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作者有話要說:
一個人悠閑自在地倚着門框,竟然是——朗!
“傑!”肯尼驚問。
“Cindy,你總是遇上這種事。”他并不理會肯尼。
“傑!”肯尼奔過去擁住朗,“真是你嗎?”
“別這麽親熱!我們不是同性戀!”朗推開他,“又在勾引女人?”
“你為什麽來?你不是在蘇格蘭場嗎?”
“不歡迎嗎?”朗抱着肩。
“不。”肯尼看我一眼,“你是為了辛迪?克拉拉?”
“不是。”朗笑了。“我離開那裏了,所以純粹來看你,你應該知道。”
我知道自己臉色灰敗。不過,他來幹什麽?幫我,還是壞我的菜?
“別這麽垂頭喪氣,我不是為你而來。”朗笑我。
“不是最好,你最好別插手我的事。”我語帶雙關。
“那要看你自己的了。”朗也有所指。
我瞪了他一眼。
“你們都可以出去了,去敘舊!你們之間有什麽舊我不知道,不過請你們都滾出這間房間!”我幾乎是在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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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他們分別吻我,走了。
剩下我一個人,我突然發現,朗會壞我的事,天知道他會說出什麽無法補救的話。
深夜,有人推推我,我睜開眼,是森。
“我必須和你談談。”
“你快走,不然出了事——”
“不會,他們都睡了。”
“那——說罷。”我坐起來。
“我覺得,我們似乎不太合作,為什麽?”
“我不知道,我覺得我似乎做錯了。”
“你指什麽?”他有點發怔。
“上床。”我說,“那本不該發生。你這樣只是完成任務,對不對?完成你在基地沒完成的任務,是這樣嗎?”
森的眼睛在黑暗中異常清晰。
“回答我。”我看住他。
他點點頭。
“告訴我為什麽?”我抓住他,“你可有一點愛我?”
“Estelle,軍人的任務就是服從。”
任務!哈!任務!我笑了,止不住地笑。我還是康雨心,我不是Estelle!不是Cindy!我竟然——那麽相信他!
“Estelle!”森看住我。
“不用說了,我會好好完成任務,然後,遠遠離開這一切!”
森不再說話,看了一眼我,迅速離開,隐于黑暗中。
之後的日子,我開始埋頭于自己的任務。
表面上,我開心,打情罵俏、試槍、買東西。但是,我的心,死了。可憐我還幻想脫離NWS後,和森一起生活,但——那已是不可能了。
“傑、森,一起去跳舞好嗎?”肯尼這幾天春風得意。
“為什麽不叫辛迪?”朗叫。
“她這幾天似乎很忙,我看她瘦了一圈。”
“嘿,你什麽時候這麽關心起一位女士了?”
“正所謂,英雄難過美人關。”肯尼笑。
“我看,她可不一定看上你。”朗又叫。
“傑,難道你——”
“沒有!別亂猜!”
我躺在床上,不清楚朗和肯尼到底什麽關系,為何這麽熟,但至少目前為止,他還沒有來壞我的事。
我聽到嘻嘻哈哈女孩的聲音,碰門聲、引擎聲,然後,人聲漸遠。我沒動,森反正會去,不用我也一起盯着。
我爬起來,在窗邊駐立一會兒,決定下樓找點東西吃,養精蓄銳。一打開門,就看見朗用手撐住門框,一如當初在拉巴特的初見。
“你終于肯出來?”他一對藍色的眼眸望住我。
“你沒去?”
“沒有,我向肯保證不碰你,我只想和你談談。”他盯住我。
“你想說什麽?”我動也不動。
“你和我初見時不一樣了。那時你機警、敏感、譏诮,而現在,你除了憤世,眼中沒別的。是不是因為森的關系?”
“你想說什麽?”我再次問。
“他碰過你了,不是嗎?為什麽?”
“你怎麽知道?”
“你和他的話,我——聽到了。”他緊盯住我,“那是真的?”
我點點頭。
“凱知不知道?“
我再次點頭,聽到凱的名字,我心中陡然痛了一下。凱,我對不起他。
“我要殺了他。”朗捶了一下門框。
“誰?”
“那個雜種!”朗一轉身,下樓了。
“傑!別激動,那不是他的錯!不是任何人的錯!”我奔過去,攔住他,“求你!”
他看了我一眼。“好吧,看在那個曾經救過我的人的份上!”
很晚,他們才回來。
我整晚在想凱,他的冷峻,他的溫柔,他的體貼,他的善解人意。可惜,我已經不再是個好女孩。
又是一個月過去,還有九個月,不管這個案子完不完得成,我都會離開。
這天,朗和森都沒回來吃飯,我也沒問。
“你不關心?”肯尼問。
“為什麽要關心?”我喝口酒。
“我看得出,他們兩個人都不是一般的關心你。”
“無關的,我心如止水。”
“再喝一杯酒。”朗又倒了一杯酒遞給我。
“你要把我灌醉嗎?”
“不會的,你只喝了一杯。”
我端起酒,一仰而盡,或許只有醉才能解脫我。我一杯一杯喝,都是一口而盡,肯尼連攔都攔不住。
我高聲用中文唱茉莉花,反反複複吟誦李清照的詞,用标準的普通話罵人,每個人!最後,我只記得我用手指着肯尼的鼻子,罵他是只豬。
醒來,我覺得頭疼欲裂,忍不住呻吟一聲,明亮的光線使我覺得刺眼,我拿手遮住臉。
“醒了。”耳邊傳來一聲問候。
“誰?”我回頭。發現旁邊還躺了個人,是肯尼。
他吻我一下,拿手來摟我。
“天!”我發出一聲就要下地獄的呻吟。
“昨晚你醉了,拉住我不放,唱我聽不懂的歌。”他竟紅着臉解釋。
“什麽都別說!”我跳起來,穿上衣服,“我沒有怪你。”
是的,我誰都不怪,我本已人盡可夫,也不可能再和凱在一起。
“辛迪,嫁給我。”肯尼過來抱我。
“別碰我,我沒要求你娶我。”
“昨夜你很美麗。”
“別再提它!!”我尖叫,“你有意支走傑和森,你只是無聊,而我不過是個逃犯!”
“我曾說過,我也是個人!”
“我不是人!我是殺手、妓女!是垃圾!”我繼續尖叫,眼淚不斷地溢出。
“我愛你。”
“你不愛,沒有人愛!這世界不值得我留戀!”我沖出門,頭也不回,奔出東十一區,我漫無目的,身邊一分錢也沒帶。
天,就象要送我一樣,連天的大雨,好象我積壓在胸中的淚。爸媽死時,被迫加入NWS時,我沒有流淚。我是個堅強的人,我沒有殺了自己,就象殺別人一樣,我只想再見一個人一眼。
我無處可去,有個熱心的街頭Boy把他的帽子給我,然後,趟着水跑開了。我羨慕他的自由自在和青春,因為他沒有罪惡。我不自知是否做的對,每件事的正或邪,都是不分明的。我殺人,無辜的人;炸監獄,政府的;偷東西;無害他人的,我難道是在為反恐怖組織工作,還是在為一個為滿足自身利益而不惜傷害他人的集團賣力?我不知道!
一幢建築吸引我的視線,盡管在滂沱的大雨中,但它仍顯得神聖與莊嚴。我仿佛見到久別的家,向它走去。在觸到大門的一剎那,我仿佛見到爸媽在向我招手,好象回到家一樣,我緩緩倒了下去。
沉睡中,我聽到天堂般美妙的聲音。
“主啊!給您的子民以力量,賜他生的力量,饒恕他的罪,治他可治之罪,降他可念之福。主啊!請讓您的子民再受磨難!請別收回他在這濁世的眼。”
“孩子,相信主,相信基督,相信上帝,相信心靈,阿門。”
我緩緩睜開眼睛。
四周一片靜穆,隐隐有風琴的聲音。
“我在哪兒?天堂嗎?”
“孩子,你在我主的庇護之下,你由神指引,來到這兒。”一個老者蒼蒼的聲音。
“這是哪兒?”
“曼哈頓教堂,我是林德伯格神父。你休息吧。我會向上帝為你祈禱,孩子,求上帝饒恕你的罪吧!”
我閉上眼。
我能感覺到神父跪了下來,他在為我祈禱。
“主啊,賜福給這個人,給他活的罪吧……”
我又昏昏睡去,朦胧中,覺得有一抹母親的淚痕滴在額上。
再次醒來,已是火燭之時了。
“孩子,起來吃晚飯吧。”神父和一位嬷嬷走進來。
嬷嬷手裏托了一個托盤。
“孩子,你已經二天沒吃東西了,一直以生理鹽水維持。我們給你煮了麥片粥,喝吧。”
我的眼淚忍不住流了出來。
“吃吧,吃完了,主會告訴你該如何做。”
“嗯。”我點頭。
就這樣,我吃完了。祈禱、睡覺、祈禱、吃飯。周而複始。三天後,我已經完全康複。
終于,我走出那間房間。走進了禮拜堂,跪在那兒,望着基督受難像,我不相信他,可卻被他所救。
“孩子,主會給你指引,給你光明。”
“神父。”
“可以告訴我,為什麽會這樣嗎?”
“神父,我——”我還沒講什麽,就忍不住哭了出來。
“孩子。”神父擁住我,“願主保佑你。”
我講講哭哭,哭哭講講,終于把自己到NWS前的事講完了。剛想講下去,我停住了,我不能給神父添麻煩,我跳開了,沒講下去。
“我已無家可歸。”
“放心吧,你還住在這兒吧。直到你想離開。”神父慈祥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