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第十五道題
“欸……那個不是明鏡對吧?我沒看錯吧?”先跳起來的是九晴。她睜大眼,聲音驚訝,完全是被吓到了的樣子。
我搖頭,沒有說話。
不能确定的事情,說了也沒意思。
影像還在繼續播放。明鏡有沒有繼續看着那個自殺的女孩子,我們不知道,但很快病房裏沖進來了一群人,圍着那個試圖自殺的年輕女孩子。然後,她被人推出去了,看樣子是去搶救。我輕聲說:“她失敗了。”
我想起明鏡的自殺過程裏,她從拿起針筒,到真正死亡,都不曾被人發現。直到她死後,我們才終于找到了一點點線索。
九晴先前那樣喊,顯然就是她的本能反應而已。大約是我的錯覺,她的臉色好像又白了一點。她說:“她還活着麽?”
我沒有說話,三兩下調出醫院聯絡人的電話號,直接撥通它。不需要推理能力都知道,這是一個突破點。——至少,明鏡是因為看到了別人這麽做,所以才會選擇針筒注空氣這樣的自殺方法。
同樣是在醫院,同樣是病危,同樣是針筒。但是因為在人多到管不過來的醫院裏,所以沒有人想起過。
當時我并沒有想到,這個電話就是掀開一切的契機。
“你好,”我說。我很快說明了身份,說出了監控裏的日期和病床號,說想找一找當時的那個年輕女孩子。醫院的好處就是,一切都系統化了,你想查什麽都查得到。電話那邊的人說了要去查一查,然後就挂線了。
接下來的,就是等。
讓人焦躁的等待。
手邊只有一個案子,五星,已經拖了很長一段時間了。我不算焦躁,因為我和黑白的合約期,遠遠比這長。但是九晴不一樣。
我還能耐心繼續看錄像,九晴已經開始不務正業,開始以辦公桌為圓心,抱着雙臂繞圈了。她走得很快,十分不耐煩。我繼續看醫院錄像。沒有走廊的記錄,我一段一段地看,早已忘記了什麽是下班,卻再也沒有看到那個女孩子。
我只是看着監控記錄裏的明鏡。
這個現在已經死了的女孩子,卻還活生生地存在于這段舊日影像裏。她縮進被窩,醫院的被子又白又厚,她幾乎要裹成一個小小的團子。她就躲在那裏,但我就像個瞎了的人,什麽都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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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時候,電話響起來。
九晴立刻去抓話筒,但手指一下子穿過它,沒能将它抓起——似乎她這才反應過來,她是抓不住電話的。她松開手,我接聽了,然後聽見那邊的負責人說:“已經查出來了。”
電話話筒裏傳來細微的茲聲。說了幾句話以後,我很快放下了它,在電話旁邊寫下幾行字。
我放下電話,這時候九晴坐在一邊,看着她的鐮刀。黑色細瘦線條幹淨利落的刀柄,幾乎讓人懷疑是否支撐得住那麽巨大的刀刃。她問:“怎麽樣?”
“還是那一套,”我說,“要保護私隐,所以不能透露病人信息,這才是正規程序。”
九晴很緊張,“那怎麽樣?我們要放棄這個案子了?”
“沒這麽早,”我看着那一行字,聳肩:“我們扯皮了一陣子,然後他說了,然後,我們還要等。”
九晴沉默,“等什麽?”
“打電話,想辦法溝通,然後将人找過來。”該死,頭痛。
結果一切比想象的還要快,三天以後我們就成功将人找上了黑白,問她當天的情況。這樣的形勢下,有點類似于:一個人在巷子裏被殺了,然後一個路過的路人看到了兇手;路人實際上是無辜的,他只是看到了,但我們必須要将人找來,才能破案。所以總體而言,我們比較吃虧,語閑姐安排了一個看起來比較好的審訊室。
比上次的那個還要好一點,垂着的茶色吊燈,還有角落裏的書櫃,看起來專業性更強了。這次的目擊者姓張單名琳,是個大學生,她進門時候看起來氣色還可以,似乎已經從半年前的事件裏抽身出來。
她穿着米色長裙,顯得皮膚更黃了。我說:“請坐。”
九晴在一邊吐槽:“你和人寒暄的時候可以說兩個字以上的話嗎?”
我不理她。
她堅持要來,然後來了就坐在桌上,認真的打量着這個人。坐在這裏的是一個自殺未遂者,和死者不同的就是:一個死了,一個沒死。她坐下,然後擡起頭來,“你好。”
我打開監控記錄,然後大致說明了情況。對外是不可能公布死神和地府這些事情的,就只是說要找自殺者的死因。檔案上就這麽寫,我也不知道上頭到底有多少人清楚黑白的底細,以及這裏到底是什麽情況,但總之我照着說就對了。
張琳看完了監控,然後放松了一點:“所以你們找我,不是因為我自殺了,對吧?”
“不是。”活着的人不需要找。
聽到這個回答以後,張琳就靜下來了,開始說她那天的經歷。張琳是本地的大學生,那次自殺是因為失戀,和異地的男朋友分了手,而且剛好進醫院了而已——她現在已經不想死了,而且覺得自己當時或許是病糊塗了。她和明鏡聊得很投契,她說那是個很溫和的小姑娘。
“你告訴她你要自殺的事情了麽?”我問。
“怎麽可能,”張琳搖搖頭,“她如果知道我要自殺,一定會告訴其他人。”
我點頭。當一個自殺者看見其他和她一樣要自殺的人,有時候她會表現得比旁人更熱心,熱烈的勸說對方不要死——不過張琳的意思應該不是這樣,她的意思或許是明鏡很善良。
“再說了,”她搖搖頭,表情略顯唏噓:“不到最後一刻,我也不清楚自己會不會死。”
室內一片寂靜,燈光柔和空氣裏有幹燥劑的香味,空氣清新機亮起了黃燈,顯示室內的空氣質素正在變差。我說:“然後呢?”
張琳靜了一會兒。我猜她記得這麽清楚,大概是因為當時她覺得自己快死了,所以每一個細節都尤其清晰。在她口裏,明鏡是個能和她交流的人,如果不是我們說,她會以為她至少十五六歲了。
當時兩人聊了那麽久,卻誰都沒說關于自殺的事情。
然後張琳第一件提起的事是:“那本童話書……她說要送給我,不過我沒要,”她說這話的時候,看了一眼電腦屏幕,“她說……不想再看到那本書了。”
一時之間,我沉默了。《愛麗絲夢游仙境》一直在刷存在,但從來沒人說過自己提起它的理由,我一直都是在監控、別人的話裏看到的那本書。從來沒看見過真正的它。
九晴的說法是這樣的:或許找到那本書,就能找到真相。但那是她的說法,我不這麽想。九晴本來就經常瞎扯,但就算偶有驚人之語,那也只是湊巧而已。
我想那些人會記得那本書是有理由的,比如很忙的法醫淩初一,她不可能無端提及一本童話書,她會說一定是因為它很特別。還有謝女士被問及那句話時候的慌張,全部都不對勁,但那麽一點點的不對勁,并不值得讓我去追尋那本書,并且将它當成最重要的道具。
而現在,另一個提起的人是張琳。我忍不住問:“你覺得那本書重要麽?”
人不可能記得無用的東西——不,或許應該說,一個人在回憶的時候,只會說重點。至于其他的,比如當時明鏡穿着的睡衣,這些細節他們會直接掠過,因為這無所謂。
但張琳點頭,“當然重要了。”
她的表情堅定,顯然是有什麽理由。“呃……”然後她皺眉,“怎麽說呢,明鏡很喜歡那本書,但又一直想丢掉它。她的态度太奇怪了,沒有人會願意丢掉自己喜歡的東西啊。”
不。有時候人會假裝不喜歡一樣物件,因為這是保護它的唯一辦法。
我沉默下來,但很快說:“那本書是她買來的麽?”
“不是,”張琳搖頭,“是別人送給她的。”
“誰?”
“她妹妹啊。”
那一瞬間,像是整個審訊室都安靜了,只剩下空氣清新機運作的聲音,像蜂窩的嗡嗡聲。
整件案子裏,我們唯一從來不曾想到的事情,大概就是我們竟然從一個陌生人身上,找到了最重要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