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銀河
向小茍很早之前就知道洛松的存在的。
籃球校隊的主力,衆人口中的校草,同時也是,上課時總是在後排趴着的“睡美人”。
這樣的人,全校都知道也不足為奇,不過向小茍是不愛參與熱鬧的人,倒不如說,哪裏越熱鬧她越是躲避,一群人簇擁在一起經過她身邊時,對她而言簡直是災難。
可是就是這樣避世的她,居然“飯”上了校園裏的全民偶像洛松。
這是一個意外。
那天雨後初晴,路上到處都是泥濘,輕盈的少年少女們毫不在意,雨傘在手中劃出彩虹的弧度,蹦跳說笑着回家。
向小茍一個人,默默地走着,泥土潮濕的氣味不太好聞。
經過路邊書攤時她停下來看,沒注意到身後摩托車飛速開過,嗡隆聲響徹耳際的時候,向小茍回頭的動作慢了一拍,就看見一件黑色的運動外套搭在了自己腰上。
大男生兩手扯着袖子,目光看向摩托車遠去的方向,抖了抖手,變魔術一般收回那件“鬥篷”,手臂一展,穿回自己身上。
幾個男生并肩走遠了幾步,旁邊一個探了探頭,指着中間那個最高個的男生嘲笑:“洛松你衣服上全是泥,哈哈哈哈!”
“再廢話你給我洗。”
向小茍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校服裙擺,沒有被掀起來,腿上也沒有粘上泥點。
都是因為那個男生用外套給她擋住了。
向小茍有些暈暈乎乎的,她琢磨着為什麽洛松的速度這麽快,也琢磨着他到底是哪裏特別,為什麽在一片人群中,他會顯得特別帥……
想着想着,那天晚上她做了一個很奇怪的夢。
她夢見自己是月野兔,在一個美麗的水池邊等人,終于,玫瑰花“啪啪”地全部綻放,地場衛從空中緩緩落下,他手裏的鬥篷一揚,變成了一件黑色的運動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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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小茍醒來之後傻樂了很久。
她從此對洛松這個名字格外敏感。
洛松的信息是非常好得到的,去校園裏轉一圈,人多的地方,總能聽見三三兩兩讨論他的聲音。
每每收集到一點小小的訊息,都足夠向小茍快樂很久。
她後來才知道,這個就叫快樂源泉。
洛松和向小茍,其實根本不順路。
路燈漸次亮起,他有點出神,想着剛剛那個女生。
這學期開學都快過去一半了,班上這幾十個同學,光是做課間操的時候碰面,也都大概混出了個眼熟。
對這個向小茍,他只有一個模糊的印象,就是不聲不響地站在角落裏,好像跟別人都挺疏遠的,也不合群。
洛松今天一眼認出來向小茍是他們班的同學,以為她受欺負,就走過去幫忙,結果走近前,就看到女孩子可憐兮兮地被人圍着,低着頭,眼睛圓圓的,鼻頭圓圓的,雙瞳裏撲簌簌的光。
真的,很像一只小狗。
洛松其實掃一眼情況,已經大概知道是誤會,卻還是忍不住多問了幾句。結果,那個小圓臉,立刻就急得磕磕巴巴地解釋起來。
她好像非常害怕自己給別人帶來麻煩,盡管,她剛剛還誤會那幾個人要“打劫”她。
她說,一切都是臉盲症引起的誤會……臉盲症?
洛松以前只聽別人開玩笑說過,西方人在東方人眼裏是一個樣,走出去要認人的話,都是兩眼一抹黑。但是向小茍說的,似乎并不是這種程度而已。
而且,他湊得那麽近,向小茍的眼睛完全沒有在他臉上聚焦,顯然她是在無意識地看向了別的地方,這個小動作讓洛松覺得很不尋常。
他下意識地順着那時候向小茍的視線看了看,忽然,洛松猛地皺眉。
洛松猛地揪起自己的衣領聞了聞,聞到一股汗味……
洛松俊氣的臉上忍不住露出了一點絕望,向小茍不會是被他熏到了吧?不然她屏住呼吸幹嘛。
想到這個,剛剛胸腔裏模模糊糊氤氲的一點旖思都散去了,洛松趕緊回家,換衣服洗澡。
第二天一早,洛松穿得清清爽爽來上學,耳朵裏塞着耳機,這個年紀總有點臭美,他也沒能例外。
漫不經心地走着,忽然看到對面街角迎面轉過來一個奶藍色短袖的女生,洛松頓時眼睛亮了亮,摘下耳機挂在胸前,大步走過去攔着人家打招呼:“嗨。”
向小茍正吸着草莓酸奶,被攔下來的時候,眼睛茫然地眨了眨。
“哦,嗨……”她猶豫地說,接着到處找空隙,想從哪裏溜出去。
洛松一個不留神,就見小巧的女生一個彎腰,從他手臂底下鑽了過去,頓時驚愕地瞪大了眼睛。他長臂一伸,拽住了女生的書包,就把向小茍給控制住了。
跑什麽?
向小茍欲哭無淚,轉過身來,低着頭沒看他,很抱歉地說:“同學,我真的不想練口語,你找別人吧,不好意思。”
洛松:“……”
場面寂靜了一瞬。
這時右邊一棵樹下,熱情洋溢的聲音傳來:“嗨古德莫寧~同學耽誤你幾分鐘一起練習下口語好嗎?”
向小茍:“……”
洛松懂了,于是更加的咬牙切齒:“我不是找你練口語,你不認識我了?”
不是,他有這麽不顯眼嘛?一米八八的大高個,德中靓麗的風景線啊!
沒想到,這個問題仿佛讓向小茍更加地難堪,她踟蹰了很久,才聲如蚊吶地說:“對不起,我、我記性不是太好。”
“我叫洛松!”
向小茍猛地一怔。
洛松?
洛松還是第一次做這樣惱怒的自我介紹,他昨天不是和這小狗聊得挺好嗎,怎麽過了一晚上好像觸發了刷新點似的,一切歸零了?
他正要再說點什麽,向小茍的小手悄咪咪伸過來,拽住了他的T恤下擺。
洛松:……昨天拽我褲子,今天扯我衣服。
他氣着氣着反而氣笑了,拎着向小茍的書包,帶着她往前走,像溜着一只小綿羊。
“怎麽,記起來了?”
向小茍點點頭,又慌忙地搖搖頭。
像是生怕洛松誤會,向小茍急切地開口解釋:“我一直都記得你!只不過,你換了衣服,我就認不出來你。”
她邏輯很清晰,解釋得很到位。
但是洛松一時間不能接受。
他真沒聽說過這樣的,換了個衣服,就不認識了。
但是他腦筋轉得飛快,想起來昨天向小茍說,她有臉盲症。
“我不知道你長什麽樣子,可是,我認得你這套衣服。”
原來真有這麽嚴重。
這回反而換洛松不好意思了,他又好奇,和向小茍聊着,才知道原來向小茍根本不能記憶人臉,只能靠基礎特征來分辨對方是什麽身份,比如是老師還是學生,是男生還是女生,要具體定位到什麽名字,就很艱難了。
洛松琢磨着自己應該道歉。
這也屬于別人的疾病,是隐私的範疇,他不應該一而再再而三地冒犯。
“對不起啊,我不是故意戲弄你。”
“不不不,你戲弄我我也很高興!”
向小茍說完懵了一下,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頭。
她怎麽說話呢!
向小茍哭喪着臉:“我的意思是……”
“哈哈哈!”洛松的大笑打斷了向小茍的話,他的笑聲從胸腔裏透出來,仿佛有實質,變成了暖金色的光球,在空中上下閃爍,鑽進了向小茍的耳朵裏。
“你挺喜歡和我說話的,是不是?”洛松問這句話,也不害臊。
确實很多人喜歡和他一起玩,他就是人氣王。
向小茍激動得直點頭。
她很想誇一誇洛松,可是當着他的面,向小茍反而害羞得什麽都說不出來。
她最後說:“我是你的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