的男孩子,皮膚白,面容很幹淨。很難想象這樣的孩子會是暴力殺人犯。照片裏的他微微低垂着視線,我只覺得那雙眼睛出人意料得淡薄,竟忍不住多看了幾眼。
“更絕的是,這孩子從被捕到現在幾個月了,無論警察怎麽問,愣是半句話都沒說過。”
“不是啞巴?”我繼續翻附卷證據,發現果然訊問筆錄都是空白。
再往後就到了現場勘驗筆錄。白家住的是現在很流行的一百米左右的小戶型,兩室兩廳,進門有段很短的玄關。從主卧到玄關一路到處都是被害人的血跡,顯然被害人是在卧室被刺後想要逃出來,最終倒在門口。看到血跡的分布,我吸了口氣,隐隐覺得有些不對。
後面的屍檢報告更證明了我的直覺。“白啓紋”被捅了二十二刀,傷口遍布全身,慘不忍睹。我翻來覆去研究了半天那些傷口的照片,越看越覺得奇怪:“師父啊,按我刑偵課上學的,這手法像是女人做的啊。”
師父盯着我看了幾秒,忽然狠狠彈了一下我的腦袋。“你們這些大學生,現在上課學的都是些什麽玩意。”
我疼得一縮脖子,捂着額頭揉了半天,剛想抱怨,擡頭就發現他正笑着。我這才反應過來。師父是老江湖了,就算幹的不是刑警,這麽多年命案肯定經手過不少。我這半吊子都看得出的東西,他不可能看不出來。
問題恰恰就在這裏。畫像說兇手是女人,證人證言說兇手是個15歲的男孩子。就這麽一條證據,畫像又和單一證據不符,到底應該信哪個?
檢委會讨論了一周,原來是這個原因。
這幾乎就是現行犯,對刑警而言,算重案不算疑案。對檢察官和法官卻是最棘手的情況。證據看起來指向性很強,但渾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冤案的味道。要真判了,指不定哪天就冒出個真兇,到時成了錯案,上頭追究起來,所有牽扯到的人都不好交代。
何況嫌疑人還是未成年人。進了監獄,又是殺人犯的罪名,這可是耽誤人家孩子一輩子的事。
我問師父:“那這案子現在怎麽辦?”
師父嘆了口氣,“現在這樣只能起訴。而且如果沒有新證據,八成會判有罪。”
我點頭。畢竟畫像不是證據,定案肯定不能拿畫像來說事。按現在的證據,也只能如此。
只是……
翻回前幾頁那張嫌疑人的照片,我看着孩子幹淨而稚嫩的面孔,心中有些不是滋味,半天才說:“他一直什麽也沒說,是不是受刺激太嚴重了?我們應該見見他,好好開導開導,說不定能問出什麽來。”
師父撇撇嘴,一擡手合上案卷,拿起來夾在腋下。“你小子還看上人家了?總之這案子不歸我管就阿彌陀佛土豆炖大蘿蔔,趕緊幹你自己的事。”說完就轉身進了他的辦公室,也沒關門,我聽到“哐當”一聲,估計是把那本案卷随手扔到桌子上的聲音。
我對着他辦公室的門做了個“我擦”的口型,心說:“不歸你管你給我看幹嘛?逗我玩麽?”
一上午過得渾渾噩噩得,滿腦子想的都是這個案子。我總覺得這事不能就這麽算了。熬到午休,便趁師父去吃飯時,溜進他屋裏把案卷偷出來,拿到複印室去又印了一份。
到院外的小館子随便打包了一盒蓋澆飯。我開始一邊消滅午飯一邊仔細研究複印來的案卷。
最主要的證據只有保姆的證言這一份。保姆名叫李桂梅,1960年生人,從名字到年紀都給人感覺是很典型的家政大媽。據她所說,因為還要在家帶小孫子,她不當全職保姆,只做兩三份鐘點工的工作。她是一年前在報紙上看到白家請鐘點工的廣告的,見了面覺得錢給得大方,老板很和氣,就接了這份活。一年中她周一到周五每天下午去白家給父子倆做頓晚飯,順帶打掃一下房間。白家小孩不愛說話,總是安安靜靜的,但很有禮貌,挺讨人喜歡。這次出事之前,一直沒覺得他有什麽奇怪的地方。案發當天她照例去打掃做飯,一開門就見到老板全身是血倒在門口,孩子手裏拿着刀在旁邊站着,她吓得魂都沒了撒腿就往樓下跑。直跑出那棟樓幾百米,有點跑不動了,見那孩子也沒追出來,才打110報了案。
等問到老板在哪上班孩子在哪上學,她就完全不清楚了。還有兩份鄰居的證言,說幾乎沒跟白家人照過面,不知道是什麽時候開始住在這的,案發當天也沒聽到任何奇怪的聲音。
全看完之後,我更覺得這事不靠譜。白家父子倆從姓名到行事作風,到案發當天的情況,全憑李大媽一個人一張嘴,想怎麽說就可以怎麽說。雖說大媽不至于故意忽悠警察,但難保沒些岔子或者隐情什麽的,要憑這個定案,放誰那誰心裏都得沒底。
我扒了幾口飯,把李桂梅的證言又從頭到尾看了一遍。這次卻讓我發現了端倪。
錄口供的警察請她詳細描述一下開門看到的情況。她說看見“白啓紋”趴在門口,頭沖着門,渾身是血,身下也有一灘血,她往裏看了一眼,屋裏地上和牆上到處都是血跡。“白景皓”站在“白啓紋”旁邊,右手拿着一把菜刀(說到這裏她補充道:白家有一把雙立人的洋菜刀,據說挺貴,快是飛快,但分量太輕,切菜時用着還不如市場上買的十幾塊的順手),刀上也是血,他手上也是血,袖口讓血染紅了一大片。警察就問她那天“白啓紋”和“白景皓”都穿了什麽衣服,她說“白啓紋”身上血太多她沒看清楚,“白景皓”穿了一套白色的連帽運動服。
我往後翻去看物證的照片,兇器還真是把雙立人,Pollux系列主廚刀,型號30721-200。屍檢報告說,這把刀跟“白啓紋”身上所有傷口都能吻合。刀柄上提取到了“白景皓”的指紋,沒有其他指紋。
——一把随時都在用的菜刀上除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紋以外,沒有其他人的指紋,我說,這事還能假得更露骨一點嗎?
想到這裏,我竟隐隐有些反胃。盒飯還剩一半,勉強再吃了幾口,愈發不舒服起來,索性就都扔了,又接了點熱水,給自己泡了杯茶喝。
李大媽的證言,有一個問題。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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