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李尋歡強迫自己不要跟随阿飛去打獵,阿飛走後,屋裏剩自己一個人,愈發顯得空曠。長久以來李尋歡都是一個人生活,當年他把林詩音讓給龍嘯雲,把祖宅送給林詩音做嫁妝,萬貫家財散盡,只帶了鐵傳甲去關外,關外的十年時間讓李尋歡适應并且喜歡上了寂寞。
無論曾經多麽熱鬧,最後都會變作孤獨,無論以前有多少朋友,最後都剩下自己。寂寞如刀,一刀一刀,割破你的皮膚,寂寞如風,一下一下,吹散你的血肉,最終剩下血淋淋白慘慘的一副骨架,這便是人生的結局。李尋歡自以為看透,自以為灑脫,自以為習慣,沒想到重見阿飛之後,他的心好似又活了過來,阿飛一離開他竟然會覺得這屋子空曠,他竟然難以忍受寂寞。
李尋歡披了件駝色披風走出屋子,外面天寒地凍,寒風呼嘯,冷空氣吸進肺裏,刺激得李尋歡咳了一陣。
重生後他的身體好了很多,很久沒咳,他想他的病是痊愈了,此刻不禁有些懷疑。他向來不懂得珍愛身體,把生死置之度外,而這一次不同,這一次李尋歡希望自己能夠活着。
重見阿飛之後,李尋歡忽然變得怕死了。
李尋歡一邊咳一邊想起阿飛走時只穿了一件破破爛爛的棉衣,不知會不會冷。
也許應該去給他買一件新棉衣,可是買了新棉衣就想買新鞋,買了新鞋就想給他買全套冬裝,買了冬裝就想買夏裝,買了衣服就想買吃的,買了吃的就想買用的,這樣一步一步走下來,阿飛會變成一棵暖房裏被照顧得舒舒服服的花,李尋歡知道自己不能這樣做。
屋檐下結了一溜冰挂。
有長有短,長的有兩三尺,短的只有幾寸,閃着白光,晶瑩剔透,李尋歡無事可幹,默默看着冰挂。
太陽向天空正中移去,冬日裏的陽光并不耀眼,病恹恹,慘白着一張臉,有氣無力的樣子。
李尋歡眼看着太陽移到頭頂,再移到西邊。落日餘晖鋪滿大地的時候,阿飛回來了,手裏拎了一只野兔。
再無其他。
沒有酒。
李尋歡默默嘆了口氣,唉,他的阿飛到底不是當年那個阿飛了,以前阿飛多聽話,現在這個小屁孩太別扭,總愛裝酷,像個冰塊,看來重新建立兩人之間的友誼并不容易,李尋歡感到任重而道遠。
阿飛離老遠就看見了李尋歡。
他看見那人穿一件米黃色長襦,外罩一件駝色厚披風,寬大的披風顯得腰更細,他站在白雪皚皚的一片純淨裏,金色夕陽灑滿他全身,他像一尊閃着金光的天神,溫和,英俊,而又瘦弱,呈現出一種男人不該有的病态的柔弱之感。
冷風吹過來的時候,李尋歡的披風會高高揚起,寒風中他的衣衫更顯單薄,好似風再大點整個人就會被吹上天。
這個人本該一副極強悍的姿态,偏又在不經意間流露出幾分似有若無的脆弱,強和弱在他身上既矛盾又和諧地共存,組成一個統一的整體,使他具有一股難言的吸引力。無論是誰,只要看了他一眼,就會想看他第二眼。這并不是因為他長得好看,或者他的病,或者他的武功,你說不清為什麽,你就是會被他吸引目光。
看見他的那一刻,阿飛第一次知道一件事:
原來這就是有人等你回家的感覺。
這感覺說不上好或者壞,只是很新奇,他以前從未經歷過,他見過的人實在太少,值得高興的事情實在太少。
李尋歡迎上前,去接阿飛手裏的野兔,“回來了?”
李尋歡對阿飛說話态度十分自然,好像之前他們無比熟稔似的,他仿佛是一個等待丈夫歸家的賢惠妻子,接過丈夫手中的戰利品,準備帶到廚房大展身手。阿飛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想到這些莫名其妙的東西。
阿飛沒有把野兔遞給李尋歡,他從李尋歡不菲的衣着和高貴的氣質中看出此人出身不凡,從小仆役成群的世家公子哥才能有李尋歡這樣的氣度,李尋歡肯定不會做飯——估計他只會吃飯。
阿飛拎着野兔擡腳進屋。
從頭到尾,沒跟李尋歡說一個字。
李尋歡自讨無趣地搖了搖頭,又想喝酒了。
“這屋檐下的冰挂挺好看啊。”
李尋歡想方設法找話題,這個孩子再這樣沉默下去以後沒好處,他會變得不像一個正常人。
阿飛站在門檻處,回頭瞥他一眼,依然沒說話。
李尋歡道:“你知道這屋檐下一共有多少根冰挂嗎?一共是……”
“四十七根。”阿飛開口。
李尋歡一愣。
心直往下沉。
阿飛準确回答出正确答案,說明他數過,他也像自己這樣寂寞,沒有人比李尋歡更了解寂寞,也沒有人比李尋歡更明白寂寞有多痛苦。阿飛還是個孩子,他應該無憂無慮的玩耍,有爹娘疼愛,有一大群小夥伴,每天繞着大山瘋跑,他不應該知道屋檐下有多少根冰挂。李尋歡想起了上一世,阿飛數過梅花,這一世,阿飛數過冰挂,原來阿飛的寂寞從不曾遠離,無論前世今生,一直都在。
“三天前是四十八。”阿飛淡淡道,“風刮斷一根,今天四十七。”
“你數這個幹什麽?”李尋歡問,“因為好玩嗎?”李尋歡希望阿飛是用一個孩子的心态來數冰挂。
“不好玩。”阿飛擡頭看了看,臉上露出與年齡不符的深沉和無奈感,“沒事做,無聊。”
“你不練劍嗎?”李尋歡問。
“餓了就不練了。”
“所以……”李尋歡明白了,“冬天你打不到獵物,又餓又冷的時候就會數它們?”
“也不一定,”阿飛老實回答,“更多時候會睡覺,睡着了就不餓。”
“你經常沒東西吃嗎?”李尋歡忍不住問。
阿飛揚了揚手裏抓着的野兔,清澈冰冷的眼睛裏露出的,勉強稱得上是笑意,“今天有,我請你。”阿飛眼裏的笑意加深,他畢竟是個孩子,高興還是忍不住的,他用一種少見的帶着顯擺的口吻對李尋歡道,“我給你做我最拿手的烤野兔。”
一個時辰後,李尋歡才明白所謂最拿手的,也是唯一會的。
阿飛只會烤和煮。
被打來的獵物,基本都被阿飛烤來吃,他娘親竟然從沒教過他其他烹饪方法,李尋歡簡直佩服阿飛是怎麽長到現在這麽大的。
阿飛熟練地開膛去皮,熟練地引火生爐子,熟練地把野兔穿在一根木棍上烤起來,撒上鹽。
李尋歡告訴他肉可以有很多種吃法,阿飛把家裏儲存的一只狍子拿出來,李尋歡親自動手示範,做了一鍋紅燒肉。阿飛家裏油鹽醬醋倒是齊全,李尋歡運用這一生全部的聰明才智,做出了人生第一頓飯。
顯然李尋歡對于烹饪上的天賦遠不如武功,他到底還是把肉燒糊了。這點肉是阿飛家裏最後的儲糧,絕不能浪費,李尋歡忍住沒有把焦糊的地方扔掉,全部端了上來,心裏有點愧疚。
想不到阿飛竟吃得很香。
他吃飯倒是跟上一世一樣,不急不緩,不慌不忙的,一口一口嚼的很細,這樣會充分吸收,不浪費一點,會這樣吃飯的人,才是真正餓怕了的人。
李尋歡看得心疼。
自己一口沒動。
阿飛剩下一半,把盤子推向李尋歡那邊,自己拿起野兔,用匕首削着肉吃。
李尋歡道:“我不餓,你都吃了吧。”
阿飛搖頭。
李尋歡道:“我從小吃的就少,吃不下。”
阿飛道:“你多吃些,你那麽瘦。”
李尋歡看着顯然更瘦弱的阿飛,不知該說什麽。
阿飛看出李尋歡也是一個極固執的人,他用匕首把紅燒肉一分為二,“一人一半。”
李尋歡用筷子夾起一塊肉,放進嘴裏,太鹹,又硬,跟皮革一樣,李尋歡硬忍着沒吐出來,擡頭去看坐在自己對面的阿飛,阿飛吃的還是那麽香。
可想而知阿飛以前吃的都是什麽。
你娘為什麽沒有好好照顧你?
這句話李尋歡沒問,他向來是一個考慮別人心情更多的人,他不想引起阿飛不快。
但阿飛卻是一個敏銳聰慧的孩子,從李尋歡可憐自己的目光裏便明白了李尋歡未出口的話,主動道:“我娘一直生病,沒教我怎麽做飯。”
李尋歡立即又心疼了:“那,反倒是你在照顧你娘?”
阿飛點點頭,“是,你是不是覺得自己做得不好?可對我來說已經很好,我很喜歡吃,下次再做給我。”阿飛又加了一句,“抵房租。”
這孩子會開玩笑了。
李尋歡笑了:“好。”
這是阿飛第一次清清楚楚看見李尋歡對他笑,阿飛只覺得整間屋子亮了一下,竟然有些不好意思看他,不由得垂下目光。
“我看你昨晚咳嗽。”阿飛道,“我娘當初就是一直咳,沒幾年人就不行了。”阿飛擡起頭來,直視李尋歡的雙眼,“你是不是也跟我娘一樣生了病?”
李尋歡黯然:“我這是老毛病,你放心,我來這裏之前已經治得差不多了,不會輕易死的。“
阿飛問:“你怎麽治的?當初大夫說我娘是絕症。”
“喝酒就能治病。”李尋歡玩笑道,“只要給我酒喝,我就什麽病都沒有。”
阿飛道:“你莫要看我是小孩子就騙我,我雖然年紀小,但我懂得很多事,沒有人能騙得了我。”
這個幼稚的樣子看起來終于像一個十一歲孩子了,李尋歡以前可從沒見過這樣子的阿飛,重來這麽一次,經歷阿飛的過去,好像也挺好玩。
李尋歡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阿飛的頭。
阿飛沒躲。
身體僵直,渾身緊繃,低着頭,不讓人看見他的神情。
他顯然還沒學會怎麽跟人親近。
他顯然正在學習适應別人給自己的好意。
在上一世李尋歡從來沒摸過阿飛的腦袋,那時他們是并肩作戰的同伴,怎麽可能随随便便得摸就摸一把?這一世阿飛變小了,李尋歡便有了逗弄他的心思,而且這個別扭小孩跟一般小孩不一樣,一逗就當真——所以李尋歡更想逗他。
李尋歡偶然瞥見阿飛的棉衣肩膀處開線,露出棉絮,看來是剛才抓野兔時弄破,李尋歡道:“你家裏有針線嗎?”
阿飛擡頭:“有,做什麽?”
“縫衣服。”
阿飛驚奇地看着他:“你會縫衣服?”
“咳咳,原本不會,不過我決定了,”李尋歡用堅定的目光看着阿飛,“從今以後,我什麽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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