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夫前犯(修)
“啊……?”他并不能完全聽清那聲呢喃在說些什麽,于是便不由自主往前邁了一步,也就是那一步,他被人一把拎住了後頸皮。
沐歌:“?!”
他吓得使勁一彈,渾身上下從毛根開始炸開,蓬松得就像蒲公英,金燦燦的瞳孔瞬間豎成了一條直線。
本能使然,他從喉嚨裏發出了一聲包含威脅的嘶吼。
“怎麽到這裏來了?”男人拎着他的後頸,将他轉過來,“不是讓你沒事別亂跑嗎?”
“嗷!!”撒開!撒開!!沐歌手腳并用尾巴吧嗒吧嗒亂甩,喉嚨裏發出一聲氣音,一個反身抓住了男人的手臂,張嘴就咬。
然而咬了半天,別說咬出洞了,那白皙的手臂上,愣是半點兒傷痕也沒有。
沐歌愣住了,不信邪,換一邊犬齒接着咬。
一口下去,淚流滿面。
“嗷嗚嗚嗚!”沐歌死死捂着嘴,眼淚嘩啦啦往下流。
牙,牙齒蹦了。
男人提着黑獸腋下将其摟在懷裏,無聲悶笑,好半天才停下,“你呀你,看到什麽都想咬一口,牙磕壞了吧。”
男人有着一雙好看的桃花眼,額頭一抹妖豔的紅色火焰,面容白皙俊秀,氣質溫和,所謂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不過如此。
沐歌捂着出血的嘴,滿臉淚爬他手心裏啜泣。
這輩子,除了後卿那倒黴玩意兒,居然還有和他一樣硬的東西,沐歌覺得不可思議,哭得傷心欲絕,幾乎喘不過氣。
這世上竟然還存在比僵屍更硬的東西嗎?沐歌不可置信,這不合理吧?他懷疑這是個他不了解更不清楚的生物。
男人搖頭,右手在他頭頂耳後的位置輕輕撫了撫,一陣柔和的白光之後,男人溫聲問他,“還疼嗎?”
沐歌愣了愣,吧唧嘴,沒事了,不疼。
他已經成年了,可不是換牙期的小神獸,這種年紀的神獸一旦牙齒出了問題,對他們來說甚至有可能是致命的,畢竟誰也不知道将來用原型戰鬥的時候,這顆牙會不會是關系到他們的性命問題。
放下捂着臉頰的爪,沐歌擡頭,一眼就撞進了男人瞳孔深處的那抹紫色。
明明是鳶尾一樣好看的顏色,卻莫名帶着一股說不出的蠱惑,偏偏本人一身青衣,端方似君子,沐歌喉嚨裏咕隆了一聲。
明明妖一般蠱惑人心的面容,卻又有着聖人一樣的氣息,兩種截然不同的氣質糅合在一起,分明應該矛盾至極,偏偏卻呈現出一種詭異的和諧。
不過……沐歌淚流滿面,這玩意兒是個僵屍啊,那沒事了。
一個危險程度不比後卿低多少的僵屍,什麽古怪東西在他身上都不值得稀奇,沐歌淚流滿面,繼續掙紮。
吾命休矣!這是沐歌此刻心裏唯一的想法,他很惶恐,被後卿這一只僵屍逮住就要了他半條命了,還來一只,他是真的活不下去了。
來個人帶他走吧,人間不值!
“別亂動,”男人合攏雙手,将他抱在懷裏,明明看着修長白皙,文人似的一雙手,怎麽禁锢他的時候就跟鐵鉗似的!
沐歌雙爪撐在手背上,使勁往上拔了拔,沒拔出來,好像腰還閃了,賊疼!
沐歌:“……”
他吸了吸鼻子,覺得眼眶發熱,怕不是又要哭了。
真的,他這神獸當的,不僅毫無尊嚴,還十分可憐。
他哪是什麽神獸啊,家貓吧?
瞪着一雙貓兒眼,沐歌喉嚨裏發出一陣連自己都吓不到威脅咕隆聲,成功把男人逗笑了。
男人單手摁着他,另一只手揉着他毛茸茸的肚皮,溫聲笑道:“這裏可不是能亂來的地方,後卿讓你好好待着,你又亂跑,也不怕他知道了秋後算賬。”
沐歌眉毛一跳,神經質地往後轉了轉,意識到此行為過于慫了些,又下意識挺直了腰板。
果然僵屍都是互相認識的,沐歌悲哀地想,他直覺這位僵屍大佬不簡單,恐怕不僅僅只是後卿手下的僵屍小喽啰。
他惹不起這種大人物,于是便用兩只爪爪抱着自己胸前的那團絨毛,仰起頭,小心翼翼問男人:“您認識我?”
男人眯眼,右手指尖揉着沐歌的肚子,波瀾不驚告訴他:“我叫嬴勾。”
沐歌:“……”
轟——隆!
晴天霹靂,沐歌目瞪口呆,這狗屁人間還能生活下去嗎?還沒成功從前一個僵屍手裏逃生,後一個已經到跟前了,他這輩子都注定要和僵屍糾纏不休嗎?
毀了吧,他寧願入水自殺。
沐歌淚眼朦胧,這年頭,始祖已經不值錢了嗎?滿大街都是,一抓一大把。
這還讓不讓人過日子了?
嬴勾啊,嬴勾!
那位上古古神的分魂之一,相當于就是另一個後卿啊!想起那段被後卿支配的暗無天日的日子,沐歌忍不住哽咽出聲。
天殺的,一個不夠還來一個,就算是超市大酬賓也不帶這麽買一送一的。
俗世皆如此,當上天給你關上一扇門的時候,必定順手給你關上窗。
沐歌不會知道,當他在嬴勾的懷裏上下翻騰的時候,後卿的那醒着的一半意識,正縮在嬴勾主導的身體的某個位置,裏盤算着一千種捏死他的方法。
所謂夫前犯,不過如此。你和別人談天說地,在他懷裏使勁忸怩,殊不知你夫正在窗口,戳開小洞,暗搓搓窺視。
後卿,嬴勾,同為古神犼的分魂之一。
自分魂後,兩者在千千萬萬年的日子裏契合着自己附身的身體形成了自己獨立的個性,雖說也有自己不同靈魂特性的加持,但到底還是所附身體帶來的影響更大些。
分魂若要統一,便必然要選擇吞噬,作為吞噬的一方,不僅可以完全保留自己的獨立意識,還能得到其他靈魂分走的天賦技能。
而作為被吞噬者,意識将被天道徹底抹殺。
沐歌始終記得這些奶奶在閑暇時候給他說過的話,講過的故事。
所以在最開始得知那個神經病是後卿的時候,才會那麽害怕,又那麽忍讓。
他不知道後卿被分得的性格和記憶是怎樣的,但奶奶說過,靈魂不全者,往往偏執狂躁,若無能力可以與之一戰,最好什麽都順着。
“別怕,我不會傷害你,”嬴勾微微笑着,揉了揉沐歌的下巴,沐歌被揉得一激靈,思緒被打斷,本能作祟下,十分沒出息地伸長了脖子。
“你是怎麽出現在這兒的?”嬴勾撓着沐歌的下巴,聲音溫柔極了,“這地方,可不是一般人能随便進來的。”
不知道回答了會怎麽樣,但是不回答一定會出事,作為一只在後卿手底下讨生活的神獸,沐歌已如驚弓之鳥,對這些始祖們的尿性了如指掌,沒有半點好感。
于是他斟酌了一下句子,便原原本本地告訴了嬴勾。
嬴勾聽罷,沉默了很久,之後又溫聲問他,“那你進來的時候,可曾看見一些白色的小骷髅或者稻草人一類的東西?”
沐歌搖頭。
“你說你追着你奶奶來到這裏……”嬴勾将沐歌舉起來,“看到那棵一眼看不到頂的大樹了沒有?”
沐歌:“?”
嬴勾:“那是建木。”
沐歌尾巴一僵。
如果那是建木……沐歌擡頭,脖子和頭頸垂直成九十度仰望天空。
紫色的樹皮,一眼看不到盡頭的通天古木——果然如傳說那般,是那棵能溝通天地,能自由來往八界的通天神樹。
沐歌咽了咽口水,有些呆滞。
而如果說這是建木,那麽這地方豈不就是——
“這裏是都廣之野,”嬴勾将他放在地上,稍微離遠了些,“我看你并不是很喜歡被我抱着,要變成人形嗎?”
那是早已淹沒在神話裏的存在,曾經的諸神故土,萬物的母親,随着諸神黃昏,漸漸成為一個遙不可及的夢,一個不辨真假的傳說。
而那伫立在天邊,連通天地神木,那是他們一族的護族神樹,有生之年,沐歌不曾想過,居然還能再見一眼建木。
沐歌踩在地上的小爪子捏了捏草地,尖銳的指甲劃過,抓落了一大把野草。
“時間不多,很快就要送你回去,”嬴勾站在不遠處,“不去看一眼嗎?”
沐歌盯着不遠處的樹木,半晌,閉了閉眼,金色光芒閃過,黑色的毛團子消失,草地上,多了一個黑袍黑發,面容俊秀的貓兒眼年輕人。
“原來,你的人型是這樣的,”嬴勾負手而立,額頭的一縷長發微微傾斜,留下一縷垂在眼前,他的聲音帶着些奇怪的缱绻和溫柔,“去吧,去看看。”
去看看你曾經的故土,神族曾經的輝煌,哪怕如今只剩殘垣斷壁,也可透過建木的枝幹樹葉,了解我們當年的盛世,體會曾經的光芒。
那是你今生不曾體會過的時代,是你已經遺忘的時代,是留在時空縫隙裏,等待救贖的時代。
沐歌,故人都在墳墓裏,又怎麽敢放你一人往生,獨自前行。
都廣之野,傳說中的世界中心,沐歌仰躺在建木盤遒的樹根上,怔怔地看着濃密粗壯,一眼望不見頭的大樹,神色迷離。
“我記得,你們一族在很久以前就是建木的守護者,”嬴勾在樹下仰頭看他,“當年你父母還小的時候,就時常在建木下戲耍,偶爾元鳳在天上經過,離着老遠便給他們刮起飓風。”
【作者有話說:謝謝寶貝兒費那個度的珊瑚化石!!!愛你額寶貝!謝謝其他寶貝的推薦和票票呀mua!!!
建木:《山海經》裏傳說中能溝通天地的神樹,黃帝就是通過它來往于反間仙界。
都廣之野:《山海經》裏的世界中心,生長着建木的地方,三星堆出土後,被認為是四川的成都平原。
嬴勾:僵屍始祖之一,犼的殘魂分布者,也是可憐的娃(網絡文學加工了很多,我查了一下,有說真有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