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煮壞的面條
兩個人把陶正的屋子翻了個底兒朝天,仍然沒有找到關于碼字妖的蛛絲馬跡。
陶正很失落,米克安慰他:“沒關系,明天我們到你常去的地方再找找看。”
“嗯。”陶正答應着,勉強打起精神,坐到椅子上,打開了電腦。
米克好奇地湊過來:“你今天還是要碼字嗎?”
“是啊,畢竟昨天已經請假了,再不更新,讀者都要跑光了。”陶正一邊回答,一邊打開文檔開始打字,他的腦海仍然是一片空白,但還是堅持着按照大綱往下寫。
米克看了一會兒,拖了把椅子坐在他身邊,看他絞盡腦汁往鍵盤上敲字。
“除了網絡寫手,我也會登記那些文學作家的碼字妖。”米克說,“他們大多數會花費一年,或者更多的時間來完成一本書,而不是像你們這樣三個月一本,一年好幾本。而且他們是先完稿再出版,而不是邊寫邊發,所以我很好奇,你們寫着寫着,如果發現前後不一致,需要修改怎麽辦呢?”
“一般來說,如果大綱列得很詳細的話,可以避免掉大方向的錯誤。至于一些細節,只能通過調整後面的劇情來避免。但如果前面的內容有硬傷,就必須修改前文。一般來說不用特意提醒讀者,暗搓搓改掉讀者不會注意到的,除非是特別重要的BUG。連載的好處是,可以根據讀者的需求,在一定的範圍內調整劇情,更貼合讀者的偏好。就像邊拍邊播的美劇和韓劇一樣。這算是……為了配合時代變化,寫手的一種,自動的調節模式吧,順應時代的發展嘛。”
米克搖搖頭:“唔,就算沒有修改的問題,如果讀者很喜歡一篇文,我覺得不管多久他們都會等下去,比如哈利波特啊、冰與火之歌啊、盜墓筆記啊這些,為什麽你就算寫不出也要堅持每日更新呢?”
米克問得輕巧,陶正一時間拿不準他是不是在嘲諷自己,可看他的臉又不像。陶正把鍵盤推回去,在轉椅上轉動半圈,朝向米克,斟酌着說:“因為等待是讀者對一篇文第二好的回饋,而斷更是大神才有的權力。其實大部分的網文,可能讀者并不那麽想看內容,只不過他想看點什麽故事來打發時間,而你的文剛好進入了他的視線。也許他看完也不會記得故事的內容,可只要你每日堅持更新,讀者就會養成看文的習慣。一旦讀者看完了,這個故事才有了意義。萬一你斷更了,或者讀者覺得無趣了,這個故事就會被放棄了。這就是現在的游戲規則,如今網文太多了,我沒辦法做到出彩到讀者記住,只能努力适應游戲規則。”
“所以你适應了嗎?”
“沒有,”陶正苦笑了一下,“我寫文三年,從最初的充滿信心到現在,我終于明白,自己只是一個很普通的寫手。我沒有多餘的才華,寫出的東西沒有任何特別,也根本不可能大紅大紫,按照游戲規則選擇熱門題材當紅元素,日更一萬,是我最好的選擇,可是從心底裏,我又不願意好好玩游戲,還是想寫一些自己的東西。”他擡起頭,問:“你見過我的朋友陳思嗎?他跟我一起寫文,但已經早早簽約了,成績比我要好很多,可他還是不滿意。他非常适應網文的游戲規則,總是能最先把握住流行的風向,什麽題材紅就寫什麽,只關心讀者的喜好,自己什麽都能寫。我挺好奇的,他的碼字妖長什麽樣子?”
米克側頭思索了一會兒:“你的那個朋友,陳思,他沒有碼字妖。”
“什麽?不是說每個寫手都有的嗎?”
“但他沒有。這種人真的很少見,所以我還特意去他家考察過。”米克晃了晃腦袋,“他完全把碼字當成是……怎麽說呢,工作?任務?賺錢的工具?所以這種人是沒有碼字妖的,他或許會有另一種妖,工作妖,但肯定是跟碼字沒關系的啦。”米克把小本子塞進高禮帽,重新站起來,“看來今晚又要打擾你了呢,你還要繼續寫嗎?”
“嗯……”陶正看了看屏幕,上次的更新下面,只有兩三個回複催更,收藏倒是多了五個。他突然就沒了繼續碼字的動力:“算了,我們去吃晚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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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米克歡呼一聲,又像想起什麽事一樣停下來,問陶正,“對了,你說‘等待是讀者對一篇文第二好的回饋’,那麽什麽是最好的回饋?”
陶正摸了摸鼻子:“這個嘛,我覺得可量化的愛,除了時間,就只有金錢了。”
“我經常聽到一句話:‘用愛發電’,這個愛,跟你所說的愛,是一回事嗎?”米克問。
“應該……是吧。”
“那麽,支撐着你們繼續寫文的愛,究竟是作者的愛,還是讀者的愛?”
“什麽?這有什麽區別麽?”陶正被他問得困惑了。
米克歪了歪頭,問得很認真:“當然。如果是作者的愛,你們為什麽要在意讀者付出的時間和金錢呢?如果是讀者的愛,那就更奇怪了,文是你們自己的東西,為什麽要在乎讀者的愛?”
“這……怎麽說呢,我曾經看過一種說法,一篇文學作品一旦被發表,放在公共場合任人評說,它便不再屬于作者,而是屬于每一個讀到它的讀者。作者最初的創作動機已經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讀者從它裏面讀到了什麽。呵呵,是不是挺奇怪的?”
米克點點頭,睜大了褐色的眼睛,顯然沒有聽懂。
陶正笑了笑,取出鍋子開始燒水,一邊拆泡面包裝袋一邊繼續說道:“我有時候也在想,人究竟是出于什麽目的,才會去選擇寫作?文字這種東西,不像是實體的藝術品,例如一張照片、一幅繪畫、一件雕塑,創作出來以後,我可以不把它展出,放在家裏自己欣賞。甚至一首樂曲,也可以自彈自唱。但文字,似乎天生就是為了讀者而存在的,很少有作者寫故事只為了給自己看。一個故事如果不被人看到,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所以,藝術可能更在乎評論家的意見,而文學,靠的只是讀者的口碑——這點跟電影和音樂很像,但電影和音樂更像是一個包裝精美的商品,是群策群力的結果,而寫作至始至終只是作者一個人的孤軍奮戰——雖然現在有些作者也如同偶像和商品一樣被包裝過頭了。”
“我不是很理解……”
“我的意思是,一個作者,可能比任何其他的藝術家都更加在意讀者的看法。不過你也提醒了我一件事,”陶正把面餅和調料包扔進煮沸的鍋裏,攪了攪,蓋上蓋子,再次陷入沉思,“對于讀者的反饋,作者的在意程度,是不是有一個合适的範圍才不至于偏離本心。”
“為什麽會偏離本心?因為讀者嗎?”
“對,你可以理解為,是因為讀者對這篇故事的愛。愛總是雙面的,可以讓你更好的創作,也可能會讓創作受阻。讀者固然是希望故事越來越好,但問題就在于,每個人理解的好是不一樣的,甚至于跟作者的理解也完全不同。讀者之間的差異也就罷了,若是讀者和作者之間有了不可調和的差異,那麽作者就會面臨一個選擇:是為了讀者修改自己的想法,還是堅持自我,放棄讀者的愛。”
鍋蓋邊緣泛起白色的泡沫,沸騰的湯水從鍋邊溢出,米克提高了聲音提醒陶正,“啊……面好了!”
“哇靠!”陶正手忙腳亂地掀開蓋子,把煤氣竈關掉。還好損失不大,面條只是有些煮過頭。
泡漲的面條浮在水面上,不太能讓人産生食欲。米克瞥了一眼,遞給陶正兩個碗,問道:“堅持自我和讀者的愛,兩者不可以兼得嗎?”
“這是每個作者的畢生追求。每個作者都這麽想,但很少有人能做到。我覺得,如果有這樣的作者,那麽他一定很幸福。我的朋友陳思,就選擇為了讀者放棄自我。他一直跟随流行的方向,研究讀者的喜好,寫着所謂的熱題材。但平日裏跟他交流,我能感覺到,他也有自己想寫的東西,只是他知道寫出來不會賣座,所以他放棄了。”
“所以他沒有碼字妖。”米克說完,又不确定起來,“也許以後他可能會有一只。”
“碼字妖還會再有嗎?”
“當然,就算是一只被餓死了,只要重燃寫作的熱情,就還是會有的。不過不是上一只複活了,而是生成了一只全新的碼字妖,外貌性格都會完全不同。就像養寵物一樣,人的一生可以有很多寵物,只要你想養就能有。但就算是同一品種的寵物,也不能找到兩只一模一樣的,每個個體都是獨一無二。”米克接過陶正遞給他的泡面,盯着陶正的眼睛,一字一頓道,“所以,別輕易放棄。就算可以開新坑,也別放棄舊坑的寫作熱情。就算你還會再有新的碼字妖,別放棄現在擁有的這只。不管是坑還是碼字妖,你有無限的未來,而它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