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這場車禍的始作俑者不是沈修,卻因沈修這個人而起。
關桓不恨他,卻放棄了對他的愛情。
兩個人互相喜歡互相惦記,那是愛情,一人單戀一人那叫犯賤!關桓琢磨透了這句話,才發現自己還真是在犯賤。
他倆認識的時間不長,掰着指頭數數也就幾個月,沈修在這幾個月對他關懷備至,最終關桓愛上了這人。
關桓的生平挺悲慘,爹死得早,娘又在他爹走了不久後跟別人跑了,從小就沒爹疼沒娘愛的,還好有個寵着他的奶奶,關奶奶還讓他學了十幾年的鋼琴。
可是關奶奶在關桓高中畢業時去世了,關桓孤家寡人一個,他不是悲觀的人,看得清現實,從不自暴自棄,一直奮發向上,五好少年的稱號非他莫屬。
關桓是個同志,這是他很早就知道的事實,至于有多早,他也記不清了。
大學畢業後在京城的名校任教,日子那叫一個小資啊,一天到晚穿着一兩千的衣服在校園晃蕩。
哦,倒不是說他虛榮心有多強,只是他衣服買的不多,要買大多也是買那些小名牌,質量好,穿的時間長,關桓讨厭一天到晚逛街,麻煩!
他身邊兒的小傍家兒換的不少,卻沒一個真心稀罕的,就算有,在一起的時間也不長,都是對方覺得跟着他太累,一個個這麽掰了。
關桓不是不知道他自己的毛病,他一直都是一個人,一個人上學,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看書逛圖書館。
趙院長說的也許沒錯,關桓這人挺淡的,甚至淡到哪天他消失了,也不會有人發覺。
但關桓真心關懷過一個人,和沈修認識那段時間吧,說短不短說長長不到哪兒去。
就那幾個月,沈修在北京臨市買了塊地,蓋了座酒樓,現在應該有五星級了。
在施工的時候吧,有一人兒出了事兒,沈修請的施工隊,這得算作吧,醫藥費得他出吧,沈修為了少惹麻煩,乖乖的把人送去醫院,請了護工一天天的好生伺候着。
可他千算萬算都沒算着這人有一個刁鑽的老婆,而且還不是原配,張口就問他要了五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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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萬,夠那人傷個七次八次了。
五十萬,對身修來說不算什麽,他有錢,但是讓他莫名其妙的花這個冤枉錢,誰也不樂意啊,于是雙方就這麽耗着。
關桓從沈修哥們兒王秋那聽說了這事兒,又得知傷患的亡妻有一個高中畢業的兒子,因為他的現配不願意養這個孩子。
就在這孩子的大好人生即将斷送之時,關桓如奇跡般的出現了,他願意墊付這個孩子大學學雜費夥食費,前提是,不要那五十萬。
患者同意了,對小關老師那叫一個感激涕零啊!
沈修陰差陽錯的知曉了這事兒,才發現,關桓這人很招人稀罕,當然這種稀罕只是一種單純的喜歡,不摻雜任何男男的感情。
沈修在感情這事兒上挺渾的,要不然,也不會和一個他不愛的懷了不知道是誰的孩子的女人結婚。
他找傍家兒也只圖個開心,伺候的開心了,他自然也對那人好。
勾搭上大學生秦言後,他又把人家甩了,原因是秦言是關桓那所謂的媽和一個叫秦建飛的男人的孩子。
他當過兵,覺着吧,這要是跟人家秦言好上了,就成了一個不仁不義之徒,他把關桓當兄弟,不能做對不起兄弟的事兒啊。
可是沈修,你見過哪個人會和自家兄弟上/床的?真是忒渾了你!
訂婚之前,關桓還跟他糾纏不清,他覺得自己真他媽犯賤!
賤的無以複加,賤的遭人唾棄都不為過,這種尴尬的關系,用一個不太中聽的詞兒形容,那就是小三兒。
關桓到現在都不清楚自己那時究竟是咋了,對一個即将成為別人老公的男人念念不忘。
哎,真是愛情來了,不斷犯賤的行為擋也擋不住啊!
因為這個男人,關桓在參加完沈修的訂婚宴後,被同母異父的弟弟背叛,在醫院躺了仨月。
在被撞得鮮血橫流的時候,關桓悲哀的想,自己的一生簡直就是一整套悲劇,還是令人笑話的悲劇。
這讓他想到一首歌,都是愛情惹的禍。
當然,他不知道真正的幕後黑手另有其人。
沈修在結婚的時候,腦子裏想的卻是關桓,真是瘋了瘋了!
他很清楚,他不愛身邊這個女人,可誰讓她懷了他的孩子呢?
這個孩子究竟是誰的還是個迷團,既然人家一口咬定是他的,那他只好勉為其難的接受了。
在這裏不得不提一件事,沈修不愛在做/愛時帶套,那讓他覺得不舒坦,這就跟隔靴搔癢一個感受,你說隔着靴子撓癢癢你舒服不?
沈修父母老念叨抱孫子抱孫子,還都挺中意他這未婚妻,沈修覺得結了婚也沒大不了,少了父母的唠叨。
沈修這麽着急麻慌的結婚,除了有父母的壓力,還有他自身的因素。
他那時已經三十二歲了,又有事業,應酬時人家都有妻兒,他要是沒個人做幌子,豈不是要被人看低了。
要是在年輕個四五歲,說不準人家還會說你年輕有為,以事業為重。
沈修都在餐飲行業混足這麽多年了,要是身邊再沒個伴兒,等着他的不僅僅有各種各樣的“禮”,還要面對他人的有色目光。
你這人是裝清高啊,還是那兒不行啊。
你這人是金屋藏嬌呢,還是人品有問題?
這“禮”吧,就是指美人,你說不收吧,薄了人家的面子,可這要收了吧,你把人家踹了,姑娘家肯定得跑原主那兒哭訴啊。
一來二去,人家更是覺得丢臉,怎麽着啊,你看不上我送的姑娘,眼界真高,我可不敢跟您這麽高涵養的人合作啊。
這豈不是兩邊都把人家得罪了?
說白了,沈修是有錢,但還沒到人人都來巴結他的地步。
京城最不缺的是啥?那當然是富貴商賈、紅二代、富二代、官二代。
沈修算是紅二代,可他不願意借助老頭子的力量,他覺得男子漢大丈夫,工作啥的都得靠父母,那忒窩囊了!
沈修是有才能,但京城那地兒人才輩出,比他更有才能的人海了去了,保不準,明年人家就把你給比下去了。
沈修在事業上很謹慎,很少出啥纰漏,所以本着兢兢業業、小心翼翼的原則,兩年內,成了北京城商界和餐飲界燃起的一顆新星。
那是一個前途似錦,才能無邊啊!
用再神叨一點兒的話說,那就是小夥子前途不可估量啊!
沈修一開始只是個五星級酒樓的老板,酒樓一個季度的利潤達到了一千萬。
在普通人眼裏,很高,足夠養活他們三四輩子。
但他不滿足,在手頭積累了足夠的資金後,在京城寸土寸金的地兒拍下了好幾塊讓人眼熱的地皮,做起了房地産集團的董事。
一個人能在北京混的這麽風生水起,一些小資或許會不屑甚至鄙夷的說,只是靠運氣而已,過兩年肯定得趴。
但是擱那些眼光毒辣的商界精英眼裏,卻不是如此。
運氣是要的,但所占的比例不多,最主要還是智慧與實力占得比重遠遠大于運氣。
這樣一來,有求于他的人多了,煩人的應酬多了,給他賠笑的人多了,可是沈修卻覺得心裏邊兒空蕩蕩的。
就算他再怎麽欲/求不滿,生活還是得繼續不是?
來到D市,主要還是因為這個城市雖說不大,沒有地鐵,沒有五星級酒店,但是圍着它轉的旅游景區可不少。
D市風景好,物價便宜,但仍呈上升趨勢,房價也是只漲不跌。
在這個八十萬人口的不算大的城市,居然還能有好幾處房價被炒到五位數一平,這說明啥?
當然是這兒的市場好,人民群衆土豪不少,發展前景一片花團錦簇、大紅大紫。
次要原因嘛,他老婆太纏人,小沈修又老粘着他,他要工作,暫時還沒把心思放在家庭的打算。
他承認他是個不稱職的父親,孩子的名字也是沈父起的——沈唯伊。
這名字聽着有些女氣,但人家的的确确是個男孩子啦!
沈修陀螺似的忙,總覺着好像把什麽很重要的事兒給忘了,是什麽呢?
他自從成為新星之後吧,除了工作,以外的事兒他老忘。
他認為自己已經步入了老年癡呆的行業,多次在員工例會之後,很認真的問王秋:“球兒,我剛掉毛了吧?”
球兒每回都會抹一把沈修用發膠固定的特別有型的頭發,低頭看看手掌,然後,特無辜的搖頭:“沈哥,你想多了,你的毛好得很。”
為什麽人家都叫沈修沈總,而王秋卻喚他沈哥,這是有原因的。
沈修還在上學那會兒,成績是拔尖兒的,可軍區大院裏頭出來的孩子十有□□都是調皮貪玩的,再說的明目張膽一些,那就是打架滋事兒啥都敢幹。
尤其是上了高中之後,沈修在校園拉幫結派,身後小弟一群。
長得好看,成績又好,身手還不錯,這樣着實太引人矚目。
球兒那會兒也是個刺頭,見不得別人太猖獗,他長得也不差,成績在中游飄忽不定,跟着他的人自然也是不少的。
他就給沈修下戰書,明目張膽的四個大字七歪八扭:找你幹架!
沈修見有人挑釁,想殺他的銳氣,便和王秋這兔崽子會了幾會。
球兒那倒黴催的,愣是一場都沒打贏過。
兩人反倒産生了不可磨滅的兄弟情誼,那叫一個惺惺相惜、相見恨晚啊!
王秋死心塌地的跟着沈修,兩人同屆,甚至還跟着沈修一塊兒去當兵,褪了一層皮回來。
可是這次球兒卻不是自願來D市的,他有一個心心念念的人,可是有一天他突然發現這人不見了,他得在京城守着,眼巴巴的等着這人回來。
被沈修揪着來D市,他連想哭的心都有了,啊,他的愛人!
哦,要在這裏提一下,球兒的愛人其實也是個男的,他表白了N次,老被人家拒絕。
球兒也知道原因是啥,因為人家逮着小關老師不放,頗有“非他不嫁”的氣勢。
作者有話要說: 那啥,好像貌似菇涼大爺們不愛看這篇文文嘞,點擊好少,抓頭……
那啥,明天就是15年,新年快樂哈……
明後兩天在外婆家,得問隔壁的老大爺們借網,不知道借的到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