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聖米歇爾
喝醉酒的白蓁蓁很安靜,不吵不鬧不黏人,也不撒酒瘋,看過去就像死了一樣。弗朗茨抱着她走回酒吧停車場的一路上,遇見了不少好心人特意上前,問他需不需要幫忙打112。
她的嘴角沾着幾點番茄醬。
問不出她住的地方,他只好把她塞進了車裏帶回家。後座不好照看,所以他放的是副駕駛,剛扣好安全帶白蓁蓁就詐屍了。明亮的黑眼睛忽然睜開,瞪的圓圓的,半天都不眨一下,就那麽一動不動地盯着眼前給她扣安全帶的弗朗茨,沒頭沒尾來了一句,“我要去聖米歇爾。”
聖米歇爾是一座孤島,位于法國。弗朗茨從它頭頂的天穹路過上百次,沒有靠近。那是一片朝聖之地,他試探着問,“為什麽要去聖米歇爾?你是天主教徒?”
白蓁蓁搖着頭,神神叨叨地說,“是你說過要帶我去聖米歇爾的,你還說過要娶我,可是你沒回來,你騙我,你還把我忘了,你有別的小寶貝了。”
“嗚……我一輩子都沒嫁出去過,一輩子都沒有。憑啥啊,我那麽好看,又會打扮,又會做飯,會拉二胡,會做假賬,還會花錢,怎麽就沒人娶我呢……”
說着說着她就哭了,眼淚鼻涕蹭了一臉,梨花帶雨沒看出來,倒是看出來她哭的狠了老是打嗝。弗朗茨一下一下替她順着氣,說不出心底是好笑還是苦澀,扯着紙巾給她抹眼淚,“我沒有忘記,我會帶你去聖米歇爾,去看潮汐和城堡,等到天氣變好,等你願意想起我,我就帶你去好嗎?”
她似乎哭累了,應了聲極小聲的好,然後腦袋一歪,落到他肩膀上再次睡着。弗朗茨在她和方向盤之間來回看了看,有些後悔剛才為什麽沒有叫個代駕。
十二點整,連星星都已沒入了沉默的雲端,白蓁蓁還是沒有回家。
夜不歸宿還不接電話——這沒法忍。
一個無法證明自己身份的異國黑戶,揣着一張不屬于自己的銀行卡大晚上在路上瞎逛。她會迷路,會遇上難民,會碰上敲詐勒索,也會因為運氣不夠,運動神經又格外垃圾的原因再次碰上搶劫。
以上結果都算好,沃爾納至少能在柏林警局或是游樂場的走失兒童認領處那裏碰上白蓁蓁。
——畢竟看她的樣子,确實是會循着棉花糖的香氣而去,抱着圓圓的粉氣球跟七歲的孩子搶同一匹旋轉木馬,開同一輛電動碰碰車。
綁架才是最可怕的。某些生性變态的綁匪就喜歡盯着柔柔弱弱的中國女孩,尤其是那些長相嬌小可愛,孤身一人,還很有錢的那一類女孩。
就像白蓁蓁一樣,她這人在家跟出門完全兩個形象。在家裏拖鞋睡衣黑眼圈,一杯可樂喝一天。一涉及到出門,精致到連頭發絲都不會放過。沃爾納翻過她的首飾盒,大致能猜出來她出門時的裝扮。
項鏈是施華洛世奇的黑天鵝。
手镯是卡地亞的滿天星。
耳釘是伯爵的玫瑰花。
光這三樣就足以讓心懷不軌的人們盯上她了。沃爾納是真的擔心她會不會在月黑風高的晚上被拖進某個無人小巷毀屍滅跡。
他去警局調了沿街監控,她是上午離開的,去銀行裏取了錢,坐的公交車方向是大使館,從大使館出來以後就一點點不見了蹤跡。市區裏不是所有地方都會安裝監控,沃爾納也沒辦法一晚上查完所有錄像。找不到她在哪,沃爾納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打電話,并不是無人接聽的狀态,是打過去立刻就被挂斷的狀态。
正常情況下她不會随便亂挂熟人電話,她覺得那樣不太禮貌,還會引起家人朋友不必要的擔心。而今天這一個晚上,她整整挂了沃爾納五十九次來電。要麽是身邊有別人,要麽是還在為之前的事置氣。後者的可能性不大,她的脾氣來的快去的也快,斷不可能為了吃太撐氣到現在。
已經淩晨了,往常十點鐘就上床睡覺的沃爾納一點困意都沒有,也不想回房間。起身把白蓁蓁那每隔一個星期就會搞得一團糟的房間收拾幹淨,新換上一張地毯,依舊是粉嫩嫩的顏色。
舊的那張被她洗爛了。
也不知道她那擺設一樣的腦子怎麽長的,居然能想出把手工地毯丢進洗衣機裏清洗的智障神操作,地毯被攪成爛布,洗衣機也提前報廢了。沃爾納沒有把她丢進太平洋裏喂鯊魚,而是一次性買了四五臺洗衣機放家裏備着。他有預感,只要白蓁蓁還在這裏住着,能被她提前送走的電器肯定不止一臺洗衣機。
反正他不差錢,造翻天了都沒事。
收拾完房間無事可做的他又打了個電話,又一次被熟練地挂斷,開了陽臺的門透氣,對面那棟粉紅小別墅也亮着燈。
真稀罕。
今天他這位不知名的鄰居沒有在半夜回來。住了五年對門,沃爾納和他的鄰居一次照面都沒打過。
以這個粉膩膩娘了吧唧的別墅外表和對方五年來混亂詭異的作息,沃爾納相信自己一定無法跟這位鄰居保持友好的相處關系。
弗朗茨熟練地挂斷了白蓁蓁手機上的第六十個備注為短期飯票的人的來電,跟之前的五十九次不同的是,這次他順便摁了關機。太煩了,真的。從六點打到現在,他沒有見過這麽閑的人。他肯定是白蓁蓁認識的人,他要是接了,白蓁蓁肯定就要被帶走了,這不能忍。
他不想讓白蓁蓁回家。他都替她卸好了妝,照顧了她将近五個小時,今天晚上她必須待在他身邊。
醒來是沒見過的天花板,沒見過的房間擺設,沒聞過的花香。梳妝臺上有面鏡子,走近一看自己身上的衣服還是昨天那件,臉上幹幹淨淨的,不知道是誰替她卸的妝,卸的還挺幹淨。她出門下樓,在客廳裏看見了弗朗茨。
“這是你的房子?”她倚着樓梯扶手問。
“是的。”侍弄花瓶的弗朗茨擡起頭,看見了她那一頭亂翹的黑發,“我記得我給你準備了梳子。”
白蓁蓁随手捋了捋,“懶。”
環望一遍四周,“你的房子很漂亮,經常帶女孩子回家嗎?”
溫柔優雅的莫蘭迪色系和挂滿各種小飾品的格子裝飾都是女孩子才會喜歡的搭配,而她剛才醒來的那個房間,粉紗帷幔蕾絲窗簾,北歐公主風的完美體現——這能是男人住的地方?
但是弗朗茨說,“你是第一個在這裏過夜的女孩子。”
白蓁蓁的眼神産生了變化,重新審視起他。帥是真的帥,還是少年感很足的那種英俊帥氣,穿的是淺黃色的T恤和黑色褲子,金發軟軟地覆在前額,渾身上下透着奶狗般溫柔幹淨的氣質。
——說是0也毫不違和。
她的眼神寓意明顯,弗朗茨秒懂,“我是直的。”
“可那個房間……”
“是給未來的妻子準備的。”
“要是你未來的妻子不喜歡呢?”
他低頭,手裏是新摘的一束玫瑰,露水盈盈發亮,“她不會不喜歡的。”
你倒是信心十足。白蓁蓁打着哈欠來到他身邊,“看見我手機了嗎?”
弗朗茨轉身,從充電器上拔下她的手機交還,“昨天沒電了。”
“謝謝。”
開機後的白蓁蓁首先查了通話記錄,意料之外看到了從昨晚到現在的一片空白,不禁發問,“昨天沒有電話打來嗎?”
弗朗茨扯起謊來面色如常,“沒有。”
“一個都沒有?”
“一個都沒有。”
啧。
她就這麽不重要嗎?
昨天那六十個來電,被弗朗茨拿着白蓁蓁的指紋解了鎖以後删掉了。沒有什麽其他原因,單純是看着太礙眼。
“你是在期待什麽嗎?”
“在期待有人能稍微擔心一下我。”
白蓁蓁的心情很郁悶。以前在家,夜不歸宿的時候父母都會打電話來詢問情況,外人跟父母果然是不能相提并論的。沃爾納本來就跟她不熟,态度暧昧不代表着他有義務特意來關心她的下落。這種沒有人在乎她的感覺真讓人窒息。
弗朗茨思索一二,而後拿出自己的手機晃了晃,笑的燦爛,“我可以成為這個人嗎?我說過我想認識你。““當然可以啊。”白蓁蓁也笑着把手機遞給了他。她的性格其實是摻雜着某些病态的,總擔心自己沒有依靠,沒人牽挂,沒人擔憂。所以從不拒絕,從不主動,從不上前,習慣性地在四周尋找可以依賴的人。小的時候愛朝父母撒嬌,只希望他們對自己百依百順,長大後就不計手段地向朋友或是向更親密的戀人索求懷抱,三分感情能演出七分由衷。
弗朗茨把手機交還給她,問她,“你知道聖米歇爾嗎?”
“那是什麽?聽起來像個地名。”
白蓁蓁頭也沒擡,正低着頭劃開聯系人界面看他上面的備注。弗朗茨備注的是他自己的英文拼寫名,而她在心下思量等會兒是要改成短期飯票2.0還是短期飯票Ⅱ。
果然,她不記得了。
作者有話要說:
(修個标點符號)
看過隔壁二戰的讀者,我也不造你們看沒看出來女主的依賴型人格是團滅結局的最大原因,沒看出來可能是我寫的辣□□,這篇我盡量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