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紅色狂想(2)
想象,想象一直跟着我,有生以來它就跟着我,好像它就是我。它讓我成為一個富翁,一個國王,一個上帝。
在我的那個國度,住滿着善良友好的小朋友,他們和我握手,擁抱,我們問好,笑。從來沒有争吵,絕對沒有打架,他們都不知道打架是個什麽古怪的東西。他們不懂是非和嘲笑的,他們從來都是呵護幫助弱小的,那些小朋友,說着文明的話,穿着整潔的衣服,經常拉着手一起跳舞,還有唱歌。
在我的那個國度,孩子們總是和爸爸媽媽住在一起的。那些爸爸溫和,有文化,不會整天用粗口罵人。他們是坐在凳子上吃飯的,而不是蹲在高高的長凳上吃。那些媽媽溫柔,親切,她們絕不會動辄發怒,一發怒就咬牙切齒地罵孩子,她們懂得擁抱孩子,也懂得親吻孩子。他們都不會罵小孩,也不會打小孩,也不會大聲吆喝小孩,命令小孩,他們不會像國王和王後一樣統治那些總是瑟瑟發抖的孩子。那些小孩什麽都敢說,他們膽子很大,從不膽怯害怕,從不戰戰兢兢的,就算一個人在黑暗的地方也不會怕得發抖的,他們不用到處去找爸爸媽媽,他們知道爸爸媽媽一直就在身邊。他們膽子很大,什麽都敢問,問什麽大人都不會罵的,不會笑的,大人不會拿某個小孩當成笑話,在大庭廣衆之下取樂,他們不會笑那些愛臉紅的孩子,不會把他們笑到想鑽到地洞裏去了還在笑的。
那個國度,會有早餐吃的,一天吃三頓而不是兩頓。也不會整天就吃番薯芋頭和青菜,那裏有肉吃,不是一個星期才吃一次,是天天都有得吃的。也不是天天就吃肥豬肉和那些多刺的魚,是可以吃到雞肉和鵝肉的,我們養的那些雞和鵝不全是拿去賣掉換鹽巴火柴的。那些小河裏的螞蝗不見了,不會再有一把一把的螞蝗來吸我們的血,鑽到一些女人和女孩的長發裏耳朵裏**裏長出一窩一窩的螞蝗家族來,不會再有因為這樣而讓女人和女孩送命的事。那些小河裏,水溝裏,游着很多小魚小蝦,沒有誰來一下子把它們打光回家吃掉的,它們可以慢慢長大,輪流着長大,所以不是一兩個月才能抓到幾只蝦的,應該一兩個星期就能抓到。每個人都能抓到,每個人都能吃到,不用偷,不用搶,小朋友不會因為這個打架的。對,他們都不知道什麽叫打架。
在那個國度,我也有白鞋子穿,有完好無損的涼鞋穿,有裙子穿,我也能留頭發,女孩子都能留長發紮辮子,披散頭發也行,也不會被人罵成是發騷的瘋子。女人和女孩的頭發也不會總是長虱子的,它很幹淨很清爽,這個世界都很幹淨很清爽,不會再亂七八糟髒兮兮的。我們的口袋偶爾也會有點錢的,見到特別喜歡的東西也可以買一點的。比如有餡的大肉包,兩毛錢一個,應該可以一個月買到一個吃的,而不是到了每年生日的時候才能吃一個。比如彩色的橡皮,五分錢一個的,一個學期就能買上一個。
是的,口袋會有點錢。
如果這樣,我就不會做賊了,我做了一次賊的。可是做一次跟做幾十次幾百次一樣,都叫賊,都是在偷。我做賊了,我做夢都想着口袋裏能有一點錢,一分兩分也行。我偷了他的錢,我爸爸的朋友的兒子。他跟我一樣大,他很大聲地對他爸爸媽媽喊:我撿到一毛錢啦!在外面的建築工地那些亂石堆裏,我撿到一毛錢啦!一邊喊着一邊就揚着手上的那一毛錢,那張紙好舊好舊,但是在窗外射進的陽光裏發着光,四邊都發着光。我就死死地盯着他的臉看,盯着那一毛錢看,我忘了我是否咽過口水沒有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看是絕對沒有疑問的。那天晚上,在爸爸朋友的家裏,我偷了他的錢,那一毛錢。我像電影裏的那些壞蛋,那些偷偷在深夜殺人,悄悄往昏睡的病人身上注射毒液的壞蛋,那些在半夜裏進行陰謀活動的特務。我屏住呼吸,輕手輕腳地,偷了那一毛錢。我忍不住,我實在忍不住了,老師的話爸爸的教導還有英雄人物的光輝形象全不起作用,我被那個**那種意念牢牢抓住了,它牽制着我的思想,已經牽制了一整天了。尤其是,那是撿來的,還是在亂石碓裏撿來的,是意外得到的,那也不算是他的,它應該也可以是我的,只是它被他而不是我看到了,被他而不是我帶回來了。我現在只是把它再“撿”到“帶”到我的口袋裏……但我那還是叫偷,我把這偷竊行為記了幾十年,它還要伴随我一輩子,它告訴我,我曾經也是個賊。做賊是多麽羞恥的事啊。
妹妹也是一個賊,她偷同學的橡皮,鉛筆,還有頭帶,她還撒謊。爸爸和媽媽都為此打她,打過好多次,一邊罵一邊打,打得棍子呼呼地響,打得妹妹的皮肉噼啪地篤篤地響。可是妹妹還是偷,後來爸爸就說,我要把你賣掉!不要你!不要一個做賊的女兒!賣掉你!
姐姐也是賊,姐姐偷家裏的花生和黃豆吃,還興致勃勃地把它們炒得香香的,熱熱地裝滿了口袋,跑到外面一邊玩一邊吃,嘴裏發出咯啰咯啰的聲音,口氣都是香噴噴的。姐姐也挨打,被媽媽拿着竹耙子打,姐姐就蹲在地上像只青蛙一樣一邊跳一邊喊:我再也不敢啦!再也不敢啦!
我就在旁邊默默地看着她們被打,我也是賊,我是藏起來的賊,沒有人發現我,可是妹妹和姐姐被發現了,我也不再偷了,可是妹妹和姐姐還在偷。
我的國度,我的國度是沒有偷這個字的。在那裏,我的妹妹不會比我還窮的,我的妹妹至少能穿破爛的涼鞋,而不是光着腳上學,我的妹妹偶爾也能坐汽車去走親戚,而不是每次都被留在家裏和外婆一起“看家”。我的妹妹不會再睜着無辜而倔強的眼任由爸媽打罵。
對,媽媽的口袋也是有點錢的。因為有了點錢,媽媽就不會一天到晚在田裏忙了,不用為了種田插秧,種菜養豬賣雞賣鵝,去修水庫打山草而沒時間睡覺了,不用因為這些而變得暴戾無常了,不會随手掄起手上的棍子,扁擔,鋤頭,就往我們身上打了,也不會臉色一變手一擡就在我們頭上賞一個哐哐響的“五指菱角”了,我們的頭皮也就不至于馬上聳起一個青紫的大包一個星期都消不掉了,也不會猛地在我們的腿上胳臂上使勁一擰,不會再在我們的腿上胳臂上留下淤青的一大塊了。媽媽口袋裏有了一點錢,可能也會擁抱我們的,可能還會親吻我們,媽媽親吻孩子也不再只是電影裏故事裏才有的事了。
在我的國度裏,萬物都是有生命有情感的,都是靈氣又美麗的,它們不會無端端被損壞,被折斷,被砍掉,被殺死,被燒掉。不會動辄被賣掉,被罵成是畜生,被呵斥着趕走,被抽打着取樂,被變成詛咒人罵人的口頭禪,髒話。我的國度裏,它們都會說話,都有思想,都會哭,會笑,它們跟我一樣,是有靈魂的,我們是一家的,是親人,相親相愛的親人。
在我的國度裏,總有許多愛,許多許多的愛,我愛着,非常非常美地愛着,我也被愛着,很真實地被愛着。
我想像,我的國度那麽美,我沒有理由不想像,沒有理由不耽于想像。只是我的想像變了。以前渴望的是和風細雨,現在要的是狂風暴雨,以前渴望陽光雨露,渴望照耀和生長,現在要戰争與殺戮,要爆裂和死亡。
那個春天我和溫子晴一起跑到街上,我買了一雙男生的涼鞋,我說,穿男生的鞋子好舒服,可惜弟弟的那雙已經缺了一塊了,我要買一雙屬于自己的男生的鞋子。賣鞋的女人驚愕地看着我,溫子晴站在一邊捂着嘴巴笑。後來,全級的同學都看到了,都呵呵地笑。我就穿着那雙舒坦的男孩涼鞋,穿着爸爸的褲子和上衣,在那個多雨的春天和夏天沖進了雨幕,在電閃雷鳴狂風暴雨的時候想都沒想就沖進去了,我很快樂,非常快樂,當我渾身濕淋淋滿身滿地流水地站在家門口的時候,我開心得要死。我沒感冒,我竟然沒生病,我就想淋得更厲害些,一定要淋到生病,生一場大大的病,病到快死掉才好。
我淋雨,還長久地站在窗邊和陽臺上看雨,看雨放肆地縱橫地奔流,像饑不擇食的猛獸似地沖進所有溝渠、洞穴和縫隙,我大聲地朗誦着泰戈爾的《暴風雨》:
暴風呼嘯着尋釁滋事,烏黑的雲團翻越落日的彩牆,須臾間沖到外面。
仿佛天空的象廄着火,那頭因陀羅的坐騎、生得黎黑的幼象,甩着象鼻嘶叫着奔馳。
黑雲映射的紅光,像它傷口湧流的鮮血。
閃電在雲間跳躍,揮動寒光閃閃的巨钺;地平線噴發着雷鳴。
西北邊的芒果園裏傳來粗重的喘息。接踵而來的是昏暗和嗆人的塵土,枯枝敗葉滿天飛舞。堅硬的沙粒打得臉生疼。
天空像着了魔。
……
十七歲的時候,我總在渴望風暴和電閃雷鳴,渴望被撕碎被毀滅。我體會着撕碎與毀滅的極大快樂。
雨後有彩虹,雨後的空氣帶着泥土的氣息,雨後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重新呼吸。溫子晴曾經很喜歡郭沫若的詩,我也是,我們喜歡他像個瘋子似地**澎湃地大喊大叫。他的詩就是一場場暴風雨,雨後的世界就像他的《鳳凰涅槃》裏的《鳳凰更生歌》一樣:
我們更生了。
我們更生了。
一切的一,更生了。
一的一切,更生了。
我們便是他,他們便是我。
我中也有你,你中也有我。
我便是你,
你便是我。
火便是凰。
鳳便是火。
翺翔!翺翔!
歡唱!歡唱!
我們新鮮,我們淨朗,
我們華美,我們芬芳,
一切的一,芬芳。
一的一切,芬芳。
芬芳便是你,芬芳便是我。
芬芳便是他,芬芳便是火。
火便是你。
火便是我。
火便是他。
火便是火。
翺翔!翺翔!
歡唱!歡唱!
……
我的心在翺翔,在歡唱,因為下了一場暴雨,因為雨過天晴。因為發瘋而歡唱。
我需要發瘋。
十七歲的某一天,我學會了探索自我,探索自己的身體。
我探索了,感受了,我體會着那一閃而過的快樂。它很新鮮,但一點也不稀奇,好像我早就知道似的,好像我很熟悉了,見慣不怪了似的。它讓我快樂,但遠遠沒有粉碎和毀滅我的力量,我是渴望被它粉碎和毀滅的。原來它也不過如此,人們可以為之犯罪,為之丢掉江山的東西,它不過如此而已。
若幹年以後,實際上沒多久以後,我就知道,它不是的,它沒那麽簡單。當它成為一種**而不只是探索的時候,人們是值得為之犯罪的,當它作為愛來表達的時候,是值得為它而死的,我一直就想為它而死,我擔心有一天就死在它懷裏。讓它把自己消滅掉。讓自己快樂地死掉。它完全有這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