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必須看魯迅!
回到家,洗完澡,俞舟歡又和姜泛泛閑聊了兩三句,然後雙雙打開電腦,開始或主動或被動地加班。她們和大學生最大的不同,就是沒有了可以充分支配的時間,城市的生存壓力讓一個夜晚的放縱都變得奢侈。
什麽失戀、什麽離婚,難道會比沒有前途更可怕嗎。
俞舟歡打開小說網站的界面,她最近寫的是一個校園故事,也許是因為她畢業已經太久,也許是因為她和楊宵正在冷戰,她卡文的頻率很高,常常半個小時寫三句、又删除兩句,腦子裏根本無法成行流暢的情節,只剩沒有意義的煩躁、淩亂。
點開評論,讀者的反應和她的狀态差不多。過激一些的,直接罵她忘了初心,為了迎合市場不再用腦,七拼八湊,寫起了工業流水線上的小甜文。
她一條條評論看下去,呼吸都覺得不順暢。
“是啊,我怎麽可能寫得出小甜文。我的青春裏根本沒有一個追着我跑的完美男生。”俞舟歡癱在椅子上,鼻頭發酸,好像今晚失戀的人是她一樣。她想到自己被成績、被學分追趕着的高中、大學生活,好不容易喘口氣,心心念念的人已經成了別人挽着的男朋友,而她只能對着臉上胖乎乎的痘痘說——沒事的,就算你表白,也會被拒絕。
手機振動不停,她不敢不看,生怕是領導大晚上布置工作。
結果卻是讨厭的楊宵。
他剛開始鬧情緒的時候,俞舟歡想要和他好好講的,實在不行就撒個嬌,撲在他身上甜甜地喊兩聲“老公”,就不信他不消氣。她還準備把自己的秘密統統告訴他,也許日後會被他當作把柄隔三差五地拿出來氣她,那也不管了。可他收起笑容和酒窩,拿出差當作擋箭牌,擋到第三回 ,俞舟歡再也不想跟他解釋。
“你到底想怎麽樣!”她接通了視頻。屏幕裏的她穿着牛奶絨的睡衣,為了方便碼字,紮了高高的馬尾,兩邊劉海都用夾子固定,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正在備戰高考的學生。
“舟舟。”
他就說了兩個字,她立馬反應強烈,雙手抱胸,嫌棄地将頭扭到一旁。
“你的初戀——”
又來,俞舟歡在心裏罵他無聊小心眼。既然他這麽喜歡揪着程道聲不放,不如自己改換取向,和程道聲一起過日子。
剛想嗆回去,楊宵一鼓作氣将話說了完整。
“你的初戀就是我對不對?”他緊張地靠近鏡頭,等待俞舟歡的回答。沉重的呼吸一聲接一聲,将這一頭加濕器的聲音都蓋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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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舟歡心跳加速,終于看向他。他一身商務西裝,領帶還來不及解,新換了一副黑框眼鏡,可惜還是遮不住眼下青紫。他對面的筆記本閃爍着,一旁還有杯掀了蓋子的星巴克,俞舟歡突然不忍心說出刻薄的話。
在很長一段沉默之後,俞舟歡只說了一句:“楊宵,如果今年是2010年那該有多好。”
***
俞舟歡的校園生活絕沒有她說的那麽枯燥乏味。
當年的春華中學可是出了名的“玩在春華”,每逢跨年那一天,浦東浦西多少高中生都想借一件春華中學的校服混進校園。
只要熬過上午四節課,狂歡就算開始了。大禮堂有校園歌手總決賽、中英文辯論賽,操場有籃球三對三、師生拔河賽,哪怕一項不參加,光給自己班上的同學加油都要耗掉一條小命。平日年紀主任最看重衣着打扮,在這一天,也不再需要刻板地遵守,無論男生女生,個個都能編出一萬個理由,反正寬大的校服外套裏一定要換上自我個性的衣服,甚至有膽子大的女生直接畫上亮晶晶的眼影、接上彩色發片,她們學韓流女團,一個扭頭,尖叫一片。
相比之下,俞舟歡樸素太多,雖然被強行拖進了籃球賽的啦啦隊,她也只換了一身隊服,勉勉強強塗上和隊友一個顏色的口紅。
不算醜,可是好別扭。
太久不穿裙子,還是膝蓋以上的超短裙,俞舟歡渾身上下沒有安全感。她耷拉着一張臉,攥着姜泛泛的袖子哭求:“班長,我肚子疼,你替我好不好。我跟我媽說,以後你的借書卡全場八折!”
“不了啊。”姜泛泛溫柔一笑,火速拒絕。她也是保守派,且對自己肚子上的肉很有自知之明,唯一能做的就是鼓勵俞舟歡:“其實你穿上很好看啊。”
“不好看。”
“你皮膚白,腰又細。”
“我腿短啊!”啦啦隊裏都是一六五以上的大長腿,甚至還有一米七的,她一個剛過一米六的,和柯基進了天鵝群有什麽差別,“而且別人都練了一個月了,我就練了一個多禮拜,萬一跳錯,要被人笑死了。”
“不會有人笑你的。”
“楊宵肯定會!”一想到他,俞舟歡的牙齒都要磨碎了。要不是他算計,她怎麽會掉進泥潭脫不了身。
從今往後她再也不要跟他石頭剪刀布了。
不,就算要,她也絕不會第一個就出剪刀。
啦啦隊開始集合。
“班長,你待會兒一定要幫我看着楊宵,絕對不能讓他拿手機拍我!”誰知道他拍完要笑多久,“哦,對了,還有範嘉傑、詹意,這幫人都是一丘之貉,一個都不能放過。”
“沒問題,沒問題,你加油!”姜泛泛拍了拍她的肩膀,送她上場。
上一次登臺表演是小學,那時自我意識不強,老師說什麽就是什麽,只知道表演禮服好好看,穿上真幸福。現在不一樣,羞恥心變得無限大,就像初一的月亮忽然漲到十五的模樣。
俞舟歡雖然藏在衆人之中,可是穿着不習慣的衣服、做着不擅長的事情,心髒全程咚咚咚,甚至聽不見背景音樂是什麽。
一套動作全靠練習攢下的肢體記憶完成。
等到下了臺,俞舟歡還是木木的,臉上挂着忘記收起的假笑。
“咚”。
小腿後面突然被人襲擊,俞舟歡的腦袋還在恢複過程中,撿完籃球,滿臉天真地往身後看,某個擁有酒窩的賤人正笑得真情實感,簡直是怕她愚蠢找不到兇手。
神經病。
俞舟歡要形象,只在心中罵。她面上是不動聲色,抱着籃球戴着假笑,慢悠悠走到楊宵同學身邊,等到站定,臉色突變,又一次将牙齒頂在嘴唇上,眼珠向上瞪。
“信不信我砸死你。”細如蚊蠅,卻氣勢磅礴。
“不信!”
“好吧。”電光火石間,俞舟歡将球往前推,楊宵閃過腰,卻沒料到球是一記假動作,俞舟歡的腳比手更快、更用力,它猛烈地碾着楊宵的球鞋,教他好好身體力行了一把語文老師上午所教的“摧枯拉朽之勢”。
“我也不信,所以我要換個辦法。”
“你……”猝不及防的楊宵疼到想要喊媽媽。俞舟歡穿的可是啦啦隊的鞋子,五厘米的大粗跟,誰被踩誰知道。
“我這腳可是要打籃球的!”少年怒得漲紅了耳朵。
“反正你籃球賽贏了,這只腳留着也沒用。”
“惡毒,我要向別人揭曉你的真面目。”
“另一只腳也不想要了嗎?”她陰恻恻地湊近威脅,楊宵此時還陷在疼痛的餘波中,索性倉皇逃到範嘉傑身後尋求避難。
“哼。”俞舟歡将籃球輕輕丢到他身上,又瞪了一眼,才跑回姜泛泛身邊。她回到了女生群中,又是那個好說話的副班長,那個語文老師口中有靈氣的文學少女。
楊宵搖搖頭,實在無法茍同,什麽靈氣,應該是“淩”氣,霸淩的淩。
離開籃球場,俞舟歡快速地去廁所換下啦啦隊隊服,不過她并沒有規矩地穿上校褲,而是換了條淺藍的牛仔褲。這是她最喜歡的一條牛仔褲,可惜放在校園裏,幼稚而普通。
他們這一代的青春期,正遇上外國文化大湧入,一個個懂得多、早熟得很,校園裏時髦的女生早就開始跟風《Gossip Girl》裏的打扮,俞舟歡也喜歡,卻不能擁有。她的衣服購置權牢牢掌握在她媽吳美芳的手裏,她的衣櫃只能被各種幼稚的小熊圖案包圍。
倒不是因為她媽心地純美,希望她永遠做個小孩子,只因Tennie Wennie櫃臺的阿姨是她媽媽的小學同學,價格從優。
多俗氣的理由。
俞舟歡站在游園會的人潮裏,看見別人穿得好像電視劇主角一樣,不知不覺蔫了。
咚。
又來。
“楊……”她身體已有反射功能,眼睛準備好瞪人。轉過身,剛想在人群之前體面地教訓他,卻被一團冒熱氣的東西擋住了視線。
出于防備,她往後退了三步。
“喏,算我給你賠禮道歉。”不過這一回,楊宵好像不是來作對的。他一本正經地将它遞到俞舟歡的手上,難得像個彬彬有禮的紳士。
原來是剛出爐的烤紅薯。
寒冷冬夜裏最浪漫的食物。
它的熱氣似乎耗不完,不斷往上升,楊宵被若隐若現地藏在後面,他的酒窩、他長長了的頭發、還有他愛笑的眼睛都奇妙地變得更好看了。
那是俞舟歡人生之中第一次出現這麽奇怪的念頭。只不過兩秒,最多三秒,就想到面色通紅,五官都變得倉皇錯亂。
他不會喜歡她吧。
不然全校足足有一千五百多名學生,他怎麽老是找她麻煩呢。
“俞舟歡。”他叫她名字。
“嗯。”她輕輕地應下。
“你不燙嗎?”楊宵的額頭都皺成了川字,他懷疑自己把副班長打出了後遺症。
“啊?!”她這才醒悟過來,吸着聲兒地喊燙。
“天哪,你的腦子是不是都拿去寫作文了?為什麽要一直放在手心啊,這個袋子可以勾在手上的。”少年一旦開口,刻薄不輸少女。
俞舟歡悻悻磨牙。
一定是報應。最近背着吳美芳在店裏看了太多沒腦子的瑪麗蘇小說,看得現實童話不分,自己害自己出醜。
明天開始,必須看魯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