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小福和娜娜
柏林沒等到的下雨天在德累斯頓等到了。那是一場不算唯美的傾盆暴雨,從烏雲堆裏噼裏啪啦砸下來,砸的路上行人身影模模糊糊。
雨是從他們離開博物館的時候開始下的,車連高速都來不及上——冒着大雨開車回柏林不是一個太聰明的決定,所以他們回到了市中心。
弗朗茨在德累斯頓買過房子,據他所言,他在德國的每一座城市都買了房子,方便他開着飛機一落地就能找到地方住。但是現在雨太大了,阻礙了視線,本來想順路開回家的他放棄了,車子就停在一處角落裏等雨停。
全世界最愛買房的人是中國人,在德國大部分人都靠租房度過一生。他們中有的可能是買不起,有的可能只是單純喜歡租賃這種方式。
弗朗茨這種四處買房的行為很像自然界的一些哺乳動物。
“你讓我想到了愛打洞的兔子和愛藏堅果的松鼠。”
在一個城市被前女友追殺了就可以跑到另一座城市躲起來;或者在一座城市裏養着一個性感妖嬈的小野貓,在另一座城市裏養着另一個清純美麗的小仙女。弗朗茨是個非常有錢的富x代,情商也不至于太低,當然能把獨一無二的自己變成一個活躍在全國各地的時間管理大師。
“聽說松鼠一年能藏一萬顆堅果,狡猾的兔子一輩子最少都有三個窩。所以你究竟是兔子還是松鼠?”
“我就不能好好當個人嗎?”
弗朗茨攪着一盒剛從小冰箱裏拿出來的雪糕,嘴角不開心地往下撇了撇,“你對我抱有天大的誤會,就像我剛才誤會過這盒印着草莓圖案的雪糕裏存在着幾顆真正的草莓。”
“我給女孩子們送花,送寶石,卻獨獨不給女孩子們送鑽戒。”
白蓁蓁劃屏幕的手一頓,她剛好在看鑽戒,于是擡頭問,“為什麽?女孩子們都喜歡鑽戒!”
越閃的,越大的,越喜歡。
“成年男子的一生只能擁有一枚鑽戒,随随便便送出去,太容易給人造成錯覺了。女孩子們都聰明,分得清什麽是萍水相逢,也看得懂什麽叫地久天長。我和我的前女友交往向來不超過三個月而且每一個都好聚好散。這世上不會有人特意花費心思翻過一座又一座城市去追殺一段三個月的虛假愛情。”
有人吹捧你精致無雙的容貌,迷戀你溫暖寧靜的懷抱,卻沉默地忽略你迷霧籠罩的雙眸。他為你獻上華美的錦緞,為你拍下價值千萬的寶石,卻忘了替你在春天種下一束會開花的藤蔓。
喜歡和愛是不一樣的。
喜歡是把石頭壘成一座高山,以洶湧冰涼的海水圈養一座孤島;而愛是越過重重高山,跋涉無數海洋,滿身蒼老步履蹒跚也牢記着接你回家。
弗朗茨意味深長地說,“我的前任不少,但是幾張黑卡就能打發完;娜娜那樣的,前任可能兩三位,但是每一個都不想離開,他的生活可比我要複雜得多。”
自上車以來就跟白蓁蓁一樣沉迷手機不可自拔的沃爾納此刻破天荒地沒說出一句話來。按滅了屏幕的手機,提示音還是響個不停,英挺的眉眼透着一絲陰郁。
白蓁蓁看見後,挖走了弗朗茨一大勺冰激淩笑嘻嘻地塞給他,“娜娜吃掉它,它很甜的。”
沃爾納也不嫌棄,張嘴就給吞了,吃完才想起來問,“娜娜是什麽?”
“是我和小福一塊兒給你起的昵稱!是不是非常可愛?”
小福?弗朗茨?
沃爾納一點兒也不覺得可愛。
他反而覺得自己被灌下了一整缸的檸檬醋。
只不過是安靜了短短二十五分鐘,這兩個人的世界已經從直線的一個端點滾到了千裏之外的另一個端點,他此刻應該在車底而不應該在車裏。
白蓁蓁悄悄地問小福,“娜娜為什麽這個表情?”
小福悄悄地回答她,“因為你剛才挖的那勺是檸檬。”
雨勢漸漸轉小。
弗朗茨開着車在街區繞了整整三圈,終于在第四圈的中央地段找到了自己的房子,是一棟距離博物館不超過五百米的紅色公寓。
找到公寓并沒有為他們解決今天的夜宿問題,他們面前橫着另一道難題——這棟造型複古的公寓偏偏裝着一個高度現代化的密碼鎖,而不巧的是,弗朗茨恰好忘記了它。
“搬到柏林後我五年沒有回來過了。”
“……試試你的生日?銀行卡密碼?說不定是同一個?”
弗朗茨用一種“你仿佛是在逗我發笑”的神奇表情回應她。
“這世上會用生日或是銀行卡密碼當門鎖密碼的人警惕性往往很差。”
生日和銀行卡密碼一直都是同一個的白蓁蓁莫名覺得自己中槍了。
“那現在怎麽辦,還下着雨呢,我們難道要睡大街?你這窗子能不能砸?”
她已經試圖在地面上尋找能搬得動的大石頭了。沃爾納阻止了她這一過于愚蠢的舉動,“砸碎玻璃會觸動報警器,拘留日期最少也在三天以上。我們倆會是遵紀守法的德國公民,而你只能是個可疑的黑戶。”
啊這……
德國的服務行業一向不把客人當上帝,下雨天不可能會有開鎖的商家願意過來。她一個黑戶,酒店也不一定能住。白蓁蓁把唯一的希冀放到了沃爾納身上。
說不定他跟弗朗茨一樣,擁有的房産也不止一處呢?柏林那棟別墅看着也不像是他真正的家。
“沃爾納你在德累斯頓有房子嗎?”
“有,可問題是,我不記得它在哪片森林裏。”
森林……德累斯頓三分之一的區域都被森林覆蓋。很好,看來這是一個比忘記門鎖密碼更加不靠譜的回答。
能試的密碼全都試過了一遍,也包括弗朗茨非常嫌棄的生日和銀行卡密碼。門沒成功打開,倒讓白蓁蓁意外地發現弗朗茨的生日和自己的生日是在在同一天。
挺巧的。
把密碼次數都用完了的弗朗茨終于放棄探索答案了,雙手無奈一攤,看向另外兩個人,“我們幹脆去住酒店吧,我可以找到無需登記身份的酒店。”
“我沒意見。”沃爾納說。
得到了一方同意,弗朗茨又看向了另一方,剛好對上了白蓁蓁的凝視,她看着他,人卻在不斷走神。弗朗茨喚了她兩三次都沒引起她的注意,最後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凝視的眼神一頓,白蓁蓁下意識應了一句我在。
“我知道你在,我們得去住酒店了。”弗朗茨靠近她,“你是在看我嗎?”
還是在透過我,看向更加遙遠的另一處?
白蓁蓁也不知道答案。
印在她瞳眸裏的世界籠着一層不清晰的水霧,襯得人和景物撲朔迷離。
那可能是很多年前的一個春天,庭院的鮮花開的極好,香氣濃郁到令人心悸。春日裏露紅煙紫的花木盛景若隐若現,少年人的臉龐意氣風發,藍眸裏找不見一絲陰霾。
不穿軍裝的那些日子,他能想出無數種方法從一樓的小花園翻到二樓的小陽臺,在清晨時分推開她昨夜鎖好的落地飄窗,和窗外灑進來的陽光一同将她從睡夢中喚醒。
他是誰,生在何地,葬于何處,現在的她統統記不起來。
沒有人會主動抛棄一段刻骨銘心的過去,除非她等的人暌違數年。如果一段故事連提起只言片語都覺得是撕心裂肺,那不如就和屍體一同掩埋進冰冷的墳墓再不喚醒。無人能想到多年以後的蝴蝶翅膀翕動飓風,在平靜無風的水面激起波濤,将未完的因果拼湊成了另一個怪圈。
難過的情緒泡泡一樣瞬間填滿了空蕩蕩的心房,白蓁蓁低下頭,把眼眶裏滾燙的濕潤憋了回去,匆匆撇下一句去酒店,手腳并用地爬上汽車後座,抓過寬檐的遮陽帽把自己的臉擋的嚴嚴實實,像在進行一場無意義的逃避。
作者有話要說:
我以為我劇情推了好多,結果爬上來一看,13章???哦,原來只是想的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