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冬天已經來了,春天當然不遠,轉眼冬去春來,萬物複蘇,大地一片綠油油,阿飛打獵容易許多,家中夥食改善不少,有了餘錢。
自從李尋歡當掉披風之後阿飛便有一個願望,希望能多獵些獵物賣錢,贖回李尋歡的披風。他攢了小半個冬季和大半個春天,趕在春天的尾巴上終于攢夠一兩銀子。這對于阿飛來說無疑是筆巨款,攢夠那一天興奮得半宿睡不着覺——他畢竟還是個孩子。只待三日後的市集上阿飛便要去贖回披風,為了給李尋歡一個驚喜,這件事他沒有事先告訴李尋歡。
過了一個年阿飛又長高不少,十二歲的阿飛比李尋歡只差一個頭,武功也有所精進。李尋歡用阿飛從市集買回來的材料親自給阿飛做了一把劍,材質較脆,沒有劍刃,就是一個鐵片,不過這卻是阿飛一生中擁有的第一把真正的鐵劍,他很喜歡,也不用劍鞘,直接斜斜插在腰間,走到哪都帶着。
李尋歡想起當初倆人第一次見面,阿飛的劍便是這樣斜斜插着,看來阿飛果然還是阿飛,有些習慣是不會改的。
他們倆個人同住一間屋子,李尋歡住炕頭,阿飛住炕尾,晚上李尋歡咳嗽睡不着,阿飛會陪他聊天。
李尋歡給他講江湖奇聞,講名将英雄,講忠臣烈士,講天文地理、琴棋書畫、五行八卦、各門各派的武功特點、行功運力的小竅門……講一切能講的。
阿飛從李尋歡嘴裏知道原來世界是這個樣子,跟娘親說的絕不相同。娘親嘴裏的世界冰冷殘酷,對人要有戒心,說不定誰會害你,而且要成名,娘說過不成名就得死。李尋歡嘴裏的世界溫暖,大家都和和氣氣,互幫互助,那些施用陰謀詭計的大惡人最後一定都沒有好結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李尋歡又告訴他我們不是神,不應該評判他人是好人還是壞人,唯一能做到的僅僅是評判自己。如果你有強大的力量,也不應該恃強淩弱,反而更要慎重使用你的力量。
阿飛問那如果我見到壞人,我也不能殺他了?
李尋歡說首先你不能确定他一定是壞人,誰給你的權力讓你定人生死?其次即便他是個壞人也會改好,我們應該給他機會,最後,你記住一句話,擅泳者溺于水,善騎者堕于馬,殺人者必被人殺,你若殺傷過多,不管殺的是好人還是壞人,最後難免不得善終。
阿飛說這樣隐忍,不能想做什麽就做什麽,江湖也沒什麽意思。
李尋歡說江湖本來就沒什麽意思,我闖蕩江湖多年,還不如我在你這裏大半年來得舒心。
阿飛睜着黑漆漆的純淨的大眼睛,帶着對未來的向往和期待,那時少年意氣,輕狂飛揚,他認認真真對李尋歡說,可是我一定要入江湖,不成名,毋寧死,你明白嗎?
李尋歡當然明白,他早猜到阿飛是誰的兒子,他明白入江湖之後的阿飛會變成多麽厲害的英雄人物 ,他還明白當阿飛踏入江湖的那一刻,便是他們分別之時。李尋歡的心太蒼老,他是絕不會再入江湖,再給林詩音和龍嘯雲帶來不幸的。
雖然那還要好久,李尋歡卻像看着長大後展翅翺翔的雄鷹一般,有了些難舍之情。
他仿佛看見成年後的阿飛在江湖上來去縱橫,無人能敵,被世人傳頌敬仰的樣子。他知道有一天阿飛會站在無人企及的高度上,俯視底下蝼蟻一般的芸芸衆生。而李尋歡也許在衆生之中,跟所有人一起眼帶笑意仰望阿飛,也許早已病入膏肓,纏綿病榻,或者與世長辭,墳頭荒草成堆。無論怎樣,李尋歡都會祝福阿飛。
這樣一想,李尋歡忽然意識到,其實他跟阿飛相處的時間并不長。
即便重生一世,他依然無法掌控事情結局,他唯一能做的是掌控事情的經過。他相信阿飛入世成名之後還會記得自己,如果阿飛在想到自己的時候是微笑着的,也足夠了。
此生再無所求。
李尋歡心中所想所慮,阿飛完全不知道。那時的阿飛才十二歲,介于孩童和大人之間,有着他特有的天真和單純,對未來世界充滿美麗的期待和想象。他一心想着,等自己長大,有了能力,便可以蓋一所大房子,請一個仆人照顧李尋歡,讓李尋歡不必那麽委屈。
吃得好,穿得好,有人伺候,獨自住大屋,這已經是阿飛所能想象到的給李尋歡的最好的生活。
他并不知道他想象中的最好的生活,李尋歡過了數十年,從不喜歡。
三日後,阿飛跟李尋歡說出去打獵,實則去小鎮贖披風。
懷揣着總數一兩的散碎銀子,阿飛第一次有了幾分孩童般的飛揚跳脫之意,像這個年紀的孩子一樣蹦蹦跳跳的,跑得飛快。
春末夏初,萬物生長,陽光明媚,藍天上朵朵白雲,天氣好得不出去玩都對不去自己,阿飛即将贖回李尋歡的披風,看什麽都是風景,他覺得連路人的長相都比平時親善美麗許多。
不多時,阿飛來到小鎮的當鋪,當鋪位于主街正中心,很好找,阿飛興致盎然,大步而進。
剛進門便被一個小厮攔下:“喂喂喂,那小乞丐,快出去!”
阿飛穿着一件藍布小褂,趕了幾十裏山路,汗水浸透衣襟,衣服上沾滿塵土,胸前和後背都有補丁,其中左肩上一塊補丁是李尋歡縫的,李尋歡的繡工非常差,縫得七扭八歪,看上去十分寒酸。
阿飛正是身高猛增的年紀,身高竄太快更顯得人瘦,不像別的富貴人家的小孩子面頰粉嘟嘟胖乎乎。他的頭發是李尋歡紮的,李尋歡哪會紮頭發,只給他系了一條藍色發帶,橫勒過額頭,在腦後随便系個扣子,固定一頭亂發。他腰間插着一把沒有鞘的,甚至不能稱之為劍的鐵片。
這副打扮,被看人下菜碟的小厮叫做乞丐,也很正常。
阿飛本是興致勃勃,進門被人這樣對待,興致便弱了幾分。
他跟李尋歡相處的這段時光,讓他多多少少學會些怎樣與人交往,不像之前那麽偏激冷酷,他耐着性子對小厮道:“我不是乞丐,我是來贖東西的。”
“喲呵,贖東西,你這樣的還能當出什麽值錢東西不成?快走走走,叫你家大人來。”小厮不屑地撇撇嘴,斜倚在櫃臺裏,對阿飛翻了個白眼。
阿飛走到他面前,不卑不亢道:“叫你們掌櫃的出來,我要來贖前幾個月當的一件蘇繡坊暗雲紋披風。”
掌櫃的從後面一撩門簾,鑽出來,看見阿飛,臉色難看起來:“你要來贖披風?”
阿飛從懷裏掏出當票,向掌櫃的揚了一揚:“這是當票。”
掌櫃的臉色更難看了,好不容易做成一樁賺錢買賣,用極低價格收購一件上好披風,想着只等時限到了,變成死當,這件披風便歸當鋪所有。不知哪裏冒出來個死孩子,非要贖回。
掌櫃的老奸巨猾,豈能讓一個小孩子從自己這鐵公雞手裏贖回披風,不慌不忙,裝模作樣接過阿飛手裏當票看了一眼,“不錯,确實是我們當鋪開出的當票。”
阿飛一喜:“我帶了錢來。”
掌櫃問:“你帶了多少?”
“一兩銀子。”
“哈哈哈!”掌櫃大聲嘲笑起來,“一兩銀子就想贖回?難道你不知道贖回去的時候價錢要翻許多倍嗎?你看這當票上清清楚楚寫着,贖回要二十兩銀子。”
二十兩!?
阿飛從未當過東西,确實不知當鋪規矩。
從掌櫃手裏搶過當票,細細辨認。
小厮見狀,知道阿飛是識字的恐怕不好糊弄,擔憂地向掌櫃望了一眼,掌櫃的回他一個安心的眼神,他寫的當票他心裏知道,一般人根本認不出那上面的鬼畫符。
原來當鋪的當票和一般正常的字不一樣,別具一格,乃是獨創字,故意寫得比草書還草,民間向來有“當店字有頭無耳”之說,外行人很難辨識。
果然阿飛看了半天,勉強辨認出那上面印着當鋪名稱、地址、抵押期限等,至于用多少錢贖回則看不明白。
掌櫃道:“沒有二十兩,還想要回披風?癡人說夢。”手一揮,“送客!”
小厮笑裏藏刀地跟阿飛說道:“對不住了您那,還是哪好玩去哪,沒錢別來我們這,我們這不是善堂。”
阿飛低着頭,面無表情,走出當鋪。
街上陽光依然明媚,天氣依然很好,阿飛卻再也不覺得陽光可愛,街道兩邊擺着各種各樣的攤子,賣什麽的都有,行人熙熙攘攘,熱熱鬧鬧,這滿街的歡笑是他們的,不是阿飛的。阿飛覺得自己又變回那個遇見李尋歡之前的冰一樣的人,沒有辦法融進這個世界。
當鋪旁邊有個代寫家書的攤子,阿飛走到代寫家書的攤子前,拿出當票對攤主道:“我習字沒幾年,煩請大叔幫我看一看,這上面寫了什麽?”
攤主是個熱心腸,接過,一看是當票,便笑了:“又一個被騙的?”
“什麽意思?”
“老夫擺攤在這當鋪附近,見了多少你這樣的人,當鋪這一行,為了防止旁人僞造當票,創出他們自己內部人才看得懂的文字,一家當鋪一種文字,沒有重樣的。執票人來贖東西,他們說什麽就是什麽,反正沒人看得懂上面寫的。”攤主問阿飛,“娃娃,你家裏當了什麽東西?那鐵公雞要你多少錢贖回?”
“當了件披風,一兩銀子當,他要我二十兩贖回。”
攤子吓一跳:“這不是欺負孩子麽?小娃娃,你聽我的,趕緊回家叫你家大人來,這掌櫃我知道,純粹欺軟怕硬。”
阿飛道:“多謝大叔,我偏要憑自己,把披風贖回來。”
阿飛把當票揣回懷裏,右手緊緊握住劍柄,重又站在當鋪門前。
娘,還是您說的對,人性本惡。
阿飛想起了娘親對他說的那些話。
原來我一直站在黑暗裏,從未遠離。
時已晌午,陽光更烈,阿飛在烈日的灼烤下身板挺直,神情堅毅,手握劍柄,站在門口一動不動。
掌櫃和小厮看見阿飛又回來了,互相嘀咕一陣,小厮走出去,轟趕阿飛:“你還回來幹什麽?這麽快有錢了?趕緊走!”
阿飛不說話。
“喂,我跟你說話你聽沒聽見,你是聾子啊?你想什麽呢?”
阿飛竟然回答了他:“我在想,如果我殺了人,他會不會不高興。”
天上一朵雲忽然遮住陽光,一瞬間天色暗了下來,一陣風起,小厮被飛塵迷了眼。
筆直站立的阿飛神色平靜,平靜得就像毫無漣漪的水面,沒人能從他的表情上看出他在想些什麽。
風停,雲開,太陽重新鑽出,将光明賜給人間,一切都沒有任何變化,什麽都沒發生。
小厮揉揉眼睛,發現那個古怪的孩子已不在了。他不知道他去了哪,他有預感,這個孩子一定會再來。
作者有話要說: 作者專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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