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事件二:鬼上身》 (2)
!”
可能當時我沒拿道符,鬼影根本不怕,依舊飄在那裏重複相同的話,鑒于宿舍還有其他人,我只好忍住了,下床出門,來到走廊上。
那影子也佝樓着背,跟着我一起飄出來。
直到他飄到陰位上,我才發現這家夥跟平時常見的鬼魂不太一樣,他的五官看不清,影子也因為重疊得太多而顯得很模糊,大家請想象一下看3D電影時取下眼鏡後的畫面,對,就是那種感覺的。
所以我不确定他到底是鬼呢?還是王大勇的魂?還是其他什麽電波組成的?現在我困得只想睡覺,亮出一個巴掌,說:“打擾我休息,先付我損失費五萬塊,連帶下午的那筆傭金,一共十五萬,沒錢就少在這裏啰嗦了――我不為錢辦事,但沒錢也別想讓我辦事!”
“沒問題,事情解決了,一定雙手奉上!”
“那究竟是什麽事啊?別告訴我還是去挖墳。”
“不是挖墳。”
“喔。”
“是挖屍體。”
我靠,我又起了揍鬼的沖動了――挖墳與挖屍體有什麽區別嗎?這家夥居然敢消遣我,當我張天師的名字是白叫的啊!
大概是感應到了我的惱怒,鬼魂急忙往後飄了飄,開始哭哭啼啼地解釋。
“我沒有墳的,死了被随便一埋,到現在都沒人發現,想投胎都去不了。”
“是王大勇殺的?”
“嗯。”
“你附他的身打了他的朋友,是因為他朋友也有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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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的是那個半路出現被王大勇暴打卻不追究的倒黴男。
“不記得了,就是看到了他就想打。”
“那王大勇為什麽要殺你?”
“不記得了。”
“……”
好吧,這些問題當我沒問,不能怪這家夥太胡塗,因為這世上有太多莫名其妙的殺人案了,不過殺人大多離不開仇殺、情殺還有金錢糾紛,以我的閱歷來看,我判斷這次的事件是為錢殺人。
“所以你希望我找到你的屍首?”
“是的是的!”
一件小事嘛,搞得這麽麻煩,我說:r 那報下地址吧。”
他又不說話了,想起王大勇在拘留室的古怪表現,我心頭湧起不妙的預感。
“你不會是也不記得了吧?”
“找王大勇。”
我翻白眼了。如果真是王大勇殺的人,他當然不會不記得埋屍的地方,看來他一直吵着自己殺了人、是因為腦電波被陰氣影響到了,可惜好兄弟的力量有限,折騰了這麽久,也沒引起警方的注意,所以才會轉來求我幫忙。
但問題是王大勇被關起來了,我見不到王大勇,怎麽問他埋屍的地方?
如果我無法跟警方提供明确的埋屍地點,那就算我去報警,也不會有人理我的。
“看來我是幫不了你們了。”
我攤攤手,轉身要走,鬼魂急忙跟上來,叫道:“那要不再加十萬?我們只有這麽多了。”
“我們?”我回頭,狐疑地看過去。
他發現說溜了嘴,趕忙飄去一邊,不過從鬼影重疊的狀态來看,他們是好幾只鬼在抱團,所以王大勇才會說好多不同地區的方言。
我摸着下巴考慮幫忙的利弊,利就不用說了,可以一下子賺二十五萬,哇哈哈,下半年的生活費有着落了,壞處是我得想辦法再去一次拘留室,弄不好還會留案底。
經過一番認真的思索後,我接下了這個案子――利弊暫且不說,要是我不答應的,會整晚被好兄弟觀察睡相,那感覺挺糟糕的,還會因為失眠影響我的學業,挂科要掏錢補考的,還拿不到獎學金,怎麽看都不劃算,所以痛定思痛,我決定賭一把。
說做就做,在賺錢方面我從來不會拖泥帶水。
第二晚我跑去了上次被警察臨檢的酒吧,路上順便打了報警電話,說有人在酒吧嗑藥。
我把用中藥搓成的藥丸放在口袋裏,于是我就跟上次一樣,又被警察叔叔帶去了警局,并且審訊我的還是那位已經混得很面熟的阿帥警官。
他一看到我就大叫:“怎麽又是你?我說了不想再見到你的。”
如果不是為了那二十五萬,我也不想見你的。
我很想這樣說,但為了被關拘留室,我只能回答,“我突然想嗑藥,就去酒吧了,誰知又遇到臨檢,真倒黴。”
“別再跟我演戲了,小王八蛋,我聽說你的事跡了,跟你走太近的人都會倒黴的,你這不是搖頭丸,是中藥吧?味道都不對,走了走了,不要在這裏妨礙警察做事。”
我對這意料之外的狀況表示震驚。
我低估阿帥的智商了,明明他上次審我時看起來還挺蠢的,怎麽這次居然一眼就看出我的藥丸是假的了?
不過他的話照樣讓我很不爽,什麽叫跟我走太近會倒黴?應該說是倒黴的人都來找我破除黴運。
“我真的有嗑藥啦,你看我的腦袋晃得這麽厲害,啊對,驗尿驗尿,我很配合的。”為了證明我有吃藥,我把腦袋晃得像是撥浪鼓,誰知他一看就笑了,直接把我推開。
“嗑藥還能像你這樣有條理地說話,那嗑的就是假藥了,今天我很多事,沒空理。”他說完,讓同事帶我離開。看到我辛辛苦苦做出的計劃即将泡湯,我急了,情急之下靈光一閃,我撲上去,抓住阿帥的胳膊張口就咬,為了效果到位,我咬的時候一點都沒留情。
他痛得慘叫起來,慌慌張張地把我推開,手臂上卻多了兩排滲着血點的牙印,我被其他警察按住了,就聽他氣急敗壤地叫:“這家夥屬狗的嗎?怎麽咬人?”
事後想想,我這招挺笨的,這也算是襲警了,假如警察通知學校給我記過怎麽辦?或是不把我跟王大勇關在一起又該怎麽辦?但請原諒那時我太小,沒想到這些複雜的問題,而且我很幸運,在襲警後順利地被他們關了起來,并且是跟王大勇一個拘留室。
或許這就是所謂的善惡到頭終有報吧。
才一天不見,王大勇的氣色更難看了,後背佝樓得厲害,這讓我想起了那個佝樓鬼。
王大勇好像認不出我了,這麽晚了也不睡覺,坐在床上,野獸般的發出呼呼喘息,偶爾擡頭看看我,眼睛裏布滿了血絲,将暴躁、恐懼還有茫然的感情直接傳達過來。
他這幾天一定沒睡好,不知是因為被鬼纏?還是做了虧心事睡不着?
我坐到先前睡過的床上,琢磨着該怎麽把藏屍的地點問出來,誰知接下來的發展出乎我的意料,王大勇在觀察了我一會兒後,主動走過來,叫道:“我想起你了,你答應幫我的,我把地點告訴你,你讓他們別再來纏我!”
啊……我呆呆地看着他手舞足蹈的樣子,好半天不敢确定他這樣說是出于自己的意志,還是被鬼附身。
如果真是鬼附身,那鬼也是胡塗鬼,附身這麽久都問不出埋屍的地點,再加上王大勇說的是本地方言,所以我傾向于他是被鬼吓到了,想主動坦白。
“你不用急,慢慢說,慢慢說。”
我一邊安慰他,一邊做出用心記錄的準備。
接下來王大勇連續報了五六個地址,除了之前我們去過的那個地方外,還有一些是荒郊或山上。
換了別人,在沒有筆記本的情況下,可能會為難,不過別忘了我是從小背道經法咒長大的,跟那些東西相比,幾個地址完全是小菜一碟,區區不在話下的。
我把地址都記在了腦子裏,還想再問王大勇殺人的起因,他卻兩眼一翻,仰天倒在地上睡了過去――他可能很久都沒睡覺了,所以任憑我怎麽叫都叫不醒,最後我只好放棄了,追究殺人動機那是警察的事,我的任務是将真相翻出來,屍首重見天日,鬼魂才能順利往生。
直到第二天我被王姨從警察局領走時,王大勇還在呼呼大睡,不知王姨跟警察是怎麽溝通的,他們沒有通知校方,讓我得以有時問去找埋屍的地方。
照着王大勇告訴我的地址,我順利找到了藏屍地點。
屍體埋得很深,再加上地角偏僻,所以一直沒被發現,我費了好大的勁,才把屍首翻出來,發現已經斓得不成樣子了。
這讓我放棄了将所有藏屍地點都去翻一遍的打算,我選擇了去警察局報警,阿帥也在,看到我,他跳起來,做出防禦的架勢。
“我是來報警的。”
無視他搞笑的反應,我冷靜地對他說:“我在郊區發現了屍體,請你們去處理。”
我将從王大勇那裏聽到的話完整地複述了一遍,又報了埋屍的地點,阿帥最初還半信半疑,但是見我說得煞有介事,他不敢敷衍,讓同事去調查。
根據我提供的情報,警察陸續找到了那些屍體,當時警局裏一片嘩然,我到現在也忘不了阿帥看我的眼神,然後他說了一句──“你這小子可真夠邪門的。”
後來警方采取了什麽行動,我就不清楚了,不過在事件的調查中,我兩次去酒吧的事終于被校方知道了,還好我平時表現優異,又在殺人棄屍案中立了功,所以校方只是象征性地警告了我幾句,沒有給我記過。
在之後的半個月裏,電視新聞幾乎被這起連環殺人案的跟蹤報導覆蓋了,我每天追着新聞看,終于知道了王大勇跟他的同夥殺人棄屍的起因跟動機。
整個事件其實很簡單,原來那些被害人都是外省籍的退役老兵,他們手上有不少退休金,王大勇就見錢起意,跟朋友合夥殺了那些老人,并盜領了他們的錢,那些退役老兵大多沒有子女跟親戚,所以他們的失蹤才會一直沒被發現。
事發後,王大勇痛痛快快地交代了整個事件的過程還有同夥的名字,看着新聞裏他的頭像,我發現我第一次見他時的感覺沒錯――這個人的确要在監獄裏待很久很久。事件解決完,七月半也過去了,周末的晚上,我按照跟佝樓鬼的約定去取酬金。
那是個退役老兵經常聚會的公園,在公園某個石凳下面,我找到了一個鼓鼓的紙袋。
袋子塞得很滿,拿在手裏沉甸甸的,我當時還挺高興的,以為鬼魂為了答謝我幫他們達成所願,特意多加了酬金,誰知當我興奮地打開袋子,把裏面的錢倒出來看,氣得差點吐血。
我手上托着一大疊紅紅綠綠的鈔票,不是美元也不是歐元,甚至不是人間通用的任何一種貨幣,它它它居然是冥幣!
彷佛一桶冰水當頭潑下,我滿心的喜悅被結結實實地淋了個透心涼,捉了一輩子的鬼,今天居然被鬼擺了一道,站在公園一角,我連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過就算死,我也要去閻王爺那裏告他們一狀,告他們詐欺,幾個加起來幾百歲的老鬼合夥欺負一個小孩子!
我一邊罵着鬼,一邊無聊地數了下金額,不多不少剛好二十五萬。
這次我被氣笑了――呵,折騰了一大頓,又襲警又挖屍體,還差點被備案留底,結果最後拿到的是一堆紙錢,我又想罵靠靠靠了。
不過事已至此,再生氣也改變不了事實,我一這人最大的好處就是不拿別人的過錯來跟自已過不去,所以三秒鐘後我就心平了。
不管怎麽說,這次也算是積了一番功德,我把冥幣全部取出來,走到公園外的路邊,将錢都點着了,做了簡單的祭奠法事,算是借花獻佛,為七月半那些吃不到東西的好兄弟送點花銷。
冥幣在黑夜中慢慢燃燒,恍惚問我看到了周圍飄動的影子,那時我的功力還不夠,無法辨明那是好兄弟,還是灰燼造成的陰影,就見灰燼随風旋起,很快就消散在了空中。
冥幣燒完後,我起身準備離開,突然發現不遠處的路燈下并排站了幾位老人家,看他們的穿著就知道是退役的老兵,他們在沖我搖手,還有人向我點頭道謝。
看來這是老兵在往生前特意來跟我餞別的,不過我好想跟他們說――道謝請給真錢,美金歐元甚至比紹都可以的,拿冥幣玩什麽的實在是太不厚道了。
不過在這種場合下,說這樣的話太不符合氣氛了。
既然知道拿不到真錢了,我索性做得大度一些,也沖他們搖了搖手,學着電影裏主角常做的那樣,雙手插在口袋裏,左邊唇角稍微勾起,做出看透一切的豁達微笑,看着他們的身影逐漸消失在月夜下,路燈默默照着無人的街道,一片空靜。
這個案子就此就完滿結束了,不過還是有幾個讓我感到不解的地方,比如我始終沒有分清王大勇在跟我交流時,到底什麽時候是出于他自己的意識?什麽時候是被鬼上身的?
還有,為什麽那些老兵要刻意向我隐瞞一些事實,比如他們那麽多人,不可能都不記得自己被殺的地點,可惜鬼魂們都已經往生了,沒人可以為我解答這個疑問。
所以我自己歸結為――鬼有鬼的偏執,對他們來說,警局是最公正的地方,所以一定要讓兇手在那裏自己坦白,他們的案情才能真相大白吧。
至于案件中的其他疑點,心理學者們各有評論,總結一下就是――這世上并沒有什麽鬼上身,而是罪犯自身做的壞事太多,導致心理壓力過大,所以造成了精神混亂跟人格分裂。
但沒有人能夠解釋為什麽一個文化程度不高,也沒什麽見識的人可以随意使用各種方言,所以之後有好長一段時間這個案例都成了各界學術專家研究跟争論的熱點。
我沒有參與這種無聊的争論,因為對我來說,精神分裂也好,鬼上身也好,其本質都是一樣的。
喜歡聽傳奇故事的人,自然會相信後者,而無神論者,就算鬼真正出現在他們面前,他們也會認為那是自己的眼睛出了問題,所以說到底,大家只會相信自己想相信的東西。
那件案子之後,我再也沒遇到過許多鬼輪流上一個人身軀的怪異事件,而我唯一得到的經驗是――我學乖了,在跟客戶談價錢時,一定會講清我收的是人間通行的貨幣,經驗就是這樣從血淋淋的教訓中一點點積累出來的。
事件心得:這個事件直到最後,我也不知道兇手跟老兵鬼魂們是通過什麽方式交流的,或許根本沒有什麽鬼上身,那只是兇手想自我解脫,所以将秘密通過某些特別的方式暴露出來,至于鬼這種東西吧,信則有不信則無,不過我是信的,否則我靠什麽賺錢呢?
本案收人:二十五萬冥幣
原來你喜歡往自己臉上貼金的習慣是從小就養成的。
整個事件裏最倒黴的難道不是被你咬的警察先生嗎?
還有,你信的只有錢吧?
聶行風 評
《完》