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1)
屁!我告訴你安謙語,只要老子有一口氣在,你就別想找別的男人,想都別想!要和我分手,下輩子做夢去吧!”
安謙語倒下時碰倒了放在桌上的黃酒瓶子,正好滾到手邊,順手抄起酒瓶,想也沒想便甩向潘傑,吼道:“你神經病!”
“碰!”的脆響,瓶子砸到潘傑額頭,整個碎掉,那酒瓶可能因着比較廉價,并不結實,碎片劃傷潘傑額頭,黃酒也全數撒出來,血順着酒一起流在臉上,看着非常吓人。
安謙語根本沒想到會砸這麽嚴重,吓呆在當場。
反而潘傑異常鎮定,摸摸自己額頭,見到手掌的血不怒反笑,抹了一把臉道:“哈哈哈,安謙語,真是好樣的!”
大掌抓向安謙語的面門,扣住往木桌上用力一推,撞得安謙語眼冒金星,徹底失去行動力。
接着他便感覺自己衣服和褲子都被潘傑扒了下來,他努力反抗,卻是徒勞。
這是安謙語第二次遭受潘傑的性——虐,不同于第一次只是單純的懲罰,這一次已經是暴力。
任何形式的反抗,只會帶來更加殘酷的對待。
對安謙語來說,這是一個漫長的夜晚,幾度昏迷中醒來,當他以為已經結束時,沒想到又是一個新的開始。
他一直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緒,害怕心髒病複發,同時也祈求潘傑停止。
潘傑在失控中瘋狂發-洩着,但他并沒有失去人性,直到安謙語翻了白眼,似乎真的快要挺不過去了,他才終于停止。但是仍然用膠帶綁着,沒打算為他解開,只是扯過床單随手蓋在他身上。
安謙語已經虛弱得脫力。
蓋在身上的床單染上斑斑點點的血跡夾雜着污穢。
嘴上的膠帶被潘傑一把撕下,瞬間扯着皮肉和汗毛的疼痛。不過這點疼痛現在根本不算什麽,也懶得理會了。
後面撕裂的疼痛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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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覺裏面有液-體流出,或許是精-液,但他更懷疑是血。
液體淌過之處,火辣辣的傷口好似被小刀再次劃過,鑽心的疼。
潘傑也好過不到哪裏,全身是汗,同樣精疲力盡。
人在憤怒之下做出的事,往往事後都會後悔,潘傑亦是。
把人解開後,抱到浴室将彼此沖幹淨,看到對方全身青紫的傷痕,便開始無比後悔。
可是一想到男人迫不及待和自己分手,就氣得爆肝,本想說兩句軟話,喉頭滾了又滾,卻一個字都吐不出來。
沖洗完之後,安謙語根本站不穩,潘傑只好把他放涮洗臺上坐好,用浴巾為他擦幹淨,裹上浴袍。
安謙語從鏡子裏見到自己的臉,完全腫變了型,差點連自己都沒認出來,一邊臉頰翹得老高,手撐印清晰可見。
青年把床單全換了,才把男人放回到床上。
安謙語轉過身背對着青年,兩人就這樣一直沉默,不發一言。
潘傑又去找了藥膏和棉簽,掀開男人浴袍下擺,男人吓得一激靈,轉身戒備的瞪着他。
青年無辜的舉着棉簽等待男人反應,安謙語看明他的舉動,一把扯過被子蓋身上轉身繼續睡覺。
好半晌,安謙語已經昏昏欲睡,感覺身後動了動,被子被輕輕掀起,一股藥味散發出來,有棉簽在自己傷口處擦拭。
安謙語沙啞着聲音說道:“現在又來假惺惺做什麽?你走吧,我不想再見你。”
擦藥的棉簽并沒停止,仍然異常輕柔的擦拭,伴随股股涼風吹來。
安謙語深吸口氣,轉身想要制止,卻突然愣住。
青年皺着眉頭、咬着嘴唇正無聲哭泣,額頭一片紅腫,橫着一條長長的劃傷,滿臉是淚,委屈得像個小孩。
男人的心糾成麻花,到底誰才是應該哭的人啊?
“你現在到底什麽意思?我欠你什麽了嗎?就算我欠你,今天這樣對我,也算我還清了吧!我不舒服,不想再生氣,你趕緊走吧。”這也許是安謙語第一次對潘傑說出這樣的話。
潘傑用另一只手捂住臉頰,擦着眼淚痛哭出聲:“憑什麽趕我走?憑什麽要和我分手?你憑什麽……你怎麽這麽狠心?……”
今天見到的潘傑,是安謙語從未見過的,無論是變-态狠辣的一面,還是如孩童般無助哭泣的一面,都讓他感到深深無奈。
安謙語起身側坐:“我們之間分手是注定的,你現在這樣是哭給誰看?”
青年聽了這話,反而哭得更兇。
安謙語嘆息,真是活見鬼!
奪過潘傑手裏的棉簽,沾了藥膏,塗在他額頭傷口。
青年吸吸鼻子,抽抽着說:“你,你這,擦,擦過,屁股,的。”
男人看看棉簽,想想剛剛好像真是擦過屁股,翻個白眼說:“嫌棄就別擦了!”
“不不!”青年急忙拉住男人手腕,委屈的指指自己額頭:“疼。”
“哎……”安謙語覺得自己比聖母瑪利亞還聖母,到底誰才是罪魁禍首啊!
潘傑對秦子興說的是當天的飛機,兩人去了機場,秦子興送完便回家了。
潘傑從機場出來打車返回,路上收到安謙語的短信。多日來的擔憂瞬間爆發,滿腦子想的都是那天安謙語被魏庭帶走的情景,以及撞見他們宿醉的那個早晨。
調頭回機場把第二天的機票改簽,然後去安謙語家門口等人。
他故意沒打電話,想要看看安謙語是否會帶魏庭回家過節,幸好最擔心的事沒有發生,否則,他真不知會做出多可怕的事來。
連他自己都不明白,為何對安謙語如此執着,明明之前想好的,假期結束,他們Over。
可在見到分手短信時,想法卻徹底變了。
兩人相互擦了藥,安謙語實在累得連說話的力氣都沒了,只得先休息,回頭再解決他們的問題。
☆、沒有未來
安謙語傷得不輕,第二天便有些低燒,全身皮膚碰一下都疼,心裏對潘傑的怨恨也增添了幾分。
本想着好聚好散,可沒想到潘傑這麽暴力,不就是誤傷了他嗎,至于把自己弄得下不了床嗎!
眼前的始作俑者倒是再也沒了昨晚猙獰的面目,乖巧得像只哈巴狗,又是買藥又是熬粥又是熱敷按摩,照顧得無微不至。
可惜在安謙語看來,全是馬後炮!
“你幾點的飛機,別遲到了,早些去吧。”
潘傑端着杯熱水過來說:“改簽了一周後的飛機,你別擔心我了,就着水把藥吃了,這水我剛試過,溫度正好。”
“一周後?不是說聯系好的公司,回去就開始上班嗎?”
“推遲了一周,已經辦妥了。”潘傑把藥塞安謙語嘴裏,然後扶着他用水送下。
安謙語被迫灌下,退燒片苦苦的貼着食管,他苦着臉接過水杯一口氣把水咕嚕嚕全喝下。
水溫的确正合适,以前也有發燒吃藥的時候,自己一個人病怏怏睡家裏,退燒片總是大得卡在食道中間,想要倒點熱水送下去,結果水太燙,完全無法喝,最後只得放棄治療,躺床上等着自身體溫融化藥片,體積小的,自然就慢慢滑下去了。
可是這一過程真的讓人想哭。
生病時能得到別人照顧,總能讓人心裏一熱,哪怕罪魁禍首就是此人。
安謙語鼻頭發酸:“那你這一周打算幹嘛?”
“陪你。”潘傑不假思索便回答。
“一周以後不是照樣會走嗎?”
“你和我一起走。”
安謙語嘆氣:“這怎麽可能。”
“為什麽不可能,你和我一起走,我可以照顧你,我也有工作可以養你。”
“你應該知道這不可能,我在這裏有我的工作和朋友,我沒法放棄。”
潘傑想想說:“你的茶樓,也可以在我們那裏開,至于朋友,新環境可以交新朋友,除非……”
“嗯?”
“除非有你放不下的人。”
“哎,真沒想到你心眼這麽小,魏庭是我的好朋友,你應該尊重他,而不是處處針對他。”安謙語在這個問題上實在無奈,潘傑咬死了他們有事兒,感覺這輩子都洗不白了。
潘傑撇撇嘴,替安謙語掖掖被子:“吃了藥再睡會兒吧,我去超市買點菜回來給你做好吃的。”
安謙語全身軟綿綿,也無力和他争辯,倒頭繼續睡。
渾渾噩噩睡到晚上半夜,醒來時全身是汗,但腦子不再沉重,意識清明起來。
翻身時,發覺被人從後面抱得死緊,潘傑像火爐一樣烤着自己。
本想把人推開,轉頭卻見到潘傑滿頭汗緊閉雙眼,似乎睡得很不踏實。
又是那股熟悉的汗味,令安謙語想起在火把節上第一次接吻的情景。
那時胸中的悸動,美好的回憶,仿佛就發生在昨天。
潘傑輪廓分明,眉眼俊朗,總是透着一股大男孩般的陽光,這是安謙語非常喜歡的型。
在任何人看來,潘傑都不屬于理想的伴侶。
他撒謊成性,有些少爺脾氣,很挑剔,愛吃醋,還很暴力,最重要是劈腿。
可偏偏這樣的人卻為安謙語帶來極其重要的美好回憶。
對很多人來說,不好的記憶總是更加深刻,比如潘傑劈腿,比如當着魏庭被羞辱,比如昨晚的家暴,而安謙語的帳卻不這麽算。
在47天裏,那些不好的回憶只占據很小的一部份,而大多數時候,安謙語是快樂的,因為有了潘傑。
因為有了潘傑,在他的人生中體會到了愛情的滋味,那不止是酸澀,還有甜蜜。
有人因為害怕嘗到苦澀而放棄嘗試愛情之果,但安謙語并不抗拒這種體驗,吃下去之後,再砸吧一下滋味兒,原來并沒有多可怕,回味起來其實蠻好。
最大的遺憾,還是不能與喜歡的人長久下去,不過這點早已成定局,然而潘傑現在的表現卻讓安謙語摸不着頭腦。
他不明白潘傑為什麽不願意結束,還強烈要求自己同行。
難道他想和秦子興分手?
記得潘傑說過,秦子興有抑郁症,不能分手,那安謙語作為好朋友,更不可能傷害秦子興。
想着想着,安謙語又覺得頭疼,不禁嘆息一聲。
潘傑原本緊閉的眼突然慢慢睜開:“你一直看着我,讓我糾結好久,到底要不要醒過來。”
安謙語還以為潘傑是睡着了的,突然開口說話,着實吓一跳:“你醒了怎麽不吭聲?”
潘傑親親安謙語額頭:“見你看得入迷,不想打斷你,怎麽樣,我很帥吧?”
安謙語在心裏默默為潘傑加上一條缺點——自戀!
用力推開青年:“起開點兒,熱死了!”
潘傑掀開被子下床:“你一直低燒不退,我用體溫幫你捂汗,這招果然管用,你好像已經退燒了。”
安謙語看到潘傑後背全濕了,覺得他挺傻,卻又說不出的暖心。
忍着一陣暈眩準備下床,潘傑急忙問:“起來幹嘛?”
“尿尿。”
“別動,我幫你。”潘傑上前将人抱起。
“我不是殘疾,自己可以。”
潘傑把他放到馬桶前,讨好的說:“我願意這樣寵你。”
“無聊,那你幫人幫到底,給我扶着鳥吧。”
潘傑沒有猶豫,真欲伸手,安謙語急忙擋開,開玩笑的話,沒想到他真做:
“服了,你出去,站旁邊我尿不出來。”
“哦。”潘傑轉身出去,找出幹淨的體恤又噔噔噔回來,為安謙語将汗濕的睡袍換了,再把人抱回床上蓋好。
安謙語忍不住嘲笑道:“你這是提前體驗幾十年後的生活嗎?”
一句無心的玩笑,說完卻僵在當場,恨不能咬舌自盡。
他們之間哪有幾十年後……
潘傑也是一愣,随即刮刮安謙語鼻子,輕聲說:“才淩晨三點多,再睡會兒吧。”
黑夜中四周寂靜,青年到門外走廊處點燃了香煙,男人躺床上睜着眼睡不着。
作者有話要說: 偶爾深夜醒來,我也曾輾轉反側,想像幾十年後的我會怎樣,擔心幾十年後自己的生活會不幸福,想着想着就會感到害怕。
不知道有沒有人和我一樣有這樣奇怪的擔憂?
☆、女福爾摩斯
又休息了兩天,安謙語才去茶樓上班。
他實在不敢頂着一張浮腫的臉,一身的傷痕去見人。
只是才過兩天,哪怕大夏天穿着長袖還是被細心的可兒看出問題。
“老板,你好像身體很虛啊,我怎麽覺得你有些浮腫呢?”
安謙語摸下臉頰,早晨仔細看過,應該不明顯才對呀:“那個,昨晚睡覺前喝了好多水。”
朱茜茜坐一邊正塗指甲油,聽到可兒說的,擡眼瞟安謙語,打量了幾眼複又吹吹指甲,繼續小心塗抹。
等到安謙語進了茶水間,朱茜茜不動聲色,後腳跟着進去,邊走還邊欣賞着剛塗好的紅指甲。
進去之後,屋裏只有他們兩人,朱茜茜見安謙語正洗水壺,踱步走過去,突然一把拉開安謙語脖子上的小圓領,安謙語吓得趕緊往回拉:
“幹嘛!”
“我去!你這些傷是什麽!”朱茜茜拉着領不松手,瞪大眼睛看着安謙語藏在領口以下的青紫痕跡:“別以為穿了長袖,把領拉高就能瞞過老娘眼睛,水喝多了,喝水臉腫能只腫一半嗎?你看你左邊眼角還是腫的,安老板,今天你最好給我解釋清楚怎麽回事,否則可沒完!”
朱茜茜大紅指甲指着安謙語鼻子,簡直魔女現身。
安謙語只得擦擦手,解釋道:“和人打架打的,沒什麽大事。”
“打架?”朱茜茜顯然不信:“我自打認識你到現在,就沒見你跟誰紅過臉,更別說打架了,況且……”她看着脖子上有一些疑似吻痕的印跡:“難道打你的人後來和你上床了嗎?”
神準!安謙語不得不相信流傳的那句話——每個女人都是福爾摩斯。
“怎麽可能,就是普通的争執,然後大家動了手。”安謙語辯解。
朱茜茜眨眨眼睛,雖然十分懷疑,卻沒再問什麽,轉身退了兩步,似乎打算離開。
安謙語見她沒再追問,打開水龍頭,繼續剛才沒洗完的。
卻沒想到,朱茜茜又殺個回馬槍,從他後面将他體恤向上一撩,整個背部的淤青全部暴露。
“我第一次見男人打架全用掐的!安-謙-語,別逼我扒你褲子!”朱茜茜徹底怒了,她真正生氣并不是咆哮,而是連名帶姓一個字一個字咬着牙叫出來。
安謙語這下不說話了,他沒法繼續欺騙自己的好友,但這種事,又不好講出口。
“你剛進來的時候,我就見你走路不大對勁,我們認識多少年了,還不了解你嗎?對我你到底有什麽可隐瞞的?我拿你當我最好的朋友,難道在你心裏,我不算最好的朋友嗎?”
安謙語低頭,小聲吐出:“和潘傑吵架,後來就動起手,再後來……”
“潘傑?”朱茜茜皺眉:“你不是說他前兩天的飛機嗎?他走之前打你了嗎?”
“還沒走,現在在我家。”
朱茜茜撸胳膊挽袖子:“姥姥的,那個渣男,敢欺負你!我不能饒了他!”
“其實他也有受傷。”
“比你嚴重嗎?”
“……”
朱茜茜撇嘴:“一看你就是受欺負的那個,真沒用,他打你怎麽不立刻打電話給我啊?你那時告訴我了,至于被弄成這樣嗎?笨死了!”
她掏出手機準備撥電話,安謙語立刻阻止:“你打給誰?”
“魏兄啊,一起上你家讨債去。”
“我就是怕你告訴魏哥,這事千萬不能讓他知道。”
“為什麽?”
“這事有一部份原因還是因為潘傑吃他醋引起的,所以不能找魏哥。”
“吃魏兄的醋?他也配,我呸!”朱茜茜氣呼呼道:“你說我該說你什麽好?都這樣了,還管他吃不吃醋,你到底是怎麽想的啊?”
“過幾天他就真的走了,反正走了就一了百了,以後再也不會有來往。”
“那你的意思是說,打你的事就算了嗎?那他要是這幾天再打你怎麽辦?”
安謙語搖頭:“不會的,我們那天都有點沖動,他後來挺後悔,還一再哄着我,想讓我和他一起回老家。”
朱茜茜:“你要跟他一起走?”
“我沒答應。”
“你們兩在一起,我總想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忍過這幾十天就眼不見心不煩了,可你要是還跟着那個坑貨回老家,我堅決不能同意,哪怕你跟我絕交,我也不動搖!”朱茜茜說得堅定而認真。
“其實我也不想去,但是……”
朱茜茜一聽就猜到安謙語想說什麽,捂臉道:“但是你還是特別愛他是吧?放不下是吧?即便傷痕累累也無怨無悔是吧!”
安謙語苦笑。
朱茜茜受到傷害一百點:“你說我怎麽就交了一個你這麽傻的朋友啊,離開他就那麽難嗎?”
“難啊……”安謙語嘆息:“茫茫人海,能愛上一個人本就不易,怎麽可能說放下就放下呢?”
“我不管你有多放不下,總之,你如果敢丢下這裏跟那臭傻逼跑了,咱們之間的友情從此一刀兩斷!反正我的話就先放這裏,說到做到。”
安謙語:“你別這樣,我不能沒有你這個朋友。”
朱茜茜似乎是動了真格,異常嚴肅:“你不能怪我這麽絕情,因為我實在無法祝福你們倆。”
“我明白。”
朱茜茜的态度早在安謙語意料之中,而他心裏究竟作何打算,自己也想不清楚。
☆、炒茶
前兩天在家休息耽誤了時間,怕茶葉發酵,于是晚上客人走後,安謙語在後院支起鐵鍋炒茶。
人工炒茶不比機器,産量低,耗時耗力,加上天氣熱太辛苦,現在已經很少有人這麽做了,安謙語炒的茶也僅提供茶樓自用。
而人工炒茶當然是比機器炒的好處多,從基本的茶型到火候溫度的控制,都更為精細。
剛把火架上,鍋燒熱就聽到腳步聲,潘傑進來。
“你來幹嘛?”
潘傑搓搓手指:“那個,晚飯你沒回家吃,等你好久都沒回來,所以來看看,你這是在……”
“炒茶,”安謙語将一些茶葉倒入鍋中,此時已經滿頭汗:“再不炒就壞了,抱歉沒打電話跟你說一聲,我忙完就回去。”
“我幫你吧?”
“很熱的。”
“那我更要幫你了。”潘傑将安謙語脖子上搭的毛巾取下來為他擦擦額頭的汗。
“好吧,随你。”
“盡管吩咐,主人!”
兩人圍着火爐忙活,均是四脖子汗流,好像剛從水裏撈出來一樣,很快便将上衣脫個精光,只穿條短褲。
不過他們都沒有心思去管,因為炒茶最講究的就是火候,必須趁着火候正好時抓緊時間。
在炒茶過程中最辛苦的就是揉撚這一環節,在茶葉被炒得溫度正好時,用手揉撚茶葉成型。
這時茶葉比較燙手,必須忍着高溫不停揉撚,否則茶葉冷下來便無法撚成型。
兩人的手都被燙得紅彤彤,全身沾滿茶葉渣,髒得都沒人型了。
安謙語敢打賭,潘傑活到這麽大一定沒做過比這更辛苦的勞動。
一開始炒茶,他還能和安謙語說笑兩句,之後又熱、又累、又髒,他便一言不發只剩埋頭苦幹了。
好不容易全部弄完,安謙語拿去烘幹,潘傑捶捶腰,一步一步挪着走:“你說我再來幾次,是不是就練成鐵砂掌了啊?你看我這手,都快不是我自己的了。”
潘傑舉着一雙髒兮兮的黑手給安謙語看。
安謙語也舉起同樣的黑手轉身和潘傑的手擊掌,然後回身繼續幹活。
潘傑語帶哭腔:“謙語,你都不安慰我,炒茶真的好辛苦啊。”
“是你自己要幫忙的,你趕緊洗洗回家休息吧,我很快弄完就回去。”安謙語邊說邊把裏面一些結成塊的茶葉弄散。
雖然潘傑第一次做,但不得不說他還挺上道,撚的茶像模像樣的,很多人第一次做都因為怕燙弄不好,導致大部份茶葉都結成塊,外型很差,不過潘傑嘴上說燙,手上卻一點沒退縮,強忍着不适,很認真的和安謙語一起弄。所以這次的茶葉結塊的很少,安謙語心裏倒是挺滿意。
潘傑故意撅嘴說:“那怎麽行,這麽辛苦我更不能讓你一個人做了。只是,我這麽聽話,你就不能給點獎勵嗎?”
安謙語無奈搖頭,潘傑撒起嬌來實在太逗:“我沒說過有報酬。”
茶葉烘幹後需要放在幹燥的地方涼一下。
忙完這些,安謙語看看成果滿意的點點頭,捶捶酸痛的胳膊說:“明天早點過來收拾,我們先去打水沖一下再回家。”
一人拎桶水到外面河邊沖洗,大晚上步行街沒什麽人,只穿條褲衩倒也沒什麽。
皓月當空,映射到小河面,夜晚寂靜無人,只聞得蟲鳴蛙叫,倒是顯得格外消暑。
安謙語身上雖然沒有皮外傷,但於痕還是很明顯,有些地方碰着了還是很疼,所以洗得特別慢。
潘傑将他拉過來:“我幫你沖後背。”
安謙語反抗無用,只好随他。
潘傑:“我不要報酬,為你做什麽都心甘情願,只是這次,我有個請求,你能不能答應我?”
安謙語側頭。
“我請求你不要再生我的氣,像以前一樣,別讨厭我。”
“我為什麽要生你的氣?”
“我那天失去理智,所以那樣對你,我知道你在生氣,你能不能原諒我一次?”
安謙語轉頭看着潘傑:“才一次嗎?你這才是第一次嗎?”
“我錯了,再也不敢了,我後來特別特別後悔,原諒我好嗎,真的再也不敢了。”
“為什麽……”安謙語欲言又止,為什麽要這樣對我?難道你也對子興這樣做過嗎?又或者偏偏只對我做這種事?安謙語想問卻問不出口,他們之間最大的忌諱就是談到秦子興。
他之前有一車的話想要質問潘傑,卻因為想到很快便會分手,放棄了追問。
潘傑的所作所為讓他有太多的疑問,但只要一想到過不了多久就再也見不到,于是選擇沉默,放棄責問。
他一直努力想要為兩人留下美好的回憶,而不是極其不愉快的分手,可潘傑卻搞砸了。
既然現在他想要挽回,安謙語想,只是自己受點委屈而已,便可以換來和平的結局,也不算劃不來。
“算了,既然你這麽積極認錯,幫我炒茶也做得不錯,我就暫時不生氣了,而且還會給你一個獎勵。”
潘傑喜出望外:“真的!還要給我獎勵嗎?”
“你剛剛不是說要獎勵嗎,我先賣個關子,等我安排好了再揭曉。”
“真的有獎勵?是什麽透露一下吧!”
“真的,不過現在別問了,到時候就知道了。”
“透露一點點嘛。”
“再問就不給了。”
“……”
作者有話要說: 這章字有點少,不過炒茶的工藝還是蠻有意思的,人工炒茶的工作多數是女人,非常辛苦,報酬也低。我常常會被這樣辛勤勞動的婦女所打動,每當這時候我都會想起一幅名畫《拾麥穗的女人》,以前學畫時不懂得如何欣賞,當我真正有所體會之後,再看這幅畫,終于能理解畫家那時的感觸,或許就是我那時的感觸。
社會底層、窮苦、弱勢、勤勞、寧靜、不屈不撓。
☆、瓦罐茶
潘傑清早醒來,發現屋裏站一個人,穿一身藏青色民族服裝,頭上包了頭巾,對着穿衣鏡正系扣子。
“喂!你誰呀!”屋裏突然多個陌生人,潘傑立刻從床上彈起來。
那人轉過身,沖他咧嘴一笑:“快起床吧懶蟲,今天要去的地方很遠。”
潘傑這才看清,原來是安謙語。
“你,你這是什麽打扮啊?差點沒認出來。”
安謙語笑:“我們族的服裝啊,我沒告訴過你,其實我是土家族嗎?”
“土-家-族?”潘傑打量安謙語的衣服,他對少數民族的服飾不太了解,女性服飾特征明顯一點,湊合還能分辨苗族、維吾爾族等等,對于不常見的土家族、布衣族、白族自然是分不清楚,更何況男性服飾。
安謙語手指輕點潘傑鼻尖:“不僅我穿成這樣,你也得穿,快點別磨叽,否則我就自己走了。
“呃!!!”
潘傑對着鏡子,那是從來沒見過的自己,藏青色布衣,邊緣有藍色條紋裝飾,領口是鎖型雲紋繡花,對中盤扣。頭巾自己不會包,只得讓安謙語代勞,全部穿戴整齊之後,他覺得自己有點像印度阿三。
“真的要穿成這樣出門嗎?”潘傑一時無法适應這種打扮。
安謙語整理好包包,拉開大門道:“你可以不出門,那我先走了,而且獎勵也沒有了。”
“喂,穿成這樣領獎勵嗎?到底是要幹什麽啊?你真的是土家族嗎?”潘傑趕緊跟上,在後面使勁提問。
安謙語不與理會,把包放車裏,拉開駕駛室發動引擎,潘傑跑上前拉開副架的門,坐進去時因為頭巾太大,撞了一下,又退出來,扶好頭再小心翼翼坐進去。
“我怎麽發現你的頭巾比我的小很多呀,我這簡直就是頂了一個圓形坐墊在頭上。”
安謙語憋着笑說:“頭巾越大,證明你越高貴。”
“是嗎?那我現在頭也沒法靠到靠背上,頂這麽個大包感覺很累啊,要不我暫時先取下來呢?”潘傑坐在副架由于頭巾太大的緣故,連轉頭都很不方便。
安謙語幫他把安全帶系好,擡頭對上潘傑的臉,兩人距離親密,他在青年臉上輕輕一吻說:“在我們土家族,越勇猛的男人頭巾才越大,你這麽猛的男人,頭巾當然要包大一點了,對吧,老公~”
潘傑被這兩個字叫得找不着北,勇猛什麽的聽起來也相當受用,立刻輕飄飄起來,本想取下頭巾現在也舍不得了,屁颠颠一路哼着歌,心情好到爆表。
安謙語看着一邊傻樂的青年,心說,我還沒告訴你,路程時間是四個小時呢。
G市的周圍有幾處土家族的集居點,安謙語按照習俗是在那裏出生的,雖然母親早已離開村落在城市生活,但仍然有一些親戚在村落中。
等到了村裏,潘傑早就累歪了脖子,頭巾取下來當枕頭墊,真算是新世紀新用法。
安謙語幫他弄好頭巾說:“我可告訴你,這裏好多我家的親戚,一會兒得叫人、有禮貌,知道嗎?”
潘傑忙不疊點頭,好整以暇,一幅見家長的緊張神情。
土家族人住的都是吊腳樓,所謂吊腳樓,是指一樓是用木頭搭起來的柱子,下面可以過動物,得爬到二樓才是房間。整個村落均如是建築,煞是壯觀,非常有民族風情。
潘傑都看傻眼了:“在國外也沒見過這樣有特點的村子啊,真漂亮!”
安謙語笑:“趕緊去臉書顯擺吧,這裏如果沒有本族人帶,是不讓外人随便進來的。”
“那我可真是沾了我家謙語的光啊!”
一個婦女背着背簍,突然叫住安謙語:“喲,這不是安左枯嗎?”
“啊,是阿嬸,我帶朋友來玩的。”
“嗯嗯,多回來玩玩好啊。”婦女說着話,也沒停住腳步,很快便走遠了。
“她叫你安什麽?”潘傑摳着頭問。
安謙語:“左枯,就是野貓的意思,這是我的乳名,我一出生身體就不好,所以老人給取了個賤一點的乳名,好養活。”
“土家話裏左枯就是野貓的意思嗎?嘿嘿,真适合你。”
“瞎說,我哪裏像野貓啊,快點走,轉個彎就到了。”
村裏的街道只能行人,兩邊住宅挂着招牌,有雜貨鋪、飯店、茶館、旅店等等,均非常窄小簡陋,最醒目的店鋪是一間棺材鋪,門臉比普通店鋪大一倍。
“這麽大的棺材鋪,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啊。”潘傑趕緊拍照。
安謙語拉他一下:“拍照別讓老板看見,犯忌諱,這裏死人還是用棺材,離開多年的年輕人才會火化,偏遠族群對紅白事特別重視,要是讓你趕上誰家辦喪事,一定會讓你大開眼界。”
“現在沒有趕上嗎?真想看看,我在紀錄片裏看過,特別壯觀。”
“差不多就是紀錄片裏那樣,繞梁三日啊。”
潘傑伸長脖子往黑乎乎的店裏看,裏面一股涼悠悠的冷空氣吹出來,雖然沒有看到棺材,可也有很多白布、錢紙、花圈什麽的。
安謙語拉着他頭頂的大包:“少好奇,我外婆從小就不讓我們接近這裏,怕沖撞什麽東西,我是帶你去那裏的。”
順着安謙語手指看去,是一家茶鋪,布制招牌挂在二樓,随風飄動。
茶鋪門口擺着木桌木凳,上面放着茶碗茶壺,有些人坐在那裏喝茶。
安謙語笑着過去,認識不認識的都打過招呼,潘傑能聽懂一半,有些當地語言聽不明白。
“這間茶鋪是我姨媽家開的,來之前我已經安排好在茶鋪施茶。”
“施茶?什麽意思?”
安謙語解釋:“土家族待客的禮節,擺設茶水讓路過的人随意喝。”
他拿出一個小瓦罐,放到旁邊的簡易爐竈上燒。
“土家族喝瓦罐茶,先把瓦罐燒熱,再放入茶葉,”安謙語邊說邊把茶葉倒入燒燙的瓦罐,用鐵鉗夾着搖晃:“茶葉烤熱後再倒水進去。”
一股濃濃的茶香飄散開來,瓦罐茶的最大特點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