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春風催促着萬物起死回生,對于朝氣蓬勃的年輕人們來說,春深,夏至,暮秋,冬寒,都是記憶中風和日麗的一天又一天。偶爾風馳雨驟,依舊不影響他們陽光燦爛,萬丈光芒。
琴行門口的大樹冒出了新芽,嫩綠的小葉片飽含露水,還不能遮蔭。程今和丁一依然坐在樹下練琴,手也比剛來的時候靈活得太多,只不過從兩個人變成了三個人。
丁一左看一眼右看一眼,推了推右邊的人,“你坐過去一點,擋住我的手了。”
“我不湊近點你怎麽教我?”蘇北言無賴道。
“……”她也不知道,蘇北言有什麽想不通的非要來學吉他,就他那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勁兒,丁一都替他心疼錢。
果然,練了還不到半個小時,他就罷工不敢了。
抻着懶腰,語氣慵懶的說:“不行了,我要去抽支煙醒醒瞌睡。”
沒錯,比起吉他他那只手更适合拿煙。
程今跟他一起蹲在路邊一番雲蒸霧集,丁一在一旁一邊練琴一邊聞二手煙。
“太難了,”蘇北言無奈感嘆道,“吉他太不适合我了。”
“确實不适合,沒事幹的話趕緊去找個班上。”
蘇北言回過頭來剛想和丁一說道幾句,突然發現煙是朝她那邊飄的,于是默默地換了個吹不着她的地方蹲。
程今說:“要不你換一個樂器試試,換個鼓啊,鍵盤什麽的,我們還能組個樂隊。”
組個樂隊四個字像一個平地驚雷,炸的蘇北言忽而跳起來一拍大腿,興奮道:“哎,對呀,我怎麽沒想到。”
他在原地轉來轉去,嘴裏念叨着:“讓我想想,讓我想想……我換個什麽呢?”
“啪!”他一拍手,眼裏閃着光,篤定的說,“我可以換貝斯,我有吉他的基礎,換貝斯最合适不過了。”
“可以。”程今掐掉煙,一本正經地說:“那咱們就組個樂隊。”
“那誰主唱?”蘇北言問。
“程哥!”“丁一!”
丁一腦袋還沒從組樂隊那個話題緩過來,又遭一記重擊。急忙擺手:“不不不,我不行,程哥做主唱吧還是。”
“行,無所謂,主唱是誰都沒關系。那就還差個鍵盤和鼓手。”程今若有所思。
“上哪兒找?”丁一問。
“簡單,明天回學校問問就行,多的是。”蘇北言說。
“真要組?”丁一猶豫的問。
倒不是不想參加,而是一切來得太突然了。就像當初說學吉他,一句玩笑話就真的實現了。但組樂隊畢竟不是小事,決定了之後,要做到,要做好,要成功是很難的事,還有很多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比如技術,比如天賦,比如……
“确定要組!”程今打斷了她腦袋裏的胡思亂想,他眼睛裏閃爍着堅定的光芒,那語氣,那神情,似乎他決定的事就不可逆轉。
丁一還想說什麽,最終還是沒開口。
“我特別想組樂隊,”程今看着她的眼睛說,“丁一,你可以做我的吉他手嗎?”
可以,可以的。
他沒有問你想組樂隊嗎?或者你願意跟我們組樂隊嗎?他說的是:你可以做我的吉他手嗎?只做我的,只為了我。
“好!”丁一目光如炬,眼裏的堅定不比他輕。
好!不是為了樂隊,只為你。
不到一個星期,樂隊很輕易的就招滿人了。
鼓手是丁一程今的同班同學,叫王子勝,個頭大,皮膚略黑,五官不怎麽精致,粗狂豪放一派。但性格卻和長相完全相反,溫厚愛笑,但話不多。
鍵盤手是蘇北言的同班同學,叫楊岱,這個人在同屆的學生裏很出名,因為長得好看。皮膚白,雙眼皮,高鼻梁,小臉薄唇,溫文爾雅,謙謙公子一派。
人好看手更好看,比女生的還要纖細柔長,指甲白淨圓潤,完美的彈鋼琴的手。
五個人再加一個林輝,坐在操場邊的長廊,開始了第一次談話,也是第一次集體見面。
“我突然不是太想和你們一起出道了。”丁一仰天長嘆。
“怎麽說?”程今問。
丁一雖然不想承認,但還是無奈道:“別人會覺得是我高攀了。”
蘇北言看着她愁得像吃了苦瓜一樣的臉,笑道:“那倒是,畢竟這是事實。”
“蘇北言你皮又癢了?”丁一作勢撸起袖子就要撲過去,被程今一把拽住了衣領扯回來。
“好了,女孩子就要有女孩子的樣子,你看你,一天天咋咋呼呼的。”
“哦。”丁一乖乖的坐回位置,心裏莫名有些失落,看蘇北言在對面得意的吐着舌頭恨得牙癢癢。
“喲,哭,哭出來吓我。”蘇北言搖頭晃腦做着怪表情,故意激怒她。
丁一又氣又委屈,剛被喜歡的人說不像女生,蘇北言還要來招惹她。
“行了,談正事呢。”程今看了兩人一眼,眼裏有些許警告的意味。
衆人都不說話了。
“樂隊得起個名字,大家都想想。”程今說。
“C D S W Y。”
五張如同複制粘貼一樣的疑惑臉看向丁一。
“什麽意思啊?”蘇北言問。
“我們幾個人的姓氏首拼啊。”
“切~”蘇北言嗤之以鼻,“太草率了。”
丁一翻了個白眼,“你厲害,你說。”
“有一個叫黑豹,我們叫,白狼!”衆人一片唏噓。
丁一确定了他眼裏是認真地神色,吐槽道:“你怎麽不叫灰太狼呢?那有筷子兄弟我們是不是也能叫勺子姐妹啊?”
“都不行。”程今說。
“叮鈴鈴鈴……”恰好這時響起了上課鈴聲,所有人都站起來朝教學樓走去。
楊岱用他一貫溫溫和和的語氣說:“先回去上課吧,大家都想一想,下課做決斷。”
衆人異口同聲道:“好。”
老張腳底生風大步跨上講臺,運氣開口,那聲音說是在世獅吼功也不為過。
“上課!”
“起立!”
“老師好!”
“同學們好,打開課本,今天我們要學習新的內容,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
語文老師在講臺上侃侃而談,時不時拿起黑色的保溫杯小酌一口,又繼續說。談吐之間盡顯學海之浩瀚。
丁一拿了一張紙,把自己想的好幾個名稱都寫上去了。F5,少年,陽光……
怎麽挑都沒有一個滿意的。
“好,大家看這一句,我在這裏也并不想對于送去再說什麽,否則太不摩登了。摩登什麽意思啊?我們看一下注釋。”
跟着思路走的同學立馬讀出來:“現代,時髦的意思。”
老張滿意的點點頭,“對了,就是這個意思。”
現代?時髦?摩登?
丁一翻看着書,“摩登”兩個字映入眼簾,大筆一揮,把摩登兩字畫在圓圈裏。
就它了!
下課鈴響起的同時,程今興奮地問:“丁一,你想好了沒?”
“我剛剛想了幾個,都不滿意。”
丁一正猶豫要不要說自己最後的結論時,程今急切地說:“我想到了,我覺得剛剛老師講的有一個詞可以。”
丁一驚訝笑道:“難得你還聽課了,真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他翻開丁一的書,手指在丁一勾畫的那個圈上。
“摩登。”程今鄭重其事地說。
“那麽巧,我也喜歡這個。”丁一內心一震,為自己和程今的心有靈犀而感到開心。
事實上,當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發現一點與他的共同點,都會覺得是上天注定的緣分。于是你更用心的去喜歡,想要做到兩個人百分百的契合,以此證明你是最适合他的不二人選。
“那就這個了。我去跟老蘇他們說。”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