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李尋歡到底沒做到“什麽都會”,反而是阿飛比李尋歡更快學會一切生活技能。
李尋歡把自己知道的烹饪方法告訴阿飛,阿飛很快學會做飯。李尋歡拿了針線給阿飛縫衣服,在第三次紮到手之後,阿飛果斷搶過來自己縫了。
李尋歡發現阿飛極聰明,李尋歡生平很少佩服誰,他最佩服阿飛,無論什麽事,阿飛都是一學就會,一會就精,李尋歡簡直快要忍不住把飛刀傳給他,好在理智還在,他還是喜歡他成為名震四海的飛劍客,他耐心等待他長大,期望能見到一個更強大更快樂的飛劍客。
李尋歡本來立下決心要照顧阿飛,結果反倒是阿飛在照顧李尋歡。
阿飛還是一個小孩子而已,他做起家事來卻有條有理,一板一眼,手腳麻利,做得又快又好,李尋歡開玩笑說阿飛如果是女孩子就好了,一定很多人争着娶你。阿飛睜着一雙黑漆漆的大眼睛問,什麽是娶。
李尋歡驚覺阿飛竟單純到如此程度。
他娘除了教他習字外什麽都沒教過他,扔給他一本劍譜,讓他自學。阿飛對于這個世界的全部認識來源于書本,現在則來源于李尋歡,他沒看過《西廂記》,不知道梁祝,每天只練武或打獵,沒有朋友,也沒鄰居跟他聊天,所以他便連婚娶常識這種事都未聽說。
他一方面不信任人,對人冷酷,另一方面又極度單純,有時候李尋歡聽他說話,覺得好似看見一顆鮮紅的赤子之心,這種單純對于歷經風雨的人具有致命吸引力,李尋歡慶幸自己比上一世更早見到阿飛。
他是在照顧阿飛,他也被阿飛照顧,他教阿飛很多知識,他常常又覺得自己從阿飛身上學到更多。
日子如流水,彈指即過,冬季最嚴寒的時候到了。阿飛很難打到獵物,家裏再無存貨,有時候阿飛出去兩天才會回來,這說明阿飛至少在雪地裏埋伏兩天才能找到獵物。
便是在這樣艱苦的環境下,阿飛也從未向李尋歡借過錢,他似乎默認李尋歡是個連房子都沒有,比自己還窮的窮人。
李尋歡為了不改變阿飛的生活方式,一直表現成身無分文的樣子,他身上帶着一張一百兩的銀票,向阿飛要來一個木箱,把銀票藏在木箱裏,絕不動用。眼看要斷糧,阿飛正是長身體的時候,李尋歡想了想,把披風當了。
李尋歡的披風出自蘇州最有名的蘇繡坊,用十層蠶絲棉疊加壓制,布料華美,穿起來十分輕盈,保暖又佳。下端繡了祥雲暗紋,走路時随着披風下擺的擺動,暗紋顯現,有種騰雲駕霧之感,向來只有達官貴人才穿得起。
這邊塞苦寒之地,多數人都穿棉襖,這樣華美的披風極少極名貴,無良商人黑心壓價,李尋歡只當了一兩銀子,用一兩銀子買了米面和蔬菜,站在酒鋪前想了半天,到底沒買酒。便宜的劣質燒酒李尋歡喝不慣,常喝的陳年竹葉青剩下的錢又買不起。李尋歡從小到大這麽多年,兩世為人都算上,頭一次在喝酒上委屈自己。
拎着空酒瓶,拿着米面往家走,李尋歡明明沒喝到一滴酒,卻有些微醺之感。想着一會阿飛吃飯的樣子,李尋歡覺得不喝酒也不是那麽難以忍受了。
自從來到阿飛家裏已很久沒喝酒,照這樣下去,看來自己就快要戒酒了。上一世那麽多人怎麽勸李尋歡都勸不好,連梅大先生都對此束手無策。梅大先生曾對李尋歡說想活命就要戒酒,李尋歡答如果沒有酒,還活着幹什麽呢。
嗜酒如命四個字,不是白說的。
如果那些故人知道李尋歡忍得住這麽長時間不喝酒,一定會驚掉下巴。
如果他們又知道李尋歡不喝酒居然還心情愉悅,恐怕更是會吓死。
想到這一點,李尋歡更覺得愉悅了。
李尋歡回到家——他理所當然把阿飛的房子稱作“家”,将米面放下,看着堆滿地的糧食,心滿意足。
阿飛今天又沒有打到獵物,他已經連續四天沒有任何收獲了,家裏的糧食都吃完,今天的晚飯還沒有着落,阿飛低垂着頭,不知道一會怎麽面對李尋歡。
那人那麽瘦,自己可以餓肚子,反正自己也習慣了餓上一頓半頓,那人卻是不行的。
那人說話文雅,氣度高貴,跟阿飛以往見過的村民們絕不相同,跟他見過的任何人都不同,一看就出身名門,從小仆役成群,肯定沒試過饑餓的滋味,阿飛希望他永遠不要知道饑餓的滋味。
阿飛空着手回來,離老遠見到在夕陽下等他歸家的那人,穿着米黃色長襦,瘦得很,腰肢似乎馬上會被寒風吹折,那人站在家門口,眼望前方上山的小路,神色蕭索。
每次阿飛去打獵,無論多麽辛苦,只要看見家門口站着的這個人,全身的酸痛疲憊便一掃而光。今天也一樣,不過今天這個人有些不同,他那件寬大華美的披風沒穿在身上。
天氣這麽冷,他又不穿披風就跑出來,阿飛有些生氣,如果他也跟娘親一樣生病了怎麽辦?他的身體本來就不好,他也要像娘親一樣終有一天抛下自己嗎?
“你怎麽不穿披風?”
阿飛站在李尋歡面前,有些咄咄逼人地問。
李尋歡溫柔地道:“我不冷。”去牽阿飛的手,把阿飛沒拿劍那只左手用雙手握住,“你冷了吧?快進屋烤火。”
李尋歡又去握住阿飛拿劍的右手,把阿飛的右手放在自己心口,用體溫來溫暖他。
因着李尋歡親密的動作,阿飛一時之間忘了說話。
他有些不好意思,想把手抽出來,到底沒舍得,低下頭,跟着李尋歡進屋。
待到進得屋來,看見地上堆放的糧食,吓了一跳:“你哪來的錢?”
李尋歡微微一笑,沒有回答,只道:“你暖一暖就快做飯吧,我餓了。”他讓阿飛做飯,他說得理所當然。他其實還不太餓,是怕阿飛餓。
阿飛沒有被他轉移話題:“我問你哪來的錢?”迅速猜到真相,“你把披風當了?”見李尋歡說不出話的樣子便知猜對,想責怪他這麽冷的天當衣服是不是不要命了,又說不出口,對于李尋歡,阿飛總是無法說出任何責怪的話,最後只問,“當鋪給了你多少錢?”
“一兩銀子。”
阿飛暗怒。
他雖然不曉人情世故,但他常年打獵賣皮貨,知道衣物的價值,李尋歡那件披風價值最少值一百兩,就算折舊了,當鋪只當一兩銀子,還不是擺明欺負人?
阿飛的右手暗暗握緊劍柄。
李尋歡撫上他握劍的那只手。
“算了,別管當鋪給多少錢,我們有吃的不是很好麽?錢財乃身外之物,我從來不在意這些,難道阿飛是個視財如命之人?”李尋歡道,“快去做飯,我要吃雞蛋羹,快去快去。”
阿飛被李尋歡從背後擁着,走進了廚房。
李尋歡雙手按住他肩膀,推他進去,阿飛感覺自己好像被人雙手裹住一般,後背接觸到一個硬朗的胸膛,比娘親的懷抱強大,無比安心,溫暖的感覺從背後傳至四肢百骸,阿飛忽然有些緊張。
娘還在的時候從來不會這樣近似于擁抱一樣地推着他走路。
只有李尋歡會。
李尋歡太自來熟,自己明明跟他不認識,為什麽他總對自己這麽親熱,真是奇怪的家夥。
娘是個冷淡而嚴肅的人,李尋歡看起來也冷淡嚴肅,可他骨子裏有一股熱情和真摯,這些品質就像一團火,不僅焚燒了他自己的軀體,也照亮了別人。
阿飛被李尋歡推着,越來越緊張,“別推我,我自己走。”
李尋歡于是不推他,右手摩挲着他的腦袋,把他的頭發揉亂。“小阿飛在害羞嗎?哈哈。”李尋歡笑了起來。
“誰在害羞?”阿飛怒而回頭,“還有,阿飛就是阿飛,什麽叫小阿飛?”
“那叫小飛?”
“不要給我亂起名字!”
“哈哈哈。”李尋歡大笑。
阿飛氣鼓鼓地走了,完全忘記追究李尋歡當披風之事。
菜很快燒好,李尋歡為了表現自己不是個少爺,幫忙端上桌,擺放碗筷,這樣的話這一桌便可算作是李尋歡和阿飛兩個人共同完成。
兩人相對坐定,開始享用大餐。
其實只是粗茶淡飯,阿飛依然吃得很香。阿飛吃得香,李尋歡就吃得香。李尋歡生平所食珍馐百味無數,皆不如這一頓。一頓飯吃得好不好,關鍵不在于飯菜質量,關鍵在于跟誰吃。
李尋歡吃了一碗白米飯吃飽了,阿飛又給他盛一碗。李尋歡說吃不下,阿飛說定是為了留給自己所以李尋歡才假裝吃飽,如果李尋歡不吃自己也不吃,弄得李尋歡只好硬是多吃一碗。
自從跟阿飛生活在一起之後,李尋歡不喝酒,猛吃飯,倒是比往常生活健康了許多。阿飛說這樣才會胖些。李尋歡問你為什麽喜歡胖一點,阿飛說因為胖不生病,娘親就是太瘦了才會病。李尋歡說那你希望我不生病了?阿飛說當然,你病了,更費錢,我怎麽養活你。
李尋歡無語。聽阿飛這話,怎麽好像自己正被一個十一歲的孩子養着呢?回憶一下來到這之後,阿飛出去打獵掙錢,阿飛回來洗衣做飯,為了不改變阿飛的生活軌跡李尋歡什麽都不能做,所以确确實實是被阿飛養了。
以往李尋歡在自己的世界裏是一個強者的姿态,他掌控自己乃至于他人的生活,他從沒被人“養”過,這是唯一一次,真心實意地說,這體驗還不錯,被阿飛養着,好像——
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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