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12)
是烤出茶香,茶葉耐煮,口感濃厚。
安謙語把煮好的熱茶倒入土碗之中,茶湯色澤深紅,一看味道就很濃。
“嘗嘗。”安謙語把碗推給潘傑。
潘傑卻有點呆了,剛剛在城裏穿着這身民族服裝,怎麽看怎麽別扭,土得掉渣。可現在到了村子,建築都是吊腳樓,璧山秀水的背景,加上這古舊的木桌,土罐土碗的,其他人也都穿着粗布衣服。
再一看烤着茶的安謙語,突覺變得別有一番風味,簡直就是這村中一道靓麗的風景線!
瓦罐茶雖然煮得燙,但倒入碗中因着碗口大,冷卻得很快,喝起來倒是不覺得燙。
潘傑喝了一口,覺得口感微苦,好歹跟着安謙語混了些日子,對茶略懂,此茶不算什麽好茶。
旁邊一位大叔笑道:“娃娃,茶不是這麽喝滴,要這樣!”說着,一仰頭把碗中剛倒滿的茶水飲盡,手背一抹嘴角,長嘆口氣,似有一種酣暢淋漓的感覺。
潘傑一笑,學着大叔的樣子,一口喝光茶水,抹把嘴角,也長長呼口氣:“哈哈,真的很解暑啊!”
安謙語也笑了:“這茶不是名貴的茶葉,主要是施茶者的心意,喝茶的人接受這份心意,就要喝出動靜,表現出高興來。”
旁邊那位大叔又一氣兒喝了一碗,然後站起來,對安謙語翹起大拇指說:“好茶!”說完轉身拿起自己的背簍走了。
☆、醒悟被整了
潘傑轉頭看那位豪爽的大叔背影,見他同樣穿着民族服裝,但款式沒有他和安謙語的華麗,只是非常簡單的藍布衣服,頭巾和安謙語一樣,簡單的裹了個款式,腳上竟然還穿着草鞋。
他再四下打量其他人,凡是裹頭巾的,都沒他頭上那個誇張,自己只要一不小心,頭巾都會撞到別人。
“謙語,剛剛那位大叔算不算你們族很勇猛的男人?”潘傑問。
“算啊,他還會上山打獵呢。”安謙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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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傑指着自己頭說:“那為什麽他不裹得和我一樣?”
“那個……”安謙語轉轉眼睛,他用頭巾整潘傑,就是欺負他不懂,但潘傑又不傻,一直在懷疑。
潘傑當啷放下茶碗指着己頭說:“別讓我費事兒,自己給我拿下來,否則……”
安謙語讨好的笑:“嘿嘿嘿,其實我覺得你這樣看起來真的特別帥。”
潘傑眼一瞪,看看旁邊喝茶的人,用口型警告安謙語:“想死嗎?”
安謙語拉拉潘傑袖子說:“進屋來我給你取。”
潘傑皺皺鼻子,知道今天被安謙語整了好幾個小時,心裏可不打算就這麽輕易放過他。
小樓大門都很小,潘傑身材高,加上頂那麽大個包在頭頂,進門時又撞了幾次,扶着頭巾更加堅定了報複的決心。
進門便是木樓梯,直接上到二樓,樓梯只夠一人通過,非常狹小,潘傑的頭又撞來撞去像個大傻子,安謙語一路見他進門後東倒西歪,撞來撞去,實在沒憋住,噗嗤笑出聲。
潘傑氣壞了:“我靠,我忍你很久了!你還敢笑!你再笑試試!”伸手就去抓他。
安謙語立刻轉身向上跑,潘傑也開追,可惜跑不快。
一上樓,潘傑有了活動空間,找準時機便将安謙語撲倒在地,地面是木質閣樓,被他們弄得咯吱直響。
安謙語知道打不過,立刻求饒:“我錯了,我錯了,別打,讓我幫你取下來吧。”
潘傑壓在男人身上:“打你我怎麽舍得?不過嘛……哼哼哼,今晚你死定了!”說着嘟嘴去親。
這時裏屋傳來女人的聲音:“是謙語嗎?”話音剛落,人就出來了。
幸好潘傑還沒親到,反應迅速的從他身上跳起來,不過情形仍然頗為尴尬。
安謙語爬起來,說道:“姨媽,這是我朋友潘傑。”
安謙語的姨媽五十歲左右,面容清秀,戴一對大大的圓圈銀耳環,身材瘦瘦小小,但看起來非常精神、健康。
“你好啊,來這裏別客氣,像一家人,這孩子穿這身衣服還真俊,只是這……”姨媽擡頭打量那碩大的頭巾,有些疑惑。
潘傑臉色有點黑,連人家本族的人都覺得這頭巾奇怪,可見他剛進村子時,路邊人看他時的心情了。
他還全當那是見他長得帥,投來的傾慕眼光。(扶額)
出醜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在出醜!
這都拜安謙語所賜!
安謙語拉着滿臉黑線的青年向裏屋走:“沒什麽,姨媽,我們鬧着玩兒呢。”
姨媽笑着搖頭:“這孩子!我去地裏摘點兒菜回來,一會兒你去茶樓幫你表姐看會兒,知道嗎?”
安謙語在裏屋答道:“知道了!”
等到下樓的腳步聲遠了,潘傑才吼道:“安-謙-語!”
男人一個哆嗦,察覺大事不妙。
兩人重新整理衣衫,潘傑沒了頭上的大包頓覺輕松不少。
“快點,不是幫你姐看店嘛!”
安謙語一手扶腰,一手扶樓梯慢慢向下走:“你這個畜生,我現在快得了嗎?”
“讓你戲弄我!”
吊腳樓村落,屋裏多是狹窄的木樓梯,屋外多是坡坡坎坎,哪兒都不适合目前安謙語這種“傷殘人士”行走。
好不容易上了茶樓,表姐早就等在門口:
“稀客!好長時間沒見過你了,你媽倒是偶爾來,雖然帶着那個小崽兒,可每次都提你。”
表姐和姨媽如出一轍,眉目絹秀,瘦瘦的,只是比媽媽個高一些,名族打扮,頭飾別致漂亮。
“這位是……”表姐看着潘傑。
還沒來得及介紹,潘傑已經搶先握手:“我叫潘傑,謙語沒告訴我表姐是一位佳麗啊!”
“佳麗,嘻嘻嘻!”表姐咧嘴笑,潘傑倒是沒有恭維錯,她在村裏的确算是漂亮的村花,可佳麗這個詞還是第一次用在自己身上。
潘傑現在終于知道安謙語氣質脫俗的由來,看看他姨媽這家人就明白了,他一定是像媽媽。
在這麽個民風淳樸、好山好水的地方出生,媽媽家的人長相都非常秀氣,除了個子不算太高以外,身材瘦瘦的很勻稱,皮膚也很好,雖然五官單拆開看不覺得有多好看,但組合在一起,偏就那麽養眼,整體看起來就是一位俊秀的佳人。
茶樓生意不算好,三個人聊着天很快到了晚飯時間。
姨媽手腳麻利,端上來幾盤菜和一個裝飯的木桶,菜品并不如想像中豐盛,只是簡單的家常菜,餐具也很不講究,不僅餐盤花紋各異不成套,連筷子也長短不一,有些彎彎曲曲的。
擺盤如此“随心所欲”不禁讓潘傑想到自家親媽,每次對擺盤都高規格嚴要求,端上桌擺得跟廚師長做的一樣,他每次都會瞎扒拉兩下對母上大人說:“這就是一解決溫飽的東西,花那麽長時間擺盤,端上桌三秒就毀了,有什麽意義?”
安謙語見潘傑發愣,知道他不習慣,在筷子裏挑了雙還算齊直一些的筷子遞給他說:“姨媽做菜手藝特別棒,嘗了就知道了。”
潘傑正想舉筷子夾菜,卻見大家坐着沒動,小聲問:“等誰嗎?”
安謙語說:“姨夫剛幹完活回來在洗澡,等他上來就開飯。”
潘傑點頭,傳統家庭必須等家主就坐才能動筷,他是了解的。
沒多會兒,姨父上樓來,穿一件中式對扣的白布馬甲,潘傑腦補姨父要是再包個白頭巾,拿把□□,就能演地道戰了。
姨父一上來便笑着說:“有客人來就別等了,趕緊吃別餓着。”
潘傑挨着姨父的主座坐的,姨夫首先為他夾了塊大肉。
潘傑從一開始就好奇這肉,薄薄的一大片,黑中透亮,聞起來很香,現在放米飯上顯得更加晶瑩。
安謙語悄悄說:“是臘肉。”
潘傑:“臘肉?我吃過啊,怎麽沒這麽好看呢?”
“老臘肉,只有家裏才有,外面買不着的。”
潘傑夾起來放嘴裏嚼,沒想到臘肉還真的分老、小,這口感就是不一樣,特別有咬勁,吃完之後唇齒留香,回味無窮。
潘傑不客氣的連吃了好幾塊,安謙語制止道:“這不能多吃,否則明天該全身酸痛了。”
“為什麽?”
表姐說:“這臘肉腌制時間長不能多吃,明天該不舒服了,吃點側耳根去去濕。”
側耳根就是學名魚腥草的植物,味道很大,潘傑一直吃不慣。
安謙語知道他不愛吃,但還是勸道:“吃點吧,自家土裏種的,很嫩,而且你吃了那麽多臘肉,不吃這個真的會難受。”
潘傑雖然有些挑食,但畢竟在別人家裏,只好逼自己吃了幾片葉子和一些根,唰唰唰嚼完咽下去,雖然還是覺得味道很怪,但好在不十分難以下咽。
吃完這個還沒完,碗裏又被姨媽夾了幾片苦瓜:“地裏剛摘的,很新鮮,你嘗嘗。”
潘傑:“……”他不吃苦瓜。
安謙語知道他不吃,平時就算做了,潘傑也會嫌棄的推一邊,夾給他,立馬給你丢出來。
這種挑食的毛病讓人很頭疼,當你越關心一個人,你就會越擔心他營養不均衡、怕他挑食,這就是為什麽媽媽總逼自己孩子吃不喜歡吃的。
潘傑苦着臉,向安謙語投去求助的目光,可惜這次安謙語不為所動,壓根沒看見一樣,自顧自吃飯。
姨媽盯着潘傑,等着他吃了給好評的架勢,潘傑只得笑笑,低頭将米飯裹着苦瓜扒拉到嘴裏,随便嚼兩下咽了下去,然後豎起大拇指對姨媽點點頭。
姨媽樂了:“好吃吧,你們城裏人吃的菜沒咱們自己種的新鮮,還沒農藥,來來多吃點兒。”說着又要給他夾。
潘傑瞪大眼睛,驚悚的看着那盤炒苦瓜,安謙語及時攔下:“姨媽,你還摘了我最喜歡吃的野菜啊,潘傑你也嘗嘗。”
姨媽:“知道你喜歡吃,現在還沒怎麽到季節,有些少,等到了季節我摘多點讓你媽給你捎去。”
潘傑看看那盤拌的野菜,從沒見過的植物,或者說是在餐桌上從沒見過,在野外應該挺眼熟的植物,綠油油飄着一股清香。
放嘴裏嘗了嘗,有一點澀口,但嚼起來口感不錯。
安謙語原來喜歡吃這種野菜,潘傑又仔細打量了菜很久,努力記住。
☆、理想
看這一桌菜,純天然有機綠色食品,難怪他們一家人都瘦瘦的,根本長不胖。
姨媽笑咪咪看他們吃飯,似乎比自己吃還開心:“男孩子吃飯就是香。謙語,吃完飯把魚給你外婆送過去,刺我都挑出來了。”
安謙語:“哦。”
吃過飯,姨媽給安謙語一個蓋着布的籃子:“快去吧,她們知道你要來,八成現在正坐門口眼巴巴等你呢。”
兩人出門向山上走,潘傑問:“你外婆怎麽沒和你姨媽一起住呢?”
安謙語:“外婆和她媽媽跟着小舅住老宅子。”
“她……媽媽?”潘傑以為自己聽錯。
“嗯,我曾外婆,小時候特別疼我,爸媽鬧離婚不管我,寒暑假我都是來這裏和曾外婆一起住的。”
潘傑心裏尋思,曾外婆?那得多大歲數了啊?
果然如姨媽所說,曾外婆搬張椅子在門口坐着等,外婆陪在旁邊腿上放個簸箕,正刨着玉米。
一見着安謙語都非常開心,看得出來,他們感情很深。特別是曾外婆,因為說話表達有點困難,所以只能緊緊拉着安謙語的手,盯着他臉看了又看,渾濁的眼睛裏有淚光閃爍。
看得出來,老人家很激動。
舅媽出來趕緊勸:“別在門口站着了,謙語還帶了客人呢,都進屋吧,太婆婆,屋外風那麽大,讓謙語扶您進屋成嗎?”轉頭對安謙語說:“你快扶你曾外婆進屋,聽說你要來,早晨就開始念叨,門口坐一天了,真怕她着涼,她這年紀,要是着涼都得要命。”
安謙語急忙點頭,和潘傑一左一右把人架進去。
這時屋裏鑽出來一個幾歲大的小娃娃,拉着舅媽的褲腳好奇的打量安謙語和潘傑。
外婆抱着玉米,站起來彈彈身上的灰,摸摸小娃娃的頭說:“小二,你謙語哥哥來了,快叫人。”
小孩兒吸吸鼻涕縮到舅媽身後。
潘傑終于見識了什麽叫四世同堂,這可能在中國古代不算稀奇,可在當今現代,能親眼見到這樣的家庭,本身就是種奇跡。
晚上安謙語就走不了了,曾外婆舍不得他走,說好第二天再來也不聽,外婆只好勸安謙語:“你曾外婆最近身體越來越差,以前也不這樣,現在誰來看她,她都拉着舍不得人走,老念叨說走了就看不着了,要不你就多陪陪她吧。”
安謙語聽了也舍不得,答應留下來。
舅舅家人多住不下,安謙語和潘傑在客廳木地板上鋪的地鋪,潘傑翻來覆去睡不着,把安謙語推醒悄悄說:“我怎麽總聞着這木板有股黴味兒啊?”
“大少爺,這山裏夜晚氣溫低,又很潮濕,木頭有潮濕的味道很正常啊,快睡吧。”
“可枕頭好像也有股味道,不信你聞聞。”潘傑把自己枕頭給安謙語聞。
“是你自己要挑海綿枕的,我說讓你用荞麥的,你嫌太硬,村裏空氣潮濕,可不就這味兒嗎,忍一忍吧。”
潘傑把腦袋往安謙語那邊拱:“我要和你擠一個枕頭。”
“死一邊兒去,睡這麽親密,明天早晨被看見怎麽辦?”
潘傑苦着臉正要耍賴,忽然聽到有呼哧呼哧的喘息聲從樓板下面傳來。
他以為自己聽錯,又豎着耳朵聽了一會兒,問:“你……有聽到什麽聲音嗎?”
安謙語轉着眼睛判斷了一會兒,小聲說:“別出聲,可能是野豬或者野豹,我們住的是吊腳樓,不用怕。”
“野,野豹!我靠,真的假的?”
“這幾年豹子少了,我猜多半是野豬來這裏偷吃的,白天外婆刨玉米掉了不少在地上,等它吃完就走了。”
潘傑爬起來,在地板上找了一條縫隙大的地方,趴那裏使勁往下看,聲音就從正下方傳來,的确是一種野生動物的喘息聲,可惜下面黑呼呼什麽都看不見。
過了一會兒,那聲音走遠了,潘傑才躺回來,失望的說:“看不見,你們這兒真有豹子嗎?”
“這種貓科動物都是晚上出來的,我小時候經常聽到它從下面經過的聲音,現在幾乎沒有了。不過最讨厭的還是野豬,一個沒看好就把莊家拱壞了。而且野豬會傷人,皮糙肉厚,橫沖直撞的,像坦克一樣,很難對付。”
潘傑手腳攀上安謙語,頭也拱到他懷裏,撒驕道:“你們這裏好危險哦,真吓人。”
安謙語困得要死,也懶得推開,抱着潘傑說:“快睡吧。”
清晨,潘傑在一陣鳥叫聲中醒來。
發現安謙語不在身邊,擡眼見門口走廊處靠欄杆站着。
起身四下看看,其他人都沒起床,站到男人身後雙手環腰,下巴墊在他肩膀:“怎麽起這麽早?”
“享受最新鮮的空氣。”
潘傑也深深吸了一口,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清新空氣。放眼望去,天剛蒙蒙亮,整個村子籠罩在霧氣中,觸目之處都是郁郁蔥蔥的樹木,層層疊疊,不遠處有只公雞打鳴,帶着附近所有的公雞都開始叫起來,一傳十,十傳百,連母雞也跟着湊熱鬧。
這時一些窗戶逐漸亮起燈光,有些房頂漸漸冒起炊煙,整個村子剛剛還在沉睡,轉眼間便活了起來。
安謙語似乎很欣賞這樣的過程,微笑着問:“喜歡這裏嗎?”
“還好,挺寧靜,有點像世外桃源。”
“世外桃源?說得好,我最大的夢想就是和愛人一起住在這世外桃源度過此生。”
潘傑愣了愣,轉頭看看身後簡陋的居室,說:“這種地方,偶爾住一住還行,長期生活的話,還是沒有城市方便。”
安謙語拉着青年抱住自己的手,兩人面對面看着對方:“我知道你放不下城市的生活,還有老家安排的工作,更放不下你的男友,你有很多的放不下,我也有。”
潘傑道:“子興的事我會仔細考慮,畢竟是我對不起他,我得給他一個交代,所以我并不是什麽都放不下。”
安謙語:“那如果我希望你為了我留在這村裏生活呢?你可以辦到嗎?”
潘傑:“謙語,你不是還有茶樓和朋友嗎?我們還這麽年輕就跑到這裏隐居,是不是太早了?”
安謙語追問:“那老了以後你願意來嗎?”
潘傑低頭沉默。
潘傑擡眼看着安謙語:“我無法給你永遠的承諾,但你未必想得太天真,一輩子還有很長,幾十年後我們什麽樣子大家都不清楚,就算我給你承諾也是空談,說不定過幾年你先看不上我,把我甩了,這誰又能預料呢?”
安謙語和青年對視良久,突然牽動嘴唇笑了笑:“我其實早該明白,你和我在根本信仰上就不同,可我因為太愛你,竟然努力去迎合你,其實我們的問題一直很多,但即便能克服那些障礙,我們之間人生觀的不同也會是最終無法逾越的障礙,或許子興才是你的最佳人選。”
“你這不公平!誰适合我,我自己說了算,我只知道,現在我不能和你分,我要你跟我在一起,我可以養你,可以讓你舒舒服服過日子,多少人求着和我過這樣的日子,我卻只給你,唯一只給你,這還不行嗎!”潘傑說得有些激動。
安謙語嘆息:“真是和你說不通,這根本不是誰養誰的問題。”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不就是想和我永遠在一起嗎?我可以和你試一試,但我不想騙你,承諾什麽的我給不了,這樣還不夠誠意嗎?安謙語,你還想要什麽!”
安謙語抓抓頭發:“我不是讓你和我為了一個承諾勉強在一起,你的心應該合我所想,我所追求的那個東西,應該同時也是你想追求的,而不是我為你戴上緊箍咒逼你與我寸步不離。”
“那孫悟空不是戴了一陣子緊箍咒就變規矩了嘛,說不定我戴着戴着就習慣了呢?”
安謙語疼愛的攏攏潘傑頭發:“我舍不得念緊箍咒啊,我哪有本事約束你。”
潘傑難過的看着安謙語:“別和我分……我接受不了,否則我明天就不走了。”
“別這樣,前途要緊。”
“可你就要抛棄我了,等我一走,那個姓魏的就會乘虛而入,你們要是好上了,你就要把我徹底忘了,一想到這些,我心都碎了,實在受不了。”
潘傑說得極有畫面感,讓安謙語忍不住腦補了一把,想想覺得好笑,他和魏庭認識這麽久,要是可以在一起,早好上了,還有這傻小子什麽事兒啊。
無論每次安謙語下多大的決心,只要見到潘傑,再讓他可憐巴巴的眼神看着,他就先敗下陣來。
他仍然是生理性的難以拒絕潘傑,這到底是什麽毛病!
“哎……我的事你就別瞎想,明天你坐飛機回去,班好好上,我答應你再考慮考慮,行嗎?”
“真的?”潘傑眼睛一亮,安謙語最近硬氣得很,他施展渾身解數也沒讓他松口,沒想到今天突然有所松動。
“嗯,讓我想想吧,我們先異地聯系着。”
“太好了,你要是來我身邊,我一定不會讓你失望。”說着就要去親。
這時裏屋的門被推開,安謙語回頭看看說:“走吧,廚房幫忙去。”
“哦,那個老臘肉能不能再做點兒?”
“你還吃上瘾了啊,老臘肉本來就不多,你要不是貴客誰舍得拿出來給你吃啊?”
潘傑嗤鼻:“我都瞧見了,廚房屋檐底下挂那麽多,再給我吃點呗。”
安謙語彈彈青年額頭:“你倒是眼尖,對吃的這麽敏感。”
“回家的時候能不能再帶點啊?我不白拿,我買成不?”
“貪得無厭是吧!”安謙語撸袖子,作勢要收拾他:“看我不打扁你這張饞嘴!”
☆、“和”
潘傑離開時,安謙語沒有送行。
只在早晨熬了臘肉粥給青年喝了,行李拉出小區,把人送上出租車為止。
青年上車後按下車窗,深深看了眼男人,吐出兩個字:
“等你。”
安謙語心緒複雜的看着出租離去,直到轉角。
他設想過無數次送別的情景,卻沒想到會如此平靜,平靜到站了這麽久還沒有流淚。
這可能是與潘傑的最後一次見面,他卻只送到小區門口。
想到這裏,不禁有些後悔,或許應該攔輛出租車追上去,至少應該把人送上站臺吧。
能多看一眼算一眼。
安謙語身不由己向馬路邊邁了一步,又被理智叫停。
去了又能怎樣?
閉上眼安撫內心的矛盾。
為什麽才分開幾分鐘,他就已經很想他了?
這時,手機消息震動,一看是潘傑發的微信信息。
是一首歌曲分享,譚詠麟的《難舍難分》,很老的歌。
古老的音調從手機傳出,歌詞悠揚:
……
走過了一生有多少珍重時光
與你愛的人分享
我總是選錯了方向
傷心卻又不能忘
放不開魂牽夢系愛的你
無處說凄涼
回首燈火闌珊處
是否還有你
……
面對這樣的BGM,安謙語終于難以招架,眼淚瞬間崩塌,遲遲未能落下淚的眼眶,原來是在蓄勢待發,決堤一般傾洪而下。
不得不說,潘傑對安謙語心思的把控力實在精準。
“安老板,安老板?”
朱茜茜推推拿着茶壺發呆的安謙語。
安謙語擡頭看看正圍在茶桌周圍觀看茶藝的客人,不好意思的陪笑道:“抱歉,早在唐代就有煮茶的記載,茶具也已非常專業……”
一翻演示之後,客人照例紛紛詢問茶葉是否出售,朱茜茜依然帶着想買茶的客人下樓去看。
不過安謙語用的是自己炒的茶,而朱茜茜賣的卻是相同産地的成品茶。
等她哼哼着調子在收銀臺記好賬時,洪青松從門口進來:
“小丫頭,又騙了多少錢啊?這麽開心。”
朱茜茜合上賬本說:“洪叔叔啊,您可別亂說,客人會聽進去的。”
洪青松點點她額頭:“你以為洪叔叔我老糊塗嗎,剛剛出去的客人說,他在這裏買的茶葉是老板親自炒的。謙語每一季炒多少茶我不知道嗎?照你每天這麽賣,早賣沒了。”
“洪叔叔!”朱茜茜緊張的向樓上看看:“您別砸場子啊,讓謙語知道可麻煩了。”
“哈哈哈,”洪青松笑了:“你這狡猾的勁兒,跟你爸一模一樣!”
朱茜茜陪笑:“我爸找您喝茶呢,他總念叨說,您是中國茶文化的泰山北鬥,陸羽再世!”
洪青松就是喜歡逗朱茜茜,聽她貧幾句,不會真揭穿她:“小丫頭挺會扣高帽啊,謙語在樓上吧?”
“嗯,上去吧,您喝什麽茶?”
洪青松:“不找你,我找謙語要好茶喝。”
“嘿,還看不上我泡的茶了。”
安謙語聽到樓梯腳步聲,走過去迎:“您好,樓上請……洪老,怎麽是您?”
“樓下就聞到茶香,最近又搜羅了什麽好茶?都不請我這老頭子來喝。”洪青松笑臉盈盈。
安謙語知道他要品茶,把人讓到字畫下面的茶桌前,拿出個罐子來:“沒有好茶,剛從老家帶的罐罐茶,看看能不能入您老的眼?”
洪青松饒有興致的倒出罐子裏的茶葉來看,雖說茶葉不是上品,但也分好壞,這茶顯然是安謙語特地挑選過的新茶,加上他知道泡制茶葉的方法獨特,有心想看。
“請賜教!”
安謙語拱手道:“不敢當,獻醜了。”
從臺下取出一展便攜式酒精爐和一個土罐。
這只土罐顯然比老家那種每天燒得黑呼呼的罐子精致不少,上面還有一些樸素的花紋,即有裝飾作用,又不失樸實。
同樣,将罐子燒熱,放入茶葉烤至發燙,然後加水煮。
不少人被安謙語的泡茶方法所吸引,紛紛圍過來觀看。
當茶葉被烤熱時,茶葉香味散發出獨特的清香,飄散于整間茶室。
看着安謙語認真而娴熟的泡茶技法,洪青松點點頭,如果不是真正熱愛茶道,由內而外的修養,是不會有這樣感染人的茶藝展示。
擡頭看向牆上的“和”字,這是他送給安謙語的書法字。他除了愛茶,也喜歡書法,退休後在家勤練書法,目前水平也相當了得,從這牆上那蒼勁有力,剛中帶柔的字便能看出。
這是他最喜歡的一個中文字,這個字代表了一個人對自身修養的最高境界。
特別是儒家思想中,把這個字提升到了哲學的地位。安謙語把字挂在茶樓最顯眼的位置,不僅表示了對他的尊重,更是代表他同樣對這個字意的認同。
衆人品茶,有人點頭稱好茶,有人搖頭說不如聞起來好,雖各執一詞得不到一致好評,氣氛卻非常輕松愉快,這是洪青松最喜歡的品茗效果。
每個人因為個體差異,便會得到不一樣的感受,好像和字,右邊一個口,代表衆人皆有口,不需要百分之百得到贊美,只要大家說出自己真實看法,相互交流,這種氣氛才是最為有趣、和諧的。
品茗加聊天之後,客人們自然又是少不了被朱茜茜領到樓下購茶,不過這次除了茶葉和安謙語用的相同以外,還有人想買土罐、土碗。
朱茜茜何等聰明,雖然目前沒有,但立刻留下客人信息,說是從倉庫那邊給他們直接發貨,價格高出成本好多倍,真是忽悠能手。
洪青松喝夠了茶,見人都散了,這才說道:“最近的幾次活動你都沒參加,忙什麽呢?”
安謙語一愣,這陣子一直為潘傑的事煩心,茶協的事一點沒顧上。
每年茶協都有不少交流活動,他會挑一些重要的參加,以便信息交流。
安謙語對茶是非常有鑽研精神的,除了到全國各地,甚至日韓地區去體驗不一樣的茶文化,還會查找古籍,經過潛心研究,再現古人的喝茶情景,在一些交流會上為大家演示。所以安謙語雖然每次話不多,但依然吸引人關注。
而這幾次都沒見到他,包括洪會長在內的幾個熟人便按捺不住了,紛紛打聽為什麽,于是,洪青松便來了。
“群裏發了公告,你看到了嗎?”
“什麽公告?”安謙語問。
洪青松:“就是過幾天B市有個大型品茗節,邀請了我們茶會,很多人都已經報名參加了,我見你遲遲沒報名,不知道什麽原因,這才來問問。”
安謙語撓撓頭,不好意思的說:“抱歉,我好久沒上□□了,完全不知道這事兒,還勞煩您親自跑這一趟,其實您可以給我打個電話就成。”
“不防事,我也是順便想上你這兒走走,最近是遇到什麽難事了嗎?可以說給洪爺爺聽,說不定能幫得上。”
洪青松對安謙語的偏愛其實挺明顯,現在的年輕人大多心浮氣躁,能像安謙語這樣沉得下心,認真鑽研一門文化的人并不多。他堅信成大器者必先靜心,只有韬光養晦、潛心研究才能有所成就。
安謙語所想到的重點卻不是洪青松想的那樣,他的注意力全在B市上面。
B市,那就是潘傑所在的地方。
☆、愛與愛的差別
怎麽這麽巧,剛好在B市,那如果他參加的話,也就是說可以見到潘傑了!
不過随之而來的矛盾,自然就是如何回應潘傑同居的請求?
這樣的細微表情還是逃不過洪青松的眼睛:“怎麽?”
安謙語:“沒有,前不久剛生了場病,精神一直沒恢複,前幾天又回了趟媽媽老家,所以沒顧上茶會的事,不好意思啊。”
洪青松當然不會相信這些場面話,眯着眼睛和藹的看着安謙語。
安謙語低頭看着眼前的茶杯,不敢對視。
洪青松對他來說是長輩、良師、益友,這是一位很有智慧的老人,當初在茶協認識時,對洪青松是懷着尊敬和崇拜的。熟悉之後,安謙語往往會找他談談人生,聊聊想法,洪青松都能為他提出不錯的建議。
“謙語,我知道你不是那種心浮氣躁的人,辦事仔細、考慮周全。不過,我這兩天道聽途說的聽了個消息,可能不是真的,但我親自問你證實一下。”
安謙語聽到這話,心裏突然緊張,擡眼看向洪青松,如果他知道自己和潘傑在一起的亂七八糟的事情,肯定會嚴重質疑自己的人品。
洪青松仍然目光和藹:“我聽說你在打聽,有沒有人願意頂下你在這家店裏的股份,是真的嗎?”
安謙語恍然大悟,他想着潘傑的提議,所以跟圈裏人随口打聽一下,有沒有人願意盤下自己的店,大概是個什麽價位,其實并不是真的會賣,就是想問問。
“啊,您說這事兒,我就是随便問問而已。”
洪青松微笑:“随便問問嗎?空穴不會來風,我想知道,你為什麽會想到問這個呢?”
安謙語有點為難,實話不敢說,又不願意騙洪青松,只好賠笑。
洪青松一看他這樣子,便猜出幾分,問道:“感情問題嗎?你倒是該找個對象談談戀愛了,不過你要明白,兩個人在一起是看緣分的,強扭的瓜不甜,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