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神兵
蕭沉拿着剪子,彎腰在自己的花圃裏穿行,一邊慢吞吞地修剪着葉尖枯萎的部分和橫生的枝蔓,一邊小心翼翼地控制着步伐,以免傷到了心愛的花苗。
這一園子品種各異的蘭花兒向來都被他當寶貝一樣呵護着,輕易不讓人瞧。
這麽些年來,只有謝語童還是尋簪閣副閣主的時候,有一回吃閣主的醋,跑來園子裏把所有的花木都狠狠踩了幾腳,讓他郁悶了好久。
“心狠手黑”的謝語童終于嫁出去以後,再沒人敢來踩花拔草,或者偷了他種的新茶送人情,蕭沉守着偌大一個園子,有時竟也覺得冷清清。
尋簪閣總部裏人是不少的,一位閣主,兩位副閣主,下面還有五樓的樓主。然而所有人都知道他好靜,又只喜歡花花草草,他這兒就從不像通幽樓樓主路千尋那裏一樣熱鬧。
人常說他溫潤儒雅,是個遺世獨立的謙謙君子,可也正因如此,他們也總是對他客氣、恭謹、尊重就是沒有親近。
他們看他的眼神并不像在看一個人,而是像在看一幅畫。
畫中人美則美矣,自然是只可遠觀不可亵玩的。
蕭沉将最後一點枯葉剪下來,随手扔在泥地裏。過不了幾天,這些都會萎頓成塵,去滋養新生長出來的幼苗。
江湖中人來來去去,新人舊人也無非如此,只可惜于他蕭沉,似乎并沒有什麽值得戀棧的人或物。
謝語童癡戀閣主那麽多年,最終還是幡然醒悟随李毅而去。
閣主還想着那個黃土壟中的紅衣女子,大概今生也不會再娶。
至少他們都是體會過那種感覺的,想要擁有想要親近一個人的感覺。可是他從來都沒有,這世間一切人事物皆如流水在他心頭劃過,只留下淡淡水漬,留不下一道刻痕。
這與絕望、厭世、孤僻又不同,他只是淡然,面對一切都覺得溫和安靜,卻生不起什麽強烈的欲望。按路千尋的說法,他這是到境界了,不應該來混江湖,而應該去出家當和尚。
他當時怎麽回答來着?哦,當時他說,混江湖跟當和尚,本來就沒什麽不一樣,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後面不記得了,不過路千尋一定嘲笑了他,這小子就是嘴賤。
蕭沉放下剪子,在花圃旁邊的石條兒上面坐下來,手裏捏着一朵新培育出來的蘭花,這是從前沒有的品種,目前這世上還找不出第二株來。放到鼻尖下面聞一聞,蘭花原本的香氣夾雜着踯躅清冽的味道,果然很特殊。
Advertisement
他正在發怔,就聽到不遠處有門扉開啓又被甩上的響聲,接着随着一聲沉悶的重物落地聲,路千尋的聲音“哎呦哎呦”地響了起來。
看看天色,還不到正午,看來路千尋這小子又賊心不死,去叫閣主起床了,天天被閣主扔出來,天天都不嫌煩。
“早睡早起身體好啊閣主!你這樣會發福的!發福的!墨三墨三,快出來,有人要睡死了!”路千尋精神頭十足的聲音回蕩在院子裏,實在是非常聒噪。
打掃的下人見怪不怪地拖着笤帚走過,順便嘲笑路千尋,“小蠻腰兒,墨三副閣主半個月前就出門啦,你叫魂啊。”
路千尋瞪他一眼,反而被人家無視了。
這外號有個典故,路千尋從前總是為自己腰細腿長沾沾自喜,後來不知是誰說,如果拿根風筝線拴在他腰上,把他當風筝放說不定也能飛起來。
于是從此以後路千尋最恨手下人管他叫小蠻腰,偏他太愛跟下邊人打成一片,半點威信也無,到最後反而人人都管他叫小蠻腰,除了幹瞪眼他也沒辦法。
蕭沉撚着手裏的花,看着路千尋氣鼓鼓的模樣,兩邊臉頰都鼓了出來,看上去有趣極了,想着戳一戳說不定能戳出個酒窩來,于是沒忍住,笑出了聲。
這一笑暴露了目标,某位自稱“楚腰纖細掌中輕”的家夥晃晃悠悠地走過來,熟練地将爪子往蕭沉肩上一搭,陰沉沉道:“蕭花花,再笑我就把你的花全部踩死,讓你改名叫蕭沒花花。”
蕭沉哭笑不得地把那只爪子撣掉,無比淡定地說:“我本來就不叫蕭花花,更不叫蕭沒花花。”
“嘁,你也太沒趣兒了,天天就跟那老和尚入定一樣。咦,這是什麽花兒,沒見過诶。”路千尋目光落到蕭沉手上,立刻亮了起來,他是通幽樓樓主,通幽樓雖然職責在于追蹤偵查,然而他卻喜歡機關巧術,最稀罕這種看上去很稀有的東西。
蕭沉将手掌一攤,言簡意赅,“蘭花。”
路千尋懷疑地看着他,“蘭花?不可能啊,從來沒見長成這樣的蘭花,你不會是又去哪個深山野溝裏亂挖東西了吧?”
“我什麽時候去過深山野溝裏挖東西,我又不是狗。”
路千尋狐疑地從蕭沉的掌心拿走那朵奇異的蘭花,指尖劃過蕭沉掌心紛繁錯雜的紋路,留下一閃而逝的溫度與觸感,蕭沉無端地覺得掌心微癢,甚至連心緒都有點異樣。
路千尋把花湊到眼前看了好久,又聞了又聞,喃喃自語,“不對呀,分明有踯躅花的味道。”
略帶點驚疑的聲音把蕭沉驚醒了,他點點頭,說:“對,這是我新培育的品種,劍蘭與踯躅花嫁接而成的,還沒有名字。”
他一擡頭,正看到路千尋扯下一片花瓣,扔進嘴裏嚼了嚼普天之下只有這小子會做出這種奇怪的事情吧,也不怕他種出來的花有毒麽路千尋大概覺得味道不錯,又把一整朵花都塞進嘴裏,一邊吃一邊含含糊糊地說:“挺好吃,下次可以用來做蘭花糕,唔唔,不如叫合珠蘭好了。”
“合珠蘭?什麽典故?”
“你種我吃,珠聯璧合啊。诶诶,你,就你——過來,在遠處探頭探腦半天了,當我看不到呢。”
蕭沉快被那一句珠聯璧合氣笑了,有這麽亂用成語的麽,不過現在有人來,他也不好多說什麽,只想着,雖然來源不靠譜,合珠蘭這名字,倒是真的不錯。
來人是個美麗女子,袅袅婷婷地走到蕭沉身邊,附耳說了幾句話,蕭沉的表情看上去并沒有多大驚訝,只是确認般問了一句,“當真?”
那女子點點頭,“千真萬确。”
“是什麽暗器。”
“幾枚浮生夢。”
“那就放消息給他們。”
“可是副閣主那暗器上的蘭花印記雖然是真的,也不一定要理吧。”
蕭沉搖搖頭,“如果我沒猜錯,這兩位應該算是——我的故人。”
楚越與晏懷風這兩天很閑。
自從去了一趟天渚城的尋簪閣分部,把蕭沉的暗器亮給他們看以後,他們就一直在等蕭沉的消息。偌大個江湖,尋簪閣的高層又神秘,想找人無疑是大海撈針。
不過等人來找他們,就簡單得多了。
兩人逗留天渚城的這段時間裏,謠言日複一日甚嚣塵上,現在不僅是傳聖門中人拿幼童煉藥,欺壓滇南百姓,更有甚者,還有傳言說聖門中人其實都不是人,個個都是深山老林裏修煉成精的邪魔,聚在一起企圖為禍人間。
還說他們每月初一十五都要殺一對童男童女,喝他們的血吃他們的肉,不然就會化出原型,而且白天也不敢出門,否則被陽光照見就會灰飛煙滅。
總之越傳越玄乎,到最後反而比傳奇話本還精彩,大家聽着聽着,反而不太信起來,許多人都是置之一笑——哪有這麽荒唐的事情!如果聖門中人都是妖魔不能曬太陽,那天搶新娘的聖門少主豈不是早就化成灰了。
也因着這謠言不像話,有腦子的人略微思索,對于之前的傳言也産生了疑惑,一時之間,中原武林對聖門的态度從開始的一面倒要打要殺逐漸分化成兩派。
白道盟主李毅對謠言的質疑,更讓別的人也不願意輕舉妄動,反而形成了僵持的局面。
而這些荒唐謠言的始作俑者,正是曾經的聖門少主,晏懷風本人。那日與楚越在白道盟聽到了李毅的一番話後,他就已經有了計較。謠言的破綻太小,才會讓大部分人都深信不疑。
隐藏一滴水的最好方法是把它放入溪流中,同樣的,要讓一個謠言減弱它的威力,只要制造出無數個謠言就好。
此計收效頗大,再加上蕭沉尚未有回應,而趙雯湖等人還沒有行動依舊滞留在天渚城中。因此晏懷風與楚越這兩日無所事事,把整個天渚城逛了個遍。梅嫣跟着他們叽叽喳喳,倒是熱鬧無比。
趙雯湖等人原本當天就想離開,皆因李毅說近日便是天渚城的尚武節,到時城中不僅流光溢彩、車水馬龍,而且會有很多人家把家中收藏的極品武器拿出來讓人觀賞。
江湖人對兵器的狂熱無以複加,是以前來參加了婚禮的人全都沒有走,他們也不好太過突兀,只好悶悶地留在這裏。
轉眼就到了尚武節。
白日裏還不覺得什麽,到了晚上,各家各戶都在門前挂上了形狀新巧的八角風燈,盈盈一點燭光隔着一層紗,看上朦胧又美麗,連帶着燈下之人都如夢似幻。
漫天的煙花放起來,像是往天幕上鋪開了華麗的寶石,照亮一整個不夜之城。夜市上人來人往,提着燈籠的女子、兒童穿梭其中,恰似誤入了仙境。
梅嫣擠到買胭脂水粉和珠釵佩飾的地方流連不去,晏懷風與楚越只好自己走。
兩個大男人一起走在脂粉攤上本該令人側目,幸好晏懷風依舊做纨绔公子打扮,楚越落後半步,就像有錢人家的少爺帶着小厮出門閑逛,倒也并不違和。
他們兩個都是第一次有這麽平凡市井的經歷,遠離江湖紛争血肉搏殺,沒有陰謀詭計沒有殘酷涼薄,就像真的是來自于平常人家的普通少爺,鬥雞走馬、流連花間。
平凡卻溫馨。
慢慢地逛過了半個城,人煙逐漸稀少。
楚越剛才已經至少看到有三個婚禮上見過的江湖人與自己擦肩而過,左顧右盼地找些什麽,忍不住問:“少爺,李毅說的是真的麽?看上去只是一般節日,并沒有兵器之類的。”
晏懷風望着遠處一個與衆不同的集市,眨了眨眼睛,“他若說是真的,就必然不會讓它假了。”
楚越随着他的目光一同望去,立刻感覺到這裏與剛剛經過的市井繁華不同,這個集市明顯帶上了凜冽厚重的氣息,一排排兵器陳列在各自的攤位上,一眼望去泛着深淺不一的光芒。
就連這裏挂的燈也與別處相異,光線更加朦胧,帶着點神秘的色彩。
陳列的兵器很多,大部分看上去都很一般,算不上什麽絕世神兵——兩人心裏清楚得很,真正的絕世神兵,也不可能出現在這裏。
然而沒走了兩步,晏懷風的眼神忽然落到一柄看上去灰塵尚未拭淨、烏沉沉的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